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主要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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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主要差异对比
2014年10月24日,证监会发布修订后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决定》(证监会第108号令)。新的收购管理办法自2014年11月23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以“放松管制、加强监管”为理念,进一步减少和简化并购重组行政许可,在强化信息披露、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中介机构归位尽责、保护投资者权益等方面作出配套安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取消要约收购事前审批及两项要约收购豁免情形的审批。二是进一步丰富并购重组支付工具,为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定向发行可转换债券、定向权证作为并购重组支付方式预留制度空间。三是丰富要约收购履约保证制度,降低要约收购成本,强化财务顾问责任。四是明确分道制审核,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督促有关主体归位尽责。
新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主要差异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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