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刑事案件中作无罪辩护的一般方法 董再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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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罪辩护技巧

无罪辩护技巧

无罪辩护技巧以下是 7 条关于无罪辩护技巧的内容:1. 无罪辩护得学会找突破点啊!就像在一团乱麻中找到那根关键的线头一样。

比如说一个案件,大家都觉得证据确凿没啥可说的了,但你仔细一瞧,嘿,其中一个证据的取得方式好像有点问题,这说不定就是突破口呢!你想想,如果不仔细找,能发现得了吗?2. 要关注细节呀!一个小细节可能就是决定成败的关键呢。

比如在一起盗窃案中,现场有个不起眼的脚印,别人都没在意,可咱得盯着,万一能从这脚印发现点和嫌疑人不符的地方呢,那不就有戏了!你说是不是这么个理儿!3. 善于质疑一切也很重要哦!别啥都觉得理所当然。

就像有个案子,证人证词说得头头是道,可咱就得想想,这人会不会记错了呀,或者是不是有啥其他原因呢。

反问一下自己,真就这么板上钉钉了吗?不能吧!4. 了解当事人的情况那是必须的呀!就好像医生要了解病人一样。

比如说当事人平时的为人处世、生活习惯等等,说不定这里面就藏着对无罪辩护有帮助的信息呢。

你说不了解能行么!5. 跟检察官打交道也得有技巧呢!不能硬刚,得灵活点。

就好比跳舞,要跟着节奏来。

比如提出一些合理的观点,让检察官也能好好考虑考虑,这案子是不是真如表面看起来那么简单。

难道不是这样吗?6. 利用专家证人也有奇效哟!他们的专业意见有时候能起到大作用呢。

好比战场上突然来了支援部队。

比如涉及到一些专业领域的问题,专家证人一出来说话,那分量可就不一样了呀!你能说这招不好使?7. 别忘了从法律条文里找依据呀!这可是咱们的武器库呢。

就像打仗得有好武器。

有时候一个小小的条文解释,就能改变整个局面呢!这可不能大意了呀!总之,无罪辩护技巧那可太多了,得用心去钻研,灵活运用,才能为当事人争取到最好的结果。

刑事辩护的辩护思路

刑事辩护的辩护思路

刑事辩护的辩护思路
刑事辩护的辩护思路可以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辩护思路:
1.无罪辩护:如果被告人认为自己没有犯罪行为,可以进行无罪辩护。

辩护律师可以通过调查取证、分析证据、证人证言等方式,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2.轻罪辩护:如果被告人承认犯罪行为,但认为指控的罪名过重,可
以进行轻罪辩护。

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分析证据、法律适用等方式,争取减轻被告人的罪名。

3.量刑辩护:即使被告人被认定有罪,辩护律师仍然可以在量刑方面
进行辩护。

他们可以强调被告人的良好表现、悔罪态度、家庭情况等因素,争取减轻刑罚。

4.证据辩护:如果案件中的证据存在问题,如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
或关联性存在疑点,辩护律师可以对证据进行质疑和辩护,争取排除或削弱不利证据的效力。

5.程序辩护:如果在案件的侦查、审查起诉或审判过程中存在程序违
法行为,辩护律师可以提出程序辩护,要求纠正违法行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6.法律适用辩护:如果对指控的犯罪行为存在法律适用的争议,辩护
律师可以通过研究法律条文、司法解释等,提出法律适用的辩护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辩护思路需要根据具体案件的事实和法律规定进行制定,并且要充分考虑证据和法律的适用。

辩护律师需要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为被告人提供最佳的辩护策略。

法律规定无罪的辩解(3篇)

法律规定无罪的辩解(3篇)

第1篇---法律规定无罪的辩解:正义与自由的守护在法治社会中,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侵犯。

然而,现实生活中的冤假错案时有发生,这既是对司法公正的挑战,也是对个人权利的侵害。

因此,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有权提出无罪的辩解,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将从法律规定、辩解策略和案例分析三个方面,探讨如何进行有效的无罪辩解。

一、法律规定:无罪辩解的基石1.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对无罪辩解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1条的规定,被告人有权进行无罪辩护。

具体而言,被告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无罪辩解:(1)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行为;(2)证明犯罪事实不成立;(3)证明犯罪行为不是自己所为;(4)证明自己虽然有犯罪行为,但依法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法》作为我国刑事法律体系的核心,对无罪辩解也提供了相应的法律支持。

例如,《刑法》第13条规定了犯罪的构成要件,被告人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符合这些要件来进行无罪辩解。

二、辩解策略:巧用法律武器1. 事实辩解事实辩解是被告人最常用的辩解方式。

通过收集证据、调查取证等方式,证明自己没有犯罪行为,或者犯罪事实不成立。

具体策略包括:(1)提出合理辩解,解释行为动机;(2)收集证据,证明自己不在犯罪现场;(3)提供证人证言,证明自己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据。

2. 法律辩解法律辩解是被告人利用法律武器进行辩护的重要手段。

具体策略包括:(1)提出法律依据,证明自己不构成犯罪;(2)质疑证据合法性,使证据失效;(3)主张自首、立功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

3. 程序辩解程序辩解是针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违法之处进行辩解。

具体策略包括:(1)提出程序违法,申请重新审理;(2)提出证据瑕疵,申请排除非法证据;(3)提出律师辩护权被侵犯,申请更换律师。

三、案例分析:无罪辩解的成功实践1. 案例一:张三盗窃案被告人张三被指控盗窃他人财物。

辩护案件无罪辩护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策略

辩护案件无罪辩护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策略

辩护案件无罪辩护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策略在刑事辩护中,无罪辩护是律师为被告争取的最高目标。

律师通过采取合适的无罪辩护策略,能够有效地维护被告的权益。

本文将以无罪辩护案件为例,探讨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策略。

一、事实辩护事实辩护是刑事辩护中最为关键的一环。

在无罪辩护中,律师需要仔细研究并调查案件相关的证据,包括案发现场勘查报告、证人口供、法医鉴定等。

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和对相反证据的发现,律师可以找到漏洞并揭示真相,从而为被告争取无罪。

案例分析:假设案件是一起涉及盗窃的罪案。

律师可以通过事实辩护来证明被告在案发时不在现场,并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无罪。

比如,律师可以调取相关监控视频、电话通话记录等,证明被告当时正在其他地方。

二、证人辩护证人是刑事辩护中不可或缺的环节。

律师需要深入了解案件相关的证人,并在交叉审讯中科学地引导、质询证人,以达到无罪辩护的目的。

案例分析:在一起强奸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质询证人来揭示其证词的矛盾之处。

律师可以针对证人的虚假口供、记忆模糊等进行追问,从而破坏原告的证言,为被告争取无罪。

三、法律辩护法律辩护是刑事辩护过程中的重要环节。

律师需要深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分析案件具体情况,为被告提供合理且有效的法律辩护,以争取无罪结果。

案例分析:在一起杀人案中,律师可以通过法律辩护来争取无罪。

例如,律师可以提出被告所行为符合法律上的正当防卫,或者证明被告精神状态异常,无法对自己的行为负责。

四、证据排除辩护在一些刑事案件中,关键证据的合法性成为争议焦点。

律师可以通过证据排除辩护来争取无罪的结果。

律师需要仔细研究相关证据,在审讯中提出证据的合法性或采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并要求法庭予以排除。

案例分析:在一起涉及毒品的案件中,律师可以通过证据排除辩护来争取无罪。

律师可以质疑毒品的提取过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以及证据链的完整性,从而争取法院排除该证据,削弱起诉方的指控。

综上所述,无罪辩护在刑事辩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董再国律师

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董再国律师

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董再国律师各级人民法院刑事案件审判程序总结标签:法律被告人审判员自诉人鉴定人审判程序司法解释法律参考杂谈一、案件的接受1955年上半年以前,在各级人民法院接受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中,由公安机关和其他机关、企业、团体直接起诉的占很大比重;被害人提起自诉的案件也很多。

1955年下半年以来,由于各级人民检察院已经普遍建立并且逐步加强,由人民检察院起诉的刑事案件的比重,正在日益增加。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956年检察工作计划和1956年至1957年检察工作规划的规定,各级人民检察院必须担负起除轻微刑事案件以外的全部刑事案件起诉工作的任务。

因此,今后除直接侵害个人权益的轻微的刑事案件可以由被害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外,其余刑事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应当用起诉书,并且将案卷、证物一并移送人民法院。

如果被告人的罪行依法可以免予起诉的,可经由人民检察院作出免予起诉的决定,不向人民法院起诉。

应当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如果被害人或者其他公民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或者是经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或免予起诉的案件,被害人又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控诉的时候,人民法院都应当接受控诉,再移送人民检察院处理,并告知控诉人。

自诉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应当用诉状,并按被告人人数提出诉状副本,被害人不能自写诉状和副本的,可以由法律顾问处或者人民法院接待室代写。

二、审理案件前的准备工作根据各地人民法院审判案件的实践经验,为了保证案件得到正确、合法、及时的处理,审判人员在接受案件后,必须认真地审阅案卷材料,并做好审理案件前的准备工作:(一)对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组织预审庭,就案件的侦查工作是否合法和有无根据,应否将被告人交付审判,进行审查,预审庭由审判员一人和人民陪审员二人组成,审判员担任审判长。

院长或者庭长参加审判案件的时候,自己担任审判长。

书记员担任记录。

人民检察院是否派员出席预审庭一般由人民检察院自行决定,但审判人员如果认为有必要,应当通知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

上海刑事案件中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

上海刑事案件中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

上海刑事案件中作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尊敬的法官,尊敬的陪审员,大家好。

我是被告人的辩护律师,今天我站在这里,为被告人作无罪辩护。

本案涉及到的是一起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控制造、贩卖毒品罪。

但经过仔细调查和分析,我认为被告人应当被判无罪。

首先,证据不足。

在本案中,检方提交了一些证据来支持控罪,比如说在被告人身上发现了可卡因和其他毒品,但这些证据并不能完全证明被告人制造或贩卖毒品。

这些毒品可能是被告人在自己身上携带,而不是准备出售。

此外,检方提交的目击证人证言也没有确凿证据来证明被告人制造或贩卖毒品。

因此,我认为,检方不能通过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

其次,行为不构成犯罪。

即使证据充分,我们也应该看到被告人的行为是否构成了犯罪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人虽然携带了毒品,但他并没有制造,也没有销售任何毒品。

在刑法中,仅仅携带毒品是不属于犯罪行为。

因此,被告人的行为并没有构成犯罪。

最后,人权保障。

我们应该认识到,刑法是为了保护公民和社会的安全和利益,并保障人权和自由。

在本案中,被告人的权利和自由可能受到了侵犯。

因为他被指控犯罪,限制了他的自由,但检方并没有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他有罪。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判被告人有罪,那么我们就会侵犯他的人权和自由。

综上所述,我认为被告人应当被判无罪。

证据不足、行为不构成犯罪,并保障人权和自由,这些都是我们作出这一结论的依据。

感谢法庭的考虑。

以上就是我要达到的作无罪辩护的目的,希望法庭能够审慎考虑这些问题,并做出明智的裁决。

检查院无罪辩护流程

检查院无罪辩护流程

检查院无罪辩护流程检察院无罪辩护流程。

一、案件进入检察院阶段。

当一个案件到了检察院,这就像是游戏进入了一个新的关卡。

一般来说,这是因为公安机关已经侦查完毕,觉得证据啥的都收集得差不多了,就把案子移送给检察院啦。

这时候呢,犯罪嫌疑人或者他的辩护人就得开始关注检察院这边的动静了。

二、辩护人介入。

辩护人呀,就像是犯罪嫌疑人的超级英雄。

这个辩护人可能是律师,也可能是其他符合规定的人哦。

如果是律师呢,那肯定是要经过一系列正规的手续才能成为这个案子的辩护人啦。

比如说要和犯罪嫌疑人或者家属签委托协议之类的。

一旦成为辩护人,就可以开始查看检察院已经掌握的一些案件材料了。

这就像是在寻宝,要从这些材料里找到能证明嫌疑人无罪的蛛丝马迹。

三、审查案件材料。

这一步可重要啦。

辩护人要仔仔细细地查看检察院的那些案件材料,什么证人证言啦,物证啦,书证啦,都不能放过。

有时候会发现,这些证据好像有点问题呢。

比如说证人的说法前后矛盾,或者物证的来源有点不明不白的。

这时候辩护人心里就可能有底了,觉得这个案子有做无罪辩护的空间。

就好比是在一堆乱麻里发现了一根关键的线头,只要抓住它,就能把这团乱麻解开。

四、与检察官沟通。

辩护人可不是自己闷头干的哦。

他还可以和检察官沟通呢。

这就像是两个人坐下来聊天,只不过聊的是关于这个案子的大事。

辩护人可以把自己发现的问题,自己对这个案子的看法,尤其是关于嫌疑人无罪的一些观点,和检察官说一说。

检察官呢,也会听一听,毕竟大家都是为了把案子搞清楚嘛。

有时候检察官听了辩护人合理的观点,可能会重新审视这个案子呢。

这就像是两个武林高手过招,互相交流,说不定就会改变战局哦。

五、提出无罪辩护意见。

如果辩护人通过前面的步骤,确定要做无罪辩护,那就得正式提出无罪辩护意见啦。

这个意见可不是随便说说的,得有理有据。

比如说,从法律适用的角度来说,这个案子根本就不符合犯罪的构成要件。

或者从证据的角度来看,现有的证据根本就不能证明嫌疑人犯了罪。

无罪辩护辩白的技巧有哪些

无罪辩护辩白的技巧有哪些

无罪辩护辩白的技巧有哪些无罪辩护是刑事辩护律师为自己的当事人辩护并争取无罪判决的一种辩护方法。

下面将介绍一些无罪辩护辩白的技巧。

1.证据调查和收集: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时,首先要对案件进行全面的证据调查和收集工作。

这包括查阅相关证据、调查相关证人等。

只有了解案件的方方面面,才能更好地进行辩护和辩白。

2.分析证据的可信性和充分性:律师需要仔细审查并分析案件相关证据的可信性和充分性。

例如,是否存在证据链、是否有证据被篡改等。

只有证据充分且可信,才能进一步进行有效的辩护和辩白。

3.分析罪名及相关法律条款: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对相关的罪名及相关法律条款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

只有深入了解罪名和相关法律条款,才能确保在辩护过程中避免盲目和错误的辩护。

4.制定辩护策略和辩白论证:在分析案件证据和法律条款的基础上,律师需要制定相应的辩护策略和辩白论证。

这包括选择合适的辩护理论和论据,并对其进行有效的逻辑分析和论证。

5.重点突出疑点和矛盾: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在辩护过程中重点突出案件中的疑点和矛盾之处。

例如,证人的证词是否一致、物证和证人的说法是否相符等。

通过突出疑点和矛盾,可以让法庭对案件有更多的思考和考虑,从而提供无罪判决的可能性。

6.运用专业知识和技巧: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知识和辩护技巧。

例如,要对法律法规进行全面的了解,要学会灵活运用各种辩护技巧,例如反咬一口、逻辑分析等。

只有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和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才能更好地进行辩护和辩白。

7.建立辩护团队:无罪辩护律师可以与其他专业人员,例如调查员、鉴定人员等合作,建立一个高效的辩护团队。

这样可以更好地承担案件调查和证据收集的工作,为辩护提供更全面的帮助。

8.严密的辩护过程:无罪辩护律师需要在辩护过程中保持严密的思维和操作。

要注意保护和利用有利证据,积极驳斥对方的指控和证据。

同时,要合理利用法庭的程序和规则,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和公平的审理。

9.提供证人证言和陈述:无罪辩护律师可以提供有益证人的证言,为案件提供更多的证据和论证材料。

刑事辩护无罪推定原则与辩护技巧

刑事辩护无罪推定原则与辩护技巧

刑事辩护无罪推定原则与辩护技巧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需要掌握无罪推定原则和有效的辩护技巧。

本文将就刑事辩护无罪推定原则和辩护技巧进行探讨。

无罪推定原则是刑事辩护的基本原则之一。

根据无罪推定原则,被告人在未被判决前应被视为无罪。

辩护律师需要充分利用无罪推定原则,通过提供证据、质疑检察机关的指控、阐述有利理由等方式,澄清案件事实,为被告人争取无罪判决。

辩护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应当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技巧。

首先,辩护律师需要深入了解案件事实。

通过与被告人的交流、调查取证等方式,律师能够全面了解案件的背景和细节,并为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

其次,辩护律师需要合理运用辩护策略。

在面对不同性质的案件时,律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不同的辩护策略,如采用否认策略、辩解策略、证据矛盾策略等,从而达到最佳辩护效果。

此外,辩护律师还需善于引导庭审过程。

通过巧妙的发问、重点强调和合理陈述,律师能够引导庭审的方向,使有利证据充分展现,不利证据被质疑。

同时,辩护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口才和辩论能力。

律师在庭审中应当清晰表达观点,准确阐述辩护理由,有效反驳检察机关的指控,并能够运用辩论技巧与对方展开有效的辩论。

此外,律师还应当熟练运用法律知识。

充分了解法律法规,掌握刑事诉讼程序,有能力解读相关法条,为辩护提供法律依据。

最后,律师需要保持专业的职业道德。

在刑事辩护过程中,律师应始终坚守职业道德,严守律师的保密义务,保护被告人的权益,维护正义。

综上所述,刑事辩护无罪推定原则和辩护技巧相辅相成,对于合法、公正的刑事审判至关重要。

辩护律师应当牢记无罪推定原则,灵活运用辩护技巧,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为被告人争取无罪判决,促进司法公正。

抢劫罪辩护词(董再国律师)

抢劫罪辩护词(董再国律师)

辩护词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尊敬的公诉人:依照我们国《刑事诉讼法》之规定,受被告人×××及其家属的委托和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的指派,我们们担任该起案件中被告×××的辩护人,参与本案诉讼活动。

开庭前,我们会见了被告×××,对案件经过进行了仔细询问,并认真研读了起诉书、案卷材料等相关法律文书,根据本案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现提出如下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在发表正式辩护意见之前,辩护人要说的是:本案的第一被告××与×××,两个风华正茂的青少年,都是20刚出头,本应在大学或高中的教室里或在社会上锤炼自己的一技之长,却因为自己的鲁莽和幼稚,站在了刑事审判的被告席上。

我相信,今天参加诉讼的法官、检察官、辩护人和他们参加旁听的家长一样,心里都感到格外的沉痛。

痛定思痛,我们既为他们的犯罪行为感到愤慨,更为他们的未来感到担忧,因为今天的审判势必将关系到他们的终身命运。

因此,依照我国刑法有关严格规定审理本案,同时依法考虑到法定或者酌定的从轻或减轻的情节,既是对其必要的惩罚,也是对他们的一种挽救。

可以说,被告人×××在这起案件中,始终是受到××的诱导和教唆才稀里糊涂地走上犯罪道路的,希望法庭能在综观案情,查明事实,对×××予以宽大处理。

辩护人对起诉书中指控被告人×××涉嫌抢劫罪的定性不持异议,被告人×××本人也供认不讳,自愿接受法律制裁。

辩护人认为:从全案来看,被告人×××具有以下法定或酌定的从轻减轻情节。

为维护其合法权益,辩护人现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发表如下罪轻辩护意见,供合议庭在合议时参考:一、×××在投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及同案犯××的全部罪行,依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应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援助案件作无罪辩护(3篇)

法律援助案件作无罪辩护(3篇)

第1篇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本案中,我作为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受被告人之托,依法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在此,我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本案进行无罪辩护,具体如下:一、案件事实概述本案的被告人,以下简称“被告”,因涉嫌盗窃罪被起诉。

据起诉书指控,被告于某年某月某日,在某某地点,趁被害人甲(化名)不备,窃取其现金人民币若干元。

被害人甲在报警后,警方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将被告抓获。

二、辩护观点1. 被告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在本案中,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1)被告是否有非法占有目的。

根据现有证据,被告并无非法占有目的的证据。

被告在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行为,并表示自己的行为是出于一时冲动,并非为了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2)被告是否实施了秘密窃取的行为。

根据现场监控录像和证人证言,被告在被抓获时,并未采取秘密手段进行窃取,而是被被害人甲当场发现。

因此,被告的行为不符合秘密窃取的特征。

(3)被告是否窃取了公私财物。

根据被害人甲的陈述,其并未失去对财物的控制,而是在现场发现被告持有其财物。

因此,被告并未实际窃取到财物。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不应被认定为盗窃罪。

2. 被告的行为可能构成其他轻罪或无罪(1)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民事纠纷范畴,应当由民事法律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公民、法人之间的财产权益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本案中,被告与被害人甲之间的纠纷,可能属于财产权益纠纷,而非刑事犯罪。

(2)如果被告的行为属于治安管理范畴,应当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理。

本案中,被告的行为可能构成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但不属于盗窃罪。

三、辩护结论综上所述,我坚信被告的行为不符合盗窃罪的构成要件,也不构成其他轻罪或无罪。

刑事辩护策略如何辩护无罪

刑事辩护策略如何辩护无罪

刑事辩护策略如何辩护无罪刑事辩护是一项关键且复杂的法律工作,其目标是为被告争取无罪的判决。

在刑事辩护中,律师需要制定有效的辩护策略,运用恰当的技巧和证据,以说服法庭否认被告的责任。

本文将探讨刑事辩护策略如何辩护无罪。

一、调查和证据收集在开始辩护之前,律师必须进行全面的调查和证据收集。

这包括审查案件的法律文件、了解被告的个人背景、与被告进行详细的面谈等。

通过这些方式,律师能够获得充分的信息,并确定辩护的方向。

律师还应该主动收集和保护有利于被告的证据,例如目击证人的陈述、物证、通话记录等。

这些证据将是辩护的重要支撑,在法庭上能够帮助律师辩护无罪。

二、策略的选择和准备在拥有足够的信息和证据后,律师需要制定恰当的辩护策略。

不同案件的特点各异,因此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策略。

1. 否认犯罪责任一种辩护策略是完全否认被告的犯罪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律师将致力于证明被告与案件无关或被误认。

律师可以通过提供证人证言、视频录像或其他证据来证明被告的无辜。

2. 犯罪辩护另一种辩护策略是承认被告的行为,但辩解行为是合法或正当的。

律师将试图证明被告的行为是出于自卫、紧急情况或是法律授权的结果。

这种策略的目的是向法庭解释被告的行为并削弱起诉方的指控。

3. 要素否认辩护律师还可以选择挑战起诉方的证据,试图否认起诉方所要证明的案件要素。

例如,律师可以针对证人的可靠性、物证的来源和准确性等方面提出质疑。

这有助于削弱起诉方的指控并为被告争取无罪。

三、法庭辩论和证据呈现一旦辩护策略确定,律师将进入法庭辩论阶段。

在法庭上,律师需要展示辩护的证据,并与起诉方进行辩论。

律师应当通过清晰、有力的陈述来向法庭呈现证据,并力求激发陪审团的同情心和理解力。

律师还可以针对起诉方的证据展开质疑和反驳,并提供反证来支持辩护策略。

四、证人盘问和交叉询问证人的证词在刑事辩论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辩护律师有责任对证人进行盘问和交叉询问,以揭示证人的信誓旦旦、不一致或虚假的证词。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刑事律师的职责是为被告提供法律帮助,并尽力确保他们得到公正的审判。

无论罪名多么严重,刑事律师都有责任提供最好的辩护,包括采取适当的方法和技巧来保证被告被无罪释放。

下面是一些常用的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1.审查案件材料:刑事律师应仔细审查案件材料,包括相关文件、证据和证人陈述等。

通过彻底了解案件的情况,律师可以发现潜在的问题和漏洞,并为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

2.调查证据:刑事律师应积极调查案件中的证据,包括收集证人证言、寻找影响证据可信度的因素等。

通过深入调查,律师可以为被告筹备强有力的辩护。

这可能包括请私家侦探进行调查、寻找目击证人,并为与案件有关的证人进行面试。

3.引入专家证人:刑事律师可以考虑请专家作证,以解释专业领域中的相关事实。

例如,如果案件涉及DNA证据,律师可以请遗传学家作证,解释对证据的解读。

通过引入专家证人,律师可以增加被告无罪的可能性。

4.挑战证人证据:刑事律师可以通过交叉询问证人,质疑他们的证词的可靠性和真实性。

律师可以寻找矛盾之处、证人的偏见或其他因素,以削弱证人的信誉,并减少对被告的不利影响。

5.建立并保持良好的辩护策略:刑事律师应制定一个全面的辩护策略,并在整个案件过程中保持一致。

律师应该明确自己的辩护目标,并为实现这些目标采取相应的行动。

6.早期准备辩护:刑事律师应尽早开始准备辩护,以确保足够的时间来收集证据、分析案件、准备辩护陈述和参与庭外谈判。

早期准备可以提供充分的时间来发现可能支持无罪辩护的证据和信息。

7.辩护陈述的准备和交付:刑事律师应该准备充分的辩护陈述,并具备良好的沟通和演讲能力,以能够以清晰、有说服力的方式把自己的观点传达给陪审团。

在辩护陈述中,律师应简明扼要地陈述证据和证人证词,以及为被告无罪的理由。

8.制作有效的辩护材料:刑事律师应准备充分的辩护材料,包括律师声明、法律文件和证人证词摘录。

这些材料应该为辩护提供有力的依据,并准备好在法庭上使用。

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与辩护策略

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与辩护策略

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与辩护策略刑事辩护是指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或其代理人为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无罪或减轻处罚,利用辩论、研究、调查等手段对检察机关的指控或控告提出异议并进行答辩的一项法律活动。

无罪辩护是刑事辩护的重要内容之一,而辩护策略则是辩护律师在进行无罪辩护过程中所采取的策略和方法。

本文将就刑事辩护中的无罪辩护与辩护策略进行探讨。

一、无罪辩护的重要性在刑事案件中,无罪辩护意味着被告人无罪推定原则的运用,即“疑罪从无”。

无罪辩护对于被告人来说,是最好的辩护结果。

通过无罪辩护,被告人可以免受刑事处罚的困扰,避免受到不必要的损害。

因此,无论案件的性质和被告人的身份如何,无罪辩护都是辩护律师应该全力以赴争取的最终目标。

二、无罪辩护的基本原则无罪辩护的实现需遵循一些基本原则,以确保辩护活动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首先是审慎调查原则,辩护律师应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确保对案件有深入了解的基础上进行辩护。

其次是证据优势原则,辩护律师应充分利用有利证据来推翻检方的指控并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再次是疑罪从无原则,辩护律师应利用法律规定,要求检方对指控罪名的合法性提供充分的证据。

最后是合理怀疑原则,辩护律师在无罪辩护中可合理怀疑相关证人的证言真实性和可靠性。

三、无罪辩护的实施策略1. 举证证明在无罪辩护中,辩护律师应当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例如,可以通过调查取证、搜集物证、聘请鉴定人等方式,提供与案件事实不符的证据,揭示检察机关的指控存在的漏洞和矛盾之处。

通过证据证明被告人的清白,从而推翻检方对被告人的指控。

2. 质证指控证人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对检方指控证人的质证,揭示其证言的不真实性或不可靠性,侵蚀检方的证据基础,挑战检方的指控。

辩护律师应当善于发现和揭示这些证人的矛盾点,并通过巧妙的质询方式让这些矛盾暴露出来,从而削弱检方的指控力度。

3. 引用相关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应当善于引用相关法律规定来进行无罪辩护。

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

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

律师如何做无罪辩护什么是无罪辩护?无罪辩护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无罪辩护应当什么时间介入?无罪辩护的法定事由有哪些?无罪辩护的策略有哪些?本文将结合刑事辩护实践做一粗浅的分析,以期有所借鉴和帮助。

一、律师做无罪辩护的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根据该条的规定,按照辩护的目标和方向来区分,律师辩护可分为无罪辩护和罪轻辩护两种基本方式。

所谓无罪辩护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罪轻辩护,则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两种辩护方式的选择,必须慎之又慎,必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而不应考虑其他因素,如为了迎合当事人和亲属不切实际的要求,而强行做出无罪辩护的决定。

这样不但不能维护当事人的权益,也违背了律师的职业道德,不利于法律的正确实施和体现法律的权威,律师选择做无罪辩护必须审慎考虑,必须有证明无罪的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

否则就可能背道而驰,不利于维护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二、律师做无罪辩护的时间介入律师做无罪辩护,什么时间介入呢?在审判阶段,无疑是律师最好的舞台,律师应根据有利于被告人的事实和法律,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

但也不应放弃审查起诉阶段和侦查阶段律师行使无罪辩护的职责。

在审查起诉阶段,以辩护人的身份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无罪辩护,新律师法修订后,律师可以查阅全部案卷材料。

律师可以掌握案件的全部事实和证据情况,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向检察院提出犯罪嫌疑人无罪的材料和辩护意见,如果被检察院采纳,检察院可直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退回公安机关,达到无罪辩护的目的,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在侦查阶段,目前刑事诉讼法虽然只规定律师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还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辩护人,但作为一个刑事辩护律师,也不可放弃律师在该阶段所起的作用,律师应该尽最大可能去帮助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与侦查机关交换意见,如果犯罪嫌疑人的行为确实不构成犯罪,侦查机关同样可以撤销案件,达到无罪辩护的目的。

刑事无罪辩护法律规定(3篇)

刑事无罪辩护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在我国,刑事诉讼法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

其中,无罪辩护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的一项基本权利,是保障司法公正、实现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围绕刑事无罪辩护法律规定,从无罪辩护的概念、无罪辩护的原则、无罪辩护的证据规则、无罪辩护的程序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无罪辩护的概念无罪辩护是指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刑事诉讼中,根据事实和法律,对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否认,提出被告人无罪的辩护理由,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人无罪的诉讼活动。

三、无罪辩护的原则1. 依法辩护原则:无罪辩护必须依法进行,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2. 平等原则:无罪辩护的权利与控诉方的权利应当平等,不得受到不公正的对待。

3. 诚信原则:无罪辩护应当基于事实和法律,不得编造虚假事实或歪曲法律。

4. 自由原则:被告人有权自主选择辩护人,进行无罪辩护。

四、无罪辩护的证据规则1. 证据真实性规则: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应当真实可靠,不得伪造、篡改、隐瞒证据。

2. 证据合法性规则: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合法取得,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3. 证据关联性规则: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应当与案件事实具有关联性,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

4. 证据充分性规则:辩护人提供的证据应当充分,足以推翻指控的事实。

五、无罪辩护的程序1. 刑事诉讼程序中的无罪辩护(1)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可以在审查起诉阶段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要求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

(2)审判阶段:辩护人可以在审判阶段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2. 自诉案件中的无罪辩护(1)自诉人起诉时:自诉人可以在起诉时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要求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2)自诉人上诉时:自诉人可以在上诉时提出无罪辩护意见,要求上一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

六、无罪辩护的法律责任1. 辩护人无罪辩护的法律责任(1)辩护人有权依法进行无罪辩护,不得因无罪辩护而承担法律责任。

(2)辩护人故意提供虚假证据,捏造事实,伪造证据,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法律无罪辩护案例(3篇)

中国法律无罪辩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2018年5月,张某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据受害人陈述,张某某在争执中用拳头击打其头部,致其受伤。

经鉴定,受害人头部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案件发生后,张某某及其家属对公安机关的指控表示强烈不满,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并非故意伤害,而是正当防卫。

二、案件经过1. 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在侦查阶段收集了证人证言、现场勘验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

在侦查过程中,张某某对指控其故意伤害罪的行为进行了否认,并提出了正当防卫的辩解。

2. 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对案件进行了审查,认为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3. 审判阶段:张某某及其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提出了无罪辩护意见,认为张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三、辩护意见1. 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2. 案件事实分析:- 时间性:案发时,张某某正在遭受受害人的不法侵害,属于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

- 必要性:张某某在遭受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为是必要的,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 手段性:张某某在防卫过程中,使用的手段是适当的,没有造成严重后果。

3. 证据分析:- 证人证言:多名目击者证实,案发时张某某正在遭受受害人的殴打,张某某的行为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

- 现场勘验笔录:现场勘验笔录显示,案发现场有打斗痕迹,与证人证言相符。

- 鉴定意见:鉴定意见显示,受害人头部受伤程度为轻伤二级,与张某某的行为相符。

四、法院判决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某的行为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不构成犯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判决张某某无罪。

五、案例分析1. 正当防卫的认定:本案中,法院通过对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分析,认定张某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辩护是积累的艺术,一个成熟的刑事辩护律师需要用时间来积累辩护经验。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希望能够帮到你。

刑事律师无罪辩护的方法与技巧首先,认真查阅案卷,熟悉案情。

律师进行无罪辩护首先要查阅案卷,了解案情,这是无罪辩护前提,一定要认真细致。

针对复杂的案情,堆积如山的卷案材料律师都必须认认真真地阅读,可以先粗看一遍,找出重点和疑点,然后摘抄或复印,必要时可列一览表对言词证据进行比较。

其次,认真查阅相关法律依据,找出无罪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法定理由。

看看当事人的行为是否符合我国刑法规定的“无罪辩护”或不负刑事责任辩护的情形,包括:是否具备《刑法》第十三条“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为罪情形,“证据不足”的无罪推定情形;“不可抗力”或“不能预见”原因造成的危害行为不为罪情形;精神方面完全性精神病人犯罪或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不正常时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年龄方面未满十四周岁的人犯罪的不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未满十六周岁的除犯故意杀人、故意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毒、放火、爆炸、投毒等八项罪名以外的不负刑事责任情形;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情形,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情形;已过追诉时效的不再追究情形,自诉案件受害人不起诉或撤回起诉的,不予追究情形。

再次,收集被告人无罪的证据。

为被告人做无罪辩护,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收集证据:(1)控诉方或辩护方提供的证据,能证明属于下述情况,依据法律应当认定被告人无罪的:被告人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被告人行为系合法行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控诉方指控的犯罪行为;(2)控诉方指控的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3)其它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情况。

( 最后,被害人、证人翻供时,不要冒然进行无罪辩护。

律师遇到被害人、证人翻供的情景,最好申请法院或者检察院调取证据,如果申请不能成功,最好申请被害人或者证人当庭出证。

有这样一个案件,被告人的家人通过贿买利诱事先说通了被害人,被害人改口称与被告人是恋爱关系,只是一时之气将被告人告了。

刑事案件中的无罪辩护

刑事案件中的无罪辩护

刑事案件中的无罪辩护无罪辩护作为刑事诉讼中重要的辩护手段,对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无罪辩护的定义、重要性以及具体策略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无罪辩护的定义无罪辩护是指辩护律师根据案件事实和法律规定,以被告人无罪为目标,通过维护被告人的权益,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辩护观点和证据,力图使其获得无罪判决的辩护行为。

二、无罪辩护的重要性1.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无罪辩护是被告人享有的合法权利之一。

通过有力的辩护,可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确保其受到公正的审判。

同时,无罪辩护也有利于减轻被告人的刑罚或者免除处罚,为被告人争取较好的结果。

2.维护司法公正无罪辩护作为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机制,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

辩护律师通过对证据的严格审查和推理分析,有助于揭示案件真相,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保持司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3.促进执法规范通过无罪辩护,律师可以对执法过程和审判程序进行监督,促进执法规范和司法公正。

律师可以对搜查、传唤、讯问等环节进行合法性的抗辩,减少侦查和审判中的违法行为,提高执法的严肃性和专业性。

三、无罪辩护的具体策略1.证据分析与推理辩护律师应当通过对案件证据的充分分析与推理,找出真凶或者其他可能存在的合理解释,通过证据的剖析和合理推断,力图证明被告人的无罪。

2.疑点抓取与质证辩护律师应当针对案件中的疑点进行抓取,通过有力的质证,推翻控方的指控。

比如,对于关键证人的证言进行逐一分析、横向对比,寻找矛盾点,并通过质证来揭示其不可靠性。

3.专家鉴定与意见呈现在无罪辩护中,律师可以寻求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鉴定。

通过专家的意见和结论,律师可以证明被告人的无罪或者深化法庭对案件事实和法律解释的认识。

4.其他有效辩护手段在无罪辩护中,律师还可以采取其他有效的辩护手段,比如适当利用法律漏洞、法律规则的解释等,以增加被告人无罪的可能性。

综上所述,无罪辩护在刑事案件中具有不可忽视的重要性,它不仅是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手段,也是促进执法规范和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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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刑事案件中作无罪辩护的一般方法无罪辩护,就是要说服法庭,基于法定的原因,不能对被告人定罪处罚。

在抗辩式审判中,成功的无罪辩护,意味着律师以一己之力对长期的侦查和公诉工作的全部否定,是律师价值最璀璨的展现,是律师的梦想与荣光。

在确定是否做无罪申辩时,被告人一般会征求律师的意见。

律师应该就案件事实和法律作全面分析后提出建议,但是,是否做无罪辩护事关被告人重大利益,其最终决定权应该交给被告人。

在被告人确定辩护方向后,律师应该和被告人立场一致。

如果被告人决定作无罪辩护,而律师根据案卷材料和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觉得无法作无罪辩护,则律师最好退出这个案件,以免对该被告人辩护权的行使构成妨碍,由被告人或其家属再聘请合适的律师。

一、如何在法庭中询问被告人在公诉人宣读过起诉书后,法庭调查以询问被告人开始。

询问被告人分为三个过程:先是公诉人讯问被告人,然后是辩护律师询问被告人,最后是审判者讯问被告人。

1、法庭询问的目的在案件的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前,律师一般都要去会见被告人,与被告人谈论案情。

在法庭审理中,律师询问被告人,谈论的依然是案情,那么,这其中有什么区别吗?在法庭审理之前与被告人会见,律师的主要目的在于根据需要探查案件,寻找有利于辩护的线索,这是辩护律师单方向收集案件信息的过程。

但是在法庭审理中,律师还需要通过与被告人谈话来收集案件信息吗?显然不需要,而且不应该这样做。

那么,律师能把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人告诉辩护律师的话直接告诉审判者吗?也不能,因为律师无权充当被告人的证人。

辩护律师在法庭上询问被告人,其目的是让审判者了解案情,在开庭审理的前段,引导被告人自己将一个细节清晰、重点突出的无罪故事讲述给审判者听,辩护律师自己对这个故事各个方面应该非常清楚,这是一个辩护律师将案件信息通过被告人之口有计划地传递给审判者的过程。

2、法庭询问的内容法庭询问的内容,就是辩护律师引导被告人告诉审判者与案件有关的信息。

一个案件的信息必然是庞杂的,辩护律师在询问被告人之前首先要做的是,确定自己要让审判者知道什么信息。

为了确定要提供的信息内容,辩护律师要分析,其无罪辩护的核心主张是什么(详见第四部分有关辩护主题的论述);为了证明这个核心主张,需要被告人提供什么信息。

围绕这个核心主张,向被告人发问,引导被告人提供信息。

3、在法庭讯问阶段,辩护律师要注意以下事项:(1)仔细聆听公诉人的讯问并适时反对公诉人的讯问是对被告人的追诉,是要将被告人有罪的事实确凿地展现出来。

辩护律师要仔细听公诉人的提问和被告人的答复,要分析被告人的答复中的信息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如果是这样,应该在律师询问被告人时进行确认。

律师在听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时,要注意公诉人的讯问是否违反了询问规则,即公诉人的问题与案件事实无关,或者以诱导性方式讯问,或者在讯问中威胁被告人,或者损害被告人的人格尊严,如果辩护律师认为公诉人的讯问有这些不当之处,要立即向法庭提出反对,要求法庭制止。

从技术上讲,只要公诉人违反询问规则,只要有反对的机会,为了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辩护律师就一定要提出反对。

多次被反对,且反对成立,将导致公诉人的慌乱而影响其庭审水平的发挥,这也是对被告人有利的。

(2、辩护律师应该语气平和地询问被告人被告人走上法庭本身就紧张不安,再经过精通诉讼技能的公诉人毫不留情的围剿后,其精神状况非常差,以无罪作辩解的被告人觉得自己有话无法表达,既沮丧又惶恐。

如果这种状态持续下去,将非常不利于被告人接受辩护律师的询问,也不利于其后的质证、辩解。

因此,辩护律师在询问时,要非常和善,语气平和地安抚被告人。

当然法庭不可能等待辩护律师将被告人安抚好了再继续开庭,因此,这种安抚更多地是在提问中体现。

开始的几个问题一定要简单,但也不要问公诉人已经问过的诸如年龄、职业、履历等,可以结合案情问一些简单的外围问题,使被告人情绪从对审判现场的恐慌转为对特定事物的回忆,这样就能逐渐地从受公诉人打击的沮丧中恢复过来。

(3、不要问不知道答案的问题律师询问被告人的目的只有一个:即向审判者展示律师希望他们知道的与案件事实有关的信息。

律师询问的过程是一个律师将自己知道答案的问题一个个提出来,然后由被告人将答案告诉审判者。

律师千万不要兴之所至,或者无意识地向被告人提出一个自己对答案并没有把握的问题。

贸然提出这样的问题,可能会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4、不要重复公诉人的问题律师在询问被告人时,不要重复去问公诉人已经问过的问题,特别是不要问和犯罪的客观方面有关的重复性问题。

因为律师这样问,实际上逼着被告人将对其自身不利的话又重复一遍,这强化了审判者对被告人的负面印象。

二、对公诉方一些主要形式的证据的质证公诉人通过起诉书讲述一个主角是被告人的犯罪故事,这是用各个独立又关联的证据素材来“复原”一个以前发生的犯罪事件,这个犯罪故事中的每一个细微的情节,只要公诉人讲出来,就必须有相应的证据来证明。

对于这个犯罪故事,律师都有权利“拆解”这个犯罪故事的各个构成要素,即将部分证据素材排除出证据体系,最终使得剩下的证据素材不能“复原”犯罪事件。

法院裁判结果就是要看“复原方”的观点说服了法院,还是“拆解方”的观点说服了法院。

对公诉方证据的质证,对辩护律师而言,就是“拆解”的具体过程。

1、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质证在我国法院的刑事案件审判实践中,公诉方的证人几乎都不出庭,公诉人主要是宣读证人在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的书面证词。

辩护律师对书面证人证言质证时,将注意力集中于以下方面。

(1)证据的形式要件是否合法(2)证人证言是否和待证案件事实有关系(3)证人证言是否和一般人共同知晓的常识性事实或通过科学原理可以推断出来的事实矛盾(4)证人证言是否和有效裁判所确认的事实矛盾(5)如果证人有多份笔录,这多份笔录之间是否有矛盾(6)如果有多个证人,这多个证人对关键性事实的表述是否有矛盾(7)证人证言是否和本案其他证据证明的事项有矛盾由此可见,在现行刑事诉讼体制下,对不出庭证人证言的质证主要集中在该证据内容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合理性,是否和其他证言或其他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矛盾能否合理排除等方面。

2、申请公诉方证人出庭作证不少辩护律师常常向人民法院提出让本案关键控方证人出庭作证。

当询问对方证人的全部规则(如允许诱导性提问、允许攻击证人品性等)还没有建立的时候,辩护申请控方证人出庭作证要注意:(1)是否仅仅因为不相信该证人的书面证言而申请其出庭作证;(2)如果该证人重复其在书面证言中的说法,是否已经准备好了质疑其可信性的论点和问题。

出庭作证的证人毫无疑问只会重复侦查阶段或审查起诉阶段的证词,倘若律师仅因对证人的不信任就仓促申请其出庭作证,则律师难以将这种不信任感传递给审判者。

因此,在明知出庭的证人将重复书面证词的情况下,辩护律师应该在有把握摧毁证人证言的证据效力的情况下才申请该证人出庭作证。

换言之,辩护律师首先要分析其书面言词证,只有在发现证人证言不真实,缺乏合理性,与案件事实缺乏关联性,和其他人证言或其他证据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等情况下,才申请证人出庭。

法庭上对该证人的询问只是印证这些证据的漏洞,并将这些漏洞展示给审判者而已。

如果事先找不到这样的漏洞,而渴望在庭审时现场发现漏洞,就是低估了证人,只能被证人打败,自取其辱。

3、对物证的质证对公诉方出示的物证,辩护律师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质证,对物证的可信性及时发表意见并阐明理由:(1)物证是否是真实;(2)物证是否与本案有关,是否能够证明案件待证事实;(3)物证是否是孤证,是否与其他证据能够相互印证;(4)取得物证的程序是否合法,来历不明的物证一定要排除。

如果发现公诉人提供的物证没有合法来源,辩护律师一定要提出不能将该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三、提出辩护方证据基于无罪推定的刑事诉讼原则,辩护律师并无举证证明被告人无罪的法定义务,只要公诉方的证据不能确实充分地证明被告人犯罪,法庭就应该裁判被告人无罪。

但是,无罪推定原则并不意味着辩护律师放弃提交证据的机会。

就特定的案件而言,辩护律师提交的证据完全有可能是彻底推翻公诉方指控的关键。

和公诉人举证需要提出证据用以证明犯罪构成各项要素完全具备不同,辩护律师举证并不需要通过证据组织出一个完整的无罪故事,只要辩护律师能提出证据证明犯罪构成的一个要件不具备,就能彻底否定公诉方的指控。

1、辩护证据的种类(1)直接能够证明被告人无罪的证据如:a、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证据;b、不具备特定犯罪主体身份的证据;c、不在现场证据;d、无作案时间证据;e、正当防卫证据;f、紧急避险证据;g、意外事件证据。

(2)否定公诉方证据法律效力或对抗公诉方证据证明力的证据,该类证据将破坏公诉方的证据体系,使得其犯罪指控不能做到证据确实充分,如:a、否定公诉方证据合法性的证据;b、否定公诉方证据真实性的证据;c、否定公诉方证据关联性的证据;d、对抗公诉方证据证明力的证据。

2、提交辩护证据的注意事项辩护方证据的证明指向明确,直接追求无罪判决的结果,容易导致公诉人的激烈反应,而现行《刑法》第306条规定了一个辩护律师“毁灭、伪造证据罪”,因此,辩护律师执业最大的风险往往就出现在提交证据这个环节上。

辩护律师提交证据,既要努力使辩护证据得到法庭的认可,更要确保自己的执业安全,因此,确保证据合法性是辩护律师要重点考虑的。

辩护律师提交证据时要注意以下事项:(1)不要主动引导证人作有利于被告人的不真实证词,或提供不真实的书面文件,或不真实的其他资料,这是铁律,不得违反;(2)向法庭提交有关单位或个人的证据材料或书面证人证言时,要同时提供他们书面同意出庭作证的声明;(3)即便走访过被害人或其近亲属调查取证,不要向法庭出示这样的证据,如果觉得他们的证言有漏洞,可以向法庭申请他们出庭作证;对于其他证人的调查笔录,还要同时提交他们同意出庭作证的书面承诺;(4)所有的调查取证最好两人以上进行,并在调查笔录上签名;(5)对于提交的书证或物证,一定要确保有原件可供质疑其真实性。

四、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并没有一定的程式,下面介绍一些基本的注意事项。

1、识别法庭辩论焦点法庭辩论,先由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辩护律师要认真听。

公诉人为证明犯罪指控成立,必须对犯罪构成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每一个方面进行证明,公诉方提交的证据和公诉人的论证只能产生惟一的结果即被告人的行为构成被指控的犯罪。

律师的无罪辩护意见即是对上述犯罪指控的反驳,但在决定反驳的内容上,辩护律师有更多的选择权,他(她)并不需要对公诉方的每一个证明要件都进行反驳,辩护律师通常只需要通过证明(或论证)公诉方指控中的一个犯罪构成要件不成立(或不能排除合理怀疑地成立)即可取得无罪辩护的成功。

因此,准备作无罪辩护的律师应该分析公诉方的指控是否存在薄弱环节,若存在就将其识别出来,辩护律师应该全力以赴地攻击公诉方的薄弱环节,这个薄弱环节如果被辩护律师击打断裂,则捆绑在被告人身上的指控锁链就自然瓦解坠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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