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汶上县实验小学中小学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
山东省汶上县实验小学中小学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
山东省汶上县实验小学中小学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依据汶上县教育局干部作风会议精神和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以加强教职工作风纪律建设为主题,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从严抓作风,在“转变作风提效能,立说立行抓落实”上做文章,治庸提标杆,治懒提效能,治散聚合力,治乱正风气,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努力实现思想境界显著提升,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政治纪律第一条: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训活动,积极发言,热烈讨论,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第二条: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讲报酬,严禁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展观和大局观,服从学校大局,时刻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第四条: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强化执行力,对学校形成的意见、决议和规章制度,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不随意发牢骚,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敷衍塞责;对完不成任务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的校区、分管领导、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职务诫勉。
第五条:坚持组织原则,反对拉帮结派,搞小团伙、小集团;反对怪话连篇,传播小道消息,散布流言蜚语,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辨是非,敢于同错误的言行争辩、斗争。
第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反对纪律松懈、自由散慢、不讲组织原则、不听招呼、不讲程序、不听指挥、不作为、乱作为、胆大妄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第七条: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做“有思想、有素质、有涵养、有能力、有贡献”的匡小人。
第八条:处理问题讲程序、讲原则。
遇事冷静,不乱发表个人看法或意见,不乱表态。
第二章职业道德第九条: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业,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精神。
2024年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
2024年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提高实小教职员工的工作作风,激励工作热情,切实提升工作效能,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实小教职员工的全体成员。
第三条实小注重教育质量,重视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四条实小教职员工应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按照规章制度和工作要求履职尽责,做到勤勉敬业、高效工作。
第五条实小将加强对教职员工的工作作风评估,以此评价和激励教职员工的工作表现。
第二章工作纪律第六条实小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部门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教职员工要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违规操作、瞒报、拖延工作等,否则将接受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实小教职员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主管请假并填写请假条,获得批准后方可请假。
第三章工作效能第九条实小教职员工应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时间浪费。
第十条教职员工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和工作动力,根据工作需要,合理安排时间和资源,保证工作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实小教职员工要保持学习的动力,关注教育教学领域的新发展,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教育理念。
第四章工作态度第十二条实小教职员工应树立敬业奉献的精神,关注学生成长和发展,关心学生的生活和心理健康。
第十三条教职员工应端正工作态度,对工作认真负责,主动沟通交流,积极配合同事合作,共同完成教学和教育管理任务。
第十四条实小教职员工要积极参与培训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
第五章工作评估第十五条实小将建立健全教职员工的工作评估机制,定期对教职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对工作表现良好的教职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六条教职员工的工作评估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态度、工作效能、工作质量和工作成果等方面。
第十七条教职员工的工作评估结果将作为选拔晋升和聘用合同续签等工作的参考。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实小教职员工如存在工作失职、违规操作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纪律处分。
实验小学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方案
实验小学落实《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实施方案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障和规范学校、教师依法履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职责,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9号即《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的规定,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方案中的规则所称教育惩戒,是指学校、教师基于教育目的,对违规违纪学生进行管理、训导或者以规定方式予以矫治,促使学生引以为戒、认识和改正错误的教育行为。
第二条学校的各个部门和教师要遵循教育规律,依法履行职责,通过积极管教和教育惩戒的实施,及时纠正学生错误言行,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责任意识。
学校支持、指导、监督每一位教师依法依规实施教育惩戒。
第三条教师实施教育惩戒要符合教育规律,注重育人效果;遵循法治原则,做到客观公正;选择适当措施,与学生过错程度相适应。
第四条学校结合本校学生的特点,依法制定、完善校规校纪,明确学生行为规范,健全实施教育惩戒的具体情形和规则。
正副班主任老师要组织学生、家长以民主讨论形式共同制定班规或班级公约,报学校备案后施行。
第五条学校利用入学教育、校会、班会、家长会等方式,向学生和家长宣传讲解校规校纪。
教师在日常的教育教学中,以校规校纪为准则来规范和要求学生的言行。
第六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学校及其教师应当予以制止并进行批评教育,确有必要的,可以实施教育惩戒:(一)故意不完成教学任务要求或者不服从教育、管理的;(二)扰乱课堂秩序、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三)吸烟、饮酒,或者言行失范违反学生守则、规范的;(四)实施有害自己或者他人身心健康的危险行为的;(五)打骂同学、老师,欺凌同学或者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六)其他违反校规校纪的行为。
学生实施属于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的不良行为或者严重不良行为的,学校、教师予以制止并实施教育惩戒,加强管教;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七条教师在课堂教学、日常管理中,对违规违纪情节较为轻微的学生,可以当场实施以下教育惩戒:(一)点名批评;(二)责令赔礼道歉、做口头或者书面检讨;(三)适当增加额外的教学或者班级公益服务任务;(四)一节课堂教学时间内的教室内站立;(五)课后教导;(六)学校校规校纪或者班规、班级公约规定的其他适当措施。
2024年小学教职工行为规
2024年小学教职工行为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规范教职工行为,促进学校和谐发展,制定本行为规定。
第二条本行为规定适用于所有在小学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职工,包括教师、校长、副校长等。
第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坚守教职责任,秉持敬业精神,热爱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职业道德观,在教育教学、言行举止等方面作出表率。
第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门规定、学校规章制度等,尊重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秩序。
第二章教育教学行为规范第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诚实守信、言行一致,不得编造虚假的教育教学材料或者教学信息,不得夸大教学成果。
第六条小学教职工应当按照学科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备课,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进度,保证教学质量。
第七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个性,关注学生发展,因材施教,注重启发性和创造性教学,鼓励学生独立思考。
第八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人生观,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和道德品质。
第九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课堂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教育科研能力。
第三章师德师风行为规范第十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学生和家长,保护学生合法权益,为学生提供公平、公正的教育教学环境。
第十一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与学生发生不正当的性关系,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虐待、体罚学生。
第十二条小学教职工应当言行举止得体,不得使用粗俗、低级的语言和行为,不得传播封建迷信、淫秽色情等有害信息。
第十三条小学教职工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教育部门的工作规定,不得迟到早退、旷课缺勤,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十四条小学教职工应当积极参与学校和社区的公益活动,关心学生家庭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四章其他行为规范第十五条小学教职工应当保护学校物品和设施,不得故意损坏学校财产,不得私自占用、挪用公共资金和物资。
第十六条小学教职工应当尊重同行,互相帮助,不得诋毁、攻击其他教职工的形象和声誉,不得传播不实谣言。
2024年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二篇)
2024年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为深入贯彻上级关于改进工作作风的文件精神,积极营造“尚勤、尚俭、尚实”的新时代学校工作氛围,特制定以下规定:一、自本规定实施之日起,学校行政楼内所有办公室(含各校长办公室)的清洁工作不再安排专人进行,改由办公室成员自行承担,以确保办公环境整洁有序。
二、为提升工作效率,将严格控制会议数量并精简会议内容。
坚持召开短会、发表简洁明了的讲话,明确分工,由分管领导主讲,非必要情况下,其他领导不在主席台陪坐,以减轻教师负担,提高会议质量。
三、校级领导需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学校中心工作,加强日常调研,确保每周有固定时间深入课堂,关注实际教学问题,推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
四、建立并实施谈心制度。
校级领导需重视与教职工的沟通交流,特别关注学困生和问题学生,定期开展谈心活动,并做好简要记录,以促进师生和谐关系,助力学生健康成长。
五、为优化资源配置,中层以上领导需减少外出参会次数。
除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和培训外,其他会议和培训需事先报请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批准,以确保将主要精力投入教育教学及师生服务工作中。
六、学校领导因工作需要调整课程时,必须履行正规手续,并确保课前或课后补足教学时间,保证教学质量不受影响。
七、秉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格控制纸质文件、信息及简报的印刷数量。
积极推广无纸化办公,减少纸质资料的分发与收集。
除上报上级部门的资料外,校内其他资料一律采用双面打印或复印方式,以节约资源。
需外出印刷的材料需实行报批制度,严格管理。
八、严格执行廉洁从政相关规定,坚决反对铺张浪费。
严格控制公务招待标准与规模,中午在教工食堂统一安排快餐,晚上则安排工作简餐,避免无关人员陪同。
严格控制各类节庆活动及公务费用支出,如迎接上级检查一般不悬挂欢迎横幅,会议室不摆放水果等物品。
九、全体教职员工需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强化服务意识和质量意识,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十、全体教职员工需共同维护专用室、办公室及责任区域的卫生环境,学生负责清扫包干区,班主任需积极参与指导。
汶上镇中心小学“作风建设教育促进月”实施方案
汶上镇中心小学关于深入开展“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成果,根据中央和省、市委关于持续深化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的通知,落实县教体局关于在全县教育系统开展作风整顿建设活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正风肃纪提效能”为主题,以锤炼“爱岗敬业、务实担当、勤政廉政”的干部队伍为目标,集中一个月的时间,突出问题导向,着力整治干部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为实现执行力增强、发展环境优化、群众满意度提升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任务“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从2016年3月3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围绕“4项纪律、20个严禁”的要求,进一步严肃日常工作纪律、勤政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
分为集中学习、回头查摆、整改落实三个阶段进行。
活动主要任务是围绕“为民”的要求,突出解决教育干部、教师联系服务学生及学生家长不具体、不扎实、不深入的问题;围绕“务实”的要求,突出解决学校中存在的“慵、懒、散、慢、拖、瞒”的问题,解决推动教育改革和发展中存在的速度慢、效率低、质量差的问题;围绕“清廉”的要求,突出解决党风廉政建设领域仍然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一步树立良好的党风政风。
(一)成立组织领导机构,安排部署。
(2月29日)学校领导对“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高度重视,专门成立了活动领导小组,对“作风建设集中整治月”活动进行部署,制定活动实施方案。
(二)集中学习阶段(3月1日—3月16日)集中学习内容主要包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集中学习讨论时间不少于3天。
学校在集中学习阶段安排1次辅导报告。
(三)回头查摆阶段(3月17日—3月25日)围绕“4项纪律、20个严禁”的要求,对严肃日常工作纪律、勤政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进行查摆。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纪律规定
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纪律规定为大力营造“转作风、讲师德、树师表、铸师魂”的良好氛围,进一步解决教师队伍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教体系统转作风树形象,根据《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济宁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教职工师德师风建设作以下纪律规定:一要依法执教。
自觉维护教体形象,严禁有违背国家法律和方针政策的言行,严禁有诋毁教育形象和学校声誉的言行,严禁编造谣言或捏造事实诽谤、诬告陷害他人。
二要关爱学生。
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严禁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严禁讽刺、歧视、侮辱、挖苦学生,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严禁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各类校外活动及商业性活动。
三要廉洁从教。
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严禁接受学生家长吃请和礼品,严禁向家长谋私利,严禁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订购学习资料及用品,严禁擅自设立收费项目、超标准收费、扩大收费范围。
四要情操高尚。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严禁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严禁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严禁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动员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五要诚实守信。
坚持公平竞争原则,严禁在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招生考试、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中违规操作、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等。
六要严谨治教。
认真落实“八个精心”,严禁无准备上课、无教案上课,严禁让家长或学生代批作业或试卷,严禁在课堂上抽烟、使用手机。
七要严于律己。
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严禁迟到早退、随意调课、擅自离岗,严禁工作时间上网聊天、炒股、打牌、玩游戏等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工作日饮酒。
八要为人师表。
树立良好的人格形象,严禁参加赌博、邪教等活动,严禁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严禁拉帮结伙拜把兄弟,严禁做违反社会公德的事。
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全县通报批评,当事人在全校大会上作检讨,并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违反第一、二、三、四、五条规定者,当年师德考核、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并扣发半年绩效工资;同一人年内两次违反前五条者,同时扣发全年绩效工资,给予该校校长全县通报批评;同一学校年内被通报三次及以上的,该校校长和副校长诫勉一年,取消该校评先评优资格;情节严重、造成较大影响的,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者撤消教师资格、予以解聘。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模版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进实小工作作风,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学校管理,提升师生素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
第三条学校要坚持党的教育方针,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培养优秀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四条学校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法规,团结师生,共同努力,为实现学校的教育目标而努力工作。
第五条学校要建立健全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员工发展自己的专业技能,提高教学水平。
第二章教职员工篇第六条教职员工要时刻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格遵守纪律,严禁迟到、早退、无故缺勤。
第七条教职员工要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严禁敷衍塞责。
第八条教职员工要注重学习和自我提升,积极参加培训和专业交流活动。
第九条教职员工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得存在虐待、打骂、侮辱等行为。
第十条教职员工要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不得有犯罪行为,不得谈论不良话题,不得传播错误信息。
第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不合格的教职员工,将严肃处理。
第三章学生篇第十二条学生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爱护学校设施和公物,不得损坏、污染。
第十三条学生要遵守课堂纪律,听从教师指导,积极参与课堂活动,不得打闹、嘈杂。
第十四条学生要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各种学习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要尊重师长,团结同学,不得欺负、歧视、侮辱他人。
第十六条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注意个人卫生和公共卫生。
第十七条学生要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健康体魄,远离不良嗜好。
第四章管理篇第十八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管理机制,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
第十九条学校要完善考核评价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推动改进工作。
第二十条学校要注重沟通与协调,加强部门间的合作与协作,实现管理和培训的有机结合。
第二十一条学校要加强师生之间的沟通和交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模版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模版作风对于一个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要,尤其对于实小这样一个基层学校更是至关重要。
为了提升实小的工作作风,增强教职工的工作动力和效率,制定一份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是非常有必要的。
一、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1. 遵循“以学生为中心”的办学理念,坚持教育为本,全力以赴为学生提供优质、均衡的教育服务。
2. 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完成各项教育工作任务。
二、加强学校管理1. 建立健全学校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和岗位的职责,保障校内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2. 定期召开校务会议,对学校的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和评估,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 提升学校管理水平,加强各项管理规范的落实,确保教学、教育质量的持续提升。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1. 加强教育教学研究,推行教学研讨、观摩等形式,提升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定期组织教师培训,提供职业发展机会,鼓励教师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学习。
3.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提高教师的薪酬和职称评定标准,激发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
四、改善工作环境1. 维护学校的教育教学环境,保持校园的良好秩序和卫生。
2. 加强学校设施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教育教学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保障。
五、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协作1. 定期召开家长会议,及时向家长传达学校的相关信息,了解家长的需求和意见。
2. 建立健全家校互动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交流,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六、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1. 主动与社会各界建立联系和合作关系,共同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2. 积极参与社区教育活动,为学生提供更丰富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七、严肃工作纪律,营造和谐工作氛围1. 严禁迟到早退,不得私自外出,保证工作时间的严格执行。
2. 不得擅自调换或转发工作任务,确保工作流程的顺利进行。
3. 保守学校秘密,不得泄露学生和家长的信息,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以上是对实小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些规定,通过贯彻执行这些规定,相信实小的工作作风会得到显著改进,为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创造更好的条件和环境。
2023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____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一、背景介绍教师作风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直接关系到学校的教育质量。
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水平,切实加强教师作风建设,特制订本方案。
二、目标定位1. 培养教师职业道德,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2. 打造高素质的教师队伍,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
3.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主要内容1. 建立健全教师作风评价体系1.1 制定明确的教师作风评价标准,包括教师的师德修养、教学态度、言行举止等方面。
1.2 设立专门的教师作风评价机构或委员会,负责对教师作风进行评价。
1.3 将教师作风评价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将评价结果用于确定教师的晋升和奖惩。
2.强化教师师德教育2.1 设置定期的教师师德培训课程,加强教师的师德修养。
培养教师爱岗敬业、为人师表的良好师德。
2.2 鼓励教师定期参加教师师德志愿者活动,深入社区、乡村、农村学校等地进行师德宣传与培训。
2.3 加强师德教育的考核与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教师进行奖励,对违反师德的教师进行严肃处理。
3.增强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3.1 鼓励教师参加专业培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学校可以邀请专家进行专题讲座,组织教研活动等。
3.2 设立教师指导团队,由学校的优秀教师组成,对新任教师进行指导与培训。
定期开展教学观摩与研讨活动,互相借鉴经验,提高教学水平。
3.3 鼓励教师参加教学竞赛,提高专业素养和创新能力。
建立教学成果展示平台,鼓励教师分享优秀的教学经验和教案。
4.加强队伍管理,提高教师工作积极性4.1 建立教师发展档案,对教师的工作经历、培训情况、评价结果等进行记录和管理。
4.2 设立教师交流平台,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可以通过组织教研活动、座谈会、交流讲座等方式,增进教师之间的相互了解和合作。
4.3 激励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建立教师奖励制度。
将评价结果和教学质量等因素作为评选教师奖励的重要依据。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范本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范本为了提高实小的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工作作风,我们制定了以下规定。
一、立足于学生需求,关注学生发展1. 以学生为中心,以满足学生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2. 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积极开展个性化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
3. 尊重学生的发展兴趣,提供多元化的教育资源和社会实践机会。
二、倡导科学教学,提高教学效果1.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科学指导教学过程。
2. 注重教学内容的系统性、针对性和实用性,确保学生学有所获。
3. 引导学生主动参与课堂,培养学生的独立思考和问题解决能力。
三、强化团队合作,形成良好工作氛围1. 强化教师团队的凝聚力和协作精神,形成和谐的工作氛围。
2. 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促进经验分享与互助,提升教学水平。
3. 共同参与教研活动,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保持教育教学创新的活力。
四、规范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1. 严格按照学校工作流程进行工作,确保工作计划的顺利执行。
2. 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合理科学地安排工作内容,提高工作效率。
3. 提倡科学学习方法和工作技巧,鼓励教师不断进取,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五、规范工作纪律,加强责任意识1.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师德风范,积极示范学生。
2. 严守工作纪律,准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待学生、教职工一视同仁,严守保密工作。
六、加强学校文化建设,维护校园秩序1. 培育和践行学校核心价值观,共同追求学校发展的目标。
2. 维护校园良好秩序,倡导文明礼仪,宣传文明行为,净化校园风气。
3. 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培养他们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
七、合理使用资源,建设美好校园1. 积极争取并合理利用各类资源,为学校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2. 关注环境保护,倡导节约能源、减少浪费,共同建设美好校园。
3. 积极开展公益活动,传播正能量,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以上就是实小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范本,我们希望全体教职工能够认真遵守,积极践行,共同为实小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预案:________ 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第1 页共7 页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及胡锦涛总书记在2*7年全国优秀教师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思想作风建设,重点解决教师队伍中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提高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乐于奉献、业务精湛、敢于创新、作风扎实、勇于拼搏,让学生满意,让群众满意、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教师队伍。
二、方法步骤加强教师思想作风建设活动从9月到12月底,分为学习教育、查摆整改、总结立制、转入长效四个阶段。
(一)学习教育阶段(9月1日~11月31日)1、动员部署。
全面部署《关于进一步加强教师思想作风建设的实施意见》,发动广大干部教师积极投身于活动之中。
2、学习教育。
结合“大学习、大培训、大提高”活动,组织全体教职员工认真学习区教体局规定的参考篇目的同时,要结合教师本人实际选学其他内容。
坚持把正面教育与警示教育相结合,把集中学习、组织辅导、讨论交流和个人自学相结合,增强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学习教育要求全员参加,每位教师要有活动专用的笔记本,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
心得体会文章要密切结合教育教学实际,切实反映自己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真实感受。
定期将全体教师的心得体会进行展评,供大家交流。
3、实践活动。
在干部教师中广泛开展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学习教育实践活动。
一是开展学习师德师风先进典型活动。
特别是要认真学第 2 页共 7 页习四川地震灾区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本地本校的优秀模范教师典型。
二要开展思想作风警示教育活动。
汇编违背师德师风的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教师从中吸取教训。
三要组织教师开展思想作风建设大讨论活动。
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
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实验小学教师队伍的建设,提高教师的政治思想觉悟和教育教学业务水平,保证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及地方有关教育法规和政策,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是我校教师管理的基本依据,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实验小学教师管理制度的原则是: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激励与发展相结合;教学与科研相结合;制度与人文关怀相结合。
二、教师职业道德第四条教师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五条教师应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政治觉悟,严守政治纪律,维护学校的稳定和发展。
第六条教师应尊重家长,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共同促进学生的成长。
三、教师业务水平第七条教师应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不断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业务水平。
第八条教师应参加继续教育和业务培训,完成规定的培训学时,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第九条教师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研究和改革,探索教育教学的新方法和新思路,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师应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关注学生的学习过程和成长,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四、教师考核与评价第十一条教师考核分为学期考核和年度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思想觉悟、教育教学业务水平、教育教学成果、师德表现等。
第十二条教师评价分为学生评价、同行评价、领导评价和家长评价,评价内容包括:教育教学能力、教育教学效果、师德表现等。
第十三条对考核评价优秀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评价不合格的教师,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并在必要时调整工作岗位。
五、教师待遇与福利第十四条教师应享受国家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
第十五条教师在学校规定的工时内,应享受带薪休假。
第十六条教师应享受学校提供的其他福利,如:子女入学优惠、健康体检、培训学习等。
实验小学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实验小学全体教职工、学生及其家长。
第三条实验小学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政策,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第二章教职工管理第四条教职工应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教育教学能力,热爱教育事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
第五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六条教职工应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辅导学生,关心学生成长,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服务。
第七条教职工应加强自身修养,提高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努力成为教育教学专家。
第八条教职工应加强团队协作,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共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三章学生管理第九条学生应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第十条学生应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一条学生应认真学习,刻苦钻研,努力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
第十二条学生应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增强体质。
第十三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第十四条学生应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养成良好的节约习惯。
第四章家长管理第十五条家长应关心子女的学习、生活,支持学校工作,与学校共同教育子女。
第十六条家长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家长会、家长学校等活动,加强与学校的沟通。
第十七条家长应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八条家长应教育子女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教师,尊敬他人。
第五章学校设施与财产管理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各项设施管理制度,确保设施安全、完好。
第二十条学校应加强财产管理,合理使用学校财产,防止浪费和损失。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4篇)
实小改进工作作风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实小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增强工作团队的凝聚力和凝约力,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章工作作风的原则第一条实小的工作作风应以服务为中心,以人为本,追求卓越,为学生和家长提供高质量的教育服务。
第二条实小的工作作风应遵循公正、公平、公开、规范的原则,不偏不倚,不徇私情,不任性。
第三条实小的工作作风应注重实效,注重结果,不拖延、不拖拉,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第四条实小的工作作风应强调团队合作,增强集体意识和责任感,达到协作共赢的效果。
第三章工作作风的内容第五条实小的工作作风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纪律严明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遵守学校的各项纪律规定,做到准时上下班,按时参加各项会议,无故旷工早退,迟到、早退、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2. 提高专业素质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和教育教学能力,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3. 服务意识强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始终保持服务意识,以学生和家长的需求为导向,积极解决问题,提供优质的服务。
4. 认真负责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注重细节,做好各项工作安排,保证工作质量。
5. 严守工作纪律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应严守工作纪律,坚决杜绝玩忽职守、消极怠工、拖延磨蹭等不良行为。
第四章工作作风的执行和监督第六条实小的工作作风由学校领导班子进行领导和指导,具体落实由各科室、各工作组负责执行。
第七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定期组织讨论和评估工作作风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第八条学校领导班子应加强对实小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工作作风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对表现优秀的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表现不良的进行批评和教育。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学校领导班子应组织全体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了解并遵守本规定。
第十条对违反本规定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学校领导班子有权采取相应的纪律措施或行政处罚,严肃处理。
2023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
2023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实施方案实施方案:2023年实验小学加强教师作风建设一、背景分析作风建设是实验小学提高教师素质和办学水平的一项基础性工作。
教师作风的好坏直接影响学校形象和教育质量,对于培养学生成才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加强教师作风建设是实验小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全面发展的必要举措。
经过调研和分析,我们发现实验小学在教师作风建设中存在以下问题:部分教师教学过程中缺乏激情,工作责任心不强,个别教师行为不端,对待学生缺乏严谨态度。
这些问题严重制约了学校的发展,必须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加以解决。
二、目标设定1. 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培养教师的教学技能;2. 强化教师的责任意识和职业道德观念;3. 培养教师的团队合作精神,加强沟通交流;4. 加强学校对教师的监督与管理,建立明确的考核机制。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教师培训。
组织教师参加各类教育教学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同时,利用学校内部资源,邀请优秀教师进行内部培训,分享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
2. 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氛围。
学校定期组织经验交流会、评课会等形式多样的活动,让教师之间相互学习和交流,共同提高。
此外,学校还将建立定期进行课堂观摩活动的机制,通过观摩来促进教师之间的互相学习与提高。
3. 加强对教师的考核与奖惩机制。
学校将建立科学合理的教师考核体系,对教师进行全方位的评价。
同时,根据教师的工作表现,设立激励机制,对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奖励,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4.加强对教师的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学校将建立教师日常工作考勤制度,严格要求教师按时到岗、按照教学计划进行教学工作。
并加强对教师言行举止的监督与管理,对教师在教学过程中的不端行为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
5. 加强家校合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学校将建立健全家校合作机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与交流,提供给家长关于学生学习的参考和指导,共同努力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小学有关加强师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定
小学有关加强师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规定以下是一份小学加强师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规定:第一条:教师师德是小学教师的基本品质和职业道德,应当恪守职业操守,不得有嫉妒、诽谤、侮辱学生、家长或其他教职员工的行为。
第二条:小学教师应当爱岗敬业,保持专业素养,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学习新知识和教育理念,提高自身素质。
第三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全面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发展,不准体罚、虐待、歧视学生。
教师应当尽量采用科学、合理的教育方法,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造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条:小学教师应当严守教育纪律,不得违规补课、揽生源、搞权色交易等行为。
教师应当在课堂上严守时间、课程内容和学科纲要,不得任意增减教学内容。
第五条:小学教师应当与家长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心学生的教育事务。
教师应当及时回答家长的疑问,积极参与家长会和家访活动,了解学生的家庭环境和困难,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六条:小学教师应当保守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教师应当正确引导学生使用互联网和其他信息技术,提高学生的信息素养,防止学生沉迷于虚拟世界。
第七条:小学教师应当尊重同行教师和其他教职员工,加强师德建设,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和进步。
教师应当互相学习、互相支持、互相帮助,形成良好的师道关系。
第八条:小学教师应当积极参与学校的管理和决策,为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工作作出贡献。
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教育和管理安排。
第九条:小学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和精神状态,不得有违反社会公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教师应当树立良好的形象,做学生的榜样和引导者。
第十条:对于违反师德规定的教师,学校应当及时进行调查和处理,严肃追究责任。
对于严重违纪违法的教师,学校有权采取纪律处分或辞退等措施。
以上是小学加强师德建设改进工作作风的一些建议和规定,旨在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和职业道德,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实小教职工一日常规要求
实小教职工一日常规要求作为实小教职工,每日的常规要求是非常重要的,它对于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生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以下是实小教职工一日常规要求的内容。
1. 准时到校:作为实小教职工,准时到校是我们的基本要求。
我们应该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学校,做好准备工作,为学生的到校做好准备。
这不仅是对工作的负责态度,也是为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示范的方式。
2. 仪容仪表整洁:作为一名教育工作者,我们应该注重自己的仪容仪表。
衣着整洁、干净,给学生以良好的形象示范,增强学生对我们的尊重和敬意。
同时,我们还应该注重个人卫生,保持良好的体态,为学生树立良好形象。
3. 课前准备充分:作为教育工作者,我们的工作职责之一就是教授知识。
为了确保课堂教学质量,我们应提前做好充分的教案准备,制定好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准备好教学资料和教具等工具。
只有充分准备,才能保证教学的高效和质量。
4. 讲课条理清晰:在课堂上,我们应该讲课条理清晰,逻辑严密。
语言表达要简洁明了,抓住重点,注重学生的理解和记忆;同时,要引导学生思考,培养学生的思维能力和创新精神。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
5. 积极引导学生:除了传授知识,我们还应该积极引导学生。
要关注学生的学习情况和问题,指导学生掌握学习方法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同时,我们还应积极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培养良好的品德和行为习惯。
6. 班级管理有序:作为班主任,我们应该确保班级管理有序。
要做好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及时与学生家长沟通,关注学生的学习状况和生活情况。
同时,要积极组织有益的班级活动,增进班级凝聚力和学生之间的友谊。
7. 安全工作到位:在学校,安全问题是至关重要的。
我们要时刻关注学生的安全。
要做好课间安全管理,严禁学生乱跑乱玩。
要重视食品安全,确保学生食品的卫生和质量。
同时,要加强校园安全巡查工作,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
8. 合理安排时间:在学校,我们的工作任务是十分繁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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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汶上县实验小学
中小学教职工纪律作风建设管理规定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指导意见,落实《中小学职业道德规范》和省市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实施意见,依据汶上县教育局干部作风会议精神和干部作风建设实施方案的具体要求,以加强教职工作风纪律建设为主题,从严管干部、从严带队伍、从严抓作风,在“转变作风提效能,立说立行抓落实”上做文章,治庸提标杆,治懒提效能,治散聚合力,治乱正风气,引导干部职工增强自律意识,严守纪律规定,努力实现思想境界显著提升,责任意识显著增强,工作效能显著提高的目标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政治纪律
第一条:增强政治敏锐性,坚持政治思想理论学习活动,积极参加各项集训活动,积极发言,热烈讨论,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第二条:热爱教育事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不讲报酬,严禁失职、渎职行为。
第三条: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发展观和大局观,服从学校大局,时刻维护学校的荣誉和形象。
第四条: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织。
强化执行力,对学校形成的意见、决议和规章制度,必须认真学习领会,全面贯彻执行,不随意发牢骚,不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敷衍塞责;对完不成任务或者违反工作纪律的校区、分管领导、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或职务诫勉。
第五条:坚持组织原则,反对拉帮结派,搞小团伙、小集团;反对怪话连篇,传播小道消息,散布流言蜚语,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明辨是非,敢于同错误的言行争辩、斗争。
第六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反对纪律松懈、自由散慢、不讲组织原则、不听招呼、不讲程序、不听指挥、不作为、乱作为、胆大妄为,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第七条:提高自身素质和修养,做“有思想、有素质、有涵养、有能力、有贡献”的匡小人。
第八条:处理问题讲程序、讲原则。
遇事冷静,不乱发表个人看法或意见,不乱表态。
第二章职业道德
第九条:热爱教育,乐于从事教育事业,不断提升自身的职业道德素质和爱岗敬业、廉洁从教精神。
牢固树立教育责任感、社会责任感、职业荣誉感和幸福感。
第十条:增强集体观念,维护集体荣誉,保持阳光心态,处理好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个人与家庭的关系。
第十一条:克服文人相轻心理,相互学习,谦虚正直,团结合作,自觉维护其他教师的威信。
教师与学校领导之间要互相理解,及时沟通交流。
教师与教辅、后勤人员之间要相互尊重,相互支持。
第十二条:尊重、平等对待学生家长。
对家长谈吐文明、热情大方,认真听取家长的意见和建议,不训斥、不指责、不提无理要求。
第十三条: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
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保护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坚持廉洁从教。
教职工在结婚、生子、升学、乔迁等方面,不故意暴露或暗示家长送钱、送物;不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家长财物,接受家长宴请或通过其他途径为自己谋利益。
第十五条:严禁从事第二职业。
严禁在校内推销产品、介绍商品或引荐外人来校推销等任何经营行为。
第三章师表形象
第十六条:工作时间提倡穿职业装,佩戴标志(校徽),反对穿着与教师身份不相称、影响教育形象的服饰。
第十七条:提倡化淡妆,不化浓汝,不染较艳的发色,不留形状奇异的发型。
第十八条:工作时间讲普通话,使用规范语言,态度和蔼,淡吐文雅,见到客人或同事面带微笑,主动打招呼,文明相待。
第十九条:保持良好的心态,处事公道,为人正直。
不攀比、不摆阔气、不讲排场。
第二十条:严禁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场合下吸烟、随地吐痰、乱扔废纸和杂物,办公室内物品摆放整齐,保持卫生整洁。
第二十一条:不在开会、学习、上课等时间看报纸、杂志、书籍,接听手机、发信息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二十二条:出入校门须下车,不在校内骑车,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
放学时,学生走后,教职工方可离校。
第四章办学行为
第二十三条:按规定要求上课、布置作业。
第二十四条:不得歧视、讽刺、挖苦学生,禁止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绝不能殴打、辱骂学生。
第二十五条:不准私自举办或参与有偿家教、辅导班,不准为他人代发宣传单、宣传品,不得推销各种辅导资料、学习用具及其他商品。
第二十六条:服从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学校组织的教师交流和支教安排。
第五章工作纪律
第二十七条:上班时间,严禁在校内打牌、下棋,在微机上玩游戏、打牌、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行为。
第二十八条:工作时间内,凭出门条出入校门,不准接送、看护孩子;不准随意外出吃早点、办私事;不准在办公室内用餐、吃零食;不准让学生帮助教师干活。
第二十九条:重视安全教育,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立即汇报,及时处理。
第三十条:办公期间,不大声喧哗,不闲聊,不会客,不串岗,不在办公室接打电话,接打私人电话不易过长。
第三十一条:按时参加学校举行的各种会议、活动,必须签到,遵守会议纪律,保持会场安静,不带孩子参会,不做与会议内容无关的事情,精彩发言应报以掌声。
第三十二条:随手关水、关门窗、关闭用电设备。
禁止破坏、浪费、私拿公家财物,不经学校允许,不得私自外借。
第三十三条:上课期间,精神饱满,课堂教学在愉快的气氛中进行,杜绝打嗑睡、坐着讲课。
不讲与教学无关的事情,不占用班队会议时间讲课,禁止把不良情绪带进课堂。
第三十四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应当受到责任追究。
1、上班及值班迟到早退的;2、无故不上班,有事不请假的;3、不按规定参加会议的,无正当理由会议中途退场的;4、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统一组织的公益、集体活动的;5、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6、工作日中午酗酒的;7、其他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
第三十五条:在评先树优、考核晋级、业务考核、检查、测试中,坚持公平公正,严禁弄虚作假,提供假证件欺上瞒下,拉帮结派提高选票,不准向学校要荣誉、提非分要求。
第六章处理意见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以下处理:
1、说服教育;
2、书面检查;
3、级部内通报;
4、学校通报;
5、教师会上检讨;
6、不得参与评优树先;
7、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8、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9、师德考核不得定为优秀;10、师德考核定为不合格;11、停职或辞退(聘用人员);12、降级聘用或停止聘用;13报请上级主管部门调离工作岗位、取消教师资格;14、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违反第六条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第三十六条的6、7、8、9、10处理。
第三十八条:违反第二十四、二十五条者,视其情节轻重,按第三十六条第1、2、4、6、9处理,违规办学行为造成恶劣影响的、干扰、阻挠对违规办学行为调查处理的、一年内出现两次以上违规办学行为按三十六条的8、10、11、12、13、14处理。
第三十九条:违反三十二条,据其性质处理,故意破坏或私自据为己有者,通报批评外,加倍赔偿,其他照价赔偿。
第四十条:违反第三十四条,有1---4项行为之一,发现一次的给予诫勉谈话;两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三次以上的给予调离岗位。
有5---7项行为之一,发现一次的给予通报批评;两次以上的给予调离岗位。
违反第二十七条者,一次按三十六条1、4处理,三次以上报请上级部门给予处理。
第四十一条:违反第三十五条者,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学、办公秩序的,按第三十六条8处理,严重者按三十六条11处理。
第四十二条:本规定如有未尽事宜,参照学校其它规定执行,如有与上级规定不符,以上级规定为准。
本规定校委会具有解释权。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经教代会通过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