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济南市领秀城中水站升级改造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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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预期投产日期
行业类别 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
及代码
D4620
绿化面积 (平方米)
3320
环保投资占 1301.19 总投资比例
100%
一、 项目背景 本工程拟对领秀城中水站进行升级改造,现状中水站的设计规模为 1.0 万 m3/d,实
际运行规模为 0.5 万 m3/d。领秀城中水站于 2007 年建设完成,至今已运行 8 年。主体处 理工艺采用“水解酸化+曝气生物滤池”工艺,由山东鲁润水务科技有限公司设计施工。 目前由山东扬帆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负责运营管理。
的建设项目,改建、迁建建设项目增加排污量的
源准保护区内
项目选址不涉及饮用水
涉及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 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
区以及重要生态功能区的建设项目
区、风景名胜区以及重要
生态功能区
区域、流 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建设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此类
域和企 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 业限批 发区等工业园区之外,有污染的新上建设项目
拟建符合城市规划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4
情况 不认真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有较多未批先建 项目、有较多不达标排放的区域内污水没有有效措 拟建项目不在园区内
符合
施进行治理的园区
县(市、区)辖区内一年内出现 3 次及以上建设项目 环境违法行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资质的单位 编制。
1.项目名称——指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 字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学 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给出保 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边界距离等。 6.结论和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分析结论, 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建设项目环 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选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否□ 选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由表 1 可见,工程满足建设项目审批的原则,项目的建设不属于企业限批,不属于 局部禁批或限批,亦不属于区域限批。可见,拟建工程建设满足鲁环发[2007]131 号关于 建设项目审批原则的要求。
辖区内没有出现 3 次及以 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

符合
空气环境质量连续
3 个月排在最差的前 没有改善的
3
个点位且
不属于空气环境质量连 续 3 个月排在最差的前 3
个点位且没有改善的
符合
泗水县不属于对污染严
对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 县(市、区)
符合
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厅确定的
断面
符合
企业出现 1 次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且限期整改未 完成,或已批项目未按规定时限申请竣工环境保护
验收或验收未予通过
项目建设单位无环境违 法行为
符合
企业一年内出现 2 次及以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 项目建设单位无环境违
为、企业存在信访案件未能及时解决
法行为
符合
重点行
业建设
项目--石 油化工 行业的
原则上不再审批未列入已颁布行业专项规划且未 通过专项规划环评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此类
符合
建设项
3.3 与《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原则(试行)》(鲁环函〔2012〕263 号)的符合性 表 2 项目建设与鲁环函[2012]263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类型
条件
拟建项目情况
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 拟建项目均符合鲁环发
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有关规定 131 号文的相关要求
表 1 项目建设与鲁环发[2007]131 号文符合性一览表
是否符合建设项目审批原则 (一) 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相关技术规范的规定 (二) 是否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三) 是否无污染物排放或者污染物排放不影响当地治污减排任务的完成 (四) 污染物是否能够达标排放 (五) 项目选址、选线是否不在“禁批”和“限批”的范围之内 是否存在企业限批情况 (一)上年和当年减排指标完成情况 (二)现有工程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三)近三年内已建、在建项目环评和“三同时”执行情况
中水处理站的升级改造建设在一定程度上还能改善济南市城区范围内小清河、护城 河、兴济河等城区主干道河流的水环境污染问题。 三、项目建设合理性
3.1 产业政策符合性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版),本项目属于城市基础设施及 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属于鼓励类第二十二“城市基础设施”中第 9 条 规定“城 镇供排水管网工程、供水水源及净水厂工程”和第三十八“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 中第 15 条 规定“‘三废’综合利用及治理工程”。本项目为中水站升级改造工程,符合 国家产业政策。 依据《城市污水处理及污染防治技术政策》城建[2000]124 号:在对氮、磷污染物 有控制要求的地区,日处理能力在 10 万 m3 以下的污水处理设施,除采用 A/O 法、A/A/O 法外,也可选用具有除磷脱氮效果的氧化沟法、SBR 系列等,并可用物化方法强化除磷 效果。本工程采用能脱氮除磷的曝气生物滤池工艺,同时,后续增设化学除磷装置作为 补充,以确保出水的磷浓度在排放标准以内。故本项目符合此技术政策的要求。 3.2 与《关于进一步落实好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意见》(鲁环发[2007]131 号)的符 合性
项目名称:济南市领秀城中水站升级改造工程
文件类型:环境影响报告表
适用的评价范围:社会区域类
法定代表人:边兴玉
(签章)
主持编制机构:山东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设计院(签章)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济南市领秀城中水站升级改造工程
建设单位
济南市政公用资产管理运营有限公司
wenku.baidu.com法人代表
于洪波
联系人
徐晓驰
通信地址
选项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是□ 否√
完成 达标 执行
2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局部禁批或限批范围之内 (一)是否属于建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 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敏感与脆弱区等环境敏感区
是否影响生态环境和污染环境 (二)是否属于毗邻居民区的化工等有环境风险的项目 (三)是否处于城市规划区内、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工 业园区之外
根据运营单位提供的资料及现场的勘查,目前运行中存在一系列的问题,主要包括 设备、管道老化,进水水质远远超出设计水质,特别是总氮,出水水质不稳定,主体工 艺中滤料堵塞等一系列问题。这些问题影响中水站的正常运行,需要对其进行整改。
鉴于领秀城中水站目前的运行情况,对其进行升级改造,改造后,中水站运行规模 保持不变,中水站改造工程估算总投资为:1301.19 万元。
证明文件
已经取得总量指标
符合性 符合 符合
符合
符合
3
扩、改建项目,建设单位原有项目已落实环评和“三 同时”制度,污染物达标排放,按期完成治污减排
任务
新建项目
符合清洁生产要求
符合
列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规定的“一地三域
十专项”等专项规划范围和列入山东省需开展规划 拟建项目不属于“一地三
环境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录范围的建设项目,应 域十专项”等专项规划和
项目建 目的重要依据。对已建成但未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 拟建项目不需要入园
设与规 各类园区,其产业结构不明确、功能区划不清晰、
划环评 环保设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入园建设项目。
协调性 行业或园区规划变更应及时履行规划环评手续。已
经批准的规划在实施范围、适用期限、规模、结构 和布局等方面进行重大调整或者修订的,应当重新
结合行业规划环评的结论对建设项目进行审批。对 山东省需开展规划环境
尚未开展相关行业规划的建设项目,应督促其行业 影响评价的具体规划目
主管部门加快推进规划环评工作,在行业规划环评
录范围内
未完成前,对其建设项目应按相关规定从严审批。
各类园区必须依法开展规划环评工作,并将园区规
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要求作为审批入园建设项
建设项 目审批 必备条

项目符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相关技术 规范及环境保护部和省环保厅的有关要求
拟建项目为鼓励类项目,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国家 产业政策等的相关要求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符合所在地县级以上生态保 护规划和环境功能区划要求
项目所在地环境质量较 好,能满足环境功能区划
要求
项目所在地必须完成减排任务,建设项目必须取得 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或无主要污染物排放的
部属于此类
建设项 目审批 的限制 条件
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建设项目
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 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项目选址不在自然保护 区核心区、缓冲区内
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 源一级保护区
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 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
项目
源二级保护区
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可能污染水体 项目选址不在饮用水水
是否属于有污染的新上项目 (四)是否处于南水北调和小清河大堤两侧 5 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五)是否处在因执行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存在问题而被限批的园区 (六)是否处在全省重点河流水环境质量未达到省环保局确定的年度改善目 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
是否有污水排放 是否在省环保局规定的区域限批范围之内 (一)是否建在连续 2 年未完成治污减排任务的县(市、区) (二)是否建在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县(市、区) (三)是否建在 2008 年上半年仍未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的县(市、区) (四)是否建在城市污水处理厂建成后 1 年内污水处理率达不到 60%的县(市、 区) (五)是否建在污染严重、防治不力的设区市或县(市、区)
拟建项目不需要入园
开展规划环评或者进行补充规划环评
化工石化、纺织印染、铅锌冶炼、铅蓄电池制造、
皮革鞣制、电镀、废弃电器电子产品集中处理等行
业及其他涉及重金属排放的新上项目应按规定进 入国务院和省政府批准设立的经济开发区、高新技
本项目不属于此类
术开发区等开发区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的
各类产业集聚区、工业园区。
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 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建设项目
要求
污染物排放量大,高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项目, 拟建项目不属于该类项
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的建设项目

项目所在地地表水、气、
环境质量不能满足环境功能区要求、没有完成减排 声环境质量良好,能满足
任务的企业的建设项目、没有总量指标的建设项目 环境功能区要求,该项目
年度改善目标的,河流两侧 5 公里之内有污水排放 的项目
拟建项目不涉及
符合
拟建项目区域未出现流
流域水环境质量连续 3 个月超标倍数排在前 3 名的域水环境质量连续 3 个月
断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断面,对其负有责任的超标倍数排在前 3 名的断
县(市、区)的涉及废水排放的建设项目
面、超过达标边缘的河流
济南市千佛山南路 11 号
联系电话
15953104749 传真
邮政编码 250100
建设地点
济南市领秀城中水站位于领秀城小区的西北角。处理单元为全地下式结 构。
立项审批部门
批准文号
建设性质
新建□改扩建□技改√
占地面积 (平方米)
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工程内容及规模
1301.19
4120
二、项目建设必要性 近年来济南市市委、市政府为缓解市政污水管网的负荷以及污水处理厂的处理负荷,
极力推进分散式污水处理设施的建设。
1
1、领秀城中水站,为领秀城片区内的唯一一座污水处理设施,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现状运行不达标,直接影响小区的周边环境,中水站的升级改造,刻不容缓。
2、处理站处理后的达标水,一部分作为中水回用,用于对市政道路的喷洒及绿化的 浇灌等,另外部分可就近排入河道,发挥其对河道景观补水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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