XXXXX热电有限公司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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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热电有限公司
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快实施人才强企战略,培养造就一支适应公司战略发展要求的高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在完善行政管理职务晋升发展通道体系的同时,建立和推行专业技术人员与操作技能人员职业发展通道体系,依据《XXXXX 电力有限公司员工职业发展“双通道”建设实施细则》,制订本实施方案。
第二条根据加强“三支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为专业技术人员和操作技能人员设计科学的职业发展通道,着力推动技术人才专业化、技能人才职业化发展,提高员工专业、专长、专注力,吸引、激励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员工个人目标和企业目标的双赢,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第三条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注重实绩;
(二)业内知名,同行认可;
(三)双重通道,纵横贯通;
(四)专业定位,互不兼职;
(五)强化激励,动态管理;
(六)重点带动,全面提升。
第二章通道设置
第四条“双通道”是指在完善现有行政管理职务晋升发展通道体系的同时,建立专业技术与操作技能职位阶梯晋升发展通道体系,按照注重专业技术能力、操作技能和工作实绩的原则,向专业技术领域、生产一线和主体工种倾斜的原则,严格遴选、择优聘任、重点激励的原则,推动技术人才专业化,技能人才职业化发展。
第五条专业技术与操作技能发展通道设同向的两个通道:一是专业技术通道,二是操作技能通道。
第六条专业技术通道为:技术带头人;操作技能通道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
第七条双通道互相贯通。可以跨通道晋升发展,鼓励专业技术与操作技能人员分别在专业技术通道、操作技能通道上成长为高技术人才、高技能人才,培养复合型人才。
第八条各通道不交叉任职。行政管理人员聘任技术技能职位后,原有行政管理职务不再兼任;技术技能人员聘任行政管理职务后,原有的技术技能职位不再兼任。
第九条专业技术通道核心专业、操作技能通道专业设置见附件1。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是“双通道”建设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实施“双通道”建设实施方案;负责组织技术带头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的评聘、报批、考核及管
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带头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的申报、初审、上报及考核等工作。
第四章评聘
第十二条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审定审核通过的人选及评聘与考核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组长:
成员:
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监督小组(以下简称“评聘与考核监督小组”),负责评聘与考核工作的监督。
组长:
成员:
成立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评聘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开展专业技术技能职位评聘与考核的全面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第十三条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根据本人工作业绩、
专业能力、技能能力、论文成果等综合情况进行评聘。评聘条件见附件2。
第十四条技术带头人只在核心专业设定,每专业原则上不超过1人;技能带头人、技能师在每个专业设定,每专业1人。
第十五条评聘基本程序
(一)申报。专业技术、操作技能人员根据评聘条件自愿报名。填写统一的评审表,提供本人有关业绩及学历、职称、获奖情况等证明材料,报部门审核。
(二)审查。各相关部门对本部门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其工作业绩,提出初选名单,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在本部门公示三天,汇总确定最终名单报公司评聘与考核委员会。
(三)评审。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包括业绩评价和面试答辩两项,总分100分。综合评价评分标准见附件3。
业绩评价。评聘与考核委员根据综合评价评分标准对人选进行无记名打分,满分70分。
面试答辩。结合人选的科技成果、学术成果、技术报告、专业范围等设题进行,评聘与考核委员根据综合评价评分标准打分,满分30分。
公司评聘与考核委员会按照综合评价得分对人选排序,并出具人选评审情况报告。报评聘与考核领导小组审核。
(四)审批。对审核通过的人选,经公司领导班子会议研
究审定后,报河南公司审批。
(五)公示。对批复同意的人选,由公司组织进行为期七天的公示。
(六)聘任。对公示无异议的人选,由公司发文聘任,聘期三年。
第五章待遇
第十六条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待遇标准对应如下:
第十七条聘任后待遇提高部分实行考核发放。其中40%按月发放,40%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发放,20%根据聘期考核结果发放。
第六章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对所聘人员签订聘期目标责任书,明确
具体的、可考核的目标、责任和工作任务,作为聘期考核的依据。聘期目标责任书在聘任后两个月内签订,并在一定范围公示后报河南公司备案。
第十九条对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动态跟踪管理。年度考核由所在部门负责,聘期考核由公司负责,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工作业绩、岗位贡献、技术(技能)成果、学术研究论文、目标完成情况等,聘期考核标准参见附件4,年度考核标准见附件5。
第二十条考核基本程序
(一)述职。由所在部门组织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进行年度述职,聘期述职由公司评聘与考核委员会组织。
(二)评价。由所在部门按照考核标准对专业技术、操作技能职位人员进行年度评价,公司评聘与考核委员会组织聘期评价。
评价结果按评价成绩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级。
评价结果:90 分及以上为“优秀”, 70 分及以上为“称职”, 60 分及以上为“基本称职”, 60 分以下为“不称职”。
(三)备案。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四)汇总。人力资源部汇总年度评价成绩和聘期评价成绩,得出聘期总体评价结果。
聘期的总体评价结果中,年度评价成绩占60%权重(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