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学科综合诊疗制度(201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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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学科联合诊疗制度(2018年修订)
为提高我院多学科联合诊疗水平,进一步规范多学科联合诊疗活动,加强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患者的管理,为患者制定最佳的住院诊疗方案,特制定本制度。
一、下列情况可申请医务科组织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
1.临床确诊困难(一般入院后超过3天不能确诊)或疗效不满意的疑难、危重患者;
2.门诊患者中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需要三个或三个以上学科共同参与诊治;
3.为恶性肿瘤患者制定合理的诊疗方案和最佳优化治疗流程,并解决晚期和临床疑难病例的诊断与治疗问题;
4.拟邀请院外专家会诊或院内多科室会诊(超过3个专业)的病例;
5.出现严重并发症的病例;
6.已发生医疗纠纷、医疗投诉或可能出现纠纷的病例。
二、针对肿瘤、疑难复杂疾病、多系统多器官疾病等,开展多学科诊疗门诊,为患者提供“一站式”诊疗服务。
针对住院患者,制定单病种多学科诊疗规范,开展单病种多学科病例讨论和联合查房,为住院患者提供多学科诊疗服务。
将麻醉、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药学等专业技术人员纳入多学科诊疗团队,促
进各专业协同协调发展,提升疾病综合诊疗水平和患者医疗服务舒适性。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和提高中医临床疗效,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的中医综合治疗、多专业联合诊疗等模式。
三、多学科联合诊疗,会诊医师应由主任(副主任)医师或专科主治以上医师担任。
实行科主任或医疗组长负责制,必须保证随时能找到会诊人员。
四、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时,除急、危重症患者以外,至少提前一天科室填写会诊申请单,科室主任签字或确认后送交医务科。
同时要求提出会诊的病例必须已进行全科讨论,并拿出讨论意见。
1.会诊前:经治医师完成各种病程记录,完善相关辅助检查,收集影像学检查资料齐全,并附于病历中。
医务科收到申请后,组织邀请各相关科室专家医师参加会诊。
被邀请专家不得推诿或拒绝(如确实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自行联络本科室其他专家医师代为参加,并向医务科通知确认)。
为保证会诊意见,必要时被邀请专家在会诊前查看病人,了解其目前状况。
2.会诊时:医务科工作人员到达科室协调会诊,被邀请专家准时参加会诊,不得迟到。
由申请会诊的科室主任主持会议;管床医师汇报病历,提出拟解决的问题,上级医师补充;被邀请的专家医师到病房查看病人,询问病史,行必要的体格检查后回到会诊室,提出专科诊治意见,管床医师详细记录,最后由主持人
总结发言,归纳整体治疗方案。
3.会诊后:管床医师将会诊意见详细记录于“多学科联合诊疗记录”中,科主任审阅签字,医务科签署意见后留存备案;严格执行会诊意见,进一步完善辅助检查,或更改治疗方案;管床医师或上级医师向患者和(或)家属交代会诊意见,需特殊检查或治疗时,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执行。
五、申请科室做好院内多学科联合诊疗评价分析工作,每年至少开展2次评价分析。
六、医务科将不定期对多学科联合诊疗执行情况进行抽查,对不按规定执行的科室或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每季度检查汇总全院会诊落实情况,有奖罚。
七、其他事宜参照医院会诊制度中的院内会诊部分执行。
附件:1.多学科联合诊疗专家组名单及职责
2.多学科联合诊疗记录
附件1
多学科联合诊疗专家组名单及职责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专家组下设办公室在医务科,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任秘书,负责多学科联合诊疗的日常工作。
工作职责
组长对患者的综合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并对治疗方案负责;定期召集召开小组会议,研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向医务科提出需医院协调的建议;对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秘书负责会议记录和档案的保存。
组员对患者本专业诊治方案有最终决定权。
定期参加小组会议,组织本科室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自查本科室工作流程的执行情况。
附件2
多学科联合诊疗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