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产品生产许可证通则
修改为:热灌装用饮料瓶抽样数量×个。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抽样数量个
修改为: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抽样数量×个。
其它类塑料瓶盖
增加:其它类塑料瓶盖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参照塑料防盗瓶盖。
检验项目
“垂直载压”作为发证检验项目。
垂直载压不再作为发证检验项目。其它类塑料瓶盖检验项目为相应材质卫生性能全项。
.必备的生产设备
增加:普通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参照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必备生产设备为:原料称量设备、原料混合设备、挤出流延双向拉伸机组、分切机等.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增加:双向拉伸聚酰胺(尼龙)薄膜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为: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塑料薄膜和薄片气体透过性试验方法压差法
增加:聚酯无汽饮料瓶、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碳酸饮料瓶、热灌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瓶,分别抽取.企业生产塑料奶瓶产品时,必须单独抽取该类样品。其它类塑料瓶盖抽样方法参照“塑料防盗瓶盖”。
表抽样基数和抽样数量
无汽饮料瓶抽样数量个
修改为:无汽饮料瓶抽样数量×个。
碳酸饮料瓶抽样数量个
修改为:碳酸饮料瓶抽样数量×个。
。必备的生产设备
增加:其它类食品包装用片材、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必备的生产设备为:称量装置,工艺参数监控装置,牵引、切割、卷取设施及设备,挤出或压延机组.
. 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
表片材产品标准和相关标准表
增加:其它类食品包装用片材、食品包装用复合片材的相关标准为:
相应产品标准、相关卫生标准、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塑料拉伸性能试验方法
塑料 膜和片润湿张力试验方法
食品包装材料用尼龙成型品卫生标准
食品包装-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X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一、适用X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1 总则1.1 为了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1.2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审查人员培训、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
具体承担单位另文发布。
2.4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检验机构负责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发证检验、强制检验、与企业的检验能力比对及相应的质量安全评价工作。
具体承担单位另文发布。
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许可管理工作。
2.6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的监督检查工作。
3 生产许可程序3.1 申请与受理3.1.1 申请生产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应当具备以下条件:3.1.1.1 有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3.1.1.2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3.1.1.3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手段(具体要求见审查细则);3.1.1.4 有与所申请生产的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3.1.1.5 具有健全有效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和产品质量责任制度;3.1.1.6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具体要求见审查细则);3.1.1.7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具体要求见审查细则);3.1.1.8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
简介
近年来,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食品安全成为了一个备受人们关注的问题。
其中,食品接触材料也是影响食品安全的一环。
塑料材料是一种常见的食品接触材料,而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是针对食品接触材料制品所制定的相关规定。
目的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的目的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规范食品接触
材料制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降低因食品接触材料制品污染而引发的食品安全隐患。
适用范围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适用于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企业、
单位和个人。
其中,涵盖的塑料制品种类包括了食品包装袋、餐具、瓶罐等。
要求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企业、单位
和个人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具体包括:
1.必须取得相关的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
2.必须通过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评估,并符合食品接触材料标准;
3.必须确保生产工艺符合卫生要求,产品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4.必须合法销售,并提供相关的产品品质合格证明和质量追溯信息;
5.必须做好售后服务,及时解决消费者的投诉与问题。
监管与执法
相关的食品监管部门会对生产、销售和使用食品接触材料制品的企业、单位和
个人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抽样检测,以确保这些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企业、单位和个人,监管部门会采取一定的行政处罚措施,例如责令改正、罚款或吊销许可证等。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的出台,为保障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供了有效的保障。
我们也应该注意购买符合要求的食品接触材料制品,并遵守相关的规定,为食品安全做出自己的贡献。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器)具、餐具等制品生产许可证通则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1 总则 (1)2 工作机构 (1)3 生产许可程序 (1)4 《生产许可证书》 (4)5 标志和编号 (6)6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6)7 监督检查 (7)8 违法处理 (8)9 收费 (8)10 工作人员守则 (8)11 对许可工作的监督 (9)12 附则 (9)附件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申请书》 (10)附件2 《企业自我声明》 (19)附件3 《企业实地核查通知书》 (20)附件4 《企业实地核查记录》 (21)附件5 《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23)附件6 《企业实地核查结果通知书》 (25)附件7 《生产许可发证检验抽样单》 (26)附件8 《检验报告》 (27)附件9 《审查意见书》 (31)附件10《审查报告书》 (32)附件11《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变更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38)附件12《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补领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41)附件13《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书》 (44)附件14《不予变更(补领)生产许可证通知书》 (45)附件15《检验比对报告》 (46)1 总则1.1 为了做好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通则。
1.2 本通则适用于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2 工作机构2.1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 统一管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2.2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审查中心)是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管理工作的办事机构。
2.3 国家质检总局指定的审查机构负责组织或配合组织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审查人员培训、汇总审查上报材料等工作。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内容。
分否决项目和非否决项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
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3.2.2一般不合格项为9项及以上;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3 生产资源提供4 采购质量控制5 生产过程控制6 产品质量检验7 生产安全防护注:1.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1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质量安全管理职责(1)、工艺文件(3.5.1)、文件管理(3.6)、采购文件(4.2);2. 申请取证产品通过GB/T24001环境体系认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可免去核查安全生产(7.1.3);3.取得医药包装许可证的企业,在实地核查时,申请取证产品与医药包装许可证许可范围内的医药包装产品在同一场所生产的可免去核查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2)。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生产许可通则讲义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通则讲义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吴方群主要内容:一、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二、工作机构和职责三、生产许可程序四、生产许可证书、标志与编号五、监督检查六、生产许可收费一、目的、依据和适用范围(一)目的1、保障食品质量安全2、规范市场经济秩序3、促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4、促进企业提高质量和管理水平5、落实国家产业政策(二)实施生产许可的法律、法规依据1、《食品卫生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全国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06]24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2005年7月9日国务院令第440号发布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5、《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2005年9月15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公布)6、《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其后根据2000年7月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决定》修正)7、《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2003年8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号发布自2004年7月1日起施行)(三)本通则的适用范围:适用的产品范围是所有的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适用管理对象范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企业。
首批列入实施准入的产品范围有: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3大类共计39个产品。
第一类:包装类聚乙烯自粘保鲜膜、商品零售包装袋、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片状肠衣膜、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聚丙烯吹塑薄膜、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夹链自封袋、包装用镀铝薄膜、食品包装用复合膜袋、食品包装用塑料片材、塑料编织袋第二类:容器类聚酯无气饮料瓶、聚酯碳酸饮料瓶、热灌装用聚酯瓶、聚碳酸酯饮用水罐、聚乙烯吹塑桶、软塑折叠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第三类:食品用工具密胺塑料餐具、塑料菜板、一次性塑料餐饮具二、工作机构和职责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市场准入工作机构包括三个层次:1、行政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国家质检总局统一管理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工作。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包装印刷造纸)食品用塑料包装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0XX年XX月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00六年七月目录」、适用范围 (1):■、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一) ..................................................... 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二) ..................................................... 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三) ..................................................... 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四) ..................................................... 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五) ..................................................... 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六) ..................................................... 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概述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引起广泛关注。
塑料制品被广泛应用于食品包装、容器、工具等领域,这也使得食品安全问题与塑料制品生产密切相关。
为确保食品安全,我国的食品安全标准逐渐严格,对于生产、销售食品用塑料制品的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食品的包装、运输、储存和加工等环节。
其中,食品用塑料包装袋、餐具、容器等制品最为常见。
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包括塑料袋、塑料膜和塑料盒等,其主要用于食品的包装、运输和储存。
食品用塑料餐具主要包括塑料勺、叉、碗等,其主要用于食品的加工和分配。
而食品用塑料容器则包括塑料瓶、桶、盒等,其主要用于食品的储存和运输。
食品用塑料制品的生产食品用塑料制品的生产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工艺、生产环节控制等多个环节。
为确保生产过程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我国对生产企业提出了相应要求,包括必须获得生产许可证、生产设备符合要求、生产车间符合要求等。
食品用塑料制品的制造过程对于食品的安全性具有一定的影响。
生产企业应当严格控制和管理原材料、生产工艺、生产环节等,以确保生产的产品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我国的《基本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规定了食品接触材料的安全性要求,对于食品用塑料制品的生产、销售企业,必须获得相应的许可证。
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是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的生产单位,取得生产许可证可以证明该企业的生产管理、质量监控和食品安全保障水平得到国家监管和认可。
同时,持有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具有竞争优势。
获得食品用塑料制品生产许可证,生产企业需要提供以下材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生产车间的平面布局图、设施设备、管道走向图等;•生产原料及配方、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接触塑料成品之性能检测报告。
结论食品用塑料制品广泛应用于食品生产、销售、储存等领域,塑料制品的安全性与加工、运输、储存环节息息相关。
食品用容器QS要求
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对象包括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及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包括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3类39个产品。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其中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二、申请条件在申请“QS”生产许可证时,相关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有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应当覆盖所申请生产或加工的产品。
2.具有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设备、工艺装备和相关辅助设备,具有与产品质量安全相适应的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和检验等厂房或者场所。
3.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生产加工食品所用的原材料、添加剂(含加工助剂)等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污秽不洁的、回收的、受到污染的原材料或者非食品包装用的原辅料生产加工。
使用的原辅材料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必须选购获证企业的产品。
4.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采取科学、合理的加工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过程应当严格、规范,防止生物性、化学性、物理性污染,防止原料与半成品、成品交叉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按照有效的产品标准组织生产。
依据企业标准生产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管理食品的,其企业标准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不得降低产品质量安全指标。
5.食品包装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熟练技术工人、质量管理人员和检验人员。
从事商品包装生产加工的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传染性疾病和影响食品包装质量安全的其他疾病,并持有健康证明。
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复合膜)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25)(三)片材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37)(四)编织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4)(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58)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 抽样方法按产品种类规定的、同一型号、同一规格、同一批次企业出厂检验合格(或以任何方式证明合格)的产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非复合膜):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00平方米或40卷。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15平方米【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每包装平方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或5卷,其中10平方米(3卷)作为检验样品,5平方米(2卷)作为备用样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膜袋(非复合袋):抽样基数应不少于1000个。
在流通领域抽样时,抽样基数满足抽样数量即可。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200个袋子【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每包装个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其中100个作为检验样品,100个作为备用样品。
复合膜:抽样基数不少于50卷,每批膜不超过50000平方米。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15平方米【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每包装平方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其中10平方米作为检验样品,5平方米作为备用样品。
复合袋:抽样基数不少于500只,每批袋不多于1000000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200个袋子【整包装产品不拆分最小销售包装进行抽样,抽取的(最小销售包装数×每包装个数)应能覆盖抽样数量】,其中100个作为检验样品,100个作为备用样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瓶及瓶坯):瓶:抽样基数不少于500个,每批不超过50万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50只(其中30只作为检验样品,20只作为备用样品),并配套同等数量瓶盖。
瓶坯:抽样基数不少于150个,每批不超过200万个。
同一批次合格产品中抽取50只(其中30只作为检验样品,20只作为备用样品),并配套该规格瓶坯吹塑成型的瓶子30只。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通则
目录
• 引言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分类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基本要求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检验方法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标签和标识要求
目录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产与销售管理 •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法律法规与标准
确保在生产、加工、运输、储存和销售等 各环节采集完整的追溯信息,包括原材料 来源、生产过程、质检报告等。
追溯信息存储与查询
追溯体系维护与更新
建立可靠的追溯信息存储系统,便于对产 品进行正向、反向追溯查询,及时发现问 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定期对追溯体系进行维护和更新,确保其 适应企业发展和法规变化的要求。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国家标准》
规定了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技术要求、试验方法、 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要求。
国际法律法规与标准
《国准、规范和准则,其中包括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 品的相关规定。
《欧盟食品包装指令》
如铝、铁、不锈钢等制 品,常用于罐头、饮料
等食品包装。
玻璃类
由石英砂、纯碱等原料 制成的包装容器,具有 较好的密封性和阻隔性
能。
纸质类
由木材、草类等原料制 成的包装材料,具有良 好的环保性和可回收性。
按用途分类
内包装
直接接触食品的包装容器, 如袋、瓶、盒等。
外包装
用于保护、运输和储存食 品的包装容器,如纸箱、 木箱等。
07
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法律法规与标 准
国家法律法规与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规定了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所涉及的食品安全要求,包括食品用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生 产、经营、使用等环节。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容器部分)(PPT 98页)
2、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奶瓶、塑 料饮水杯(壶)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1)酚的含量偏高(控制原料的含酚量,严格 控制在0.05mg/L,控制加热温度和时间)。 (2)水泡(原料干燥温度不当或时间不够)。 (3)产品雾状发白(料筒温度太低,模具排气 不畅,排气位置不当,模具表面处理磨损)。 (4)产品抗跌落性差(料斗温度太低,产品壁 厚不匀)。
注 拉 吹 成 型 机
注塑成型机
塑料容器的基本生产工艺
(一)挤-吹工艺 (二)注-吹 工艺 (三)挤-拉-吹工艺 (四)注-拉-吹工艺 (五)注塑工艺
(一)挤-吹生产工艺 1、生产设备 挤吹成型设备,包括: (1)挤出机、机头; (2)吹塑模具、吹气装置、其他辅助 装置。
2、基本生产工艺流程
(二)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塑料奶 瓶、塑料饮水杯(壶) 基本生产工艺: 挤-拉-吹、 注-拉-吹(一步法和二步法)
1、PC饮用水罐、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 的关键工艺控制环节
(以挤-拉-吹工艺为例) (1)PC原材料的干燥 (干燥温度120 ℃ ,时 间4h左右)。 (2)瓶坯挤塑(料筒温度一般在230~280℃ , 靠模具和温度控制管坯的厚度和质量)。 (3)拉伸吹塑(模具温度控制在60~90℃ )。
1、软塑折叠包装容器关键控制工艺环 节 (1)模具的加工精度。 (2)控制加热温度。 (3)控制原料的选型和配比。
2、软塑折叠包装容器容易出现的质量安全 问题 (1)密封性能差。选择合适的模具,控制好 加工精度就可避免此问题。 (2)柔软和可折叠性、强度问题。主要是选 择用料的型号和配比。经研究测试,选择 LLDPE树脂可以增加桶体的强度和抗撕裂性, 同时保证了桶体在吹塑成型过程中合模缝结 合部分的强度。另外,在工艺温度上加强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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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3否决项为1项及以上。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1 质量安全管理职责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1.1 组织领导 1 企业领导中应有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2 企业领导应当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及事故制定应急措施。 1 是否指定领导中一人负责质量安全工作。
器
类 5.容器 29. 聚乙烯吹塑桶 GB/T 13508-1992 30.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碳酸饮料瓶 QB/T 1868-2004 31.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 QB 2357-1998 32. 聚碳酸酯(PC)饮用水罐 QB 2460-1999 33. 热罐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瓶 QB/T 2665-2004 34. 软塑折叠包装容器 BB/T 0013-1999 35. 包装容器 塑料防盗瓶盖 GB/T 17876-1999 36. 塑料奶瓶、塑料饮水杯(壶)、塑料瓶坯 GB14942 -1994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1 本办法适用于对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
2本办法分为:质量安全管理职责、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生产资源提供、采购质量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生产安全防护7个部分,共7章25条55个核查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目 录
一、适用范围 .....................................................................................................1
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一)非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10
(二)复合膜袋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25
产品分类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备注
包
装
类
1.非复合
膜袋 1. 聚乙烯自粘保鲜膜 GB 10457-1989 2. 商品零售包装袋(仅对食品用塑料包装袋) GB/T 18893-2002 3. 液体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QB 1231-1991 4. 食品包装用聚偏二氯乙烯(PVDC)片状肠衣膜 GB/T 17030-1997 5. 双向拉伸聚丙烯珠光薄膜 BB/T 0002-1994 * 6. 高密度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12025-1989 7. 包装用聚乙烯吹塑薄膜 GB/T 4456-1996 8. 包装用双向拉伸聚酯薄膜 GB/T 16958-1997 9. 单向拉伸高密度聚乙烯薄膜 QB/T 1128-1991 10. 聚丙烯吹塑薄膜 QB/T 1956-1994 11. 热封型双向拉伸聚丙烯薄膜 GB/T 12026-2000 12. 未拉伸聚乙烯、聚丙烯薄膜 QB 1125-2000 * 13. 夹链自封袋 BB/T 0014-1999 * 14. 包装用镀铝膜 BB/T 0030-2004 * 2.复合膜袋 15. 耐蒸煮复合膜、袋 GB/T 10004-1998 16. 双向拉伸聚丙烯(BOPP)/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GB/T 10005-1998 17. 双向拉伸尼龙(BOPA)/低密度聚乙烯(LDPE)复合膜、袋 QB/T 1871-1993 18. 榨菜包装用复合膜、袋 QB 2197-1996 19. 液体食品包装用塑料复合膜、袋 GB 19741-2005 20.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 GB 18192-2000 21. 液体食品无菌包装用复合袋 GB 18454-2001 22. 液体食品保鲜包装用纸基复合材料(屋顶包) GB 18706-2002 23. 多层复合食品包装膜、袋 GB/T 5009.60-2003[MS1]
2 其职责和权利是否明确。
3企业领导是否制定了对可能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潜在紧急情况和事故的应急措施。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1.2 管理职责 1 企业应制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规定各有关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特别是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1是否制定了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2 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是否相互妨碍。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3 在设计和建设厂房时,应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厕所、厨房应与生产区域隔离。 1 企业厂房的建设是否考虑使用时便于进行清洁工作。
2 厕所、厨房是否与生产区域隔离。 □ 合格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表1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目录
3 本办法确定核查结论依据以下原则:
3.1合格(具备以下两种情况之一为合格):
3.1.1 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8项,无严重不合格项,无否决项;
3.1.2 严重不合格项不多于1项且一般不合格项不多于6项,无否决项。
3.2不合格(具备以下三种情况之一为不合格):
3.2.1严重不合格项为2项及以上;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 企业环境与场所要求
序号 核查项目 核查内容 核查要点 结论 2.1 环境要求 1.1保持厂区内外环境整洁,厂区的地面、路面及运输等不应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1.2生产、行政、生活辅助区的总体布局应合理,不得互相妨碍。
1.3应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 1 厂区是否有整洁的生产环境,地面、路面及运输等是否未对产品的生产造成污染。
2是否规定了产品质量有关的部门、人员的质量职责、权限和相互关系。
3是否规定了检验部门和人员的职责权限。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1.3 有效实施 1 在企业制定的规章管理制度中应有相应的考核办法并严格实施。 1是否规定了质量考核办法。
2是否已开展有效实施。 □ 合格
已备案的企业标准 * 3.片材 24. 食品包装用聚氯乙烯硬片、膜 GB/T 15267-1994 25. 双向拉伸聚苯乙烯(BOPS)片材 GB/T 16719-1996 26. 聚丙烯(PP)挤出片材 QB/T 2471-2000 4.编织袋 27. 塑料编织袋 GB/T 8946-1998 28. 复合塑料编织袋 GB/T 8947-1998 容
(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49
(六)食品用工具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58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3
(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3
一、适用范围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2 生产、行政、生活和辅助区的总体布局是否合理,且互相不妨碍。
3 是否与有毒有害源保持一定距离。 □ 合格
□ 一般不合格
□ 严重不合格 2.1厂房应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合理布局。
2.2同一厂房内以及相邻厂房间的生产操作不得相互妨碍。 1 厂房是否按生产工艺流程及需求进行了合理布置。
2.1非否决项结论为"合格"、"一般不合格"、"严重不合格"三种。其中"一般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的不合格是偶然的、孤立的现象,是性质一般的问题;"严重不合格"是指企业出现了区域性的或系统性的不合格,或是性质严重的不合格。
2.2否决项目结论分"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在55个核查内容中, 生产设施(2.3.1,2.3.2)、设备工装(3.1.1)、原、辅材料采购(4.1.2,4.1.4)、工艺管理(5.1.2)、包装标识(5.4)、安全生产(7.1.2)8项为否决项,在表中加"*"表示。
GB13113 -1991
GB17327 -1998
经备案的企业标准 * 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