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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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项目申报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发改局、环保局、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 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一)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
1. 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2. 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
(二)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
1. 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4.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 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三)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四)到国土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16 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
一、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一)到规划局窗口提交办理规划、建筑设计条件所需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二)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6 个工作日。
二、办理设计方案招标
(一)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设计方案招标审批:
3.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招标核准意见。
4.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 个工作日。
5. 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6. 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完成后 1 个工
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二)不需要进行设计方案招标的项目: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
5. 提交办理规划设计方案和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6.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7.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8. 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
三、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初步设计审批:
(一)提交办理初步设计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局、人防办、气象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四)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5 个工
作日。
四、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审批:(一)提交办理核发《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二)凭《监督卡》分别到气象局、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气象局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凭《监督卡》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
(三)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3 个工
作日。
第四阶段: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监理、施工招标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监理、施工招标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向财政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的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四)到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领取和签收招标核准意见以及领取《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3 个工作日。
(五)凭《监督卡》到审图中心领取和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5 个工作日。
(六)凭《监督卡》到财政局窗口签收办理结果,办理承诺时限为8 个工作日。
(七)凭《监督卡》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办理委托招标手续(建设工程交易中心自受理委托之日起2 个工作日内将招标信息上网公告)。
(八)将《监督卡》送回发改局或经贸局窗口。
(九)到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在中标结果公示后 1 个工
作日内发出中标通知书)。
第五阶段:报建、施工阶段
到建设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工程报建、施工的审批:
(一)提交办理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施工许可证》审批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二)凭《监督卡》分别到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三)将已经质监站、安监站、人防办等联办部门窗口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建设局窗口。
(四)到建设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 3 个工
作日。
注意事项:一、以上文字说明提及的大部分部门都在行政服务中心内设有受理窗口,申办者只须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提交到中心内各窗口即可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