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MP-STD-EM2005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SPMP-STD-EM1001-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3)2项目定义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3)3项目实施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4)4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5)5技术拿总单位的职权 (5)6技术拿总单位的管理工作 (5)1 总则1.1 为加强建设项目技术管理,优化总体技术方案,保证建设项目整体技术方案的合理、完整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资产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独资或控股的大型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小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国石化非控股合资建设项目,可依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参照执行。
1.3 对于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应确定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技术的拿总工作。
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对本单项工程(装置)的技术负责。
1.4 技术拿总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择优选择,并报总部工程部批准。
1.5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1.6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依据《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总体设计规定)编制或为主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总流程、各项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整体方案及流程、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占地和总投资方面的内容。
1.7 技术拿总单位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负责技术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
1.8 技术拿总单位需落实中国石化标准化设计方针,制定项目设计标准,确保标准统一,提高项目设计的总体技术水平。
1.9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项目的特点,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对技术拿总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SPMP-STD-EM1001-2016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建设项目技术拿总单位职责规定SPMP-STD-EM1001-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3)2项目定义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3)3项目实施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4)4项目试生产及竣工验收阶段技术拿总单位职责 (5)5技术拿总单位的职权 (5)6技术拿总单位的管理工作 (5)1 总则1.1 为加强建设项目技术管理,优化总体技术方案,保证建设项目整体技术方案的合理、完整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资产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独资或控股的大型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小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国石化非控股合资建设项目,可依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参照执行。
1.3 对于由两家或两家以上设计单位承担设计任务的项目,应确定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技术的拿总工作。
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对本单项工程(装置)的技术负责。
1.4 技术拿总单位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建设相关制度择优选择,并报总部工程部批准。
1.5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设计的完整性、统一性、合理性及准确性。
1.6 技术拿总单位负责依据《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总体设计规定)编制或为主编制工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工艺总流程、各项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的整体方案及流程、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占地和总投资方面的内容。
1.7 技术拿总单位在建设单位的组织下,负责技术协调和管理工作;对各单项工程设计单位贯彻国家方针、政策和主管部门的要求,负有技术把关的责任。
1.8 技术拿总单位需落实中国石化标准化设计方针,制定项目设计标准,确保标准统一,提高项目设计的总体技术水平。
1.9 建设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项目的特点,在本规定的基础上,对技术拿总单位的工作职责提出更具体的要求,并在合同中予以明确。
5--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工作规定SPMP-STD-EM1005-2016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代表工作规定SPMP-STD-EM1005-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1 总则┈┈┈┈┈┈┈┈┈┈┈┈┈┈┈┈┈┈┈┈┈┈┈┈┈┈┈32 设计代表的派出和资格┈┈┈┈┈┈┈┈┈┈┈┈┈┈┈┈┈┈┈3 3设计代表的职责┈┈┈┈┈┈┈┈┈┈┈┈┈┈┈┈┈┈┈┈┈┈4 4设计代表组的工作接口关系┈┈┈┈┈┈┈┈┈┈┈┈┈┈┈┈┈511总则1.1为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设计代表的管理,更好发挥设计代表的作用,提高现场服务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资产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独资或控股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
中国石化非控股合资建设项目,可依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参照执行。
2设计代表的派出和资格2.1 设计单位可根据设计委托合同的约定,派出设计代表,成立设计代表组。
派驻施工现场设计代表的时间和人数,可由设计单位与委托单位协商确定,并列入设计合同。
设计单位应按合同要求履行合同义务。
业主要求修改派出计划(提前或拖后),应提前一周与设计单位协商解决。
2.2设计代表组总代表由设计单位任命;设计代表组或设计代表由设计单位根据施工现场工作需要确定,并及时派出。
2.3根据建设项目规模和特点,可按不同方式派出设计代表。
2.3.1 大型建设项目应设驻现场设计代表组,派出设计总代表,并按不同施工阶段派出专业设计代表。
2.3.2中型建设项目应按不同施工安装阶段派出专业设计代表;可根据现场需要设驻现场设计代表组,派出设计总代表,2.3.3 小型建设项目原则上不派出常驻现场设计代表。
设计单位可指定对口联系人,负责处理施工中出现的设计有关问题。
如有必要应派设计代表赴现场解决问题。
2.3.4 同一现场同时有两个以上不同项目时,可设一个现场设计代表组,派出一名总代表,若干名副总代表,领导施工现场设计代表组工作;专业设计代表可视现场施工安装工作需要,在满足现场工作要求的情况下统一安排。
SPMP-STD-EM2005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前言本规定由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定与2011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完善之处,补充和调整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可操作性;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3. 增加了粉体工程的相关内容;4. 句式、标点、表达方式一致性修改。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再次组织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本规定的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主编人:胡敏朱华兴主要起草人:李和杰赵予川杨成炯王金富裴炳安王松生胡庆均汪红郭为民张海燕戴宝庆牛存厚王珍珠赵永明王伏龙万朝梅苗志伟张俊张民贞韩艳萍李选民白延涛王虎太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静设备 (5)4 动设备 (8)5 工业炉 (10)6 总图运输 (13)7 装置布置及配管 (18)8 仪表 (22)9 电气 (27)10 电信 (31)11 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建筑 (40)13 暖通空调 (44)14 分析化验 (48)15 给排水 (50)16 消防 (52)17 粉体工程 (54)1 总则1.1 为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设计成品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SPMP-STD-EM2003-2016相关专业内容深度
a) 概述 1) 装置的位置(所在厂区或区域),邻近的装置(或设施)情况; 2) 装置所在场地的地形、地貌、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气象、水文、地震等自然
无
无
无
B
无
同装置 同装置
20 废物焚烧设施
A
同装置 同装置
同装置
A
同装置 同装置
21 环境监测站
无
无Leabharlann 无B无无
同装置
22 维修
无
无
无
注2
无
无
同装置
23 全厂性仓库
--
--
--
注2
--
无
同装置
24 行政生活设施
无
无
无
注2
无
无
同装置
25 厂外设施
--
--
--
--
--
--
--
26 概算汇总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
无:表示本章无此专业内容。 --:表示本专业内容已在条文中。 同装置:表示内容深度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相同专业内容深度。 注 1:给水及消防水加压泵站、雨水污水提升泵站执行 B 类文件规定;
道的设置,装置距消防站的距离是否满足消防服务半径的要求。 j) 竖向布置
100
1) 说明竖向布置原则、布置方式和控制标高的选定; 2) 说明场地清净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排雨水沟截面的尺寸、采用的 结构材料、纵坡最小值; k) 道路及场地铺砌 说明装置四周和装置内部道路的设置及其型式、宽度、路面结构、转弯半径等。 l) 绿化 绿化布置的原则、指标(必要时)。 m)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项目栏中应有:界区占地面积、道路长度或面积、排水沟 长度、挡土墙砌体、绿化面积等。 3.3 总图运输设计规定应对下列各项提出要求或规定设计原则: e) 总则 说明适用范围。 f) 设计原则 说明贯彻国家基本建设方针、政策情况,明确所执行的各类法律法规文件。 g) 一般规定 1) 坐标系统,说明采用的坐标系统及不同坐标系统之间的换算公式; 2) 高程系统,说明采用的高程系统及绝对标高和相对标高之间的关系; 3) 道路技术条件,说明路型、道路宽度、道路纵坡和横坡的规定,道路转弯半径, 结构层材料和作法(应与装置所在地的习惯作法一致),路缘石尺寸; 4) 挡土墙及边坡护砌,说明挡土墙及边坡护砌的材料和做法; 5) 排水明沟,说明其材料和做法。 h) 采用的标准和规范 列出选用标准、规范的名称和编号。 3.4 装置位置图用于明确装置和周围设施的关系。图中应表示出:现状,装置位置,邻 近的设施,绘制风玫瑰图及必要的图例。 3.5 总平面布置图应绘制建筑坐标或测量坐标网、风玫瑰图、装置边界线、建筑物、构 筑物、储罐、道路等;标注界区边界线、主要建、构筑物、道路中心坐标或相对尺寸;标 注单元或主项及建、构筑物的编号或名称。必要时,可同时绘制建筑坐标和测量坐标网, 标注与周边重要设施的防火间距,现有的地形、地貌。 图中应有建、构筑物名称表(列出编号和名称)或主项表,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主 要工程量表,图例和说明。
SHSG-053-2011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20XX-0X-XX发布 2011-05-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2011年05月01日2011 北京前言本规定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定与2003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完善之处,补充和调整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可操作性;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补充了相应内容;3. “装置布置”与“配管”合并为“装置布置及配管”;4. 句式、标点、表达方式一致性修改。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技术创新与管理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再次组织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宁波工程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工程公司主编人:胡敏朱华兴主要起草人:李和杰赵予川李苏秦王金富裴炳安杨成炯王松生胡庆钧薛皓韩艳萍牛存厚郭为民张海燕李书辉张俊苗志伟戴宝庆张铁锴王伏龙李建留石天雄目次1总则 (1)2工艺 (2)3静设备 (5)4动设备 (8)5工业炉 (10)6总图运输 (13)7装置布置及配管 (18)8仪表 (21)9电气 (25)10电信 (29)11结构 (31)12建筑 (37)13暖通空调 (41)14分析化验 (45)15给排水 (47)16消防 (49)1总则1.1为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设计成品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设计规定SHSG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 发布2003-08-01 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参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批准部门: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2003 年8 月1 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 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 —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00三年五月十九日、八 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 函[2002]213 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 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 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 17 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 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 1 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 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 27 号质量安全部,邮编: 471003 ),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参加编制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张 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主 任: 赵金立委 员:初鹏张勇 范承武闫观亮华峰王子宗编制核心组:组 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肖雪军 孙丽丽 成 李苏秦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曹森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编制委员会:李国清 汪祈平 周家祥 李永红 龚建华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4 机械.................................................................... 6 .........5 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电气..................................................................... 23 •…11电信..................................................................... 27…12结构..................................................................... 29 •…13建筑..................................................................... 34 •…14 暖通空调................................................................. 37 •…15 分析化验................................................................. 40 •…16 给排水.................................................................. 41 ••…17 消防.................................................................... 42……1 总则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2.5 生产方法和能源利用 简要说明装置的生产方法和技术来源,概述其生产过程和节能措施。
2.6 过程控制 简要说明装置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水平、主体仪表和控制系统的选型。
2.7 装置位置 说明装置在厂区内的位置,与相邻装置、设施的间距和相对位置。
2.8 公用系统及辅助设施 说明装置所需电、汽、冷、水、氮、氧、净化压缩空气、非净化压缩空气、燃料等的规
4. 格式、句式、标点、表达的一致性修改。 修订后,本规定共有 14 章和 7 个附录。附录 A、B、C 、D、E、F 是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 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职业卫生专篇”、“节能专篇” 和“抗震设防专篇”设计文件组成;附录 G 是典型的项目设计实施周期。其中,附录 A、B、C 、 D、E、F 为基础设计成品文件。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 21 号楼,邮编:1001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次修订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2
目次
1 总则…………………………………………………………………………………………1 2 概述 ……………………………………………………………………………………… 2 3 工艺…………………………………………………………………………………………4 4 设备…………………………………………………………………………………………8 5 总图运输 …………………………………………………………………………………13 6 装置布置及配管 …………………………………………………………………………16 7 仪表 ………………………………………………………………………………………18 8 电气 ………………………………………………………………………………………21 9 电信 ………………………………………………………………………………………25 10 建筑及结构………………………………………………………………………………28 11 暖通空调…………………………………………………………………………………31 12 分析化验…………………………………………………………………………………33 13 给排水及消防……………………………………………………………………………34 14 概算………………………………………………………………………………………36 附录 A:消防设计专篇………………………………………………………………………37 附录 B:环境保护专篇………………………………………………………………………38 附录 C:安全设施设计专篇…………………………………………………………………39 附录 D:职业卫生专篇………………………………………………………………………41 附录 E:节能专篇……………………………………………………………………………43 附录 F:抗震设防专篇………………………………………………………………………45 附录 G:典型的项目设计实施周期…………………………………………………………47
SHSG-053-2003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pdf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003-05-19发布 2003-08-01实行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主编单位: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参编单位: 中国石化集团南京设计院中国石化集团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 批准部门: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实行日期: 2003年8月1日2003 北京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中国石化建[2003]234号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各有关单位:现将《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基础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98)同时废止。
本规定自2003年8月1日起实行,由集团公司工程建设管理部负责解释。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二OO三年五月十九日前言本规定是根据“中石化建设函[2002]213号”《关于编制和修订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的通知》及《石油化工装置有关设计内容规定编委会纪要》的要求,由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主编,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工程建设公司参加编制。
本规定共分17章。
主要内容包括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中各专业的设计文件组成及设计文件应包括的内容。
本规定在实行1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质量安全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国石化集团洛阳石油化工工程公司参加编制单位:中国石化集团兰州设计院中国石化工程建设公司编制委员会:主任:赵金立委员:初鹏张勇范承武李国清汪祈平周家祥王子宗闫观亮华峰李永红龚建华编制核心组:组长:赵金立副组长:范承武成员:李苏秦肖雪军孙丽丽曹森主要起草人:李苏秦、谭集艳、刘同喜、马雷、戴宝庆、王金富、吕明伦、张铁锴、吴如壁、白宝林、张俊、朱元臣、石天雄、王建国、笪振海、薛志芳、苟忠信、肖雪军、孙丽丽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设备 (4)4 机械 (6)5 工业炉 (8)6 总图运输 (11)7 装置布置 (15)8 配管 (16)9 仪表 (19)10 电气 (23)11 电信 (27)12 结构 (29)13 建筑 (34)14 暖通空调 (37)15 分析化验 (40)16 给排水 (41)17 消防 (42)1.1 为了提高石油化工工程设计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SPMP-STD-EM2005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前言本规定由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定与2011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完善之处,补充和调整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可操作性;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3. 增加了粉体工程的相关内容;4. 句式、标点、表达方式一致性修改。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再次组织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本规定的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主编人:胡敏朱华兴主要起草人:李和杰赵予川杨成炯王金富裴炳安王松生胡庆均汪红郭为民张海燕戴宝庆牛存厚王珍珠赵永明王伏龙万朝梅苗志伟张俊张民贞韩艳萍李选民白延涛王虎太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静设备 (5)4 动设备 (8)5 工业炉 (10)6 总图运输 (13)7 装置布置及配管 (18)8 仪表 (22)9 电气 (27)10 电信 (31)11 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建筑 (40)13 暖通空调 (44)14 分析化验 (48)15 给排水 (50)16 消防 (52)17 粉体工程 (54)1 总则1.1 为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设计成品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P-EM2003-2016
安排表,说明工作起始点(合同生效)、基础工程设计、详细工程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 施工、中交、联运、投料试车、交付生产等主要建设阶段的进度。 2.11 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如果有的话,说明装置设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
6
2.12 附件 将重要的批复文件作为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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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工艺
3.1 工艺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包括工艺说明书,界区条件表,管道表,分类工艺设备 表,工艺流程图(PFD),公用物料流程图(UFD),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UID),主 要工艺设备数据表或规格书,安全阀、爆破片数据表或规格书以及一览表。 3.2 工艺说明书
1. 修订了原标准执行近 10 年来的不完善、不合理、难以执行和难以实施之处,补充、调 整和完善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强了可操作性;
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和补充了部分内容;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专业的特点进 行修改和完善。
3. 静设备、动设备和工业炉的工艺数据表或规格书的内容由原来在工艺专业的设计内容中 进行规定,改为在相应专业的设计内容中进行规定。
SPMP-STD-EM2003-2016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21
9 电信 ………………………………………………………………………………………
25
10 建筑及结构………………………………………………………………………………
28
11 暖通空调…………………………………………………………………………………
31
12 分析化验…………………………………………………………………………………
A、附录 B、附录 C、附录 D、附录 E和附录 F 执行。
1.5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所有的技术原则和技术方案均应确定; 与本内容规定相对应的典
型项目设计实施周期如附录 G所示。
1.6 基础工程设计阶段, 所有设计专业按照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相
关文件规定提出概算工程量。
1.7 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具体规定确定静设备、
33
13 给排水及消防……………………………………………………………………………
34
14 概算………………………………………………………………………………………
36
附录 A:消防设计专篇………………………………………………………………………
37
附录 B:环境保护专篇………………………………………………………………………
SHSG-033-2008
1. 修订了原标准执行近 10 年来的不完善、不合理、难以执行和难以实施之处,补充、调 整和完善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强了可操作性;
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和补充了部分内容; 行修改和完善。
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可根据专业的特点进
3. 静设备、动设备和工业炉的工艺数据表或规格书的内容由原来在工艺专业的设计内容中 进行规定,改为在相应专业的设计内容中进行规定。
石油化工与化工装置工艺包内容与深度规定
石油化工与化工装置工艺包内容与深度规定1 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工艺包的内容与深度要求,以保证工程设计有可靠的技术基础,满足开展基础设计的要求,并根据具体项目情况决定是否编制工艺操作手册、分析化验手册。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编制并提供给顾客审查的石油化工、化工装置工艺包;也可以在对外购买/转让技术时作为工艺包内容深度谈判的基础。
实际购买/转让的工艺包内容可以按照合同规定进行增减。
2 术语和定义工艺包是内容符合本规定要求的工艺技术的商品化文件;是顾客审查、验收工艺技术的依据;是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中间介质;是石油化工与化工装置工程建设的基础。
3 石油化工与化工装置工艺包内容3.1 设计基础3.1.1 概况3.1.1.1 装置概况及特点,项目背景、与相关装置的关系。
3.1.1.2 技术来源及授权说明工艺技术所属的专利、专有技术及其中一般技术的提供者。
说明专利使用、授权的限制及排他性要求。
3.1.1.3 设计范围说明工艺包设计所涉及的范围,界区的划分。
3.1.2 装置规模及组成可以用原料每年或每小时加工量或主要产品每年或每小时产量表示装置规模。
要说明规模所依据的年操作小时数。
如果有不同的工况,应分别说明装置在不同工况下的能力。
由多个产出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组成的联合装置,要列出各部分的名称;各部分加工量和产品、副产品、中间产品的产率、转化率、产量。
3.1.3 原料、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性质、规格要求说明原料状态、组成、杂质含量、馏程、色泽、比重、粘度、折光率等所有必须指定的参数。
同时列出每一个参数的分析方法标准号,特殊分析方法要加以说明。
如果不同工况有不同的原料,要分别列出。
分别说明产品、中间产品、副产品的规格要求以及所依据的标准,同时按标准列出每一个参数的分析方法标准号。
3.1.4 催化剂、化学品性质、规格要求分别列出催化剂型号、形状、尺寸、组成、堆积密度、比表面积、预期寿命等所有必须确定的参数。
SPMP-STD-EM1002-2016建设项目设计协调会议规定
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建设项目设计协调会议规定SPMP-STD-EM1002-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目次1总则 (3)2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议 (3)3总体设计协调会议 (3)4工程设计协调会议 (5)1 总则1.1 为适应大型石化建设项目工程设计的管理需要,保证项目建设的总体合理性和技术水平,加强设计单位间沟通协调,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包括股份公司、资产公司)(以下统称中国石化)独资或控股的大型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建设项目;中小型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中国石化非控股合资建设项目,可依据合资合作协议约定,参照执行。
2 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议2.1 工艺包编制阶段,对同期确定两家及以上的工艺包编制技术支持单位、开展两套以上生产装置(单元)工艺设计包编制的工程项目,在技术询价书发出之前,需要组织召开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协调统一工艺设计包编制的基础条件和要求。
2.2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通常由建设单位会同技术拿总单位组织召开,工艺设计包编制技术支持单位参加。
重大工程项目的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根据需要,也可由总部工程部主持。
2.3工艺设计包编制设计协调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落实编制工艺设计包的各项基础条件;协调建设规模及操作弹性、原料及产品方案、设计及技术标准等技术要求;统一操作介质代号、设备及仪器仪表代号与位号等项目编号,技术资料交付计划,以及技术询价书编制深度等管理要求;安排部署技术交流谈判及技术附件签订的计划进度。
3 总体设计协调会议3.1 在确定技术拿总单位后,在开展基础工程设计之前需要进行总体设计的建设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开展总体设计。
3.2开展总体设计时,应根据工作进度,适时召开总体设计协调会议。
重大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协调会议由总部工程部组织,一般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协调会议由建设单位组织;设立技术拿总单位的建设工程项目,由技术拿总单位协助组织召开。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的通知
关于印发《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的通知
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期刊名称】《宁波化工》
【年(卷),期】2018(000)001
【摘要】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工艺设计包的文件内容,做好研究开发与工程设计的衔接,现将修订后的《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原《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HSG-052-2003)》同时废止。
附件: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
【总页数】1页(P4-4)
【作者】中国石化集团公司
【作者单位】不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TQ224.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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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文件: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是重要的研究开发成果和工程设计的基本依据。
为了明确研究开发阶段的责任,规范工艺设计包的文件内容,做好研究开发与工程设计的衔接,现将修订后的“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下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亦作为集团公司工程设计标准(标准号SHSG-052-2003),可与“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等配套使用。
1 总则1.1 为了统一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订“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石油化工项目工艺设计包的编制;也可以作为购买/出售技术时作为工艺设计包内容深度谈判的依据。
1.3 本规定用于规范工艺设计包的内容,保证工程设计有可靠的技术基础,满足开展基础设计及指导业主编制详细操作手册的要求。
1.4 本规定的第二章“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内容”列出了工艺设计包的基本内容。
如业主有特殊要求,应在签订合同时协商确定。
1.5 本规定的第三章“工艺手册”、第四章“分析化验手册”可按合同要求确定是否编制、进度要求及所需费用。
1.6 本规定只规定要求的内容,可作为文件编排的参考,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专业分工的依据。
1.7 本规定的相关规定为“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33-2003)和“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2 工艺设计包内容2.1 设计基础2.1.1 概况2.1.1.1 项目背景项目来源、与业主及相关单位的关系、与相关装置的关系。
2.1.1.2 设计依据说明依据的合同、批文、技术文件等。
要给出文件名称、编号、发出单位。
如: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技术转让或引进合同设计委托合同(含当地的地质及自然条件)相关会议纪要国内开发技术的鉴定书其它依据的重要文件2.1.1.3 技术来源及授权说明工艺技术使用的专利、专有技术及工艺技术的提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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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工程建设管理标准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5-20162017-1-13 发布 2017-02-01 实施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发布前言本规定由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11)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定与2011版相比,主要变化如下:1. 修订了原标准的不完善之处,补充和调整了各章(节)的技术内容,增加了可操作性;2. 按照国家新的政策法规修改,补充了相关内容;3. 增加了粉体工程的相关内容;4. 句式、标点、表达方式一致性修改。
本规定在实行过程中,如发现需要修改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提供给主编单位(地址:河南省洛阳市中州西路27号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邮编:471003),以便今后再次组织修订时参考。
本规定的主编单位: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本规定的参编单位: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中石化上海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宁波工程有限公司中石化南京工程有限公司主编人:胡敏朱华兴主要起草人:李和杰赵予川杨成炯王金富裴炳安王松生胡庆均汪红郭为民张海燕戴宝庆牛存厚王珍珠赵永明王伏龙万朝梅苗志伟张俊张民贞韩艳萍李选民白延涛王虎太目次1 总则 (1)2 工艺 (2)3 静设备 (5)4 动设备 (8)5 工业炉 (10)6 总图运输 (13)7 装置布置及配管 (18)8 仪表 (22)9 电气 (27)10 电信 (31)11 结构.........................................................................................................错误!未定义书签。
12 建筑 (40)13 暖通空调 (44)14 分析化验 (48)15 给排水 (50)16 消防 (52)17 粉体工程 (54)1 总则1.1 为提高石油化工工程的工程设计成品质量,统一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特制定《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扩)建的石油化工装置的详细工程设计, 油品储运、公用设施和辅助设施的详细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 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应依据项目合同、批复确认的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和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
1.4 详细工程设计文件是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其内容和深度应满足通用材料采购、设备订货和制造、工程施工及装置投产运行的要求。
1.5 本规定是对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文件内容的基本要求,改(扩)建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说明改(扩)建内容。
如业主有特殊要求,可在项目合同中约定。
1.6 本规定对详细工程设计文件中的图纸、表格格式不作统一规定,工程设计单位可自行规定。
1.7 本规定仅作为工程设计成品文件内容编制的依据,不作为工程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专业分工的依据。
1.8 本规定的相关规定有《石油化工装置工艺设计包(成套技术工艺包)内容规定》(SPMP-STD-EM2001)、《石油化工大型建设项目总体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2)和《石油化工装置基础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PMP-STD-EM2003)。
2 工艺2.1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a)文表类:1)文件目录;2)说明书;3)界区条件表;4)管道表;5)工艺设备表;6)安全阀、爆破片数据表;7)工艺设备数据表(对基础工程设计有修改且工程设计单位不出设备详细工程设计图纸时);b)图纸类:1)工艺流程图(PFD)(可复制经批复确认的基础工程设计图纸);2)公用系统工艺流程图(UFD);3)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4)公用系统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 ID)。
2.2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2.2.1 文件目录应列出全部详细工程设计成品文件(包括新编制和复用的文表和图纸),其内容应包括序号、文件编号、文件名称、数量、版次(修改号)及必要的注释。
文件目录应先列新编制的文表和图纸,后列复用的文表和图纸(或选用的标准图)。
2.2.2 说明书包括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的相关内容。
2.2.3 界区条件表包括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的相关内容。
2.2.4 管道表包括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的相关内容,包括管道等级、设计条件、试验方式(水压、气密)及试验压力、管道检验级别以及是否蒸汽吹扫等。
2.2.5 工艺设备表2.2.5.1 工艺设备表包括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的内容。
2.2.5.2 工艺设备表应分类编制。
工艺设备分为静设备、工业炉、动设备和机械类三大类。
静设备可再分为反应器类、塔类、容器类、换热器类、空冷器类及其他类(如过滤器、混合器、消音器、喷射器、安全阀等);动设备和机械类可再分为泵类、压缩机类、风机类及其他类(如干燥机、破碎机、固体物料输送机、特殊阀门等)。
2.2.5.3 工艺设备表应列出所有设备的位号、名称、技术规格(型号/类型)、操作条件(介质、温度、压力等)、设计条件(温度、压力等)、特性(性能)参数、数量(含备用数量)、重量、隔热材质、隔热厚度及要求、及必要的说明。
专利(专有技术)设备应注明,成套供货设备应注明成套范围。
对于不同类别的工艺设备,特性(性能)参数和必要的说明包括:a) 泵类,包括流量、扬程、出口压力、必须气蚀余量、泵效率、密封形式、冲洗形式、轴功率、配用电机型号及功率、防爆等级及电源电压;如果采用透平驱动,应说明透平型号、功率、形式及蒸汽参数等;b) 压缩机类,包括型式、流量、出口压力、轴功率、驱动机型号及功率、驱动方式(电源电压或蒸汽压力)、防爆等级、防护要求、转速、传动方式等;c) 风机类,包括型式、流量、出口压力、轴功率、驱动机型号及功率、驱动方式(电源电压或蒸汽压力)、防爆等级、防护要求、转速、传动方式等;d) 反应器(容器)类,包括形式、规格(包括直径和切线高或总高)、主体材质、压力容器类别等;如反应器含有内件(包括搅拌器),应包括内构件型式、材质、规格等;e) 容器类,包括形式、规格(包括罐体及分水包直径和切线高)、主体材质、压力容器类别等,如容器内含有搅拌器,应与主设备列到一起,并列出主要参数;f) 塔类,包括形式、规格(包括直径、切线高或总高、塔盘形式或填料规格、分段塔板数或填料高度等)、主体材质、内件材质、压力容器类别等;g) 换热器类,包括型式、安装方式(立式、并联、串联、重叠等)、主体材质、设计条件(管程、壳程分别填写)、换热面积等;h) 空冷器类,包括构架、风机和电机型号及数量(开闭式构架和不同调角方式风机应分别列出)、电机功率及防爆等级、主体材质等;如采用分解管箱、变频调节、蒸汽加热盘管、热风循环时,应注明;i) 工业炉类,包括形式、进出口温度、进出口压力、操作热负荷、设计热负荷、设计压力、炉管规格和材质等。
2.2.6 安全阀、爆破片数据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相关内容,包括安装位置、形式、安全阀参数(定压、背压、进出口管径、喉径尺寸、喷嘴面积、压力等级)、阀体材质等。
2.2.7 当工艺设备详细工程设计图纸由工程设计单位完成时,可不再出工艺设备数据表;当工艺设备详细工程设计图纸由制造厂(商)完成时,工程设计单位应完善和修改工艺设备数据表。
工艺设备数据表应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善和修改,应包含工艺数据、机械设计数据、机械设计执行的标准、制造、检验、安装的有关要求。
2.2.8 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补充、修改和完善,如开(停)工流程、管道接点及全部辅助管线、放空、排净等,并注明对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和特殊要求。
2.2.9 公用系统管道及仪表流程图(UID)应结合管道设计专业的具体设计情况,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包括所有公用工程物料、密闭排凝和放空系统的设备、仪表、管道(总管、干管和分支管)、管件和阀件等,并注明对各专业的具体要求和特殊要求。
3 静设备3.1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组成a) 文表类:1) 文件目录;2) 装置设计说明书;3) 技术条件;4) 工艺设备数据表(对基础工程设计有修改且工程设计单位不出设备详细工程设计图纸时);5) 计算书;6) 单体设备说明书(必要时);7) 风险评估报告(必要时)。
b) 图纸类:1) 装配图(总图);2) 部件图;3) 零件图;4) 预焊件图(必要时);5) 管口方位图(必要时)。
3.2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3.2.1 文件目录的内容同第2.2.1条。
3.2.2 装置设计说明书应在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基础上完善和修改,包括油漆、包装、运输、安装、绝热、防火及开停工注意事项等要求。
3.2.3 技术条件包括:a) 设备制造、检验及验收应遵循的法规、标准、规范及有关规定;b) 材料要求,如材料的冶炼方法、供货状态、化学成分、力学性能、复验、无损检测等;c) 焊接要求,如焊接方法、焊缝表面的形状及外观、焊接返修等;d) 无损检测要求,明确焊接接头无损检测的种类、检测比例、合格级别;e) 热处理要求,明确设备是否热处理,热处理的方法、热处理遵循的标准、规范及控制指标;f) 耐压试验和泄漏试验要求,明确试验的方法、试验遵循的标准、规范及控制指标;g) 油漆、包装及运输要求,明确设备油漆、包装与运输遵循的相关标准;对大型超限设备,因运输条件的限制,允许分片或分段交货,但应提出相应的技术要求;对可拆卸的内件及其备件,应根据各自的特点提出特殊要求;h) 表面处理要求(必要时);i) 安装要求(必要时);j) 其他要求。
3.2.4 工艺设备数据表的内容同第2.2.7条。
3.2.5 所有静设备应按适用的标准、规范进行有关计算(例如强度、稳定等)并形成计算书,承压设备按应力分析法设计时还应提出应力分析报告注3-1。
计算书包括:a) 所采用的规范和标准、设备的规格(直径、切线长度等)、设计条件、焊接接头系数、材料及其许用应力、腐蚀裕量;b) 壳体的计算及各种工况、各段危险截面的应力校核;c) 支座的计算及各种工况、各段危险截面的应力校核;d) 开口补强计算(必要时);e) 法兰计算(必要时);f) 局部应力计算(必要时);g) 其他必要的计算。
3.2.6 装配图(总图)包括设计条件表、管口表、零部件明细表、图样、技术要求及必要的注释。
3.2.6.1 设计条件表内容包括:a) 对容器,应列出执行的技术法规和标准、压力容器类别、容积、介质名称、介质特性、工作压力、设计压力、最高允许工作压力、最高(低)工作温度、设计温度、最低设计金属温度注3-2、腐蚀裕量、焊接接头系数、焊接接头无损检测的种类和检测的比例、基本风压、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场地土类别、地面粗糙度类别、焊后热处理要求、耐压试验的种类和试验压力、泄漏试验的种类和试验压力、绝热要求、防火要求、设计寿命等;b) 对塔器,除包括第3.2.6.1条a)款内容外,还应列出塔盘或填料的设计数据(可体现在供应商提供的设计图纸中);c) 对换热器,除包括第3.2.6.1条a)款中内容外,还应列出结构类型、管程设计压力、壳程设计压力、管板设计压力、管程数、壳程数、换热面积等;对于固定管板换热器,还应列出壳体和换热管的平均金属壁温注3-3;d) 对球形容器,除包括第3.2.6.1条a)款内容外,还应列出装量系数;e) 对夹套容器,除包括第3.2.6.1条a)款内容外,还应列出内筒设计压力、夹套设计压力、内筒耐压试验的种类和试验压力、夹套耐压试验的种类和试验压力;f) 对储罐,应列出储罐型式、执行标准、公称容积、允许最大储存容积、介质名称、介质特性、介质密度、设计压力(正压、负压)、设计温度(最高、最低)、罐壁腐蚀裕度、罐壁焊接接头系数、基本风压值、基本雪压值、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地震分组、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场地土类别、地面粗糙度类别、检验与试验要求、焊后热处理要求、固定顶试验压力(正压、负压)、加热器面积及蒸汽压力、防腐要求、绝热要求、设计寿命等;g) 对其他结构类型设备,可按有关规定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