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内容

合集下载

国土资源部首次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国土资源部首次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作为我国加强矿产开发监管 、规范稀土开发经营秩
涉及 用地 总面 积 约6 8 .8 顷 。 用地 预 审严 格落 实 1 53 公
括 :明确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 想和原则 ;提 出国有 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 向;确定 国有 建设 用地供应 总量 、
些补充耕地项 目备案与挂钩不及 时等 。为进 一步 强化
明确提出 ,要认真落实补充耕地全面全程监管 ,建 立和
耕地 占补平衡监管 ,全面落实耕地 “ 先补后 占” ,通报 完善统一的耕地 占补平衡监管体系 ,促进耕地 占补平衡 管理迈上新台阶 ;鼓励各地总结探索提高补充耕地质量
划编制规范 ( 试行 )》 ( 以下简称 《 规范 》 ),从计划 编制的范围 、内容 、主体 、程序 、要 求、成果等方面 。
补平 衡管理 制度 ,积极 开展 补充 耕地 项 目报 部备 案工
作 ,实行耕地 占补 平衡台账管理 ,并在落实补充耕地数 量的同时 ,开始注 重耕地质 量建设。同时 ,考核也发现 目前存在 的一些 问题 ,如部 分拉动内需重点项 目未能做 到 “ 先补后 占”、部分省份 未落实补 充耕 地项 目省级验 收或实地核实 、补充耕地质量管理措施没 有全 部建立 、
表扬 。针对 目前 报备 工作存 在 的不衔 接 、不及 时等问
题 ,通报 要求各省 ( 、市 )抓紧补报备案信息 ,提高 区 信息报备 准确 性 ,并加强 日常业务沟通 ,使报备工作进
入 常态 化 。
国土资源 部首次发布 国有建设 用地
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日前 ,国土资源部 首次发布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
一பைடு நூலகம்
系统规范城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的编制。 《 规范 》

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

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一、项目背景(简要描述项目的背景情况,包括项目所属行业、项目地理位置、项目规模等)二、项目目标1.明确项目的主要目标,包括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多方面目标。

2.例如,促进经济增长、提升生产力、改善民生、保护生态环境等。

三、项目需求(详细描述项目对土地资源的需求)四、土地供应状况(简要描述项目所需土地的供应情况,包括已有土地资源和可供应土地的现状)五、供地原则(列举供地的基本原则,如公开、公平、公正、透明、有序等)六、供地指标(明确项目所需的土地指标,包括供地面积、用地性质、用地条件等)七、供地方式1.拍卖:适用于供地需求高、市场需求旺盛的项目,通过竞价方式拍卖土地使用权。

2.出让:适用于项目需求不高或市场需求相对平稳的项目,通过协商出让土地使用权。

3.划拨:适用于公共设施建设等社会事业项目,可以通过政府划拨土地使用权。

4.租赁:适用于临时性或短期性项目,可以通过租赁土地使用权的方式供应。

八、供地程序(详细描述供地的程序,包括公示、公告、评估、交易等各个环节的具体操作)九、土地出让金及补偿标准1.土地出让金:按照相关规定确定土地出让金的计算方法和标准。

2.补偿标准:按照土地征收管理法和相关规定确定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

十、生态环境保护(明确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包括环境评估、土地恢复等措施)十一、项目进展和风险评估(简要描述现阶段项目的进展情况以及潜在的风险和挑战)十二、项目推进措施(明确项目的具体推进措施,包括相关政府部门的责任分工、时间节点和工作计划等)根据以上要求,制定国有建设用地项目供地方案,旨在确保土地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方案制定过程中,需要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考虑社会各方面的利益,遵守法律法规,保证供地的公开公平公正。

同时,要加强对生态环境的保护,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以此方案为基础,推动项目的顺利推进,实现既定的经济社会目标。

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最新】

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最新】

国有建设用地储备计划【最新】为规范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提高建设用地保障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XX 省国有土地储备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全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建设规划、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科学确定年度土地储备规模和新增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加大对土地市场的宏观调控,确保对建设用地的统一供应,从而达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推动土地利用持续向规范、节约、集约、高效的方向发展,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资源保障。

二、编制原则(一)围绕规划统筹安排,优先储备城市重点项目、重点产业用地,控制一般性用地。

(二)对利用价值大、成本相对低的地块优先储备,成本大、效益低的采取规划控制储备。

(三)优先储备开发存量建设用地,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坚持节约集约用地。

(四)加大土地储备力度,增加土地储备量,提高调控土地市场的能力。

三、年度土地储备规模XX年拟按照以下情况进行收储:依法收回或者收购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土地;政府依法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征收手续的土地;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按上述收储范围,计划XX年度储备土地600亩。

四、计划的实施和监督(一)储备计划向社会公布实施,县自然资源局要定期公布土地储备供应信息,为广大用户提供用地信息服务。

(二)设立土地收购储备资金,加大财政对土地收储的资金投入力度,确保一定的土地收储数量,保证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

(三)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负责对拟收购地块进行储备,县财政局负责对拟收购地块的补偿款进行拨付。

(四)储备土地在完成前期收购储备后,由县自然资源局统一组织供地。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最新】为加强土地市场调控,有效控制建设用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推动经济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和《XX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认真实施〈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的通知》等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计划。

土地供应计划规范(试行)

土地供应计划规范(试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部研究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请各地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8月8日发布 2010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1)1 适用范围 (2)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2)3 依据 (2)4 总则 (3)5 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 (6)6 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7)7 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8)8 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9)9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 (11)10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 (11)11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 (11)附录1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范文本 (12)附录2 提供编制供应计划有关资料的通知示范文本 (14)附录3 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表示范文本 (15)附录4 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范文本 (17)附录5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示范文本 (18)附录6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示范文本 (20)附录7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示范文本 (21)附录8 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22)前言为有效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科学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范。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9
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政策主要内容 (3)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 ①实施住房用地开发利用申报制度。 从2010年4月1日起,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建立房地产 用地开竣工申报制度。用地者应当在项目开工、竣工时,向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书面申报,各地应对合同约定内容进行核 验。在合同约定期限内未开工、竣工的,用地者要在到期前 15日内,申报延迟原由,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合同 约定认真处理后,可通过增加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书条款或 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对申报内容进行约定监管。对不执行 申报制度的,要向社会公示,并限制其至少在一年内不得参 加土地购置活动。来自13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政策主要内容 (4)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 ④公开土地开发利用信息。 自今年起,部将每季度向社会公布未按出让合同和划拨决定 书约定时间开竣工的宗地信息。对社会关注的典型地块信息, 在部门户网站“出让信息”专栏及时公开。地方各级国土资 源管理部门要通过各自门户网站,或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 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开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情况及闲置土 地查处信息。 ⑤公开违法违规用地查处结果。
国土资发[2010]34号文件解读
内容提要
结构思维·智慧成就未来
2010年3月10日,国土资源部在其网站公布了《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 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土资发[2010]34号文),包含19条 内容,主要内容包括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促进住房建设 用地有效供应、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开展房地 产用地突出问题检查等五个方面,几乎涵盖了房地产可能涉及的各个 环节,对政府、开发商和银行的行为,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国土资发20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一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解读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解读

发布内容(三)
( 3 )提供计划期对供应计划安排的建 议,包括:计划期的政策导向、重点发展区 域、重点建设项目等。 3、材料提交时间 要求的材料应当于 11 月 30 日之前提交 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
(三)
3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布局,是指计划期 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空间上的分布。 4、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时序,是指计划期 内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在不同时段的安排。 5、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方式,包括划拨、 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等方式。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内容
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 、明确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指导思想和原 则; 2、提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政策导向; 3 、确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 布局、时序和方式; 4、落实计划供应的宗地; 5、实施计划的保障措施。
第一,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 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 合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 性,才能有序运行。
背景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 场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 制的,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 模、时序、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 了这个计划,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 以什么方式供,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 到心中有数,才能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 地的、前瞻性、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编制实施主体和组织方式
(2)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指 定或授权下属事业单位编制; (3)由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委 托专业机构编制。 3、说明:计划编制的组织实施与招标 拍卖挂牌出让的组织实施的规定是一致的。
协调决策机构(一)
一、《规范》要求,市、县政府可根据 实际,设计划编制 协调决策机构,负责解决计划分配等计划 编制中的重大问题,集体决定有关事项。

宁津县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宁津县年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宁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为合理配置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资源,加强土地市场宏观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按照控制总量、优化增量、盘活存量、提高质量的总体要求,以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和供给引导需求为基点,以建设幸福和谐新宁津为目标,合理安排宁津县2017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为实现全县"十三五"发展新跨越逐步推进,切实做好用地保障工作。

(二)基本原则1、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积极盘活存量土地。

贯彻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总量,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存量土地盘活,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各用地单位节约集约利用土地。

2、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有保有压。

优先保障民生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着力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合理要求,加快促进民生改善、城市发展承载力提升、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3、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

坚持区域联动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要求,优化城乡用地结构,优化产业布局,着力提升城市综合服务功能。

4、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严格规范土地供应方式,积极探索土地出让方式的优化完善,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和土地使用标准,促进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发挥。

二、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加强和改善土地供应调控,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保障我县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的有效实施,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等规定,按照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计划。

土地管理与法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基本条件

土地管理与法规: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基本条件

(四)国有建设⽤地供应的基本条件(掌握)国有建设⽤地供应的基本条件包括以下⼏⽅⾯:1.符合规划。

建设⽤地的供应必须符合⼟地利⽤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等项规划的要求。

2.符合国家的⼟地供应政策。

应根据不同类别的项⽬和国家产业政策进⾏供地。

3.符合建设⽤地标准和集约利⽤的要求。

供地前应充分核实项⽬⽤地是否符合⽤地标准和集约利⽤的要求。

4.划拨⽅式供地必须符合法定的划拨⽤地条件。

划拨⽤地应根据《⼟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物权法》规定,严格按照《划拨⽤地⽬录》范围和要求供地。

5.新增建设⽤地符合农⽤地转⽤和征收条件。

新增建设⽤地属于农⽤地的,必须按照《⼟地管理法》规定,办理农⽤地转⽤和征收⼿续后,才能供应。

(五)国有建设⽤地供地标准(熟悉)1.根据国家的产业政策,决定是否供地针对不同类别的项⽬,⼀般有以下三类不同的供地政策:(1)国家⿎励类项⽬,可以供地,甚⾄要积极供地。

如廉租住房和经济适⽤住房等民⽣⼯程,优先供地。

(2)国家限制类项⽬,实⾏限制供地按照《限制供地项⽬⽬录》限制提供建设⽤地的是:对须在全国范围内统筹规划布点的,涉及国防安全和国家利益的,⽣产能⼒过剩需总量控制的,⼤量毁损引地资源或以⼟壤为⽣产原料的,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地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限制的其他建设项⽬。

对限制供地项⽬⽤地,必须根据建设⽤地标准和设计规范进⾏严格审查,对超过⽤地标准,违反集约⽤地原则的,要坚决予以核减⽤地⾯积。

由于限制供地项⽬多为竞争性项⽬,要尽量采取招标、拍卖⽅式提供建设⽤地。

建⽴限制供地项⽬⽤地监管制度。

凡列⼊《限制供地项⽬⽬录》,属于在全国范围内统⼀规划布点、⽣产能⼒过剩需总量控制和涉及国防安全、重要国家利益的建设项⽬,地⽅⼈民政府批准提供建设⽤地前,须先取得国⼟资源部许可证,再履⾏批准⼿续。

凡列⼊《限制供地项⽬⽬录》,属于⼤量损毁⼟地资源或以⼟壤为⽣产原料的,需要低于国家规定地价出让、出租⼟地的,按照法律法规限制的其它建设项⽬,各省、⾃治区、直辖市⼈民政府国⼟资源⾏政主管部门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其供地进⾏严格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1. 土地供应总量,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会规定当年度国有建
设用地的供应总量,这涉及到城市化进程、基础设施建设、工业用
地需求等因素的综合考量。

该计划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资源的
可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的保护。

2. 区域分配,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还会考虑到不同地区的发
展需求和特点,根据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合理分配建设用地
指标,促进区域间均衡发展。

3. 用途划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会对建设用地的具体用途
进行划分,包括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工业用地、公共设施用地等,以满足城市发展和居民生活的多样化需求。

4. 政策引导,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也可能会结合当前的土地
利用政策,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土地出让收益使用等方面进行
规定,以引导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市场化配置。

总的来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国家对土地资源合理利用
和城乡建设规划的重要举措,需要在经济发展、生态环境、社会需求等多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以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国家长远利益。

国务院法制办就《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国务院法制办就《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国务 院原 则 通过
三 是 明 确 发 挥 专 家作 用 的环 节 和 程 序 。规 定 国 务 院 国 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应 当
自 受理 古 生 物 化 石 发 掘 申 请 、 重 点 古 生 物 化 石 出 境 申请 、 古 生 物 化 石进 出境 核 查 申请 之 日起3日内 ,将 申请 材 料 送 国 家
8 2 日 ,酝 酿 已 久 的 《古 生 物 化 月 5
石 保 护 务 例 》 经 国务 院 第 13 常 务 会 2次 议 审议 原 则通 过 ,修 改 后将 由 国务 院 颁
布 实施 。
古 生 物 化 石 专 家 委 员 , 由 专 家委 员 会 进
行 评 审 、 鉴 定 ,并 出具 书 面 评 审 、鉴 定 意见。 四是 明 确 专 家 意 见 的作 用 。 规 定 专 家 出具 的 评 审 、 鉴 定 意 见 是 国 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作 出有 关批 准 决 定 的 重要 依 据 。 问 :条 例 对 加 强 古 生 物 化 石 发 掘 管
二 是 明 确 国 家 古 生 物 化 石 专 家 委 员 会 的 职 责 。 规定 国 家 古 生 物 化 石 专 家委
动 物 与 无 脊 椎 动 物 两 大 类 别 演 化 关 系 的 难 题 ; 山 东 省 山旺 生 物 群 化 石 现 已发 现 了1 多个 门类 的4 0 O 0 余种 生物 化 石 ,被 誉
因 科 研 、教 学 、科 普 或 者 对 古 生 物 化 石
责 建 立 本单 位 收 藏 的 古 生物 化 石 档 案 。
三 是 加 强 对 重 点 保 护 古 生 物 化 石 流 转 的管理。规 定任何单 位和个 人不得擅 自 买 卖 重 点 保 护 古 生 物 化 石 ;国 有 收 藏 单 位 不 得 将 其 收 藏 的 重 点 保 护 古 生 物 化 石 转 让 、 交 换 、 赠 与 给 非 国 有 收 藏 单 位 或 者 个 人 :任 何 单 位 和 个 人 不得 将 其 收 藏 的重 点 保 护 古 生 物 化 石 转 让 、 交 换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注意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注意事项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注意事项一、规划依据与政策导向。

1. 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 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必须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来制定。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土地的用途、布局等有总体的安排,它明确了不同区域的土地功能,如哪些区域是用于城市建设、哪些是农业保护用地等。

供地计划要在这个大框架下进行,确保供地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例如,如果在规划为农业用地的区域安排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这就违背了总体规划,可能导致土地资源的不合理利用,破坏土地利用的整体格局。

2. 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 国家在不同时期会出台关于土地供应的政策,如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的政策支持、对新兴产业用地的鼓励政策等。

在制定供地计划时,要充分考虑这些政策导向。

以保障性住房用地为例,为了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目标,政府会要求在供地计划中保证一定比例的土地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如果忽视这一政策,可能会影响民生工程的推进,同时也不符合社会发展的整体需求。

二、需求分析与市场调研。

1. 准确评估用地需求。

- 要对各类用地需求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

这包括对工业用地、商业用地、住宅用地等不同类型用地需求的分析。

对于工业用地,需要考虑当地的产业发展规划,新兴产业的发展可能需要更多的土地资源来建设厂房和配套设施。

对于住宅用地,要结合人口增长、城市化进程等因素。

例如,一个城市正在快速城市化,大量人口涌入,就需要增加住宅用地的供应,以满足居民的居住需求。

如果对用地需求评估不准确,可能导致土地供应过剩或不足。

土地供应过剩会造成土地资源的闲置浪费,增加城市建设的无序性;土地供应不足则会推高土地价格,影响经济发展和居民生活。

2. 深入开展市场调研。

- 市场调研是制定供地计划的重要环节。

要了解土地市场的现状,包括土地价格走势、土地供求关系等。

通过调研土地市场的竞争情况,可以合理确定供地的方式,如对于竞争激烈的商业用地,可以采用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出让方式,以实现土地价值的最大化。

同时,市场调研还能发现潜在的土地需求者,了解他们对土地的特殊要求,如一些高科技企业对土地周边的基础设施、科研环境等有特殊要求。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

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3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要求,依法加强监管,切实落实房地产土地管理的各项规定,增强土地政策参与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灵活性,增加保障性为重点的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提高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效率,促进地产市场健康平稳有序运行,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一)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和计划及棚户区改造规划,结合本地区已供土地开发利用情况和闲置土地处置情况,科学编制住房特别是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合理确定住房用地供应总量和结构。

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

要严格控制大套型住房建设用地,严禁向别墅供地。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及时对市、县房地产用地年度计划做出预安排,并于3月底前,将本年度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汇总报部,并抄送各派驻地方的国家土地督察局。

(二)协调推进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实施。

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按照经政府批准的供地计划,结合政府收购储备地块开发和房地产市场土地供需的情况,确定年度计划中拟供应的地块,合理安排供地时序。

应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协调,依据投资到位情况和方便群众工作生活要求,优先确定保障性住房用地地块,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落实。

城市和国有工矿棚户区改建原则上应实行原址改造,盘活存量土地,优化用地结构,完善服务功能,节约集约用地。

落实住房和保障性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涉及占用农用地的,要优先安排农转用计划指标,按部审批改革要求,及时组织申报,加快审批征收。

园区中国重磅!国土部颁布“产业用地”使用说明书

园区中国重磅!国土部颁布“产业用地”使用说明书

园区中国重磅!国土部颁布“产业用地”使用说明书《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园区中国认为,目前中国产业发展形势异常复杂:一方面,双创风潮愈演愈烈,另一方面,实业环境持续低迷不振。

随着产业格局和发展主题的变化,过往粗放含混的产业用地政策已经有些跟不上新常态的步伐。

旧有的工业用地有很多的问题,在保增长、促转型、精细化、差别化的新常态下显得更加滞后和掣肘,而存量时代的到来,也亟需有更好的配套土地政策,去激发新旧存增土地的活力与红利。

目前,新产业用地具有研发用途比例高、不同用地类型混合成分高、用地需求多元化等特征,现行部分土地供应和管理政策已难以适应,且存在部分政策空白点。

因此,11月8日,由国土资源部下发的《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意义就格外深远,其堪称新产业用地的“政策工具包”和使用说明书。

作为产业地产的根本性生产资料,这次产业用地政策的深刻变迁,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产业地产行业的新变局!下面就让我们来看一下,究竟这份“产业用地”说明书在哪些层面影响到既有的土地格局。

产业用地政策实施工作指引为优化土地要素配置,培育发展新动力,支持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依据国家和部关于新经济、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的用地政策,制定本指引,供地方各级特别是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在工作中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产业用地政策含义)产业用地政策是指国务院、国土资源部针对特定行业制定的专项用地政策。

相关政策清单见附录,并可在中国政府网()和国土资源部门户网站()查询。

上述“特定行业”,不包括房地产业。

本指引适用于上述特定行业涉及的土地供应、开发利用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及登记等工作。

第二条(基本原则)地方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执行产业用地政策时,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符合用地分类国家标准和土地使用标准,坚持规划确定用途、用途确定供应方式、市场确定供应价格、用地主体一视同仁原则。

新形势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研究

新形势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研究

新形势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研究刘昉;詹希平【摘要】在总结以往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从响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角度,提出了新形势下完善供应计划编制的建议.包括:定量评价分析以往供应计划实施情况、明确审核国有建设用地需求的原则、理顺供应计划与其他规划计划的关系、进一步突出住房供地计划的地位;同时提出了供应计划实施的建议,包括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适当提高计划调整的门槛,加强土地供应计划执行的监管制度.【期刊名称】《中国国土资源经济》【年(卷),期】2017(030)002【总页数】4页(P23-25,8)【关键词】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给;供应计划;计划编制【作者】刘昉;詹希平【作者单位】湖南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长沙 410000;湖南万源评估咨询有限公司,长沙 41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01.2;F062.1进入“十三五”以来,在经济发展新常态下中央适时提出了“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目标,该两项目标均与国土资源管理领域的土地供应关系密切,由此也对国土资源管理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

通过加强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管理和调控,平衡供需关系,逐步缓解区域性、结构性矛盾,促进土地市场健康发展。

在推进新型城镇化的过程中,大力加强集镇建设,需要保障完善集镇各项功能的各类建设用地需求。

近年来,国内学者开展了关于土地供应制度以及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现状、问题及建议等相关研究。

如曲波对北京市2005—2007年土地供应计划的编制和执行情况进行了分析,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改进的方法[1];高星等在归纳以往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和实施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开展供应计划实施监测与评价、制定制图规范、理顺与其他规划的关系等建议[2];张占录等对北京市土地供应计划与土地市场交易现状进行了分析,指出了未来的土地供应方向[3];李春艳以双辽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研究为例,提出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途径与策略[4];杨铄利用Excel数据分析处理技术,实证研究了预测国有建设用地供应量的方法[5]。

建设用地供应的工作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的工作计划

建设用地供应的工作计划、计划的目的和意义、编制依据及适用范围(一)目的和意义为有效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促进上地节约利用,加强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引导各类项目投资,化产业布局,保障县城镇建设和重点服务业项目、重大工业项目用地需求,促进县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编制依据《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县土地利用总体规戈IJ》《县城镇总体规划》《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国土资发[]114号5《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国土资发[]24号6依法组织开展并公布的相关调查成果(三)适用范围《县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适用于本辖区内20XX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编制20XX年县土地供应计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科学 发展为主题,以改善民生为根本,坚持工业强县、农业稳县、科 教兴县、生态立县,强抓举全州之力帮扶县发展的大好机遇和对 口支援机遇,努力推进型工业化、农牧业现代化、型城镇化,不断提高县域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 为实现“山川秀美、生态发展、护耕地和节约集约用地的根本方针,实行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 度。

落实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发展目 标、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县城镇总体规划,保障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的基础性作用,严格控制供应总量,不断优化供应结构,有保有 压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

坚持土地集约利用,提高土地利用率。

按照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着力改变土地利用方式, 严格控制建设用地增量供应、进一步推动土地利用方式由外延扩张向内涵挖潜、 低效向集约高效转变,为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贡献 力量。

统筹各业各类土地利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正确处人文和谐”的发展思路,坚持优势资源转换战略不动摇,坚持保加强土地宏观调控。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副省级城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解放军土地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源局:为指导各地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根据《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办发〔2010〕4号)等法律政策规定,部研究制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现予印发,自2010年9月1日起实施。

请各地于2011年3月31日前将201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过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报部。

二〇一〇年八月八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2010年8月8日发布 2010年9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目次前言........................................................ 错误!未定义书签。

1 适用范围.................................................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依据 ......................................................... 错误!未定义书签。

4 总则 ......................................................... 错误!未定义书签。

5 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错误!未定义书签。

6 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 错误!未定义书签。

7 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错误!未定义书签。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1.19•【字号】广安府办函[2012]182号•【施行日期】201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编制2013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广安府办函[2012]182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市级相关部门:为加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精神,现就编制2013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保障广安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促进城市发展建设;保障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维护土地生态安全;保障政策性住房需求和工商业用地的适度规模供应,促进土地节约集约高效利用,实行积极稳妥、综合平衡、留有余地的稳健型土地供应政策。

(一)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功能分区合理,资源共享。

(二)优先供应存量建设用地,严格保护耕地和基本农田。

(三)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促进构建资源节约型社会,严格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四)优先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进一步加大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力度,确保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建设的用地需求。

二、工作重点2013年土地供应计划编制工作的重点是:在对2012年各类用地进行科学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各行业2013年发展规划,对2013年用地进行科学预测。

三、供应计划编制的阶段和时间安排第一阶段: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潜力。

2012年11月20日至11月25日。

第二阶段:确定计划期内可实施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4.03.14•【字号】鹤政办发〔2024〕10号•【施行日期】2024.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的通知鹤政办发〔2024〕1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鹤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3月14日鹤岗市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供应计划一、编制供应计划的目的、意义和依据(一)目的。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为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和资源环境协调发展,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城市转型发展,确保土地市场健康发展、有序运行,更好地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控。

(二)意义。

编制实施切实可行的供地计划,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土地市场调控作用,实现资源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突出土地市场配置作用。

根据国家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管理、做好住宅用地供应分类调控及落实住宅用地出让稳地价稳预期等工作要求,调整和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和产业发展用地需求,促进城市创新转型。

(三)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住宅用地供应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2﹞2728号)等文件及国家关于房地产管理和调控工作要求,依据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住房建设规划与计划、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建设用地使用标准及年度用地需求等情况,制定本计划。

国土资源部:首次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国土资源部:首次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
三 是 加 强 古 生 物 化 石 出 境 的 海 关 监 管 。 规 定 运 送 、 邮寄 、 携 带 古 生 物 化 石 出境 的 ,应 当如 实 向 海 关 申 报 ,并 向海 关 提 交 国 务 院 国 土 资 源 主 管 部 门 或 者
是 明 确 有 关 监 管 部 门 的责 任 。 规
应 计 划 的 编 制 内容 包 括 : 明 确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供 应 指 导 思 想 和 原 则 :提 出 国 有 建
依 据 批 准 的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供 应 计 划 , 编 制 国 有 建 设 用 地 供 应 方 案 , 实 施 国 有 建 设用 地供应 。土地利 用年度计 划实施 、 土 地 市 场 调 控 政 策 变 化 等 确 需 调 整 国有 建 设 用 地 供 应 计 划 的 ,由 国有 建 设 用 地
化 石 不得 出境 。 一般 保 护 古 生物 化 石 经
答 :严格 的法律 责任 是确保 管理 制
度 落 至 实 处 的 重 要 手 段 。 对 古 生 物 化 石 0 保 护 中 的违 法 行 为 , 条 例 主 要作 了 以 下
规定 :

境 ;一 般 保 护古 生 物 化 石 经 所 在 地 省 级
直 接 负 责 的 主 管 人 员和 其 他 直 接 责 任 人 员 依 法 给 予 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依 法 追
究 刑 事责 任 。
对 于未按 照 《 例 》规定 进行采 条 掘、 出境等行为的,对相关部 门和人 员
将 依 法给 予处 分 :构 成 犯 罪 的 ,将依 法
所在 地 省 ( 、市 ) 民政 府 国 土 资 源 主 区 人 管部 门批 准 。可 以 出境 。 重 点保 护 古 生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规范的特点 1、《规范》是普适性的。即它不是某 一类供地计划编制规范,而是整体的国有建 设用地供应规范,不论是保障性住房供地、 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还是工业用地供应,其 计划编制都适用这个规范。
规范的特点
2 、《规范》是指导性的。这主要是考 虑到各地实际情况的复杂性、编制水平的差 异,还有些用地属随机性的(如线性工程), 情况难以把握等,指令性规范难以一步到位。 需要明确的是,《规范》的指导性是指 其对计划的编制和实施起指导和引导作用, 并不是计划可编可不编。也就是说,编制土 地供应计划是指令性的,如何编应以《规范》 为指导。
规范的性质、特点和总体框架
一、规范的性质 《规范》是以法律法规政策为依据,从 程序、技术标准上对土地供应计划编制的时 间、范围、建设用地供应能力分析评价、用 地需求量预测、形成计划草案、发布实施计 划等所作的操作性规定,在性质上属于指导 各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开展计划编制工 作的操作性规范。
规范的特点
背景
二是, 2009 年,在应对金融危机、调整 经济结构的大格局下,为稳定房价,国家提 出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要求住房建设 用地中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低于70%。有了具 体要求,就要有具体的供地计划去落实,所 以,当年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必须编制保障 性住房供地计划。
背景
三是, 20l0 年,国务院( 10 号文)、国 务院办公厅(4号文)连续发文,要求坚决遏 制房价过快上涨现象,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 健康发展。同时要求国土资源部要指导督促 各地及时制定并公布住房为主的房地产供地 计划,把握好土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和时序。 显然,要求全面编制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宏 观条件已经成熟。
背景
三、供应计划编制有实践基础 1 、北京市从 2005 年就开始编制并向社会 发布年度土地供应计划。 2、深圳市 3、重庆市 4、杭州、苏州、南京、日照 5、各地的计划编制情况差异很大。
背景
四、编制计划纳入部重点工作 1、2009年8月4日,徐部长主持专题会议 研究地产市场问题,要求加快研究制定城市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办法。 2、制定供地计划编制规范纳入国土资源 部2010年重点工作任务。
背景
今年国家的房价调控,在运用金融、税 收手段的同时,更加强调土地供应计划的控 制作用。编制科学合理的住房供地计划,可 以控制住房供地结构和时序,保证保障性住 房建设用地需求,中低收入阶层住房有保障, 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背景
二、编制供地计划的宏观条件已经具备。 一是,从《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国 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稳定房价的 有关文件,到国土资源部发布的一系列规范、 制度中,对有计划供地已有明确要求。如 《关于认真贯彻 ( 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 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土 地供应调控的通知》( 国土资发 [2007]236 号 ) ,要求各地编制土地供应计划,优先安 排用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住房 用地。
背景
其次,编制土地供应计划有利于更好地 发挥土地的调控作用。 2004 年以来,中央要 求利用土地闸门参与国民经济运行的宏观调 控。而编制土地供应计划,对落实一个地区 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年度 计划以及城市的功能分区与布局有直接影响。 特别是去年以来,徐绍史部长多次强调土地 供应计划管理在宏观调控中的重要性,指出 土地计划的职能已从单一服务于土地资源管 理,逐步转向管理与宏观调控并重。
计划编制规范的研究起草过程
一、2009年年初,部利用司部署北京、 深圳、重庆、山东四省市开展课题研究,要 求当年9月底提交规范初稿。 二、2009年年底,形成制规范的研究起草过程
三、 2010 年 1 月,组织北京、重庆、江 苏、浙江、山东、深圳、厦门、杭州、日照 等省市厅局利用处、部法规司、法律中心、 中国人民大学等专家学者,专题讨论修改规 范。 四、 2010 年 7 月 20 日,提交部长办公会 审议通过,8月8日印发117号文。
规范的总体框架 (正文部分)
一、正文部分 1、适用范围 2、引用的标准和文件 3、依据 4、总则 5、发布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通知
规范的总体框架 (正文部分)
6、调查分析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能力 7、预测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 8、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草案 9、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征求意见和报批 10、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和实施 11、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调整
规范的总体框架(附录部分)
二、附录部分 附录1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示范文本 附录2 提供编制供应计划有关资料的通知 示范文本 附录3 计划期国有建设用地需求情况申报 表示范文本
规范的总体框架(附录)
附录4 公布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示范 文本 附录5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示范文本. 附录6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表示范文本 附录7 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宗地表示范文本 附录8 国有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方法
《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编制规范》解读
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司资产处 2010年10月 太原
今年8月8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国 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 (国土资发〔2010〕117号),9月1日起 试行。《规范》的出台背景如何,有哪 些特点和主要内容?
一、《规范》发布的主要背景 二、规范的性质、体例和框架 三、对规范主要内容的理解
编制规范的主要背景
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首先,无论是现代经济理论还是国 家的经济运行实践都表明,有了科学合 理的计划,市场运行才能减少盲目性, 才能有序运行。
第一, 编制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
背景
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是在充分研究土地市场 规律、把握土地市场发展趋势的基础上,依 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土地现实供需要求编制的, 体现了对未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规模、时序、 结构等方面的设计和谋划。有了这个计划, 才能对供多少地,何时供,以什么方式供, 供应结构、方向如何等做到心中有数,才能 进一步提高城市政府供地的、前瞻性、科学 性、针对性和合理性。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