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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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D X03)控制性详细规划
1、总则
1.1规划目的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进一步深化完善城市总体规划和分区规划所确立的发展目标,明确本编制区未来发展方向及策略,实现可持续发展,并更好地协调各专业、各部门的需求和规划管理的要求,特编制本控制性详细规划。

1.2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01;
(2)《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 – 2011;
(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02年版)GB50180-93;
(4)《宁波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7.10;
(5)《宁波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
(6)《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
(7)相关专项(专业)规划;
(8)涉及城乡规划建设的其他法律、法规;
(9)其他相关的标准规范及规划文件等。

1.3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区块位于大榭岛南部,范围为东北至现状山体,南至现状海岸线,西至现状支路中部山体,南临黄峙江,总用地面积约为98.8公顷。

1.4规划期限
本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2010-2030)》保持一致,规划基准年为2012年。

1.5规划成果
本规划成果包括法定文件、技术管理文件和附件三大部分。

法定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法定控制内容,包括法定文本和法定图件;技术管理文件是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技术控制内容,包括技术管理文本、图纸和图则;附件是对规划内容和规划过程的必要补充和说明,包括研究报告、规划编制与修改情况说明等。

1.6法律效力
本规划经宁波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生效,并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宁波市规划局
负责解释。

1.7其他规定
技术管理文件的所有内容应遵循法定文件的规定;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应遵守《宁波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暂行规定》。

2、功能定位、发展目标、控制规模和规划结构
2.1功能定位
根据大榭开发区总体规划和现状分析、因素分析,确定本区的功能定位为:大榭开发区的行政管理及商务中心。

2.2发展目标
根据功能定位及用地布局,确定本区的发展目标为:按照“把大榭岛建成世界一流港口的经济贸易区”的愿景目标,建设特色鲜明、生态宜居的“海上新城”,完善行政管理服务功能,营造亲民、开放、共享的行政中心形象;结合跨海大桥,依山望海建设现代化商贸区,塑造大榭现代化城市门户区意向。

2.3控制规模
本区规划人口为0.58万人。

规划城市建设用地93.40公顷,占总用地的94.51%。

2.4规划结构
本区规划结构以城市道路为分隔,形成“一心、一轴、四片区”:
“一心”:以大榭开发区管委会为核心的地区行政管理服务中心;
“一轴”:以滨海南路南侧绿地为载体,建设东西向城市滨海景观轴线;
“四片区”:在现有发展基础上形成生活服务片区、行政办公片区、商业、商务片区以及生态防护区四个功能区块。

3、控制单元
3.1控制原则
控制单元提出总量控制、分量平衡、弹性开发的控制原则。

通过严格控制单元建设总量,来控制整体的开发强度,而单元内各地块分量允许突破并相互平衡,由此来增加地块的开发弹性。

3.2单元划分
结合行政街道和社区界限范围、天然的地理界限如河流、城市土地利用结构、功能内在关联性、土地使用性质的同一性、主次干道围合的街坊、合理的交通分区等因素来划分控制单元。

依据上述原则,规划将大榭开发区行政商务区划分为1个控制单元,单元编号为DX03-01。

3.3控制内容
控制单元的强制性内容包括控制单元的主要用途、用地面积、居住人口控制规模、总建设容量、公园绿地面积、配套设施控制要求等。

大榭行政商务区规划总用地面积98.83公顷,人口0.58万。

本编制区的总建设容量87.48万平方米。

在建设过程中,每个控制单元的总建设容量不得突破。

具体控制内容详见下表及控制单元图则。

控制单元内容一览表
4、用地规划
4.1居住用地
规划居住用地15.06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6.1%,人均居住用地25.9平方米。

其中二类居住用地15.06公顷,幼儿园不再划分单独用地。

规划在区内形成一个社区,规划居住人口约0.58万人。

教育设施配置按0.58万人计算,幼儿园按35‰千人指标,需要7个班;小学按61‰千人指标,需要8班;初中按30‰千人指标,需要4班。

鉴于本区人口较少在规划区内不再安排中小学用地,仅新建一所9班幼儿园,初中
及小学依托东侧的榭南居住区内学校解决。

4.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规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9.2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9.9%,人均用地15.9平方米。

主要为保留的现状大榭开发区管委会及相关部门的行政办公用地。

4.3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规划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18.04公顷,占规划建设用地的19.3%,人均用地31.1平方米。

规划加强片区内商业服务业设施布局:加快信泰路西侧的商务用地开发增强开发区的现代服务业,通过南岗安置区改造完善片区的社区商业服务功能。

4.4居住与商业服务业设施混合用地
考虑到部分用地下步改造项目的不确定性,在原信民路与信创路之间规划居住与商业服务设施混合用地面积1.89公顷,其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其他用地还包括道路广场用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绿地及水域。

具体内容详见相关章节。

规划用地构成表
(商住混合用地中住宅与商业部分按各占50%计算,分别计入居住用地与商业用地)
5、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5.1配套原则
根据城市社区管理和空间布局体系,城市社区配套设施遵循“分级配套,共建共享;分类实施,公益优先;因地制宜,弹性指导”的原则。

5.2配套要求
本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市区级、街道社区级和基层社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贸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以及市政公用七项设施。

街道社区级必须配建小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活动中心、体育健身场地、菜场、超市、社区服务中心各项设施。

基层社区级必须配建幼儿园、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社区服务站、社区居委会、社区警务室各项设施,有条件可以集中建设形成基层社区中心。

5.3规划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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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绿地及公共开放空间规划
6.1绿地系统
规划从整个区域进行思考,将海岸线、河道与开放空间相结合,营造一个自然休闲的绿地系统。

规划绿地与广场用地面积28.74公顷,占规划总建设用地的30.8%,其中公园绿地25.19公顷,防护绿地1.49公顷。

规划区内公园绿地应配有必要的活动场地和健身设施,以方便居民、片区内工作人员等驻留和活动,并创造一种公共开敞的空间界面,同时其绿地率应达到70%以上,硬质铺地的覆盖率控制在15%以内。

6.2水体系统
规划水域面积0.84公顷,水面率为0.85%。

本区河网水系由2条组成。

东侧河道:控制宽度6米,部分已盖板处理。

西侧河道:控制宽度10米,是区域内重要景观河道。

跨海大桥两侧结合绿地开挖水面,提高本区水面率。

6.3公共开放空间系统
公共开放空间是城市公共活动的聚集点。

本区公共开放空间主要有三个层次。

6.3.1区域开放空间斑块
区域开放空间斑块是城市开放空间骨架中重要的节点,是规划区内公众性最强的部分。

主要由滨海绿地、跨海大桥两侧绿地、开发区管委会前广场构成公共开放斑块。

6.3.2公共开放空间廊道
公共开放空间廊道主要为南北向沟通山海之间的廊道构成。

如商务区景观轴线、沿信创路、信安路绿化廊道等。

6.3.3开放空间节点
开放空间节点主要指规划区内重要的公共活动场所,包括公园、街头绿地以及社区公园等。

6.4步行系统
组织公共开放空间的步行系统,形成完整的步行空间体系,有助于公共空间及配套设施的连结,并为居民及游客提供散步健身游憩的步行空间,本区步行系统包括滨水步道和商业步道两个部分构成。

滨水生态廊道提供连续的林荫游憩步道,并设置公园、休闲广场、休憩绿地,设有自然铺装、方便的坐憩设施、活泼的游乐设施等。

商业街区提供休闲的商业步道,道路断面应设有宽敞的人行道和舒适的街道设施。

城市道路人行道,交叉口应清晰的标识地面人行过街通道,必要时需设置“交通安全岛”人行道应设置盲道和无障碍通道。

7、道路交通规划
7.1道路等级
本区城市道路分为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和城市支路三个等级。

(1)城市主干路
环岛路:大榭一桥进出大榭岛的集散主要通道,规划范围内以立交进出匝道为主。

滨海南路路:红线控制宽度22米,设计车速50公里/小时。

(2)次干路规划
信开路:道路控制宽度22米,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3)支路规划
区域内部地块联系与沟通道路,红线宽度12-16米,设计车速为30公里/小时。

7.2道路交叉口
规划保留现状大榭一桥与环岛路互通立交桥,信开路与大榭一桥相交和滨海南路与大榭一桥相交均为跨线立交形式,其余道路均采用平面立交。

7.3交通设施
(1)公交首末站
区内未设置公交场站,公交服务主要依托公交停靠站提供。

(2)公交停靠站
公交停靠站应根据用地出入口的位置灵活设置,应设置在交叉口的出口道上,且距离交叉口距离不宜小于50米。

(3)社会停车场库
规划新增公共停车场3处,分别为滨海公园绿地地下停车场、商务用地地下停车场和行政大楼广场地下停车场,共设置停车位450个。

(4)加油加气站
规划保留现状加油加气站1处,位于信创路与滨海南路交叉口东南角,占地面积3050平米,可提供加油加气服务。

08、市政工程规划
8.1给水工程
(1)需水量预测
经预测,本区平均日需水量为0.49万吨。

(2)供水水源
本区由北仑水厂供水,水源为白溪水库、三溪浦水库。

(3)管网布局
生活供水管网采用环网系统。

8.2排水工程
排水体制以雨、污分流制为主。

(1)雨水工程
本区新建雨水管道设计重现期P采用3年,重要地段、对外交通及道路立交等设计重现期P可适当提高。

初始汇流时间采用10~15分钟,道路综合径流系数ψ采用0.6,计算采用北仑区暴雨强度公式:Q=14.5(1+0.66lgP)/(t+10)0.704 (毫米/分)。

(2)污水量预测
经预测,本区平均日污水总量为0.42万吨/日。

(3)污水排放规划
本区污水经区内管道收集后排至大榭污水处理厂处理。

8.3电力工程
(1)电力负荷测算
经预测,本区用电负荷为2.30万千瓦。

(2)供电设施
规划本区供电依托110KV西岙变。

(3)电网布局
本区电网等级采用110KV/10KV/380V三级。

规划保留现状220KV架空电力线(220KV芦江变至220KV冷岙变)一条。

10KV配网采用环状结构,采用电力排管埋地敷设形式。

8.4邮政通信工程
(1)电信装机容量预测
经预测,本区规划固定电话装机量为0.60万门。

(2)电信设施布局
本区由区外的电信母局服务,新建片区结合社区公建按需设置若干电信模块。

电信线路采用管道敷设形式,各类通信管位于同一管位。

8.5燃气工程
(1)气源及气化率
本区气源为天然气,气化率为100%。

(2)用气量预测
经测算,本区内年耗天然气量约为82.12万立方米。

(3)燃气管网
本区域管网为中低压二级管网供气,采用区域调压和箱式调式相结合的调压方式。

8.6热力工程
(1)热源规划
本区规划热源为万华热电厂。

(2)管网布局规划
热力管网采用枝状管网,规划沿信开路敷设DN200热力管道做为区内热力主干管道,其他热力支管根据未来用户实际需求逐步完善。

8.7环卫工程
(1)生活垃圾
经预测,本区日产垃圾量为9.0吨。

规划依托区外垃圾中转站,区内垃圾经收集后,通过现状垃圾经转运站转运北仑区垃圾焚烧发电厂统一处理。

对于特种垃圾,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自行进行无害化处理,环卫部门检查、监督;无处理能力的单位应设置单独的垃圾容器间,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焚烧处理。

医疗废弃物则统一纳入中心城医疗垃圾处理中心处理。

建筑垃圾由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统一负责管理,由建设或施工单位按规定运输线路自运或委托代运至指定地点,集中堆放或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收集逐步由袋装化向分类化、资源化收集过渡。

(2)公厕
本区共需设置公厕4处,保留现状公厕2座,规划新建公厕2座。

公厕建筑面积为60平方米左右,内部应设残疾人专用设施。

8.7管线综合
区内道路各类管线布置原则为:
南北向道路:东侧布置电力管、给水管、雨水管,西侧布置燃气管、热力管、电信管、污水管。

东西向道路:北侧布置电力管、给水管、雨水管,南侧布置燃气管、热力管、电信管、污水管。

各类管线一般均采用埋地敷设,管道交叉时一般采用小管让大管、可弯曲管让不可弯曲管、压力管让非压力管的原则。

09、防灾规划
9.1防洪排涝
(1)设防标准
防洪标准:按一百年一遇设防。

排涝标准:20年一遇,24小时降雨当天排出不受淹。

(2)河网与设施
规划河道河底标高控制在-1.0米,河道宽度应不小于现状宽度。

本区规划设置排涝泵站2座,碶闸2座。

本区规划海塘按一百年一遇设防,实现全线封闭。

9.2消防
(1)消防站设置
规划本区消防依托区外的现状榭南消防中队。

(2)消防车通道规划
消防车通道的主体为规划区范围内的次干道和支路,应十分重视规划区范围内次干道和支路的规划建设工作,切实保障畅通无阻,保证消防车通道通畅、安全。

(3)建筑防火要求
高层建筑、大型民用建筑等场地,属于消防重点保护单位的,其规划建筑中必须严格按照消防技术规范的规定,保证城市消防的要求。

9.3抗震
(1)本区按地震动参数0.10g(Ⅶ度)设防。

(2)新建的各类建筑应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的《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
GB18306-2001》进行设计和施工,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监督管理。

(3)交通、通讯、供电、供水、燃气供应、医疗卫生、消防等城市生命线工程,必须进行专门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按评估结果进行抗震设防。

9.4人防
(1)建设要点
对城市中供水、供电、桥梁等设施和重要的机构所在地,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并制定应急抢险抢修方案。

新建民用建筑和人流集散较多的建筑物,应按有关规定修建具有一定防护能力、平战两用的地下工程。

(2)人口疏散路线规划
本区信开路、滨海南路等为区域人口疏散干道,信创路等为区内人口疏散通道。

结合广场和公园绿地,规划区内设置2处集散点,并且符合相关人防技术标准。

(3)人防警报设施规划
本区规划设置警报设施1处,应符合相关人防技术标准。

9.5地质灾害防治
本规划区域为滨海平原地面沉降重点防治区。

应加强对利用软土地基的大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等的监督管理,并且开展系统的工程性地面沉降监测及相关研究,强化对地下水资源的监管;完善地面沉降监测网络体系;建立地面沉降信息管理系统,以确保地面沉降得到全面控制及有效防治。

规划山体旁开发的地块,应建设截洪沟等山洪防护工程以确保地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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