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的4个热点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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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的4个热点问题!
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复工复业,扶持企业渡过经营难关,今年我们再将转登记政策延续一年。
一般纳税人如果年销售额不超过500万元的,可在2020年底前选择办理转登记。
下面让我们一起学习下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的4个热点问题!
1. 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答:转登记不限制纳税人所属行业,符合条件的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以办理转登记;服务业一般纳税人符合条件可以办理转登记。
条件指:“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或者连续4个季度(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
”
2. 转登记中的累计销售额计算时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是否包括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
答:累计应税销售额计算,应按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登记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3号公布)的规定执行,包括纳税申报销售额、稽查查补销售额、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有扣除项目的纳税人,其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按未扣除之前的销售额计算。
此外,纳税人偶然发生的销售无形资产、转让不动产的销售额,不计入应税行为年应税销售额。
3. 2019年9月注册成立的公司,10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截至目前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按照现行政策规定,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一般纳税人,可在2020年12月31日前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转登记日前经营期不满12个月或者4个季度的,按照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累计应税销售额。
因此,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期月(季度)平均应税销售额估算出12个月(4个季度)的应税销售额,来判断是否适用转登记政策。
4.一家商贸企业,2019年已经办理过一次转登记,后来由于业务量扩大,销售额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底前还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可以。
部分纳税人在2019年先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后又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
在2020年内,只要符合转登记日前连续12个月或者连续4个季度累计销售额未超过500万元的条件,仍可以由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但是只允许办理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