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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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 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

(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

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大榭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及商务中心。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按照“把大榭岛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的经济贸易区”的愿景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海上新城”,完善行政管理服务功能,营造亲民、开放、共享的行政中心形象;结合跨海大桥,依山望海建设现代化商贸区,塑造大榭现代化城市门户区意向。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为0.58万人。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3.40公顷,占总用地的94.51%。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一心、一轴、四片区”:

“一心”: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为核心的地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一轴”:以滨海南路南侧绿地为载体,建设东西向城市滨海景观轴线;

“四片区”: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形成生活服务片区、行政办公片区、商业、商务片区以及生态防护区四个功能区块。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DX03-01。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大榭行政商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98.83公顷,人口0.58万。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87.48万平方米。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下表及控制单元图则。

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5.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1%,人均居住用地25.9平方米。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5.06公顷,幼儿园不再划分单独用地。规划在区内形成一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0.58万人。

教育设施配置按0.58万人计算,幼儿园按35‰千人指标,需要7个班;小学按61‰千人指标,需要8班;初中按30‰千人指标,需要4班。

鉴于本区人口较少在规划区内不再安排中小学用地,仅新建一所9班幼儿园,初中

及小学依托东侧的榭南居住区内学校解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人均用地15.9平方米。主要为保留的现状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办公用地。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3%,人均用地31.1平方米。规划加强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加快信泰路西侧的商务用地开发增强开发区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南岗安置区改造完善片区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4.4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考虑到部分用地下步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在原信民路与信创路之间规划居住与商业服务设施混合用地面积1.89公顷,其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规划用地构成表

(商住混合用地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占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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