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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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维护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等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秩序,保障校园消防安全,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和实施特定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应以预防为主,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做到防患于未然,保护校园师生员工的安全。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健全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明确责任人和部门,并加大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完善的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通道,定期检查和维护消防设备,确保正常运行。

第六条学校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校园师生员工的消防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第七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职责,确保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

第八条学校校长为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决策和组织实施。

第九条学校消防安全委员会是学校最高级别的协调机构,负责研究制定消防安全重大决策和政策,协调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

第十条学校各级领导干部应带头遵守消防安全规定,传达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政策,切实履行消防安全责任。

第十一条班级教师为班级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负责组织落实班级消防安全工作。

第十二条每个实验室、办公室等区域应设一名消防安全负责人,负责区域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第十三条学校应建立消防安全设施和装备的档案,并确保其完好可用。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置消防器材储存点,及时检查、保养和更换消防器材。

第十五条学校应设置消防通道,保障人员疏散和救援车辆的畅通。

第十六条学校应设置灭火器和消火栓,并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学校应建立消防报警系统,确保火灾事件能及时报警并得到迅速响应。

第十八条学校应建立防火墙和防火门,对重点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和防护。

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校园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我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和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组织与职责1. 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师生代表组成,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全面领导、协调和监督。

2. 设立校园安全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校园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安全教育、应急处理等。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检查制度(1)定期对校园进行安全检查,包括消防、交通、食品安全、实验室安全等方面。

(2)发现安全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2. 隐患排查制度(1)对校园内建筑物、设施设备、消防设施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安全可靠。

(2)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的巡查,防止校外人员非法侵入校园。

3. 安全教育制度(1)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宣传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

(2)对新入学的师生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了解校园安全规定和自救互救知识。

4. 应急处理制度(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2)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5. 安全责任制度(1)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制。

(2)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四、安全设施与设备1. 加强校园消防设施建设,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定期检查校园交通设施,确保交通畅通、安全。

3. 加强实验室安全管理,确保实验设备、试剂等安全存放和使用。

4. 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确保校园周边环境安全、卫生。

五、奖惩与监督1. 对在校园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监督机制,加强对校园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修订。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努力营造一个安全、和谐、有序的校园环境,为师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三篇)

高等学校管理规定(三篇)

高等学校管理规定尊敬的学院领导:为了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的管理秩序,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和学生的综合素质,我们认为有必要制定一份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以下是我们提出的一份范文,希望得到您的认可和支持。

1. 学生管理规定1.1 学生行为规范: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不得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1.2 学生考勤规定:学生应按时到校上课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离校,应提前请假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1.3 学生纪律规定: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不得参与违规活动,不得使用非法或有害物品。

2. 教师管理规定2.1 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规定:学校应建立科学、公正、严格的教学质量考核制度,定期对教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和考核。

2.2 教师职务晋升规定:学校应根据教师的教学业绩、学术研究成果和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评估,制定合理的晋升标准和程序。

2.3 教师学术研究规定:学校应鼓励教师积极参与学术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并为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3. 学术规范管理3.1 学术诚信规定:学校应加强学术诚信教育,严厉打击学术不端行为,包括抄袭、剽窃、假数据等。

3.2 学术发表管理:学校应组织评审机构,负责对学术论文进行评审,确保学术研究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3.3 课程设置规定:学校应根据学科发展和社会需求,合理设置各类课程,并根据学生的需求和兴趣进行选课指导。

4. 招生管理规定4.1 招生宣传规定:学校应按照真实、准确、合法的原则,宣传学校的办学理念、师资力量、教学资源等,为学生和家长提供明确的信息。

4.2 招生录取规定:学校应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招生录取工作,严禁利用权力或金钱等不正当手段干扰录取过程。

4.3 招生质量监管规定:学校应建立健全招生质量监管机制,对录取的学生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以上是我们对高等学校管理规定的范文,希望能够引起您的重视和关注。

如果认可,请您予以采纳和施行。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模版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高等学校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高等教育教学秩序,培育良好的校园文化,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加强领导责任,优化安全保障体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三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依法保护师生员工的人身权益和财产权益,尊重个人隐私,维护校园秩序,促进全体成员的身心健康发展。

第四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注重预防措施,加强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提升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强化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五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建立健全应急处置机制,组织演练和应急救援,提高灾害事故应对能力和应急反应能力,确保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及时处置。

第六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依法加强与公安、消防、安监、交通等部门的协作,形成联动工作机制,共同维护校园安全。

第七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应加强信息化建设,完善安全监控和报警系统,提高信息共享和应急通讯能力。

第二章校园安全管理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并依法行使安全管理职能。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加强校园出入口的管理,设立安全检查点和监控设备,控制人员出入,保障校园安全。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学生住宿管理制度,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确保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加强校园内的安全防范措施,加装安全设施和警示标识,提高校园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建立校园巡逻和安全巡查制度,加强监控和巡逻力量,发现和防范安全隐患。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对校外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制定校外人员进出校园的规定,加强外来车辆的管理和停放。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设立安全报警按钮和求助热线,方便师生员工及时报警或求助。

第三章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制定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体成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4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定是为了保障高等学校学生、教职员工和校园环境的安全,促进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维护校园社会秩序,制定的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是指校园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安全教育、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防和应急处理等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高等学校在安全管理中应当坚持以人为本、防患于未然、科学管理、依法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各类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持续改进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校园的安全保障能力。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高等学校的校长是学校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全校的安全工作负总责,并组织实施校园安全管理。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校园安全工作,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开展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安全管理委员会,设立学生安全干部,负责指导和监督学生安全工作。

第八条高等学校教职员工应当具备基本的安全技能和知识,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九条高等学校学生要自觉遵守安全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意识,识别和预防各类安全风险,配合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教育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组织安全教育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知识讲座、实践演练、安全培训等方式,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安全教育内容应当包括火灾防控、地震应急、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知识,注重实用性和针对性。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安全教育档案,记录学生和教职员工参与安全教育的情况,并进行跟踪管理和评估,以促进教育效果的提升。

第四章安全风险评估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定期进行安全风险评估,识别和评估校园内的各类安全风险,制定相应的预防和应急处理措施。

第十四条安全风险评估应当包括校园设施设备的安全性评估、日常教学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安全评估、学生宿舍和食堂的安全评估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的工作机制,明确评估的责任部门和评估人员的资质要求,确保评估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旨在确保高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有序进行,有效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和事件,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学校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正常进行。

2. 法律法规依据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以及高等学校自身制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3. 组织领导高等学校设立安全管理委员会,由校长或副校长担任主任,各职能部门、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委员会,负责协调、指导、监督全校安全管理工作。

4. 管理体系高等学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包括领导责任制、风险评估机制、应急预案制定、安全培训等,确保安全管理工作全面科学,能够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5. 校园安全高等学校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确保校园环境安全、设施设备安全和人员流动安全。

加强门禁管理,严格实施出入校登记制度,确保外来人员进出校园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加强对学生住宿和校园内各个区域的安全巡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安全隐患。

6. 实验室安全高等学校实验室是科研和教学的重要场所,必须建立完善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实验室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师生员工知晓并遵守实验室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要求。

建立紧急救援机制,确保在实验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迅速地响应和处理。

7. 食品安全高等学校食堂和食品供应单位必须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加强对食堂经营管理和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定期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必要的纠正措施。

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8. 教职员工安全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教职员工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教职员工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提防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等安全风险。

加强对教职员工出差和异地工作的安全管理,确保他们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9. 学生安全高等学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加强学生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建立健全学生迟到、早退、失踪等安全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置学生的安全问题。

高等学校_安全_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_安全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高等学校安全管理,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师生员工、管理人员以及校内各类活动。

第三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安全责任制度,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校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分管副校长协助校长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和检查。

第七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措施。

第三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八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应进行安全教育培训,使其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条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应急演练等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一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学生、教职工的安全教育,确保安全知识深入人心。

第四章安全检查与隐患排查第十二条学校应定期开展安全检查,对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整改。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安全工作进行抽查,确保安全制度落实到位。

第十四条各部门应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上报、整改。

第五章应急处理第十五条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职责和程序。

第十六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相关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

第十七条安全事故发生后,学校应按照规定及时上报,妥善处理善后事宜。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第十九条学校安全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国家教委【1992】教学7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等学校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人身和财物的安全,促进身心健康发展,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妥善处理各类安全事故,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第三条高等学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要以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和处理工作。

第四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学生指在普通高等学校学习取得学籍的全日制学生,即按国家任务、用人单位委托培养、自费三种计划形式录取的学生。

第二章安全教育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将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学校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

学校各部门和有关群众团体或组织要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防范能力。

第六条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专业及青年学生的特点,从学生入学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

学校应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特、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第七条高等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须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八条高等学校要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严格管理。

学校要把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纳入领导任期的责任目标,落实到年级、班主任。

学校应由一名校领导主要负责。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确定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明确其职责,具体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及其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应分工协作,积极配合。

第十条全体教职工要从关心学生、爱护学生出发,树立安全思想,努力做好本职工作和改善环境与条件,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

教育部校园安全规定(3篇)

教育部校园安全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校园财产安全,维护校园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教育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级各类学校,包括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幼儿园等。

第三条校园安全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分级管理、属地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社会各界应当共同关心、支持和参与校园安全工作。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五条学校法定代表人是校园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学校校园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七条学校应当成立校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校园安全工作的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和应急处置。

第八条学校应当设立校园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九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公共卫生、防溺水、防触电、防火灾、防地震、防雷击、防恐怖袭击、防欺凌、防暴力、防传染病、防自然灾害等。

第十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师生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加强校园安全设施建设,确保校园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标准。

第三章消防安全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组织师生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师生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第四章交通安全第十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健全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明确交通安全责任人和交通安全管理人员。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安全管理工作,保护师生员工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学校公共财产安全,维护高校安全稳定和校园正常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省高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校安全管理包括校园内部及学校组织校外活动的安全管理。

第四条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方针,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

第五条高校安全管理工作接受教育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任务与职责第六条高校安全管理包括下列任务:(一)开展安全教育。

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应纳入教学计划并记学分。

(二)维护校园稳定。

严防境内外敌对势力、非法宗教势力、民族分裂势力等对高校的渗透、煽动和破坏活动;及时处置各种不安定事端和突发性事件;协助国家安全、公安机关调查与处置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调解处理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三)严格安全管理。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治安、消防、交通、信息网络、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

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果断及时地处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协助查处案件。

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及与学校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校园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五)参与综合治理。

参加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维护校园及周边秩序。

(六)完成其他安全管理任务。

第七条高校应当履行下列安全管理职责:(一)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党委领导、校长负责。

高校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织领导高校安全管理工作,完善组织机构,健全管理制度,提供条件保障。

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江苏省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一)掌握高校安全工作情况,制定高校安全工作目标,督促高校落实各项安全管理规定;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高校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评奖惩;
(三)指导高校开展安全教育培训;
(四)指导高校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置安全事故或突发事件;
(五)汇总学校安全信息;
(六)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掌握高校及周边安全稳定情况,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及周边秩序、侵害学校和师生员工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依法监督检查高校内部稳定、治安、消防、交通、信息网络、外事等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三)严格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治安、消防、交通、信息网络、公共卫生等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消除各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各类案件或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处置预案,果断及时地处理影响校园安全稳定的突发事件。
(四)协助查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校内及与学校有关的刑事、治安案件、安全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及校园安全的情况;保护发案现场并协助公安机关查破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对校内有轻微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的人员进行帮助、教育。
(九)请销假制度;
(十)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十一)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十二)事关学生安全的重要信息告知制度;
(十三)安全防范设施使用、维护制度;
(十四)饮食卫生、疾病防控等公共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十五)信息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3.确定治安、消防保卫重要部位,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监督检查安全防范设施的建设、使用、管理和维护;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3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高等学校的安全稳定,保护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的实际需求,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是指依法对高等学校内的人员、设施、设备和财物进行科学、系统、综合的规划、组织、指导、监督和控制,预防和应对各类安全风险事件,维护高等学校的正常运转和稳定的社会秩序的管理活动。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加强风险防控、应急管理,提高安全技防水平,培育和弘扬安全文化,推动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依法保护学生和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重视安全教育和宣传工作,增强学生和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信息与预警机制,及时准确获取和传递安全信息,做好各类安全风险事件的监测预警,为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责任体系,落实安全工作领导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理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第二章学校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第七条高等学校应设立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校长是学校的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学校的安全工作全面领导和管理。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学校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二)组织开展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风险评估;(三)协调处理各类安全事件和突发事件;(四)开展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五)建立安全管理档案和信息化管理系统;(六)其他与安全管理相关的职责。

第十条安全管理机构应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具体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校园安全保卫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制定校园安全保卫工作计划,保证校园内的安全稳定。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校园周界封控和出入管理制度,严格控制校园内外人员的进出,并配备相应的安全检查设施和人员。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应加强对学生和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是培养人才的重要场所,人员密集,建筑众多,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至关重要。

为了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科研和生活秩序,特制定以下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消防安全责任1、学校法定代表人是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学校应当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2、各部门、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学校保卫部门是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消防安全管理1、学校应当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计划,明确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和任务。

2、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检查制度、火灾隐患整改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3、学校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专题教育活动。

4、学校应当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应当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加强监控。

三、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1、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2、学校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和器材,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

四、火灾预防和处置1、学校应当加强用火、用电、用气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应当办理审批手续,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校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校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校园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校园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师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的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校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三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确保校园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第四条校园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校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园安全生产负总责。

第五条校园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校园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校园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第六条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生产措施,防止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生产措施第七条校园应当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掌握基本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校园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执行。

第九条校园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保障安全生产所需的资金、设备、物资和技术支持。

第十条校园应当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事故处理与责任追究第十一条校园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十二条校园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开展事故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

第十三条对安全生产事故的责任人和负有领导责任的学校负责人,应当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五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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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加强高等学校安全管理,经学校校董会批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自觉维护学校的安全秩序。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依法处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第三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尊重师长、教职员工,不得恶意损害其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禁止非法侵入教学楼、教研楼、图书馆等禁止进入的区域,禁止私自携带危险物品进入高校,如刀具、易燃易爆物品等。

第四条:高等学校学生应自觉携带学生证,并保持证件的完整性。

禁止伪造、篡改、买卖学生证,禁止盗用他人学生证。

一旦发现,学校将追究相应责任。

第五条:高等学校学生应定期参加安全教育培训,了解有关安全知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学生应主动学习、自觉遵守消防、防火、安全感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第六条:高等学校教职员工应严格遵守教育部门有关规定,自觉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教职员工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七条:高等学校教职员工应提高安全意识,妥善保管校内设备设施,不得私自乱扔物品、私自挪动设备和教学用具。

如发现设备设施损坏或有安全隐患,应及时上报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维修和整改。

第八条:高等学校教职员工应积极配合保卫部门,做好巡逻、监控的工作。

任何发现校内异常情况的教职员工,都应及时报警或向保卫部门汇报。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进行。

学校应定期组织安全演练和模拟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如防火器材、紧急避险通道等。

学校应定期对这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十一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学生学籍和财产安全保障制度。

学校应妥善保管学生档案、学费缴纳记录等重要文件,对于学生财物的管理,学校应积极采取措施,确保其安全完好。

第十二条:高等学校应建立安全投诉与举报制度,提供安全举报渠道和保密措施,鼓励广大师生及时反映安全问题和提出改进建议。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高等学校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校园稳定,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校区、部门、学院、实验室、学生宿舍等场所及全体师生员工。

第三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校园安全稳定。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四条学校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学院、实验室等负责人为各自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全体师生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校园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内容第七条校园消防安全管理1. 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2. 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逃生技能。

3. 严格执行用火、用电、用气等安全规定,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第八条校园交通安全管理1. 保障校园道路畅通,加强校园交通秩序管理。

2. 定期对校园车辆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行驶安全。

3. 加强对校园内摩托车、电动车等交通工具的管理,规范停放。

第九条校园网络安全管理1. 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

2. 加强网络安全监控,防止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

3. 开展网络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网络安全意识。

第十条校园食品安全管理1. 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确保食品卫生安全。

2. 加强食堂、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的卫生监管。

3. 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第十一条校园公共卫生管理1. 加强校园环境卫生管理,保持校园整洁。

2. 定期开展校园消毒、灭虫等工作,预防疾病传播。

3. 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

第四章应急处置第十二条建立健全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明确事故报告、处置、善后处理等流程。

第十三条发生安全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9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9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9篇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1一、为保障学校安全,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和保护学生、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为实施素质教育创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

三、学校实行安全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管理工作。

四、学校负责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能力。

每学期定期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等对我校安全工作实施具体指导和监督。

六、学校协调村委会、派出所、医院等在各自法定职权范围内负责校园周边环境的安全管理,为学校安全创造良好环境。

校园安全管理七、学校建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设立安全值班电话,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人员负责校园内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会同有关部门,对轻微治安案件、消防隐患或轻微火情等作出及时处理。

八、学校值勤制度。

1、服从领导安排,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严格交接班手续,不得迟到、早退。

不得擅离岗位,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处理好当班期间发生的事件。

2、巡逻执勤人员要保持警惕,忠于职守,突出重点,熟悉有关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动有准则,执法有依据,并做好巡逻执勤记录。

3、遇有情况要迅速到达出事地点,处理措施要及时果断,注意工作方法。

重大问题随时向有关部门和校长汇报。

4、加强校园管理,学校值勤人员有权对进入学校的人员进行检查,非学校人员和非学校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校园。

校外人员来校联系工作须持单位介绍信或本人证件,在值勤人员处登记后进校。

进入学校应遵守校园管理规定,车辆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5、为保障校园安全,全体师生员工及家属要自觉遵守学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员检查。

各类物品出校门,要持有关部门的证明,经值勤人员检查同意后方可出校。

骑自行车进出校门时必须下车推车行走。

携带大件物品出校时,经值勤人员检查后方可通行。

2024年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2024年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____年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学校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学校整体安全防控能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高等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科学合理、综合施策。

第三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明确责任、疏通渠道、完善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强化安全预警,依法处置各类安全事件。

第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建立密切联系机制,共同推动高等学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安全防范第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制定和实施安全防范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一)加强校园周界的保护,设置合理的校园门禁系统和监控设备,确保校园安全。

(二)加强学生宿舍、教学楼、实验室等教学和生活场所的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的巡查制度,加强对重点区域和设施的巡查和监控。

(三)建立健全校园交通管理制度,加强对校园交通的管理和监管,确保学生、老师和员工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和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防火意识,确保安全疏散和灭火措施的顺利实施。

(五)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食堂和食品供应商的监督检查制度,确保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

(六)加强对学校周边环境的管理,防范和化解安全隐患,确保学校的安全稳定。

第六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安全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安全风险的监测和预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采取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第七条高等学校应当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能力,培养学生自觉遵守安全规定,掌握基本的急救技能。

第三章安全事件处置第八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件报告和处置制度,明确报告渠道和责任主体,及时准确报告各类安全事件。

第九条高等学校应当依法采取措施,制止和处罚破坏学校安全的行为,严禁传播谣言和制造恐慌。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配备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加强与公安、消防等部门的协调合作。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

普通高等学校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是我国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运行和学生的健康成长,需要制定一系列管理规定。

下面是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规定。

一、学校纪律1. 学生应遵守学校纪律,包括课堂纪律、寝室纪律、校园纪律等。

不得违反课堂纪律,如迟到早退、玩手机等,不得在寝室内打闹、影响他人休息等,不得在校园内乱扔垃圾、破坏环境等。

2. 学生应遵守学校时间管理规定,按时到校开展学习活动,不得旷课、早退等。

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并经班主任批准。

3. 学生应遵守学校服装要求,着装整洁,不得穿着不雅、暴露的服装。

二、学生行为规范1. 学生应遵守社会公德,尊重师长、友爱同学、团结合作。

2. 学生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赌博、吸烟、酗酒等违法行为。

3. 学生应遵守道德规范,不得欺凌、侮辱他人,保持学术诚信,如不得抄袭、作弊等。

三、学校学习管理1. 学生应认真对待学习,按时完成作业,积极参加课堂讨论、小组活动等。

2. 学生应合理安排学习时间,提高学习效率,不得长时间沉迷于游戏、网络等娱乐活动。

3. 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学习活动,如讲座、竞赛等,提升自身素质。

四、安全管理1. 学校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2. 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遵守安全规定,不得从事危险活动,如攀爬高楼、骑车闯红灯等。

3. 学生应遵守消防规定,不得擅自使用明火、乱堆杂物等。

以上就是普通高等学校的管理规定。

学校管理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和学生的健康成长,同时也是对学生生活、学习、行为的规范和约束,有利于培养学生的自律意识和责任心。

学校和学生应共同遵守和执行这些规定,共同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校园文化。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6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6篇)

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6篇)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精选16篇)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篇11.校长要做到"五清晰':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老师或同学的缘由,去向必需清晰;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需清晰;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状况必需清晰;四是对校内周边不利于同学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状况必需清晰;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状况必需清晰。

比如:门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入校内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状况必需进行调查落实;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同学进行调查落实;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四是对老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准时处理落实;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特别的同学要准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一是对师生缺岗状况每日必查:二是对课余、午休就寝,课间期间同学违纪易导致安全隐患的必查。

如做危急嬉戏、推搡、追逐、打闹、手持凶器、危急物品等;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状况必查;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状况、同学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同学进行安全常识教育;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同学做到了解缘由、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三是对单亲、留守儿童、孤儿、身体有疾病同学及学困生、贫困生要做到细心关照;对心理不健康的、行为特别、有违纪前科的同学要特殊关注,要做好心理矫正和疏导工作;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同学带有危急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峻教育;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觉隐患准时处理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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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学校安全管理规定
一、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总体部署。

二、设立“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全校安全工作的日常管理。

五、加强同公安机关的联系,共同维护学校治安秩序,确保教育教学环境的安定。

七、学校拒绝社会上任何组织和个人要求学生参加没有教育意义或没有安全保障的各种社会活动。

十、教职工要依法施教,自觉遵守职业道德,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

十三、班主任除负责对本班学生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外,在节假日、休息日前和学期初要重点进行安全教育工作。

1.校长要做到“五清楚”:
一是对每天迟到、早退、旷工(或旷课)的教师或学生的原因,去向必须清楚;
二是对学校校舍、校车、设备设施是否有安全隐患必须清楚;
三是对学校师生食堂、校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情况必须清楚;
四是对校园周边不利于学生安全和健康的交通、摊点、“两室三厅”等环境情况必须清楚;
五是对学校制订的安全制度规章的落实情况必须清楚。

比如:门
卫制度是否得到落实,门卫是否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外来人员进
入校园是否询问并登记,晚上校门是否上锁等等。

2.分管安全副校长要做到“五落实”:
一是对具有安全隐患的无帮旷课情况必须进行调查落实;
二是对住宿生晚上无帮不按时就寝及夜不归宿的学生进行调查落实;
三是对食堂、小卖部的食品的进货渠道和质量检验手续是否守备进行落实;
四是对教师反馈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落实;
五是对心理不健康、行为有异常的学生要及时调整和处理落实。

3.值周、值日校级行政人员做到“五必查”:
一是对师生缺岗情况每日必查:
三是对门卫登记的来往校外人员情况必查;
四是对食堂的饭菜质量、卫生情况、学生就寝纪律、就寝人数必查;
五是对学校办公设施,活动设施、水电设施安全状况必查。

4.班主任要做到“五做到”:
一是每天坚持做到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常识教育;
二是对迟到、早退、旷课的学生做到了解原因、跟踪调查,家校互通,做好转化工作。

四是做到每日对本班学生带有危险物品进行收缴并进行严厉教育;
五是对寝室、教室的安全设施做到每日必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报告。

5.教职工做到“三禁止”:
一是所有教职员工要关心爱护学生,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视情节轻重,必须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二是对学生打架斗殴和校外人员到校内滋事生非等安全隐患,禁止不闻不问、袖手旁观,因不及时加以制止和报告造成后果的,追
究第一现场人的责任;
三是在上课期间,课任教师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禁止以任何理由让学生停课、离开教室或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凡因此而造成
的一切安全事故由当事人承担。

为确保师生在校的一切安全,保证师生身心健康发展和学校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以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门卫安全管理制度
1、严守校门,严禁闲人自由进出校园,不得无故脱离岗位。

2、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严禁学生课间出校门。

3、及时关锁教学楼及大门,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4、如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意外情况,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莲~山课件>
5、节假日和放学后不准本校教师之外的一切人员进入校园。

二、路队安全制度
1、每天上午、下午放学时,路队辅导员及时清点人数,整理路队。

2、要放学补课,需得到家长的同意,谁补课谁负责学生的安全
教育,并整好放学路队。

3、辅导员必须准时到岗,严禁擅自脱离岗位。

4、教育学生遵守交通法规。

三、课堂教学制度
1、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2、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准把学生赶出教室。

3、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

4、严禁迟进课堂或擅自脱离课堂。

四、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成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学校值月、值日领导要每天检查设备设施情况。

3、全体教职工要关注身边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4、总务人员要及时维修、维护学校设施设备。

五、饮水安全制度
1、保证水源安全卫生。

2、经常给饮水桶清洗、流毒。

3、教育学生有秩序地饮水。

六、课间管理制度
1、值日教师必须加强课间巡视工作。

2、各班配备安全巡视员,监管同学的课间行为。

3、教育学生课间不攀高、不跳台阶、不追跑,上厕所不拥挤、不做危险性游戏等。

七、集体活动安全制度
1、学校举行大型校内外活动,要有安全措施。

2、班级举行校外教育教学活动,必须得到校长审批同意。

3、开展大扫除、义务劳动等活动时,班主任必须在场参与,布置学生力所能及的工作。

4、学校举行远距离或重大师生活动,必向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报批。

八、物品放置安全制度
1、严禁学生携带锐器、危险器具进校园,一经发现立即没收。

2、严禁学生携带如剪刀、小刀等锐器上体育课或活动课。

3、学校综合实验等可能涉及的一些有毒药物注意保管和使用。

九、用电安全制度
1、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教育,不准随意触摸电源和线头等。

2、班内要指定专人开关电源。

3、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等。

4、电源总闸安装的办公室人员在到校和放学时,及时开关闸刀。

十、组织保障制度
1、建立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3、每学期对安全工作有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4、定期排查不安全隐患。

十一、突发灾害安全防护工作制度
2、在遭遇不可预见的火灾、地震等灾害时,应有序组织学生紧
急疏散和撤离现场,保证学生的生命安全。

4、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请求有关部门和社会的援助,全力
保护学生的安全。

5、未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救火、救灾等。

6、实行全员参与安全工作制度,不得回避安全工作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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