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再保险
(完整版)第八章再保险练习题及答案
第八章再保险练习题(含答案)一.名词解释1.再保险2.分出公司3.接受公司4.自留额5.分保额6.比例再保险7.非比例再保险8.成数再保险9.溢额再保险 10.险位超赔分保 11.事故超赔分保12.临时分保 13.合同分保 14.预约分保二.单项选择题1.再保险是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中的()转移给其他保险人进行分担的保险。
A.全部业务B.部分业务C.全部或部分业务D.20%的业务2.保险标的发生一次灾害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范围是()。
A.最大可能损失B.自留额C.投保单位D.危险单位3.自留额和分保额以()为基础确定。
A.保险标的B.保险金额C.危险单位D.保险赔款4.再保险合同的性质为()。
A.补偿性B.给付性C.临时性D.定值性5.以()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是比例再保险。
A.保险金额B.责任限额C.赔款金额D.保险费6.分保接受人将其接受的再保险业务再分保出去,称为()。
A.互惠分保B.转分保C.临时分保D.预约分保7.以赔款金额为基础计算分保责任限额的是()。
A.比例再保险B.溢额再保险C.非比例再保险D.预约再保险8.以()的赔款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责任限额的是险位超赔分保。
A.每一事故B.每一危险单位C.每一保险标的D.每一年度9.对分出公司和分入公司都具有强制性的再保险合同是()。
A.临时再保险B.预约再保险C.比例再保险D.合同再保险10.分出再保险业务的流程不包括()。
A.提出分保建议B.办理分保手续C.分保赔款的处理D.承保额的确定11.()是分出分保管理程序中关键的一环,也是分保实务中最繁重的工作。
A.分保建议的提出B.分保手续的办理C.分出分保账单的编制D.分保赔款的处理12.承保前()是接受分入业务的依据,是分保业务成交的决定性工作。
A.对分入业务质量的审核B.对分保建议的审查C.对分保分出人资信情况的调查D.对分保经纪人资信情况的调查13.预约再保险适用于火险和水险的()。
再保险 第八章
任课教师:高俊 Email : gaojun@
课程脉络
第一章 再保险概述
第二章 再保险合同 第三章 比例再保险 第四章 非比例再保险 第五章 再保险安排与规划
种类
概念
第六章 分出业务的经营与管理
第七章 分入业务的经营与管理
经营
第八章 再保险市场
市场
第一章 再保险概述
第一章 再保险概述
第二章 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概述 定义(分保合同)、性质(责任保险合同)、 合同标的、保险事故、特点(射幸性、双务性、补 偿性、诚信)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内容 原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再保险人的权利与义务 合同基本条款(共命运条款、错误和遗漏条 款、仲裁条款、中间人条款、保护缔约双方权利条 款)、特殊条款 合同基本组成部分
第四章 非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概述 定义、产生与发展历程、优缺点、与比例再保 险的区别 ——主要方式 险位超赔再保险、事故超赔再保险、赔付率超 赔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的应用 ——非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业务类条款、定义类条款、任何一次事故条款 等。
第二章 再保险合同
——再保险合同适用的基本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 损失赔偿原则
第三章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定义、责任、赔款和保费的计算、特点、运用 ——溢额再保险 定义、溢额、分保比例、自留额、线数、合同 容量,责任、保费、赔款的计算、特点、适用范围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先成数后溢额、先溢额后成数 ——比例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 责任和范围划分、费率和再保险准备金、分保 佣金与盈余佣金、赔款处理、分保账单与结算、报表。
再保险教学课件
未来趋势和发展方向
技术推动
再保险业需要紧跟科技发展步伐,不断提升业 务效率和创新能力。
国际化
随着国际化程度的不断提高,再保险公司需要 加强国际合作,拓展业务范围。
总结
再保险是一种可以帮助主保险公司转移部分风险的保险形式。在再保险市场中,涉及到的主要参与者有 再保险公司和主保险公司。再保险的常见类型包括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以及传统、担保和替代等 不同类型。再保险合同主要由声明、附例、条款和附件四个部分组成。需要注意的是,再保险不是完美 的保障措施,仍然需要对风险进行评估和定价。
再保险的类型和分类
1 按再保险对象
分为比例再保险和超额再保险两种类型。
2 按再保险业务分工
分为传统再保险、担保再保险和替代再保险三种类型。
再保险合同
1
条款类型
2
再保险合同条款较多,如限额、管辖、
索赔等条款。
3
合同要素
再保险合同通常包括声明、附例、条 款和附件四个方面。
调解与仲裁
因为再保险是国际性质的业务,所以 很多问题都需要调解与仲裁来解决。
再保险教学课件PPT
欢迎来到再保险教学课件PPT。这里将会提供对再保险市场及其相关主题的深 入介绍。
什么是再保险?
定义和概述
再保险是指主保险公司将部分风险外包给再保险 公司,转移自身风险的一种保险形式。
市场和主要参与者
再保险市场由许多再保险公司和主保险公司组成。 这些主要参与者通过各种形式的再保险来满足不 同的需求。
定价和风险评估
成本和定价
再保险成本和定价是主保险公司选择再保险 方案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风险评估
为了准确评估再保险的风险,需要利用数值 模拟、风险评估等多种方法。
第八章 再保险 Microsoft PowerPoint 演示文稿
方法:先确定自留额,在确定溢额。 好处:质量好的业务可以留下来。
险位超赔再保险
对每一危险单位规定一个赔款限额,超过 的部分由在保险公司赔付。 两种方法 1、无限制赔付:不规定赔付危险单位的 个数。 2、险位限额赔付:确定赔付危险单位的 个数或倍数。(附例)
例
有三个危险单位损失,每个单位损失为150 万元,自留额为100万元∕每单位。
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确定年度的赔付率标准,超过的部分由在 保险公司承担。 赔付率=(赔款额∕保费)×100%
17世纪初,英国的皇家保险交易所、劳合 社咖啡馆开始经营再保险业务。
四、危险单位、自留额、分保额
危险单位 标的发生一次事故可能造成的最大损失 范围。 自留额 由偿付能力所确定的责任范围。 分保额 又在保险公司承担的责任额。
五、再保险的种类
比例再保险 1、成数再保险 2、溢额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1、险位超赔再保险 2、事故超赔再保险 3、赔付率超赔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概念:原保险人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按
约定的比例分给再保险人的保险。 特点:1、共同分享利益和承担责任; 2、手续方便; 3、缺乏弹性。 适用:1、技术力量不强的新公司; 2、新开发的险种; 3、危险性高、赔款频繁的险种。
溢额再保险
将每一危险单位中高于自留额的溢额部分 进行再保险。
1、无限制赔付时:可分回赔款:150万 元。 2、险额限额赔付:如果险位限额为2倍 (两个危险单位),则可分回赔款: 100万元。
事故超赔再保险
概念:规定一次巨灾事故的赔款限额,超过部分 由再保险公司赔付。 分层再保险:将超过部分分成若干层,每一层确 定不同的赔付金额,便于不同的再保险人接受。 例:500万的业务,自留额10万。 第一层:10万以后—40万 第二层:50万以后的50万 第三层:100万以后的100万 第四层:200万以后的300万
08 再保险
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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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例再保险也称保额再保险,是指再保险
双方先以总保险金额和自留额为基础确定 一个责任分担比例,双方按此比例确定再 保险责任,再保险费、损失赔款的分担。 再保险双方比例的确定方式有两种: ——直接确定。先确定比例,再根据比例 和保险金额确定自留额。(成数再保险) ——间接确定。先确定自留额,再根据自 留额和保险金额确定比例。(溢额再保险)
主要表现为成数分保合同的特点,先订立 成数分保合同,对分保限额之上的部分才 通过溢额分保处理。 对于溢额分保合同之内的成数分保合同, 主要表现为溢额分保合同的特点,先订立 的是溢额分保合同,对业务先进行溢额分 保处理,对自留额又进行了一次成数分保, 溢额分保合同的自留额成数分保的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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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人在原保险合同的基础上,通过签订分 保合同,将其所承保的部分风险和责任向 其他保险人进行保险的行为,又称“保险 人的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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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是一种特殊性质的责任保险。它是
以保险分出人所承担的赔偿或给付责任作 为保险标的,以原保险合同约定的危险事 故发生导致原保险人承担的损失不成责任 的发生作为保险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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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分保的业务主要包括
1. 保险金额超过再保险合同限额的业务 2. 全同分保中没有包括的业务 3. 新开办的或不稳定的业务
与再保险分出人建立的长期临时分保业 务关系往往会成为建立合同分保业务关 系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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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分保 合同分保是指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事先 订立再保险合同,在一定时期内对合同 规定范围内的业务,都依据事先商定的 条件进行分保。 再保险合同明确了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 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凡属合同规定范围 内的业务,原保险人必须分出,再保险 人必须接受。所以这种分保形式又被称 固定分保或义务分保。
保险学原理复习要点 第8章 再保险
第八章再保险1. 再保险:亦称再保或分保,是转移保险人承担的风险责任的行为或方式。
保险人承保业务后,根据风险的大小和自身的能力,将其承担风险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其他普通保险公司或专业再保险公司,以便分散责任,保证其业务经营的稳定性,这种风险转移方式实际上是对原保险人承担危险的保险。
换言之,是对保险的又一次保险,故被称为再保险。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之间的一种契约关系,通过签订分保条,分保合同摘要表或再保险合同文本,原保险人将其承保风险和责任的一部分转嫁给再保险人。
再保险合同具有经济性补偿性质,属于补偿性合同。
再保险也是一种无形贸易。
再保险业务的原保险人可称为再保险分出公司、再保险分出人、分保分出公司、分保分出人,通常简称为分出人或分出公司;接受再保险业务的公司可叫做再保险接受公司、再保险接受人、分保接受公司、分保接受人,通常简称为分入人、分入公司或再保险人。
分出人应缴纳的保险费称为分保费。
为了补偿再保险业务经营过程中的费用开支,分出人向分入人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叫做再保险手续费、再保险佣金或分保手续费、分保佣金等。
2. 试述再保险与保险的联系与区别。
2009.7论A. 再保险与保险的关系:再保险是保险的一种,它由保险派生发展而来。
保险是再保险的基础、前提和源头,没有保险,再保险则无从做起;再保险是保险的后盾和保障,没有再保险作支柱,保险的发展会大受限制,比如一个保额为3亿美元的人造卫星,如果没有再保险的保障,任何一家保险公司都不敢贸然独家承保,而且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因此可以说,再保险和保险是唇齿相依,相辅相成,互相促进。
B. 再保险与保险的区别:(1)合同当事人不同。
保险关系的双方订立保险契约,是投保人一方以缴付保险费为义务,换取保险人赔偿因约定的保险事故发生,致使其遭受的经济损失或约定人身保险事故发生时履行经济补偿责任或给付保险金的法律行为。
原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投保人、保险人;再保险合同的当事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
再保险电子教案第一章:再保险概述1.1 再保险的概念与分类1.2 再保险市场的功能与作用1.3 再保险的基本流程1.4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第二章:再保险合同与定价2.1 再保险合同的订立与生效2.2 再保险合同的履行与解除2.3 再保险定价的基本原理2.4 再保险费率的确定与调整第三章:再保险分出业务管理3.1 再保险分出人的权利与义务3.2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风险管理3.3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操作流程3.4 再保险分出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四章:再保险接受业务管理4.1 再保险接受人的权利与义务4.2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风险管理4.3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操作流程4.4 再保险接受业务的信息化管理第五章:再保险经纪人与监管5.1 再保险经纪人的角色与职责5.2 再保险经纪人的服务内容与收费方式5.3 再保险市场的监管机制5.4 再保险违法违规行为的法律责任第六章:再保险合同的司法解释与适用6.1 再保险合同纠纷的司法解决途径6.2 再保险合同法律适用的问题与实践6.3 再保险合同中的争议解决机制6.4 再保险合同案例分析与启示第七章:再保险市场的国际惯例与规则7.1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组织与运作7.2 再保险交易中的国际惯例7.3 国际再保险合同的范本与条款7.4 国际再保险市场的监管与合作第八章:我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与发展8.1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概况与特点8.2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法律法规体系8.3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战略与政策环境8.4 我国再保险市场的挑战与机遇第九章:再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应用9.1 再保险产品创新的动力与趋势9.2 创新型再保险产品的设计与推广9.3 再保险产品在风险管理中的应用9.4 再保险产品在未来保险市场的发展前景第十章:再保险电子化与技术应用10.1 再保险电子化的意义与影响10.2 再保险电子化平台的建设与运营10.3 再保险电子化技术应用的案例分析10.4 再保险电子化未来的发展趋势与挑战第十一章:再保险与风险管理11.1 再保险在风险分散与转移中的作用11.2 风险评估与再保险策略的制定11.3 再保险在巨灾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1.4 风险管理体系的优化与再保险第十二章:再保险与资本市场12.1 再保险与资本市场的联系与互动12.2 证券化再保险产品及其在资本市场中的应用12.3 资本市场的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2.4 再保险公司在资本市场的融资与投资策略第十三章:环境变化与再保险13.1 气候变化对再保险市场的影响13.2 极端天气事件与再保险风险评估13.3 环境政策变动对再保险业务的影响13.4 绿色保险与再保险的可持续发展第十四章:再保险与金融科技14.1 金融科技在再保险领域的应用14.2 区块链技术在再保险交易中的潜力14.3 与大数据在再保险风险管理中的应用14.4 金融科技对再保险业务模式的影响与挑战第十五章:再保险的未来趋势15.1 全球再保险市场的发展趋势15.2 跨边界经营与再保险市场整合15.3 数字化与创新在再保险领域的趋势15.4 再保险行业面临的新风险与应对策略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1. 再保险的基本概念、分类、功能和作用。
保险学概论课件8
按责任限制划分:
非比例再保险 责任风险的再保险 人身风险的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
按分保对象划分:
财产风险的再保险 运输风险的再保险 巨灾风险的再保险
第八章 再保险
一、再保险概述 二、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三、再保险市场
2.1 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原保险人的自负
责任和再保险人的分保责任的再保险方式。
其他非传统工具的产生
1.2 再保险的作用
微观方面(对保险人): 1)分散保险人的风险 2)扩大保险人的承保能力 3)保证保险人的财务稳定性
宏观方面: 1)再保险形成了全球性的巨额保险基金 2)再保险保障并促进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3)再保险促进国民经济的发展
1.3 再保险的分类
按分保安排方式划分:
预约再保险
临时再保险 合约再保险
2.1.2 溢额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是指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合同中约定自留额 和最高分入限额,将每一危险单位的保险金额超过自留额 的部分分给再保险人,并按实际形成的自留额和分保额的 比例分配保险费和分摊赔款的再保险方式。 再保险人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或称线数)约定分保限额。 溢额再保险合同的容量:自留额与分保限额 溢额再保险的多层次设计
双方利益一致可以提 高业务质量;手续简 单,管理费用少
溢额再保险
自留额的确定灵活; 可进行业务选择来节 省保费支出
混合再保险
同时利用二者的优点, 自留额的确定即是成 数比例再保险来确定
优点
缺点
业务好时,不能变更 来增加公司利润;业 务差时,也不能变更 来减少风险承担
业务管理繁琐;实际 计算复杂,麻烦,相 关费用高
两个限制性比例: — 原保险人自负赔付率限额 — 再保险人的最高赔付率限额
第8讲再保险
中于某一个险种时造成的。
再保险对某一时点的风险进行彻底分散
对于单个保险人来说,从一段较长时间内看,财政稳定性是良好的,但就
某一单位时间来说,所承担的风险责任却显得过于集中。在此情况下,通
过再保险,保险人就能将其所承担的某一时点的风险,从纵向(即时间方 面)及横向(即标的数量方面)两个方面进行双重分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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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
赔偿或给付保险金
分摊损失赔款
支付保险费
投保人 原保险人
支付分保费
再保险人
签订保险合同
签订分保合同
直接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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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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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一、再保险的概念
转嫁风险 原保险人 分保分出人 接受转嫁风险
再保险人 分保接受人 分入人
(一)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 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根据大数法则,承保风险单位的数量越大,风险分散就越彻底,保险经
营的财政稳定性就越好。但这里有一个条件——风险同质(风险一致 性),即不仅要求保险标的性质(特别是损失经验)一致,还要求保险金 额大致相等。这对于很多保险公司来说都很难做到。 再保险可以帮助保险公司做到。
金,还可以得到盈余佣金。多种佣金之和的数目往往很可观。
第四,增加可运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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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三、再保险的作用
(二)再保险对分保接受人的作用
扩大风险分散面 在许多情况下,再保险人同时也是直接保险人,当
他接受分出公司分来的同类业务时,无疑扩大了同类业务的风险单位
数,风险分散面得以扩大,特别是业务来自不同地区时,则实现了风 险在空间地域上的分散。 节减营业费用 相对来说,再保险公司接受分入业务所负担的费用,比 直接承保业务所负担的费用要少。 借鉴的重要途径 再保险人可通过分入业务的关系,利用原保险人的经 验和技术弥补自身在某些方面的不足。因此,对于再保险人来说,接 受其他保险人的分入业务,也是借鉴他人先进保险经验和技术的重要 途径之一。
第八章 再保险
保险费 赔款额
业务3
原保险人(1/5)
保险费 赔款额 1,000 40,000
再保险人(4/5)
4,000 160,000
注意: 注意:溢额再保险的分出比例不像成数再 保险那样是固定不变的, 保险那样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保险金 额的大小在改变。 额的大小在改变。
4、特点
分出公司可灵活确定自留额 手续繁琐费时
二、非比例再保险 ( Non-proportion reins.)
再保险双方协议规定一个赔款限度,限 额以内的赔款由分出公司自负,超过限额的 赔款由分入公司按照协议规定的数额承担赔 款的全部或部分责任,故又称为超额损失再 保险(excess of loss reins.)
(一)险位超赔分保 (working cover)
2、事故超赔再保险的赔款分摊
例:有一份超过100万元以后的500万元的巨灾超赔 分保合同,一次暴风雨事故长达108小时,共造成损 失1000万元。 1)按一次事故计算: )按一次事故计算: 原保险人赔偿100万元之后,再保险人赔偿500万, 剩余400万由原保险人承担,原保险人一共承担500 万元赔偿,再保险人一共承担了500万元赔偿。 2)按二次事故计算,假定前后两次事故分别造成损 )按二次事故计算 失400万、600万。 第一次事故,原保险人赔偿100万之后,再保险人赔 偿300万元;第二次事故,原保险赔偿100万元之后, 再保险人赔偿500万元。原保险人一共承担200万元 赔偿,再保险人承担了800万元赔偿。
投保人
保险
再保险
保险人
其他保险人 再保险人 (分入公司) Ceded Company
原保险 (分出公司) Ceding Company
理解: 理解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
经济学再保险电子教案第一章:再保险概述1.1 再保险的定义与分类1.2 再保险市场的基本概念1.3 再保险合同的基本条款1.4 再保险的作用与意义第二章:再保险市场与再保险人2.1 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2.2 再保险市场的现状与趋势2.3 再保险人的角色与职责2.4 再保险人的资质与评估第三章:再保险定价与交易3.1 再保险定价的基本原理3.2 再保险定价的风险因素3.3 再保险交易的过程与方式3.4 再保险合同的定价与谈判第四章:再保险的风险管理与控制4.1 再保险风险的识别与评估4.2 再保险风险的分散与对冲4.3 再保险风险的控制与应对4.4 再保险风险管理的案例分析第五章:再保险监管与合规5.1 再保险监管的基本框架5.2 再保险监管的主要内容5.3 再保险合规的要求与挑战5.4 再保险合规的案例分析第六章:再保险产品与服务6.1 再保险产品的种类与结构6.2 再保险服务的特点与优势6.3 再保险产品的创新与发展6.4 再保险服务的案例分析第七章:再保险技术与工具7.1 再保险技术的应用与创新7.2 再保险过程中的关键工具7.3 再保险技术的优缺点分析7.4 再保险技术的案例应用第八章:再保险市场的中国实践8.1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发展历程8.2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现状与挑战8.3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政策与监管8.4 中国再保险市场的未来发展趋势第九章:再保险案例分析9.1 国内外再保险经典案例解析9.2 重大自然灾害再保险案例分析9.3 金融风险再保险案例分析9.4 企业风险管理再保险案例分析第十章:再保险的未来与发展10.1 再保险行业面临的挑战与机遇10.2 科技对再保险行业的影响与变革10.3 再保险市场的前景与趋势10.4 再保险行业的发展策略与建议重点和难点解析重点一:再保险的定义与分类再保险是指保险公司将其所承保的风险部分或全部转移给其他保险公司的行为。
重点关注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区别,以及再保险的分类,包括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第八章 再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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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比例再保险和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一)成数再保险
一旦各公司承担责任的百分比率确定,则保费和赔款就按 相应百分比率来计算。假定表中的原保险金额均在合同最 高限额之内。
表9-2 成数分保计算表
总额100%
保险 船名 金额 保费 赔款 自留 额
单位:万美元
分出80%
自负 摊回 赔款 分保额 分保费 赔款
17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是将成数再保险和溢额再保险组织 在一个合同里,以成数再保险的限额,作为溢额再保险的起 点,再确定溢额再保险的限额。 假定成数分保最高限额50万元。
表9-4 混合分保的责任分配
保险金额 100 000 500 000 1 000 000 2 000 000 2 500 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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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四、再保险的分类
按责任限制分类: 比例再保险;非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又可分为成数再保险、溢额再保险以 及成数和溢额混合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分为超额赔款再保险和超过赔付率 再保险 按照安排方式分类:
临时再保险(Facultative Reinsurance);合同再保险(Treaty Reinsurance);预约再保险(Facultative Obligat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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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三、再保险与原保险比较
(一)再保险与原保险的关系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正是基 于原保险人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 原保险和再保险是相辅相成的,它们都是对风险 的承担与分散。 再保险是保险的进一步延续,也是保险业务的组 成部分。 再保险具有两个重要特点: 再保险是保险人之间的一种业务经营活动。 再保险合同是独立合同。
再保险的ppt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以每一风险单位的赔款为基础,确定分 出公司自负赔款责任的限额,超过自赔 额以上的赔款,由分入公司负责,责任 以内的由分出公司自己负责的再保险。
㈠险位超赔再保险
• 自赔额为1500万元,分入公司接受1450 万元的分入责任,
• 原保险实质上是在被保险人之间分散风 险损失,互助共济。
• 再保险是原保险人以缴纳分保费为代价 将风险损失转嫁给再保险人,在保险人 之间进一步分散风险。
再保险与原保险是相辅相成的。 再保险的基础是原保险。再保险的产生基于原保险人 经营中分散风险的需要,是保险的延续,也是保险业 务的组成部分。 再保险支持保险业务的发展,是保险的强大后盾。 (承保能力支持、技术支持)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开始于海上业务。
共保产生保险人之间的相互竞争,出现 临时再保险,即由一个保险人直接承保 全部业务后,再将超过自己能力的部分 分给其他的保险人。
一、再保险概述
• 再保险(reinsurance):保险人将自己承 保的风险和责任一部分或全部向其他保 险人再进行投保的行为;
Insurance
Reinsurance
Company(75%)
Company(25%)
Total
Insurance Premium Loss
$ 112,500$ 37,500
$ 150,000
$ 1,125
$ 375
$ 1,500
$ 45,000
$ 15,000
$ 60,000
Policy A insures a building for $150,000 for a premium of $1,500, with one loss of $60,000.
保险学 第八章 再保险
• (3)分保手续费是否支付不同 • 在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司一般要求接受公司支付一 定比例的分保乎续费;而在非比例再保险中,分出公 司通常不规定接受公司支付分保手续费。 • (4)保险费准备金是否扣留不同 • 比例再保险往往规定扣留保险费准备金,以便应付 未了责任和其他意外;非比例再保险的接受公司通常 不对个别风险负责,仅在赔款超过起赔点时才予负责, 因此,一般不扣存保险费准备金 • (5)赔款的偿付方式不同 • 比例再保险的赔款偿付,除个别巨灾赔款分出公司 要求接受公司以现金赔偿外,通常都通过账户处理, 按期结算,比如通过季度账单或半年账单进行结算; 而非比例再保险的赔款多以现金偿付,接受公司于收 到分出公司的损失清单后短期内如数偿付。
原保险 被保险人 保险人
再保险 再保险人
Hale Waihona Puke (二)区别 缴纳保费的方式不同。 投保人 1、原保险 2、再保险
保费
保险人
分保佣金
分出人
分入人
分保费
(三)原保险与再保险比较 1、合同当事人不同: 原保险当事人——保险人、投保人, 再保险当事人——原保险人、再保险人 2、保险标的不同:原保险—被保险人的财产、人身、 信用及有关利益和责任;再保险—分出人的责任。 3、合同性质不同:原保险——财产险具有补偿性、 人身险具有给付性,再保险——具有补偿性。 4、合同主客体广度不同:原保险——多为国内一家 保险公司承保;再保险——成千上万的合同汇聚为一 个分保合同,再分给若干个、甚至上百个保险人。
• 非比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的区别: • (1)自负责任与分保责任的确定基础不同 •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自负责任和 分保责任的,接受公司的责任额要受原保险金额大小 的影响;而非比例再保险是以赔款为基础来确定自负 责任和分保责任的,接受公司的责任额不受原保险金 额大小的影响,而与赔款总额相关联。 • (2)分保费计算的方式不同 • 比例再保险的分保费完全按原保险费率计算,是投保 人支付的原保险费的一部分,且按照分出业务的同一 比例支付;非比例再保险是采取单独的费率制度,再 保险费以业务年度的净保险费为基础,由订约双方协 议而定,另行计算,与原保险费没有比例关系。非比 例再保险与比例再保险比较,保险费的量要少得多, 通常采取年初预付,年终调整的付费方式。
第八章再保险
1、概念: 、概念: 2、事故的划分: 、事故的划分:
赔付率超额再保险: ( 三 ) 赔付率超额再保险 : ( Excess of Loss Ratio Reinsurance): )
按赔款与保费的比例来确定自负责任和再保 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险责任的一种再保险方式。
三、非比例,比例再保险的特点: 非比例,比例再保险的特点:
1、比例再保险下,再保人接受原保险人承保责任 、比例再保险下, 的一定比例, 的一定比例,
非比例,再保人不分担任何比例责任, 非比例,再保人不分担任何比例责任, 2、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分配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 、比例再保险是以保额为基础分配自负责任和分保责任;
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为基础, 非比例再保险以赔款为基础,
第三节 再保险业务方式
一、比例再保险 非比例再保险: 二、非比例再保险:
一、比例再保险: 比例再保险:
成数再保险 溢额再保险
(一) 成数再保险
保险金额 800 000 2 000 000 5 000 000 6 000 000 自留部分 45% 360 000 900 000 2 250 000 2 250 000 分出部分 55% 440 000 1 100 000 2 750 000 2 750 000 其他 0 0 0 1 000 000
危险单位
发生赔款
分出公司承 担赔款பைடு நூலகம்
接受公司承 担赔款
1 2 3 共计
1500 000 1000 000 500 000 1500 000 1000 000 500 000 1500 000 1500 000 0 4500 000 3500 000 1000 000
(二)事故超赔再保险: 事故超赔再保险:
《再保险电子教案》课件
《再保险电子教案》课件第一章:再保险基本概念1.1 什么是再保险1.2 再保险与保险的区别1.3 再保险的分类1.4 再保险的目的与作用第二章:再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公司2.1 再保险市场概述2.2 再保险市场的参与者2.3 世界主要再保险中心2.4 再保险公司的业务与运作第三章:再保险合同与条款3.1 再保险合同的类型3.2 再保险合同的主体与客体3.3 再保险合同的主要条款3.4 再保险合同的签订与解除第四章:再保险定价与计算4.1 再保险定价原理4.2 再保险费率的确定4.3 再保险责任的计算4.4 再保险赔偿的支付第五章:再保险监管与风险管理5.1 再保险监管概述5.2 国际再保险监管现状5.3 我国再保险监管制度5.4 再保险风险管理策略第六章:再保险产品与服务6.1 再保险产品概述6.2 各类再保险产品介绍6.3 再保险服务的特点与优势6.4 再保险产品的选择与购买第七章:再保险业务流程与管理7.1 再保险业务的申请与审批7.2 再保险合同的履行与管理7.3 再保险业务的结算与支付7.4 再保险业务的监督与评估第八章:再保险技术与策略8.1 再保险技术的发展与应用8.2 巨灾再保险技术8.3 风险评估与量化技术8.4 再保险策略的制定与实施第九章:再保险案例分析9.1 再保险案例概述9.2 国际再保险经典案例9.3 我国再保险案例解析9.4 再保险案例的启示与借鉴第十章:再保险未来发展展望10.1 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10.2 科技对再保险业的影响10.3 再保险市场的创新与变革10.4 再保险业的发展机遇与挑战重点和难点解析1. 再保险基本概念:理解再保险与保险的区别,掌握再保险的分类和目的作用。
2. 再保险市场与再保险公司:了解再保险市场的概述和参与者,熟悉世界主要再保险中心及再保险公司的业务运作。
3. 再保险合同与条款:掌握再保险合同的类型、主体客体以及主要条款。
4. 再保险定价与计算:理解再保险定价原理,熟悉再保险费率的确定和责任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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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基础合同的不同分为:溢额合同上的成 数再保险、成数合同上的溢额再保险。
通常只适用于转分保业务和海上保险业务
这种混合合同有两种方式:
其一,溢额合同上的成数再保险。分出公司先安
排一个溢额合同,但其自留额部分按另订的成数合 同处理。 例如,一个自留额为50万元,责任额为4线的溢额合 同。规定对于自留额部分,分出公司有权另订成数 分保合同。假定分出公司将自留额50万元的60%分出, 自已实际上只保留了成数部分即原溢额合同自留部 分的40%即20万元的责任。
第二,临时再保险以个别保单或风险单位为基础; 第三,临时再保险业务条件清楚,分保费支付及时; 第四,临时再保险业务手续繁琐,时间性强。
合同再保险
• 是分出公司就某类业务与接受公司预先订立 合同,分出公司按照合同的规定将有关风险或责任 转让给接受公司的再保险安排,也称固定再保险。
合同再保险的特点:
例如,有一成数再保险合同,每一风险单位的最高限额规
定为500万元,自留责任为45%,分出责任为55%,则合同 双方的责任分配如表1所示。
表1
成数分保责任分配表
单位:万元
保险金额 80 200 500 600
自留责任45%
36 90 225 225
分出责任55%
44 110 275 275
其他 0 0 0
溢额再保险与成数再保险的共同之处是都以保
额为基础来确定分保关系,自留额与分出额都表 示成保额的一定比例关系。
二者的区别在于溢额再保险的自留额是一个确 定的自留额,不随保额的大小而变动,而成数再 保险的自留额表现为保险金额的固定百分比,随 保额的大小而变动。
表3 溢额分保计算表 单位:万元
总额
总计 3000 30 30 600
6
0
160 1.6
0
2
320 3.2
8
4
480 4.8
16
0
640 6.4
0
0
800 8.0
0
6
2400 24
24
3.成数再保险的特点 (1)优点 合同双方利益一致。 手续简化,节省人力和费用。 (2)缺点 缺乏弹性。 不能均衡风险责任。
4.成数再保险的运用
1 1 90 45% 0.9 0.9
D轮 250 2.5 10 10 4% 0.1 0.4 100
40% 1 4
140 56%
1.4 5.6
共计 5.05 1.3
3.5 0.7
2.4 5.8
2.3 6.5
➢ 3.溢额再保险的特点 可以灵活确定自留额 均衡风险责任 比较繁琐费时
(三)成数和溢额混合分保
在溢额再保险中,自留额是厘订再保险限额
的基本单位,超过自留额的部分(溢额)通常是 以自留额的一定倍数(再保险中称为线数)来限 定的。
• 例:再保险合同的限额为1线,表示再保险人最高 承担和原保险人一样的保险责任。如果再保险合同 的限额为10线,则表示再保险人承保的金额最高为 原保险人的10倍,称之为10线合同。假设该合同的 自留额为100万元,则1线的金额为100万元,再保 险分入人最高承保的金额则为1000万元,合同容量 为1100万元
新创办的公司。 新开办的险种。 汽车险、航空险。 保额和业务质量比较平均的业务。 各类转分保业务。 在国际交往中用作再保险业务交换,争取回头业务。 属于同一保险公司系统的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间,以及集
团分保内部,为简化分保手续,一般也采用成数分保方 式进行分保。
(二)溢额再保险
•1.概念及基本操作 • 是原保险人对每一风险单位的保额确定一个 自留额,而只将保额超过自留额的部分(溢额), 分给再保险人承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并分别按照自留额和溢额对保 额的比例来分配保费和分摊赔款的再保险业务方式。
产 水险
再
船舶险 分保安排同货运险,但自留额以单个船只作为危险单位
保
险
汽车保险
按每次事故安排超额分保
责任保险
按种类采用比例和非比例
团体险 成数再保险,成数与溢额再保险 人 寿险
身
个人险 溢额再保险
险
再 意外险 团体险 成数再保险,需要时安排溢额分保
保 与健康
险
险
个人险 意外险采用溢额分保,健康险采用成数分保
再保险 原保险合同的契约责任
转移风险的层次 第一次分散和转移
第二次分散和转移
合同双方当事人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业务性质
独立业务
保险合同性质 补偿性合同或给付性合同
原保险人和再保险人
独立业务 但双方当事人共命运
补偿性合同
二、再保险的作用
• (一)再保险对分保分出人的作用
1.分散风险,均衡业务质量 2.控制责任,稳定业务经营 3.扩大承保能力,增加业务量 4.降低营业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溢额再保险线数的确定要根据原保险人的业 务内容和自留能力(如平均保额大小及其与平 均自留额的关系、最高保额的大小与自留额的 关系、巨额标的承保状况等)综合考虑。
• 由于承保业务的保额增加或业务的发展,分
出公司需要设置不同层次的溢额,依次称为第 一溢额、第二溢额等。
• 2.溢额再保险责任、保费和赔款分摊的计算
• 例:某海上货运险溢额分保合同,危险单位按每 一条船一个航次划分,自留额为10万美元。第一 溢额合同限额为10线,第二溢额合同限额为15线, 原保险人承保了四条船(船次),有关责任、保费 和赔款的计算如表4所示。
表4 分层溢额分保计算示意表 单位:万美元
保险金额
总 额
总保费
总赔款
自留额 自 留 分保比例 责 分保费 任 分摊赔款
第一、对于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在合同范围内均具有 约束力。
第二,一般是不定期,或者期限较长,分保条件比较 优越。
第三,以分出公司某种险别的全部业务为基础,分出 公司不能挑选,以避免逆选择。
第四,当事人双方业务关系稳定,原保险人能够便捷 地转嫁危险责任;再保险人比较均衡地获得批量业务。
预约再保险
• 是介于合同再保险与临时再保险之间的一种再保 险安排。
₋ 财产风险、责任风险、运输风险、人身风险、巨灾风险等
• 4.按业务的渠道
– 分入、分出再保险;法定再保险;交换再保险;转分保再保险; 集团再保险
• 临时再保险
• 是分出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将有关风险或责任进 行临时分出的再保险安排。
• 临时再保险是最古老的再保险安排方式。
临时再保险的特点:
第一,对于临时再保险业务,分出公司和接受公司有 自由选择权;
二、非比例再保险
• 是一种以赔款作为再保险当事人确定责任基础 的再保险业务方式。对于原保险人的赔款超过一 定额度或标准时,其超过部分由再保险人负责, 直至某一额度或标准。一般又称为损失再保险, 超损失再保险,第二危险再保险。
(一)超额赔款再保险及其运用
• 简称超赔分保,对原保险人因同一原因所发 生的任何一次损失,或因同一原因所导致的各次 赔款的总和,超过约定的自负赔款责任额时,其 超过部分由再保险人负责到一定额度。
自留额 第 一 分保比例 溢 分保费 额
分摊赔款
第
自留额
二 分保比例
溢 分保费 额
分摊赔款
A轮 5 0.05 0 5
100% 0.05 0 0 0 0 0 0 0 0 0
B轮 50 0.5 1 10
20% 0.1 0.2 40
80% 0.4 0.8 0 0 0 0
C轮 200 2
20 10 5% 0.1 0.1 100 50%
四、中国再保险简介
中国财产再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再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
中再资产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大地财产保 险股份有限公司
华泰保险 经纪有限公司 中国保险报业 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节 再保险业务的种类
• 一、比例再保险
也称保额再保险,是以保险金额为基础来确定 原保险公司自留额和再保险公司分保责任额的再 保险业务方式。
第八章 再保险
第一节 再保险概述
• 一、再保险的概念
亦称分保,是保险人在原保险(直接保险) 合同的基础,通过签订再保险合同,将其承担的 风险和责任,部分或全部转嫁给其他保险人的经 营活动。
原保险人 分保分出人
转嫁风险
接受转嫁风险
再保险人 分保接受人
分入人
原保险与再保险比较
保险标的
原保险 财产、人身及相关利益
100
• 2.责任、保费和赔款的计算
例:假定某原保险公司组织一份海上运输险的成数分 保合同,规定每艘船的合同最高责任限额为1000万美 元,原保险公司的自留额为20%,即200万美元,分出 责任额800万美元,即80%。假定在该合同项下有五笔 业务,每笔业务的保额、保费收入和赔款情况及其计 算如表2所示 。
•
在实际运用中,成数再保险的再保险人数量一般没
有限制,各个再保险人接受的份额也不必相同。但原保
险人的自留比例一般较大,约在40%~50%之间。
• 为了使承担的责任有一定范围,每一份成数再保险 合同都按每一风险单位或每张保单规定一个最高责任额, 原保险人与再保险人在这个最高责任额中各自承担一定 的份额。
表2
成数分保计算
单位:万美元
标的
总额100%
自留20%
分出80%
物 保险金额 保费 赔款 自留额 自留保费 自负赔款 分保金额 分保费 分摊赔款
A 200 2 0 40
0.4
B 400 4 10 80
0.8
C 600 6 20 120 1.2
D 800 8 0 160 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