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论热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措施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一直是困扰我国城乡建设部门的重要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努力提供适宜的住房保障,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一、加大政府投入力度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城乡建设部门必须明确指导和规范住房领域的投资。
首先,应加大财政投入,增加住房补贴资金,提高低收入家庭购房能力。
其次,要加大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向低收入家庭提供稳定的租赁住房,确保他们的基本居住权。
此外,还可采取借贷贴息等方式,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
二、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城乡建设部门应根据不同城市和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区住房需求的政策。
首先,要加强土地供应,确保住房供应量充足,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其次,要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的住房分配机制,优先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此外,还需鼓励土地、税费等方面的减免政策,降低住房成本,增加低收入家庭的购房能力。
三、加强住房市场监管为了保证低收入家庭在购房过程中的权益,城乡建设部门需要加强住房市场监管。
首先,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测和数据统计,定期发布住房市场信息,加大信息公开的力度,提高市场的透明度。
其次,要加强住房交易市场的监管,打击违法违规行为,保护购房者的权益。
此外,还需完善住房质量监管体系,加强住房质量抽检,确保低收入家庭购买到安全、合格的住房。
四、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城乡建设部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加强合作,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
首先,要积极探索建立城乡统筹的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基本的社会保障待遇。
其次,要加强就业培训和技能提升,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就业能力和收入水平,从根本上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部门的工作人员在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方面扮演着重要角色。
通过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制定合理的住房政策、加强住房市场监管以及推进城乡建设和社会保障的协调发展,我们相信可以逐步改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提高他们的居住品质和生活水平。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方案
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方案一、明确保障对象我们要明确保障对象。
城镇低收入家庭,指的是那些收入低于当地平均水平,且住房条件较差的家庭。
这类家庭往往面临着住房困难,需要政府伸出援手。
二、保障措施1.加大住房补贴力度政府应加大住房补贴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负担得起房租。
补贴方式可以多样化,如直接发放现金补贴、提供租金优惠券等。
同时,要根据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水平,合理设定补贴标准。
2.建立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政府要积极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增加供应量。
保障性住房主要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等,这些住房的租金要低于市场平均水平,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承担。
3.优化住房租赁市场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秩序。
鼓励发展长租公寓、共享住房等新型租赁模式,满足低收入家庭的多样化需求。
同时,加大对黑中介的打击力度,保障租房者的合法权益。
4.提供购房优惠政策对于有购房意愿的低收入家庭,政府可以提供一定的优惠政策。
如降低首付比例、提供购房补贴等。
还要加大对住房公积金的支持力度,让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优惠的贷款政策。
5.完善住房保障配套设施在保障性住房周边,要配备完善的配套设施,如学校、医院、超市等。
这样,低收入家庭在享受住房保障的同时,也能享受到便利的生活服务。
三、实施步骤1.调查摸底要对城镇低收入家庭进行摸底调查,了解他们的住房需求、收入状况等信息。
调查数据要真实可靠,为后续政策制定提供依据。
2.制定政策根据调查结果,制定针对性的住房保障政策。
政策要具有可操作性,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受益。
3.落实政策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住房保障工作,将政策落到实处。
加大对政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力度,确保政策效果。
4.评估反馈在政策实施过程中,要定期进行评估,了解政策效果。
对政策进行适时调整,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不断变化的需求。
四、预期效果1.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
2.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缓解社会矛盾。
3.推动住房市场健康发展,提高城市品质。
民生住房申论作文
民生住房申论作文
近年来,民生住房问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在我国经济发展迅速的背景下,许多人面临着高昂的住房价格和不断上涨的租金,这给人们带来了巨大的生活压力。
因此,如何解决民生住房问题成为了一项重要的任务。
首先,政府应该加大对住房建设的投入。
只有通过增加住房供应,才能有效地降低住房价格和租金。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公共住房建设的投资,提高公共住房的供应能力。
同时,政府还应该加大对经济适用房的建设力度,满足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
其次,要加强土地供应管理。
目前,土地成为了住房价格上涨的重要因素之一。
因此,要加强土地供应的管理,推行土地资源的有序开发利用。
政府应该通过有效的政策手段,确保土地供应的充足和合理。
同时,要加大土地使用的监管力度,打击违法违规占地行为,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
此外,还应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
住房租赁市场发达可以提供多样化的住房选择,满足不同人群的住房需求。
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住房租赁市场的扶持力度,推出相应的政策措施,鼓励房屋租赁市场的发展。
最后,要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住房权益,减轻他们的负担。
政府可以通过建立公共住房保障体系,加强对特殊困难群体的住房保障。
同时,还可以加大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补贴力度,提高他们的住房条
件。
综上所述,解决民生住房问题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加强土地供应管理,发展住房租赁市场,以及加强住房保障制度建设。
只有通过各方面的努力,才能够真正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让人们过上安居乐业的生活。
民生住房申论作文素材
民生住房申论作文素材素材一:住房困难现状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口增长导致住房需求的不断增加,而与此同时,住房供应却相对不足,使得民生住房问题日益凸显。
大城市中,高房价、高租金使年轻人买房、租房变得十分困难,很多人不得不选择迁往郊区或者就地居住,造成交通问题和人员流动大,城市发展不平衡。
农村地区由于基础设施建设相对落后,大多数居民仍然生活在土坯房等简陋居所中,居住条件差,不利于人民群众身心健康发展。
素材二:住房政策不完善目前,住房政策存在诸多问题。
首先,一些城市的限购政策导致部分人买房困难,而一些城市的限购政策放松,可能导致房价过快上涨。
其次,住房补贴政策实施不到位,一些需要帮助的人群未能及时获得有效的住房援助。
再者,住房租赁政策不完善,在一些热门城市,租金高昂,同时,租房市场存在黑中介等不良现象,租房成本和居住环境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素材三:住房建设和保障措施为了解决住房问题,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
首先,应加大公共住房建设力度,通过建设经济适用房、保障性住房等方式,增加住房供应量,满足居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其次,要完善住房政策,调整限购政策,合理引导住房价格走势,确保房价平稳、适度上涨,不让人民群众过多承担房价压力。
另外,应加大住房贷款的发放力度,降低利率,提高贷款额度,帮助人民群众更好地购房。
此外,还需要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的管理,建立租房信用体系,打击黑中介等不法行为,保障市民的租房权益。
素材四:寻找住房问题的解决之道解决住房问题,不仅需要政府的努力,也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
首先,在维护住房公平正义的问题上,政府应加强监管,确保公共资源合理分配,减少住房问题带来的社会不公。
其次,应积极推动城乡发展协调,增加农村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住房条件,减少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发展差距。
此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提供多样化的租房选择,减轻居民购房压力。
以上素材可以结合具体的题目要求进行组织,展开论述。
关于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
关于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概述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权益保障是社会公平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任务。
为了有效推进这项工作,我们应采取以下行动和措施:1. 制定低收入家庭权益保障法律法规通过制定专门的法律法规,明确低收入家庭的权益保障标准和责任主体,为他们提供法律保障。
这些法律法规应该包括财政支持、福利保障、教育就业等方面的具体内容。
2. 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机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尤其是降低技能要求的岗位,为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多的工作机会。
同时,鼓励企业实行社会责任,积极招聘和培训低收入家庭成员。
3. 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加大投资力度,改善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建设廉租房和安置区,提供负担得起的住房,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得到满足。
4. 加强低收入家庭子女的教育支持为低收入家庭子女提供免费或减免的教育资源和培训机会,帮助他们获得更好的教育,提高就业竞争力。
同时,加强对低收入家庭子女的资助、奖励和补助,确保他们平等接受高质量教育。
5.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完善城市低收入家庭的社会保障体系,包括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方面的覆盖范围和保障水平。
确保低收入家庭在面临疾病、灾难等困难时能够得到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6. 加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力量的参与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城市低收入家庭权益保障的工作。
他们可以提供咨询、援助、培训等多方面的支持,促进低收入家庭的发展和融入社会。
结论加强城市低收入家庭权益保障的行动和措施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政府、企业、社会组织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不断的努力,才能推动城市低收入家庭的脱贫和发展,实现社会公平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措施
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措施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措施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城市低收入居民的生活状况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这一群体的生活质量和基本权益,许多措施被提出和实施。
本文将介绍一些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措施,并详细阐述其具体内容和实施效果。
一、住房保障在城市中,住房问题是低收入居民最紧迫和关切的问题之一。
针对这个问题,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例如在城市中心和经济发展区域建设廉租房,提供低收入居民负担得起的住房选项。
此外,一些城市还推出了住房补贴计划,通过直接给予低收入居民租金或购房补贴来帮助他们解决住房问题。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促进了城市低收入居民的居住条件的改善,提高了他们的生活质量,并促进了社会的稳定与和谐。
二、教育保障教育是提升低收入居民社会地位和机会的关键因素之一。
为了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的教育权益,政府加大了对教育的投入,实施了一系列教育保障措施。
例如,推出了免费义务教育政策,为低收入家庭的子女提供免费教育。
此外,还建立了教育资助机构,通过奖学金和助学金等方式,帮助低收入家庭的子女继续接受高等教育。
这些措施的实施,有效地缩小了城市低收入居民与其他社会群体之间的教育差距,提高了低收入居民的社会竞争力和发展机会。
三、医疗保障城市低收入居民普遍面临着医疗保障问题。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政府推出了医保制度,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医疗保障。
此外,一些城市还设立了社区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并推出了特殊疾病救助计划,帮助低收入居民应对高额的医疗费用。
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得低收入居民能够获得及时有效的医疗服务,有效缓解了医疗保障问题给低收入居民生活带来的负担。
四、就业保障就业是城市低收入居民脱贫和改善生活状况的根本途径。
为了保障低收入居民的就业权益,政府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就业保障措施。
例如,推出了创业支持政策,为低收入居民提供创业资金和培训支持,帮助他们自立就业。
此外,一些城市还推出了公益岗位计划,为低收入居民提供稳定的就业机会。
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
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近年来,我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为了改善这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推进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工作。
本文将从实际情况出发,探讨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的现状、问题及对策。
一、现状1.住房条件差城区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普遍较差,许多家庭居住在老旧、狭小、设施不完善的情况下。
这部分家庭往往无力承担市场化的住房,陷入了“住房难、住房贵”的困境。
2.住房需求大随着城市人口的增加,低收入家庭对住房的需求不断增大。
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需求量巨大,现有的保障政策尚无法满足全部需求。
3.政策支持力度加大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如限价房、公租房、共有产权房等,以期改善这部分家庭的居住条件。
二、问题1.住房保障政策覆盖面窄尽管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住房保障政策,但覆盖面仍然较窄,部分低收入家庭无法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
2.供需不平衡在住房保障政策不断推进的同时,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供需不平衡的问题依然突出。
一些地区住房供应过剩,而另一些地区则供不应求。
3.住房质量参差不齐部分保障性住房项目的住房质量参差不齐,甚至存在安全隐患。
这给低收入家庭带来了极大的困扰。
三、对策1.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政府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提高政策覆盖面,确保城区低收入家庭都能享受到相关政策优惠。
2.优化住房供应结构针对不同地区的住房供需状况,政府应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合理调配住房资源,确保低收入家庭住房需求得到满足。
3.强化住房质量监管政府应加强对保障性住房项目的质量监管,确保住房质量安全,让低收入家庭住得安心。
4.创新住房保障方式政府可探索多元化、可持续的住房保障方式,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推广共有产权房等,以满足不同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城区低收入家庭住房改善是一项长期、复杂的系统工程。
解决北京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
解决北京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财政金融政策建议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当前社会面临的一大难题,解决这一问题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有效配合与支持。
在此,我将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首先,应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
北京市应该加大对中低收入家庭的房屋购买和租赁补贴力度,提供更多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供给,同时建立健全住房保障资金的统筹和管理机制,确保资金用于真正需要的对象。
此外,还可以通过优化地方财政收入结构,提高住房保障基金的筹集能力,将更多的财政资源投入到住房保障上。
其次,应建立健全低收入家庭住房贷款政策。
鉴于中低收入家庭购房首付款压力大、贷款利率高等问题,北京市可以制定更加宽松的首付款政策,适当降低首付款比例,减轻购房压力。
同时,应调整住房贷款利率,对中低收入家庭给予优惠,降低他们购房的负担。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商业银行与政府住房保障机构合作的模式,通过政府购买信用风险缓释服务,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优惠的住房贷款。
此外,还应加大土地供应力度。
土地是房价的重要因素,北京市应当加大土地供应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拥有合理的土地资源。
可以通过政府出让土地、增加土地储备等方式,扩大中低收入家庭住房用地的供应规模,降低土地成本,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住房选择。
另外,还应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
严格控制房价过快上涨,保持房价稳定。
同时,要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信贷政策监管,避免金融风险积聚。
此外,应加强对房地产企业的监管力度,加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审批和管理,确保中低收入家庭购房权益得到保护。
最后,应加强普惠金融的推广与应用。
普惠金融可以为中低收入家庭提供更加灵活的住房融资渠道,通过发放小额贷款、推动金融科技的应用等方式,降低融资门槛,提高购房的可行性。
此外,还可以探索建立住房租赁信用体系,通过信用评价来降低中低收入家庭的租房成本和风险。
综上所述,解决北京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需要财政金融政策的有力支持。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建立健全住房贷款政策、加大土地供应力度、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推广普惠金融等措施将有助于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促进社会公平与稳定。
县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方案 (7)
县关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实施方案1. 背景介绍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农民工和低收入家庭涌入城市,这也给城市住房供给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同时,城镇低收入家庭面临着高房价、租金贵等问题,造成了住房困难。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县制定了一系列实施方案,旨在提供可负担住房,并改善城镇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条件。
2. 实施方案2.1 资金支持县政府将加大资金投入,设立专项资金用于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具体措施包括: - 定期拨款给低收入家庭,用于支付住房租金或贷款利息。
- 设立低利息贷款项目,支持低收入家庭购买住房。
- 建立住房保障基金,用于购买或租赁住房,同时提供补贴和优惠政策。
2.2 住房供给为满足住房需求,县政府将采取以下措施: - 建设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制定合理的租金价格,优先面向低收入家庭。
- 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提供低价房源给低收入家庭购买。
- 推动开发商参与住房保障项目,鼓励其建设一定比例的保障性住房。
2.3 公益性租赁为了确保住房供应的长期稳定,县政府将推动公益性租赁制度的实施: -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公益性租赁机构,提供价格较低的租赁房源给低收入家庭。
- 制定公益性租赁房源配租办法,确保低收入家庭优先租赁。
2.4 政策支持为了进一步减轻低收入家庭的经济负担,县政府将提供一系列政策支持措施:- 免征或减免低收入家庭的房产税和物业费等税费。
- 协调相关部门,提供低收入家庭的就业机会,增加收入来源。
3. 实施效果评估为了评估实施方案的效果,县政府将每年进行定期评估和监测: - 调查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情况和满意度,了解改善程度。
- 跟踪低收入家庭的收入和支出情况,评估综合生活质量的变化。
- 定期召开听证会,听取低收入家庭和相关利益方的意见和建议。
4. 实施时间表为了确保实施方案的顺利进行,县政府将制定详细的实施时间表,确保各项措施按时落地。
具体时间表将包括以下内容: - 每个阶段的具体目标和措施。
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住房问题
公务员考试申论范文:住房问题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安康进展,坚决遏制局部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势头,满意人民群众的根本住房需求。
对此,两会闭幕之后国务院各有关部委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需抓紧落实。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了四项针对性措施:措施之一是连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
今年中心财政打算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建立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同时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范围。
各级政府必需切实负起责任,严格执行年度建立规划,确保土地、资金和优待政策落实到位。
这第一条措施是从保障社会弱势群体根本居住权利的角度提出来的。
当前住房保障方面突出的问题是什么?是保障对象问题。
那些囿于滞后的户籍制度改革,虽无当地户籍却拥有正值职业的大量新市民多属住房方面的弱势群体,却被现行住房保障政策边缘化。
他们照章纳税,为当地经济和社会进展正在作出奉献,如不纳入保障范围于情于理都说不通。
最近有些城市已尝试解决这局部人群的住房问题,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社会,值得各地效仿。
措施之二是连续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费。
增加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一般商品房用地供给。
加快一般商品房工程审批和建立进度。
标准进展二手房市场,提倡住房租赁消费。
盘活住房租赁市场。
这其次条措施是从增加供应的角度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出来的。
需要地方政府的进展改革、财政、土地、建立、规划、房管等行政治理部门严密协作、共同努力,才能将这条措施落到实处。
措施之三是抑制投机性购房。
加大差异化信贷、税收政策执行力度。
完善商品房预售制度。
这第三条措施是从压缩不合理需求角度为遏制房价过快上涨提出来的。
由于近年来投机性资金往往瞄准中小套型住房,尤其需要地方政府出台详细措施,限制炒房者将中低价位、中小套型一般商品房作为其投机牟利的手段。
措施之四是大力整顿和标准房地产市场秩序。
完善土地收入治理使用方法,抑制土地价格过快上涨。
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的思考与建议
解决我市低收入家庭住房难问题的思考与建议当前,解决城镇低收入者和特困户住房难问题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之一。
1998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宅建设的通知》以及2004年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等五部门令《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实施…十项民心工程‟的通知》(粤发…2003‟13号)(粤委办…2003‟108号)文中精神,规定对不同收入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政策,最低收入家庭(含特困户)由政府提供廉租住房,同时政府通过无偿划拨土地、减免相关费用及限制开发利润等多种措施,大力建设经济适用房和廉租住房,用以解决最低收入家庭住房。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民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方针,必须努力解决城镇低收入者的居住问题。
一、房管部门责无旁贷,应积极做好廉租房的建设管理工作,为政府分忧我局从2004年开始至今,想方设法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解决城镇特困户住房的近期和远期目标,力争在2008年底前解决城镇特困户的住房,并建立住房保障体系。
我市2003年底核定现有特困户近200户,从2004年开始,我局积极筹措资金2500多万元,在赤坎区北兴路新建廉租住房两栋近9000平方米,2005年春节前全部解决赤坎区50户特困户的住房。
同时解决小学扩建拆迁公房的住房60户,还利用赤坎城区危旧公房,改造近10000平方米,解决公房住户150户,大大改善了他们的居住环境。
2006年初开始筹集资金3000万元,在霞山利用公房仓库新建两栋近8000平方米110多套的特困住房。
为配合市政府旧城改造在霞山逸仙北三路、爱国路39—43号、16—22号、东堤路一、二横路建设廉租公房40000平方米,可解决旧城改造回迁公房住户近500户。
2007年5月可搬入新居的特困户110户,回迁户28户。
二、政府应加大投入,可利用部分公房附加值高的地段建商品房,所赚的利润滚动发展,增加廉租房房源市政府应按照建设部等五部门发布的《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加大投入力度,房管部门经可行性研究,报市政府批准,利用赤坎、霞山旧城区危旧公房附加值较高的地块建几栋中高层几万平方米的商品房,所赚的利润投入到廉租房建设上来,到2010年可以在城区建设10万平方米的廉租住房,解决城区危旧公房住户1300户成为可能。
申论精品范文+评析
加大力度完善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体系中低收入困难家庭住房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满足群众多层次住房需求,努力实现居者有其屋,需要运用“多层次”的手段来实现。
经济适用房是住房市场化后,政府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诞生的产物。
不仅不收土地出让金,在建房过程中还减免系列税费。
但我国目前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标准滞后,真正的低收入人群无法享受经济适用房的政策。
这样,我国的经济适用房出现“富人化”和“高出租率”的怪象。
经济适用房由于房型偏大,导致真正的目标人群买不起。
在某种程度上,由于具体操作失当,扰乱了正常的商品住宅市场秩序。
廉租房是经济适用房推出之后的一项保障低收入者的住房保障政策,但是由于廉租房的建设不足,各级政府的重视不够,资金短缺,使廉租房无法满足低收入者的需求。
鉴于以上问题的存在,各级政府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大力度完善中低收入住房保障体系。
(1)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严格规范经济适用房的适用对象,明确界定经济适用房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杜绝经济适用房“富人化”和“高出租率”的现象。
经济适用房是政策性商品房,在实施过程中不得违背经济适用房的初衷。
加大经济适用房的审查力度,不要让经济适用房变成“关系适用房”。
严格经济适用房住房上市交易管理,购买经济适用房不满5年的,不得直接上市交易。
(2)尝试建立一些新的住房保障模式,改革经济适用房保障模式,例如对符合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的中低收入家庭每户补贴资金,供他们在市区选购新建的普通商品房。
同时,国家可以出台政策考虑用住房公积金支持经济适用房的资金不足,但是必须以公积金在帮助缴存者解决住房问题上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前提【“国家可以出台……为前提”一句表述方式不够合理,“出台政策考虑……”的逻辑关系禁不起推敲,出台政策不是为了考虑什么,而是考虑到什么方面的问题便针对性的出台相应措施,在表述时要注意先后顺序】。
(3)财政应加大对廉租房建设投资支持力度,适当提高廉租房的补助标准,增加资金投入,用于补助低保住房困难家庭的实物廉租房建设。
申论热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申论热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是指由政府或社会资本投放而建设的,租金低于市场价的租赁住房,旨在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是当前热点话题,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阐述。
首先,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解决住房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当前,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住房问题成为影响人民幸福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他们的个人收入难以满足购房需求,租房成为主要选择。
然而,市场租赁住房的价格普遍高昂,特别是在一二线城市,租金高企,使得许多低收入群体难以承担。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将为低收入群体提供更多选择,缓解他们的住房问题,有利于社会公平和稳定。
其次,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促进城市经济发展。
住房作为生产生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城市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
在国际上,许多发达国家的城市都是依靠保障性住房来推动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
我国目前仍然存在一些城市的住房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如果不能解决住房问题,就会影响城市经济的发展和城市形象的提升。
因此,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优化城市住房结构,有益于促进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三,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利于推进城市化与乡村振兴战略同步发展。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越来越多的人涌向城市,导致城市人口的持续增长。
这也导致城市住房问题的日益突出。
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能够吸引更多的外来人口和创新人才,充分发挥城市的人口红利和经济效益。
同时,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也有利于促进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赋能。
综上所述,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对于解决住房问题,促进城市经济发展,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只有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合力,加大投入、完善政策、健全制度、优化服务,才能够实现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可持续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住房保障和生活环境。
为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政府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房问题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房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人涌入城市寻找更好的发展机会。
然而,城市中低收入家庭在租房问题上面临着巨大的困扰。
城乡建设部作为负责城市规划和发展的部门,肩负着解决这一问题的重要使命。
本文将从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完善租赁市场和提供租房补贴三个方面探讨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房问题。
一、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低收入家庭由于经济条件的限制,往往无法享受到适宜的住房环境。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应在城市规划中充分考虑低收入家庭的需求,合理布局住房资源。
同时,加大对廉租房建设的支持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以合理的价格获得基本居住需求的满足。
二、完善租赁市场租赁市场的发展水平直接影响到低收入家庭租房的便利程度。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应加强监管,防范和惩治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与此同时,推动建立租赁市场信用评价体系,提高租房交易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此外,还应加强对租赁中介机构的监管,规范他们的行为,确保租房信息的真实可靠性。
三、提供租房补贴为了帮助低收入家庭解决租房问题,城乡建设部可以通过设立租房补贴政策来提供资金支持。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和低收入家庭的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补贴标准和范围。
此外,还可以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推动开发出适合低收入家庭的租房贷款产品,降低租房负担。
总结起来,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应通过改善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完善租赁市场和提供租房补贴等措施,积极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租房问题。
同时,为了确保这些措施的实施效果,还需要加强各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形成合力。
只有共同努力,才能创造一个和谐宜居的城市环境,让低收入家庭也能够安居乐业。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如何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随着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保障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本文将就此问题进行探讨,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加大住房保障政策的力度首先,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需加大住房保障政策的力度。
这包括提高住房保障政策的覆盖面和力度,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享受到相关政策的优惠。
例如,可以通过建立低收入家庭保障房申请机制,优先满足他们的住房需求,同时提供适当的租金补贴和贷款支持,使其能够在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居住在相对舒适的房屋中。
二、增加住房供应其次,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需采取措施增加住房的供应。
这可以通过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来实现。
政府可以通过出台相应政策,引导企业和开发商兴建大量中小型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以满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需求。
此外,还可以通过土地使用政策、财政支持等手段,积极推动城市住房供应的增加,从而降低住房价格,提高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保障水平。
三、加强住房信息服务此外,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还应加强住房信息服务。
他们可以通过建立住房信息平台,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租赁和购买相关的信息和资源。
这样低收入家庭可以更加方便地了解到房屋的价格、位置、面积等信息,从而有针对性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住房。
同时,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需要推进涉及住房交易的信息共享和公开,加强市场监管,遏制虚假房源信息的传播,保证低收入家庭的合法权益。
四、改革住房金融体系最后,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还需推进住房金融体系的改革。
当前,房地产贷款主要集中在高收入家庭和高端房地产市场,导致低收入家庭购房贷款困难。
因此,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可通过加强与金融机构的合作,制定差别化的住房贷款政策,降低低收入家庭的购房门槛,提供更加灵活的贷款方式,推动低收入家庭获得购房贷款的机会。
综上所述,城乡建设部工作人员需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申论范文:社会民生之解决住房问题的措施
解决住房问题的措施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意见》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镇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宏观调控,提出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镇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首先,要充分认识抑制房价过快上涨的重要性。
房价过快上涨,会进一步吸引大量的资金和资源过度投入房地产市场,既不利于房地产业自身的持续健康发展,也会挤压其他产业的发展,导致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失衡。
同时还容易引发通货膨胀,加大金融系统的风险,甚至会引发泡沫经济,到时不仅房地产市场难以保持繁荣,还会导致整个经济的衰退。
房价过快上涨,一般群众买房将更加困难,生活负担将会加重,会导致贫富差距进一步拉大,严重影响社会的公平正义与稳定和谐。
因此,必须下更大的决心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使其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
其次,要进一步加大房地产宏观调控的力度。
正确运用政府调控和市场机制两个手段,引导房地产投资保持合理规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要进一步增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科学性,对已经出台的调控措施,要狠抓落实,同时,针对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出台新的调控措施。
要增强各项调控政策和措施之间的协调性,使之相互衔接、配套。
对地方政府来说,尤其要增强政策的执行力和有效性。
对调控政策落实不到位、房价涨幅没有得到有效控制的,要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第三,要重点解决好广大中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
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努力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
要按照国务院《意见》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房制度,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房制度,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以人为本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摘要:最近几年以来,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已逐渐成为影响我国经济持续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主要因素之一。
人类进入21世纪,住房,一个最基本的人权理应得到保障。
但是,在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住房需求上达到真正的平衡,我们应该坚持以人为本,采取灵活机智的策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使人们生活达到真正的全面的小康。
关键词:以人为本;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随着经济的发展,住房差距的扩大,大量涌入城市的农民和城市下岗职工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居住场所的愿望日益迫切。
安居才能乐业,安居才能做到民心稳、政局稳、经济稳,这也是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相符合的,这也是“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在解决住房问题中的运用。
关于如何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有很多专家、学者提出了许多非常好的意见和建议,在此我只想从以人为本,人性化的角度谈一谈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一、目前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比较突出1、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原因改革开放使中国城市的土地开始了有偿使用和住房商品化的革命,1979年起,我国先后经历了住房制度改革的试点、招租、优惠卖房和全面改革等阶段。
1991年上半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继续积极稳妥地进行住房制度改革的通知》,并于月份召开了全国住房制度改革工作会议。
房改的浪朝席卷了华夏大地,土地使用制度和住房制度改革为房地产业和房地产经营的发展提供了适宜的环境,带来了良好机遇。
尤其是在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指导下,各地采取了多种形式组织经济适用房建设,使大部分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得到了极大的改善[1]。
然而,也有一部分城市低收入居民由于经济原因住房仍然没有得到改善,无房户、租住户、困难户依然存在。
他们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群体:(1)改革开放后,由于企业不能适应市场经济的环境,而最终导致破产或半破产的企业下岗职工,以及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裁减下的冗员;(2)广大进城务工的农民,他们租住简陋的民房而栖住在城市;(3)由于城市化而失去土地的农民,虽然成为了城市居民,但经济状况并未得到改善。
中国如何解决城市低收入者问题
中国如何解决城市低收入者问题在中国的城市化进程中,城市低收入者问题是一个突出的社会问题。
随着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和经济发展的不断提升,城市低收入者面临着诸多困境,如住房困难、教育医疗不完善以及就业机会有限等。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旨在改善城市低收入者的生活条件并提升其生活质量。
一、提供可负担的住房住房问题是城市低收入者面临的最突出问题之一。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中国政府实施了多项住房保障政策。
首先,针对低收入者,政府加大了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和分配力度,提供价格合理的租赁房源。
其次,通过建设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等低价房源,满足低收入者的居住需求。
此外,还鼓励发展合作社和住房互助组织,通过集资和自建房屋来解决低收入者住房问题。
二、改善教育和医疗条件教育和医疗是城市低收入者面临的另一个重要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大力改善了城市低收入者的教育和医疗条件。
教育方面,政府加大了对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奖助学金和助学金资助力度,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医疗方面,政府推出了城市居民医保计划,为低收入者提供基本的医疗保障。
此外,还建立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社区学校,方便低收入者就近享受教育和医疗服务。
三、拓宽就业机会就业机会是城市低收入者最为关注的问题之一。
为了帮助低收入者解决就业问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首先,加大对技能培训的投入,提高低收入者的就业能力。
其次,鼓励发展小微企业和创业就业,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此外,政府还加大了对失业低收入者的就业援助力度,提供一定的就业补贴和职业介绍服务,帮助他们尽快重新就业。
四、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是解决城市低收入者问题的重要方面。
为此,中国政府加大了社会保障方面的投入。
首先,完善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提高了低收入者的社会保障水平。
其次,加大了对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救助力度,确保他们基本生活权益。
此外,还加大了对低收入者的临时救助和特困人员供养的资金投入,提供紧急救助和长期供养。
健全廉租住房制度(08申论范文)
-“健全廉租住房制度”申论标准范文-《健全廉租住房制度让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住有所居是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要求,党和国家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市场发展的根本目的。
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是现实生活中,由于收入差距的原因,仅仅依靠市场来实现居民住房配置,是十分不合理的,从而产生了我国的住房保障制度。
这个保障制度旨在保障那些无力购买商品房,居住存在困难的居民。
对于中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经济适用住房供其购买,而对于低收入家庭,政府提供廉租住房。
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关键。
十七大报告在社会建设方面着重强调了必须健全廉租住房制度,加快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这个问题,说明健全廉租住房制度不仅和百姓生活息息相关,而且事关和谐社会的建设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根据规划,我国在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要做到应保尽保。
在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廉租住房制度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到2010年底,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扩大到全国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个目标在当前看来,还有很多障碍必须克服。
当前,中国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主要面临三个突出问题。
首先,全国仍有许多城市尚未建立廉租住房制度,导致廉租住房覆盖范围不够广,与国家要求有较大差距。
而相当数量的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进展缓慢,无法满足实际需求。
其次,部分城市尚未建立稳定、规范的资金渠道,使得廉租住房的资金问题得不到解决。
第三,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还不够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存在一定问题。
要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廉租住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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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论热点: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措施综述:住房问题是重要的民生问题。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城市居民住房问题,始终把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作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业发展的根本目的。
20多年来,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城市住宅建设持续快速发展,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总体上有了较大改善。
但也要看到,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比较突出。
城市廉租住房制度建设相对滞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不够完善,政策措施还不配套,部分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还比较困难。
为切实加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力度,国务院二〇〇七年八月七日下发了《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一、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把解决城市(包括县城,下同)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作为维护群众利益的重要工作和住房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政府公共服务的一项重要职责,加快建立健全以廉租住房制度为重点、多渠道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政策体系。
(二)总体要求。
以城市低收入家庭为对象,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加大棚户区、旧住宅区改造力度,力争到“十一五”期末,使低收入家庭住房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农民工等其他城市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得到逐步改善。
(三)基本原则。
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要坚持立足国情,满足基本住房需要;统筹规划,分步解决;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统一政策,因地制宜;省级负总责,市县抓落实。
二、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一)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的保障范围。
城市廉租住房制度是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途径。
2007年底前,所有设区的城市要对符合规定住房困难条件、申请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城市低保家庭基本做到应保尽保;2008年底前,所有县城要基本做到应保尽保。
“十一五”期末,全国廉租住房制度保障范围要由城市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008年底前,东部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要将保障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二)合理确定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按照当地统计部门公布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住房水平的一定比例,结合城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住房价格水平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等因素统筹研究确定。
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和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由城市人民政府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健全廉租住房保障方式。
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等方式相结合,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
每平方米租赁补贴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平均租金、保障对象的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
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城市低保家庭,可按当地的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和市场平均租金给予补贴。
(四)多渠道增加廉租住房房源。
要采取政府新建、收购、改建以及鼓励社会捐赠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供应。
小户型租赁住房短缺和住房租金较高的地方,城市人民政府要加大廉租住房建设力度。
新建廉租住房套型建筑面积控制在50平方米以内,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以及普通商品住房小区中配建,并在用地规划和土地出让条件中明确规定建成后由政府收回或回购;也可以考虑相对集中建设。
积极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建设中小户型住房面向社会出租。
(五)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来源。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廉租住房工作的年度计划,切实落实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一是地方财政要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安排。
二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在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之后全部用于廉租住房建设。
三是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比例不得低于10%,各地还可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适当提高比例。
四是廉租住房租金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
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中央财政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等方式给予支持。
三、改进和规范经济适用住房制度(一)规范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并与廉租住房保障对象衔接。
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的家庭收入标准和住房困难标准,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求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由该家庭提出申请,有关单位按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对符合标准的,纳入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范围。
过去享受过福利分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已经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又购买其他住房的,原经济适用住房由政府按规定回购。
(二)合理确定经济适用住房标准。
经济适用住房套型标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群众生活水平,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
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安排建设一定规模的经济适用住房。
房价较高、住房结构性矛盾突出的城市,要增加经济适用住房供应。
(三)严格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
经济适用住房属于政策性住房,购房人拥有有限产权。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各种原因确需转让经济适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满5年,购房人可转让经济适用住房,但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城市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价款后,也可以取得完全产权。
上述规定应在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中予以明确。
政府回购的经济适用住房,继续向符合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出售。
(四)加强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管理。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只能由距离城区较远的独立工矿企业和住房困难户较多的企业,在符合城市规划前提下,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利用自用土地组织实施。
单位集资合作建房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供应计划,其建设标准、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优先满足本单位住房困难职工购买基础上房源仍有多余的,由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向符合经济适用住房购买条件的家庭出售,或以成本价收购后用作廉租住房。
各级国家机关一律不得搞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任何单位不得新征用或新购买土地搞集资合作建房;单位集资合作建房不得向非经济适用住房供应对象出售。
四、逐步改善其他住房困难群体的居住条件(一)加快集中成片棚户区的改造。
对集中成片的棚户区,城市人民政府要制定改造计划,因地制宜进行改造。
棚户区改造要符合以下要求:困难住户的住房得到妥善解决;住房质量、小区环境、配套设施明显改善;困难家庭的负担控制在合理水平。
(二)积极推进旧住宅区综合整治。
对可整治的旧住宅区要力戒大拆大建。
要以改善低收入家庭居住环境和保护历史文化街区为宗旨,遵循政府组织、居民参与的原则,积极进行房屋维修养护、配套设施完善、环境整治和建筑节能改造。
(三)多渠道改善农民工居住条件。
用工单位要向农民工提供符合基本卫生和安全条件的居住场所。
农民工集中的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应按照集约用地的原则,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但不得按商品住房出售。
城中村改造时,要考虑农民工的居住需要,在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前提下,集中建设向农民工出租的集体宿舍。
有条件的地方,可比照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相关优惠政策,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建设符合农民工特点的住房,以农民工可承受的合理租金向农民工出租。
五、完善配套政策和工作机制(一)落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经济政策和建房用地。
一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一律免收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二是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方式供应。
三是对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各地要切实保证供应。
要根据住房建设规划,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予以优先安排,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四是社会各界向政府捐赠廉租住房房源的,执行公益性捐赠税收扣除的有关政策。
五是社会机构投资廉租住房或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旧住宅区整治的,可同时给予相关的政策支持。
(二)确保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
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棚户区改造以及旧住宅区整治,要坚持经济、适用的原则。
要提高规划设计水平,在较小的户型内实现基本的使用功能。
要按照发展节能省地环保型住宅的要求,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
要切实加强施工管理,确保施工质量。
有关住房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应在建设合同中予以明确。
(三)健全工作机制。
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开展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于2007年底之前建立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档案,制订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工作目标、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住房建设规划,并向社会公布。
要按照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年度计划,确保廉租住房保障的各项资金落实到位;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落实到位,并合理确定区位布局。
要规范廉租住房保障和经济适用住房供应的管理,建立健全申请、审核和公示办法,并于2007年9月底之前向社会公布;要严格做好申请人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的调查审核,完善轮候制度,特别是强化廉租住房的年度复核工作,健全退出机制。
要严肃纪律,坚决查处弄虚作假等违纪违规行为和有关责任人员,确保各项政策得以公开、公平、公正实施。
(四)落实工作责任。
省级人民政府对本地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工作负总责,要对所属城市人民政府实行目标责任制管理,加强监督指导。
有关工作情况,纳入对城市人民政府的政绩考核之中。
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是城市人民政府的重要责任。
城市人民政府要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相应的管理工作机构和具体实施机构,切实抓好各项工作;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每年在向人民代表大会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报告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年度计划的完成情况。
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部际联席会议负责研究提出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有关政策,协调解决工作实施中的重大问题。
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各地工作的指导,抓好督促落实。
建设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有关部门抓紧完善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和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
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城市低收入家庭资格认定办法。
财政部会同建设部、民政部等有关部门抓紧制定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的实施办法。
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抓紧制定中央预算内投资对中西部财政困难地区新建廉租住房项目的支持办法。
财政部、税务总局抓紧研究制定廉租住房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租赁的税收支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