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择业与军队退休干部待遇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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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

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费金和退役金有关规定解答(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

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

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

(6)本规定自2001年1月19日执行。

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

军龄满20年以上的,从第21年起,军龄每增加1年,增发1%;荣立一等功或被大军区授予荣誉称号的提高15%,荣立二等功的提高10%,荣立三等功的提高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在边远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的,满20年以上的,提高15%;满15年以上的,提高10%;10年以上的,提高5%,符合其中的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是指在军队内从事行政、后勤、教育、科研、文化、卫生等非战斗岗位工作的军人。

他们是维护军队正常工作运转的重要力量,对于保障军队的后勤保障和管理运营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军队建设的改革进程,退休政策也逐步完善,以保障文职军人的福利和权益。

本文将详细介绍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

一、退休条件根据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军队文职军人可以在达到以下条件时申请退休:1. 年满60周岁;2. 达到正常工龄(通常是35年)。

二、退休待遇军队文职军人退休后,将享受以下待遇:1. 退休金:根据不同工作年限和职务级别,退休金由相关部门核定,根据退休人员的实际情况进行发放。

2. 医疗保障:退休军人可继续享受军队医疗保障,包括常规体检、治疗费用等,以及药品、医疗器械的优惠购买政策。

3. 社会保险:退休后,军队文职军人也可以享受社会保险,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三、退休流程退休流程一般如下:1. 提交申请:军队文职军人在符合退休条件后,需要填写退休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2. 审批流程:退休申请经过上级机关的审核和批准,并报相应的军队管理部门备案。

3. 公示和等待:退休申请公示一定时间后,如无异议,正式确定退休时间,并通知申请人。

4. 办理手续:申请人收到退休通知后,需要按照要求办理退休手续,包括办理离退休证、领取退休金等。

四、优惠政策为鼓励文职军人在工作期间发挥更大作用,军队实行了一系列优惠政策。

以下是几项典型的优惠政策:1. 技术职务加分:军队文职军人在评定职称和职务时,可以根据其实际岗位和工作表现获得相应的加分。

2. 退休工龄加算:退休时,对于超过正常工龄的文职军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增加其工龄,从而增加退休金的数额。

3. 安置政策:对于退休后需要重新就业的文职军人,军队提供相应的安置政策,帮助他们顺利转换到社会岗位。

五、展望未来随着国家军队建设的不断深化和改革,未来军队文职军人退休政策可能会进一步完善。

201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安置待遇36个问题

2015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安置政策安置待遇36个问题

【⾃主择业军转⼲部安置政策36个问题】1、《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概要2001年1⽉19⽇,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中华⼈民共和国国防法》、《中华⼈民共和国兵役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并颁布了《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

这对于进⼀步做好新形势下的军队转业⼲部安置⼯作,更好地实现⼈才资源的合理配置,促进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具有重⼤⽽深远的意义。

2、⾃主择业军队转业⼲部安置计划国务院军队转业⼲部安置⼯作⼩组等13个部门《关于印发的通知》(国转联[2001]8号)规定,⾃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的安置计划,由国务院军队转业⼲部安置⼯作⼩组、⼈事部、总政治部编制,与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部安置计划同时下达,⼀经下达,不再变动。

3、军队转业⼲部选择⾃主择业安置⽅式的条件《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第⼆⼗⼆条规定,担任团级职务(含处级⽂职⼲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部)的军队转业⼲部或者担任营级职务(含科级⽂职⼲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部)且军龄满20年的军队转业⼲部,可以选择⾃主择业的⽅式安置。

4、⾃主择业军队转业⼲部安置地点的规定依据《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第⼗六、⼗⼋、⼗九、⼆⼗条规定,⾃主择业军队转业⼲部⼀般由其原籍或者⼊伍时所在省(⾃治区、直辖市)安置,也可以到配偶随军前或者结婚时常住户⼝所在地安置。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可以到配偶常住户⼝所在地安置,也可以到其⽗母或者配偶⽗母、本⼈⼦⼥常住户⼝所在地安置。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其⽗母双⽅或者⼀⽅为军⼈且长期在边远艰苦地区⼯作的,可以到⽗母原籍、⼊伍地或者⽗母离退休安置地安置。

⾃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夫妇同为军队⼲部且同时转业的,可以到任何⼀⽅的原籍或者⼊伍地安置,也可以到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所在地安置;⼀⽅转业,留队⼀⽅符合配偶随军条件的,转业⼀⽅可以到留队⼀⽅所在地安置。

5、⾃主择业军队转业⼲部的政治待遇《军队转业⼲部安置暂⾏办法》第四⼗⼆条规定,⾃主择业的军队转业⼲部,享受安置地相应职务等级退休⼲部的有关政治待遇。

关于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军转干[2002]12号

关于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军转干[2002]12号

关于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军转干[2002]12号[?作者:军转处???来源:宁波人事编制???点击数: 735 ???时间:2002-09-27 14:34:00?]? 各市、县(市、区)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单位下发的《关于做好2002年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转联[2002]3号)规定,现将调整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调整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标准,以民政部、财政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离退休费的通知》([2001]政干字第491号)中规定的退休干部增加退休费标准为依据,具体按附表2所列相应职级的“年定期增加标准”为基数,再按每人原退役金计发比例进行计算。

退役金计发比例是指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为计发基数的平均比例(80%),再加上军龄增发比例、立功增发比例和边远艰苦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增发比例。

退役金计发比例满100%及以上的,按“年定期增加标准”全额计发。

二、这次增加的退役金从2002年1月1日起执行,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解决。

2002年1至10月份调整增加的退役金在11月份发放退役金时一起补发。

三、增加2001年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由安置地所在县(市)军转安置主管部门,填写《自主择业转业干部退役金调整增加核定表》(附表1)一式四份,于2002年10月20日前经市军转办审核后报省军转办核准。

宁波市所属县(市)报宁波市军转办核准。

四、这次经省核准增加的退役金由市、县(市)军转部门及时书面通知本人。

今后,各级人事、军转部门编制发放清单、发放软盘及预决算等,一律按新调整增加后的退役金数额为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
近日,政府部门对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进行了调整,具体规定如下:
一、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的支付标准调整为月工资标准的70%,即按照月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并由企业负担费用;
二、已经转业的退休军人,其补贴支付标准按照所在企业月工资标准的70%给予补贴,但不得低于本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
三、在军队服役期间,获得过奖励或者补贴的退休军人,在转业到企业后,其补贴支付标准为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但不得超过月工资标准的70%,且以企业月工资标准的70%为上限;
四、退休军人的家属再就业,其补贴支付标准按照本地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但不得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五、在军队服役期间,未获得过奖励和补贴的退休军人,在转业到企业后,其补贴支付标准按照本地月工资标准的60%给予补贴,不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
六、退休军人家属再就业,其补贴支付标准按照本地月工资标准的50%给予补贴,但不得超过月最低工资标准的60%。

以上就是政府部门对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的具体规定,其
目的是希望能够切实维护退休军人的合法权益,给予他们一定的生活保障,同时也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发展。

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的出台,有利于维护退休军人的权益,改善他们的生活水平。

另外,企业也将受益于此,因为这些调整可以有效激励企业招揽更多退休军人,并为他们提供合理的待遇,进而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总之,政府部门对企业退休军转干补贴调整标准的出台,有利于改善退休军人的生活水平,为企业注入新的活力,促进企业和社会的发展,值得肯定。

军改后待遇级别对照表

军改后待遇级别对照表

军改后待遇级别对照表
军官退休改革前后的待遇级别对照表(以中国人民解放军为例)
1、一般退休人员:
改革前:正将军、上将军、大校、少将、上将、中校一律统一实行正大校待遇。

改革后:将军级别按2.9级标准津贴划分为3个类别,分别为7.5倍,5倍和3倍;中校以下官员按5级划分为6个类别,分别为7.5倍,5倍,3.5倍,3倍,2.5倍和2倍;士官按4.5级标准划分为4个类别,分别为7.5倍,5倍,3.5倍和3倍;其他一般退休人员均按2级标准待遇,即1.5倍和1倍。

2、残疾军人:
改革前:残疾军人只能按一般退休人员全部实行2级待遇,即1.5倍、1倍待遇;
改革后:残疾军人根据残疾程度,分别按照4级、3级、2级和1级标准待遇,从而分为4个等级,包括3.2倍、2.7倍、2.2倍和1.7倍等。

3、伤残退休军人:
改革前:伤残退休军人根据伤残程度,按原有级别分3档待遇,分别是8倍、7倍、6倍待遇;
改革后:伤残退休军人级别按4级津贴划分为4个档次,分别为4.4倍、3.9倍、3.4倍和2.9倍,即在军官待遇的基础上,预留了4.4倍的伤残待遇等级。

4、烈士家属:
改革前:烈士家属根据关系程度,分为军人下落不明之妻子、子女、父母等,实行工资待遇津贴;
改革后:烈士家属,包括军人下落不明之妻子、子女、父母等从属人员均可获得相应津贴,其中军人下落不明之妻子或若夫母及未成年的子女享受5倍津贴,父母享受4倍津贴。

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

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

欢迎阅读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下)昨天,闲云发出了《告诉你最全最新的军队干部自主择业安置政策》中篇,今天继续把下篇呈献给大家。

截止目前最全最新转部门、用人单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三方协商一致,可按照有关规定将档案转递至用人单位,军转部门建立档案副本,用人单位应将新产生的档案材料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军转部门归入档案副本;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及时将档案转回军转部门。

对其他原因需利用档案的,用人单位可按相关规定查阅档案。

强化保密意识,加强档案安全保密管理。

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配备相应的档案保管保护设施设备。

积极推进档案管理数字化,不断提高档案信息化管理水平。

3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从安置地迁移户口有何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凭上述证明,继续支付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定居后,其退役金照发。

但须本人按照上述公证、认证要求,每年向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因私出国、出境或定居的,其境外的医疗费由本人自理;获准在国外定居的,其住房补贴停发。

后又经批准回国定居的,从落户下个月起,安置地军转安置工作部门按国转联〔2001〕8、9号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出国定居后在境外死亡的,其亲属应及时通知安置地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并按照上述公证、认证程落实《关于加强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4〕13号)精神,根据党员的居住、就业情况,逐一落实党员组织关系,编入到党的支部。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要及时到所在党支部报到。

所在党支部要按规定组织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教育引导党员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各地军转部门要协助当地党委组织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38、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接收报到有何规定?国转联〔2016〕6号文件规定,要严格按照国家下达的安置计划接收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不得擅自改变安置去向和安置方〔2001〕8号文件规定,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就业指导,由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部门负责。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精选资料】

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精选资料】

管理部门: 编号: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登记表姓名部别职务登记时间:二○○年月日一、基本情况注:1、人员类别分别为行政、技术或非专业技术文职干部;2、安置地填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

1二、工作情况23三、退役金情况注:此页由管理部门填写。

4四、退役金发放情况核对要求由本人携带身份证核对签字。

本人因故不能前来者,可由本人亲笔书面委托其家庭成员办理核对,委托书需经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签盖公章,委托人须携带身份证、一寸登记照一张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近期一寸登记照一张履行核对签字手续。

(不履行上一年退役金发放情况核对签字手续的,不得发放下一年退役金。

)56五、家庭情况注:未办身份证的16岁以下子女,请在身份证号码栏内填写出生年月。

7本表一式两份(一份交由个人保管,一份存入安置地军转部门)湖北省军转办制8以下是附加文档,不需要的朋友下载后删除,谢谢高二班主任教学工作总结5篇高二班主任工作总结1本学期,我担任高二(14)班班主任。

在学校领导的支持下,在学生科的领导下,我顺利地完成了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在从事德育教学过程中,有顺利也有挫折,有成功也有失败,既有困惑,也有启迪,交织着酸甜苦辣,现就本学期班主任工作做如下总结。

一、培养良好的班集体能否形成一个积极向上,努力学习,团结和睦的集合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在良好的班集体中,教师开展教育和教学活动,才能收到较好效果。

在培养班集体方面,本学期我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入手:(一)注重教室文化的建设开学初,我组织全班学生把教室布置好,让教室的每一块壁,每一个角落都具有教育内容,富有教育意义。

在具体布置时,针对班内学生的特点,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制定班级文明公约,张贴名人名言,使学生行有可依,激发学生的上进心。

并设立评比栏。

班组设9置由专人管理的“图书角”,以拓宽学生的知识面。

为及时反馈学生情况,设置了班级日记,由班长负责记录。

(二)注意班干部的培养进入高二以后,班干部换届重新选举,由学生民主投票,产生了一支能力较强,有一定影响力的班干部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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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金包括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

其中,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2)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退休生活费调整的情况相应调整增加。

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低于安置地当年党和国家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

(3)退役金免征个人所得税。

自主择业的转业干部被党和国家机关选用为正式工作人员的,停发退役金。

(4)自主择业的干部去世后,从去世的下月起停发退役金。

区分不同情况,一次发给本人生前10个月至40个月的退役金作为抚恤金和一定数额的退役金作为丧葬补助费。

遗属生活确有困难的。

由安置地政府按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发给生活困难补助金。

(5)按退休金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不得超过100%的发放比例。

(6)本规定自201X年1月19日执行。

二、转业干部自主择业补助费和退役金标准是多少?(1) 对象:自主择业的团职(含处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和军龄满20年的营职(含科级文职干部和享受相当待遇的专业技术干部)。

(2) 补助费的标准: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年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3) 退役金的标准:军龄20年以下的,按转业时安置地同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助的80%计发。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日期】1985.11.29•【文号】国发[1985]135号•【施行日期】1985.07.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的通知(国发[1985]135号1985年11月29日)自一九八五年七月起,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军队干部的工资制度已经改革,实行了以职务工资为主要内容的结构工资制。

为了使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与之相适应,根据中共中央〔1985〕9号文件精神,现对军队转业干部工资待遇问题通知如下:一、一九八五年七月一日以后批准转业到地方的军队干部的工资待遇,应按照他们原在军队所任职务(含技术职务)与地方相对应职务(含技术职务)的干部套改职务工资的办法确定(详见附表一、二)。

附表一军队转业干部套改地方职务工资的职务对应表------------------------------------------------|军队职务|地方职务||军队技术职务|地方技术职务|----|--------||----------------|-------------||||高级工程师|高级工程师|正师职|局、厅长||----------------|-------------||||工程师|工程师军|----|--------||----------------|-------------||||助理工程师、技师|助理工程师事|副师职|副局、厅长|专|----------------|-------------||||技术员|技术员、|----|--------||----------------|-------------||||教授|教授政|正团职|处、县长||----------------|-------------|||业|副教授|副教授治|----|--------||----------------|-------------||||讲师|讲师、|副团职|副处、县长||----------------|-------------||||助教|助教后|----|--------|技|----------------|-------------||||研究员|研究员勤|正营职|科、(区)乡长、||----------------|-------------||主任科员||副研究员|副研究员、||||----------------|-------------|----|--------|术|助理研究员|助理研究员行||||----------------|-------------|副营职|副科、区(乡)长||研究实习员|研究实习员政||副主任科员||----------------|-------------||||主任军医、主任技(药、护)师|主任医(技、药、护)师干|----|--------|干|----------------|-------------||||副主任军医、副主任技(药、护)师|副主任医(技、药、护)师部|连职|科员||----------------|-------------||||主治军医、主管技(药、护)师|主治医(技、药、护)师|----|--------||----------------|-------------|||部|军医、技(药、护)师|医(技、药、护)师|排职|办事员||----------------|-------------||||护士长|护士长||||----------------|-------------||||医(技、药、护)士|医(技、药、护)士------------------------------------------------附表二军队干部转业到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后应进入的职务工资等级表------------------------------------------------行政级别|23|22|21|20|----|-----------|-------|-------|-------|-------||\\职||||||||||\\|职||职||职||职|||\体\务|务|工|务|工|务|工|务|工|军队干部|科\育\|工|资|工|资|工|资|工|资|基准职务|技、\\工|资|标|资|标|资|标|资|标||文艺\级\|等|准|等|准|等|准|等|准||级\\资|级||级||级||级|||\\|||||||||----|-----------|---|---|---|---|---|---|---|---|排职|14、15|10、11|办事员|70|办事员|76|办事员|82||||||3||2||1||||----|-----|-----|---|---|---|---|---|---|---|---|连职|12、13|8、9|科员|70|科员|76|科员|82|科员|89||||5||4||3||2||----|-----|-----|---|---|---|---|---|---|---|---|副营职|11|7|副科长|76|副科长|76|副科长|82|副科长|89||||6||6||5||4||----|-----|-----|---|---|---|---|---|---|---|---|正营职|10|6|||科长|89|科长|89|科长|89||||||6||6||6||----|-----|-----|---|---|---|---|---|---|---|---|副团职|9|5|||||副处长|105|副处长|105||||||||6||6||----|-----|-----|---|---|---|---|---|---|---|---|正团职|8|4|||||处长|122|处长|122||||||||6||6||----|-----|-----|---|---|---|---|---|---|---|---|副师职|7|3|||||||副局长|140||||||||||5||----|-----|-----|---|---|---|---|---|---|---|---|正师职|6|2|||||||局长|160||||||||||||------------------------------------------------------------------------------------------------行政级别|19|18|17|16----|-----------|-------|-------|-------|-------|\\职|||||||||\\|职||职||职||职||\体\务|务|工|务|工|务|工|务|工军队干部|科\育\|工|资|工|资|工|资|工|资基准职务|技、\\工|资|标|资|标|资|标|资|标|文艺\级\|等|准|等|准|等|准|等|准|级\\资|级||级||级||级||\\||||||||----|-----------|---|---|---|---|---|---|---|---排职|14、15|10、11||||||||||||||||||----|-----|-----|---|---|---|---|---|---|---|---连职|12、13|8、9|科员|97|||||||||1|||||||----|-----|-----|---|---|---|---|---|---|---|---副营职|11|7|副科长|97|副科长|113|||||||3||1|||||----|-----|-----|---|---|---|---|---|---|---|---正营职|10|6|科长|97|科长|113|科长|122|||||5||3||2|||----|-----|-----|---|---|---|---|---|---|---|---副团职|9|5|副处长|105|副处长|113|副处长|122|副处长|131|||6||5||4||3|----|-----|-----|---|---|---|---|---|---|---|---正团职|8|4|处长|122|处长|122|处长|122|处长|131|||6||6||6||5|----|-----|-----|---|---|---|---|---|---|---|---副师职|7|3|副局长|140|副局长|140|副局长|140|副局长|140|||5||5||5||5|----|-----|-----|---|---|---|---|---|---|---|---正师职|6|2|局长|160|局长|160|局长|160|局长|160|||5||5||5||5|------------------------------------------------转业到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干部,其职务工资,根据本人的行政级别和与地方干部相对应的职务,按照劳人薪字〔1985〕19号文件的规定套改。

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

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

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 1、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安置地的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规定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享受安置单位同等条件人 1军队转业干部的基本医疗保险 1、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安置地的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规定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享受安置单位同等条件人1、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视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军队转业干部按照安置地的医疗保险规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当地规定缴纳应由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服役期间的医疗保险费,转入安置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

享受安置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

2、各地的医疗保险经办机构应及时为军队转业干部的医疗保险关系接续良好的服务,为参加医疗保险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并将服役期间的军队退役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并入转业干部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3、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的单位尚未纳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转业干部服役期间医疗保险个人帐户金额,由其个人暂存,待安置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后,再并入转业干部本人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其医疗保险待遇按现行规定执行。

4、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未被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期间,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由安置地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负责,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以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为计算基数,按安置地政府规定的费率向当地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单位应缴纳的医疗保险费部分、公务员医疗补助费和代收军队转业干部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要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纳入医疗保险管理,按照当地医疗保险规定为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建立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其服现役期间的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基金余额并入本人新的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

[军转]自主择业军队干部转业规定

[军转]自主择业军队干部转业规定

[军转]自主择业军队干部转业规定
关键词:军转张为臻自主择业军队干部转业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
《关于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6﹞1号)规定:
(1)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衔龄、任职年限、边远地区工作年限和配偶随军并取得常住户口计算时间等截止日期,为批准其转业当年的3月31日。

(2)地方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直接入伍的军队转业干部,选择自主择业的,比照同期入军队院校学习的干部相应确定自主择业条件。

(3)收归军队建制的人武部干部,属于转业复员军人的,期收归前在人武部工作时间连续计算军龄。

(4)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的工作单位以军队任职命令确定的单位为准。

(5)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外出学习(进修)或者代职在1年之内的,计算为其原部队驻地工作时间;在1年以上的,计算为其原学习(进修)或者代职部队驻地工作时间。

(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在边远地区或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累加计算,不满12个月的按1年计算。

(7)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服现役期间在飞行、舰艇学院学习的,其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时间,从飞行、舰艇学院学员档案记载的上飞机、舰艇时间起计算。

(8)跳伞兵服役年限,不视同从事飞行年限。

(9)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其军龄按实际服役年限计算,不进行折算。

军转论坛: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

军转论坛: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

军转论坛: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关键词:军转军转干部安置转业干部军转论坛军转干考试军转网关于调整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后退休待遇问题的建议:党政机关干部调到企业工作和军转干部到企业工作退休后享受企业人员退休待遇的政策不够合理,影响人员的合理流动,并造成许多**问题的发生。

对此建议:将上述人员退休金分为两部分,即在党政机关或军队工作时间按公务员退休政策计算一部分退休金,到企业后的工作时间按企业人员退休养老金政策计算一部分退休金,两者相加为上述人员的退休金总额。

这样做至少有如下好处:(1)能够鼓励人员合理流动,适合到企业工作而不适合在机关工作的人员到企业工作后没有后顾之忧,体现了社会公平;(2)有利于军转干部到企业干事创业,减轻政府安排上的困难;(3)机关干部和军转干部在政府或军队工作了几十年,做出了很大贡献,有的接近退休年龄,到企业工作后,因企业破产或效益很差造成退休后待遇很低,防止出现**问题的发生。

1.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其工资待遇按照不低于接收安置单位与其军队同等条件人员的标准确定,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计划分配到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事业单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休时的职务等级低于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的,享受所在单位与其转业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等条件人员的退休待遇。

本条规定不适用于到地方后受降级以上处分的军队转业干部。

3.计划分配到企业的企业军转干部,其工资和津贴、补贴、奖金以及其他生活福利待遇,按照国家和所在企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4.军队转业干部的军龄,计算为接收安置单位的连续工龄(工作年限),享受相应的待遇。

在军队从事护理、教学工作,转业后仍从事该职业的,其在军队的护龄、教龄应当连续计划,享受接收安置单位同类人员的待遇。

5.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

团级职务和军龄满20年的营级职务军队转业干部的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为计发基数80%的数额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关于印发《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转联(2001)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厅(局)、财政厅(局):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是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重要环节,对于继续深化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做好工作。

现将《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人事部财政部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发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制度改革的需要,建立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预算、拨款、支付的正常运行机制,确保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金的按时、安全、足额发放,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印发〈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发[2001]3号)、国务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等13个部门《关于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管理若干问题的意见》(国转联[2001]8号)和国家财政管理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参照公务员统发工资办法,由军转、则政部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即代发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帐户。

退役金发放实行“军转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则政部门拨付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各级军转、财政部门和代发银行应密切协作,各负其责,切实做好退役金发放管理工作。

第二章主管部门职责第四条退役金管理工作实行分级负责制。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编制预算、核拨经费、进行决算、监督检查。

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省级)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区退役金的核定、预(决)算、申报、发放确认、停发审批和监督等,地(市)有关部门负责退役金的发放、统计及日常管理等事宜。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民政部,财政部
•【公布日期】1988.07.18
•【文号】民[1988]安字23号
•【施行日期】1988.07.18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军官转业安置,财务制度
正文
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军队退休干部生活待遇问题的通知(1988年7月18日民(1988)安字23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军队干部退休的暂行规定》(国发[1981]39号)和民政部、总政治部制定的《实施细则》中关于“军队退休干部交政府安置后,应同当地国家机关中的退休干部一样,享受国务院和有关部门以及安置地区人民政府规定的各种优待”的精神,凡地方政府对国家机关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方面所作的各种补贴以及补贴标准的调整,应包括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在内。

所需经费,由地方财政解决。

2020年2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说明

2020年2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说明

2020年2月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退役金调整说明一、军龄工资由原服役每年15元调整为每年20元,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基本退役金增加涉及人员2001年至2020年转业人员增加基本退役金标准,按个人计发比例增加(在系统中为2020增加退役金二)。

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三、年定期增资标准增加年定期增资标准从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按个人计发比例增加。

(2001至2020年军转干部的历年增资相对应调整)。

四、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调整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生活补贴由原标准降为现标准,从2020年10月1日起执行。

五、2020年和2020年(部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领取退役金时是按老退役金标准领取,从2020年2月起按现行(新标)领取(按退役时的职务级别核算)。

六、2005年及以前转业人员入伍前参加工作年限每年给发1元,从2020年1月起。

七、核算方法(一)2001年至2020年转业人员算法补发数=基本退役金×个人比例数×16个月+服役年限×5×16+(新年定期增资-旧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14个月(含历年增资累计一个月)+附加军龄年限×1×25个月-(旧生活补贴-新生活补贴)×16(二)2020、2020年转业人员2020年1月已领取退役金人员:补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 +军龄工资 + 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 + 新年定期增资(2020年转业人员加两次)×个人比例数 - 退役金核定表上的实发数额}×补发年月数2020年2月正式领取补1月人员月退役金算法:应发数=个人供给信上(职务工资+军衔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个人比例数 +军龄工资 + 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上表数) + 新年定期增资×个人比例数。

退休军人,每月退休金有多少?

退休军人,每月退休金有多少?

退休军人,每月退休金有多少?1、我是副团49岁退休,退休金12600。

同年战友技术级正师19000。

2、我遇见一位90多的离休将军3w多。

3、浙江,我门口有一个老干部。

退伍军人,今年93岁,社保就拿18000块钱4、正团,选择自主,每月有16000退休金。

他选择了到一家单位当副职,每月拿着不到一万的工资,为了一份充实的生活。

5、正营,选择自主,每个月退休金9900元,选择在家带孩子,老二已经六岁了。

6、我老爹也参加过抗美援朝,农会干事入伍(排级),三年就转业到地方了,退休金六千多。

7、 64年入伍,连级退役军人转业到粮食局,今年80岁,退休金加军补6000元。

8、 88年入伍,副师级军队退休,今年60岁,退休金16000元。

9、本人,68年入伍,飞行员,副团,转业到企业,今年72岁,退休金加军补不到6000元。

10、51年当兵,军龄12年,退休时高工,正处,现在退休金5720元,87岁,活的滋润。

感谢国家。

11、湖北人,今年55岁,已经退休十年了。

原来是军人,自主择业,现在收入是每月18000。

12、初中女同学53岁,部队师级干部退休,退休费1.6万。

13、正师退休不是一万多,应该是二万多,我孩大姨夫正师退现在快3万了14、我们基本同龄,我也有一个初中同学,也是在部队医院,师级,高级护理师今年底55岁退休,1981年考到军区护校,军龄40年。

退休工资应该超过2万。

15、我一同学西藏日喀则部队医院麻醉师,正团级退休金2万7。

现在在私人整容医院上班1万九。

16、我的一个老领导,今天55岁了,在部队服役快40年了,60岁就可以完全退休,大校正师级,每个月的工资将近两万,几年前,部队分了一套150平米的房子,就在南京市区,楼层也非常好。

17、我2003-2005的兵,每月津贴90,第二年120,退伍费2万。

18、认识一退伍军人,40多岁,团长级别,没有选择安排工作,现在每月可以领一万多的退休工资。

19、我是1968年参军入伍,2010年在团长的位置上,光荣退休。

部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部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

部队离退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2012-02-26 14:55:25)一、移交政府安置的军休干部生活待遇标准(一)离休费1.离休时离休费:干部本人在职时计发的最后一个月基本工资,军龄工资、教护龄津贴。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9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离休后增加的离休费:1979年起实行,1985年6月底以前离休的干部享受的副食品价格补贴;1985年7月起实行的23元生活补贴费;1988年10月增加的30至40元工资;1989年10月、1991年5月、1992年3月、1992年7月、1992年10月、1993年10月、1997年7月、2001年10月、2003年7月增加的离休费;1994年—2005年每年1月定期增加的离休费。

(二)退休费1.退休干部:职务(专业技术等级)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军龄工资和护教龄津贴,按全额计发。

教护龄津贴:1985年7月参加工资制度的军队干部,离休退休时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6年9月1日起作为计算离休退休费的基数;离休退休时未享受教龄、护龄津贴的,不执行这一规定。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已享受的教龄、护龄津贴,从1984年1月起,全额计入离休退休费。

2.退休志愿兵(士官):军衔等级工资和地区津贴,按规定的退休费比例计发;基础工资和军龄工资,按全额计发。

二、各项补助补贴标准1.交通费:从2004年1月起,给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发放交通费。

标准:军队离休干部每人每月105元(含原来已发的15元),军队退休干部每人每月90元。

交通费随离退休费逐月发放。

发放交通费后,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个人用车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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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择业与军队退休干部待遇对照表
军队自主择业和退休干部待遇对照表
序号
项目
自主择业
退休
区别
文件
举 例
1
工资待遇
退役金,军龄满20年,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0%;军龄在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本人原工资的1%。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每年定期增加退役金基数:正团70元。
待遇基本相同
国转联(2001)8、9号、(2006)1号,劳人劳〔1982〕42号文件
11
抚恤丧葬
一次性发给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退役金;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退役金;病故的,为本人生前10个月的退役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退役金。
发给本人4个月原工资的生活补助费
两者差异较大
总政、总后(1985)政干字第488号文件
4
安家补助费
对服现役14周年以下的,按现行标准发给4个月的本人原工资。对服现役超过14周年的,从第15年起,服现役每满一年再增发半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城镇安置的,一次性发给6个月本人原工资;农村安置的,一次性发给8个月本人原工资。
抚恤金标准:被批准为烈士的,为本人生前80个月的工资;因公死亡的,为本人生前40个月的工资;病故的,为本人生前20个月的工资;符合规定的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丧葬补助费标准为本人生前12个月的工资。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
抚恤金标准不同,自主择业干部标准是退休干部标准的1/2。另有按比例增发抚恤金、特别抚恤金;发给6个月的遗属补助和定期生活补助费。

退休干部不得经商办企业
国转联(2001)8号、中发(2001)3号文件
10
出国定居
经批准因私出国(境)1年以上的,从第13个月起每年应向安置地军转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役金;在国外定居的,其境外医疗费自理,住房补贴停发,死亡的,军转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出国(境)一般不超过6个月,特殊情况最长不超过12个月。在国外定居的,每半年应向安置地民政部门提供本人生存证明书,继续支付退休金;死亡的,民政部门发给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补助费。
两者差异较大
总政、总后(1989)政干字第242号文件
5
住房补贴
从批准转业的翌年1月1日起,根据安来自地政府的规定,按照当地政府机关与其军队职务等级相应或者同行条件人员的办法执行,所需经费由安置地政府解决。沈阳市:住房补贴=退役金×13%

退休没有
国转联(2001)8号文件
6
交通费

每人每月140元
自主择业没有。
自主择业干部没有退休干部医疗费用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实行二次报销。自主择业没有。
国转联(2001)8号文件
8
服务管理
军队转业干部安置部门负责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管理工作,其管理服务工作由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机构承担,没有管理服务机构的地区的由同级军转办直接承担; 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户口所在街道、乡镇负责。
退休金,军龄(工龄)在20年以下的,发给本人原工资的85%;军龄在20年以上,从第21年起,每增加一年军龄,增发本人原工资的1%。每年定期增资基数:正团70元。
1、自主择业干部工资起点为本人原工资的80%,退休干部为85%。2、自主择业干部工资低于安置地党政机关相应职务等级退休干部月退休生活费数额的,安置地政府可以发给差额补贴。退休干部没有。
地方民政部门根据安置管理工作实际,设置、调整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即地方政府干休所负责具体服务管理工作。
管理部门不同
中发(2001)3号、中发(2007)7号文件
9
就业经商
1、安置地政府提供政策咨询、组织就业培训、向用人单位推荐,纳入人才市场。党和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在社上招聘录用人员时,优先录用、聘用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2、对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创办企业安置自主择业干部占企业60%以上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视情提供低息贷款。
国转联(2001)8号、9号,(2006)6号、7号(2009)9号文件
2
自主择业补助费
军龄15周年以内的,军龄每满1年发给1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从第16周年起,军龄每满1年发给1.5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退休没有
总政、总后(2001)政干字第49(2001)后财字第45号文件
3
生活补助费
军龄8至9周年的,发给3个月本人原工资,以后军龄每满一年增发一个月的本人原工资,但最高不得超过16个月的本人原工资。
国转联(2001)8号文件
说明
1、表中所指正团职上校干部包含相应职级的文职干部和专业技术干部。2、所指退休干部系指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3、退休干部有些由管理部门掌握使用的经费未列入,如:福利费、公杂费、差旅费、机动费、政工费、卫生费等。另外发给退休干部本人电话补贴8元/月、防暑降温费240元/年、住院伙食补助费300/年等,未列入。自主择业干部没有。4、“去向安置”、“养老保险”、“滞留处罚”等项目未列入。
7
医疗保障
按照安置地政府的有关规定,统一参加安置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公务员医疗补助待遇。其在部队缴纳年限视同地方的连续缴纳年限。沈阳市:市、区缴纳退役金总额8%,个人承担本人年退役金的2%比例。
比照安置地国家机关退休公务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补助,享受同职级退休公务员的医疗待遇。医疗费个人承担超过2000元的实行二次报销、由财政按90%比例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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