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管理规章制度(基本条款)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3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监理部的管理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根据公司法和相关法规,制定本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条监理部是公司的职能部门,负责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三条监理部的管理宗旨是公正、公正、公正,依法、合规、高效。
第四条监理部遵循科学决策、管理科学、服务至上、团结协作的原则,履行好职责和使命。
第五条监理部内设各岗位,包括部门负责人、监理师、助理监理师等,具体职责由公司领导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六条监理部应当加强与其他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形成良好的工作氛围,提高工作效率。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七条监理部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1.负责对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环保等各个环节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2.负责编制相关监理规划和方案,提供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
3.负责参与工程项目的招标评审工作,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和技术评估。
4.负责与业主、施工单位等进行沟通和协商,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
5.负责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八条监理部的工作流程包括但不限于:1.接受工程项目委托,与业主进行项目立项和合同签订等相关工作。
2.编制监理计划和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3.进行现场检查和监理工作,记录检查结果和提出整改意见。
4.参与工程项目的质量验收和竣工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
5.与相关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解决工程项目中的问题和纠纷。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九条监理部的工作要求包括但不限于: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保持岗位廉洁,维护公司形象。
2.加强学习和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监理能力。
3.做好工作记录和资料管理,确保工作的连续性和可追溯性。
4.积极参与团队合作,互相支持和帮助,共同完成工作目标。
第五章考核评价第十条监理部的考核评价包括但不限于:1.按照绩效目标进行考核,根据工作量、质量和效益等指标评估绩效。
监理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公司内部管理,规范监理工作,提高监理质量,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体员工,包括监理工程师、技术员、资料员、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各部门职责,规范工作流程,加强团队协作,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与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我公司设立监理部、技术部、资料部、行政部等部门。
第五条监理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包括项目策划、组织、实施、验收等环节。
第六条技术部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方案、施工方案、质量标准等。
第七条资料部负责监理项目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行政部负责公司内部行政管理,包括人事、财务、后勤等。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工作计划与安排(一)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年度工作计划和项目需求,制定部门工作计划,报公司审批。
(二)各部门负责人应定期召开部门会议,传达公司工作部署,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第十条工作流程(一)监理项目启动前,监理部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策划,明确项目目标、质量标准、进度安排等。
(二)监理部负责组织项目实施,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施工方案和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三)资料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监理项目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
(四)行政部负责协调解决监理项目中的行政问题,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一条工作质量与安全(一)监理工程师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按照监理规范、质量标准进行监理工作。
(二)监理部应定期对监理工作进行自查,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三)监理部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监管,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十二条我公司实行绩效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团队协作等方面。
第十三条对表现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精神鼓励。
第十四条对违反公司规定、影响公司形象的员工,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等处分。
监理单位安全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监理单位在工程项目中的安全与质量管理工作得到有效实施,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工程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维修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加强质量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第二章安全管理制度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等的管理,确保其安全可靠。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防雷、防触电、防中毒、防坍塌等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安全事故得到及时处理。
第三章质量管理制度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明确工程质量目标,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规范、质量标准进行施工。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定期对施工现场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工程质量。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原材料、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确保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验收制度,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第十五条监理单位应加强对工程变更、设计变更的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六条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十七条对因监理单位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的,应追究监理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精选6篇)
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一、监理公司的目的(1)市场准入和市场行为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或者以其他工程监理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禁止工程监理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其工程监理业务。
(2)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单位关系的限制性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施工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不得承担该项建设工程的监理业务。
(3)工程监理单位对施工质量监理的依据和监理责任。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4)监理人员资格要求及权力方面的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选派具备相应资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进驻施工现场。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其工程上使用或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
(5)监理方式的规定。
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工程监理规范的要求,实行旁站、巡视和平行验收等方法,对建设工程实施监理。
二、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精选6篇)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精选6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监理公司规章管理制度1一、审查、审核制度(一)对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查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
(二)检查施工单位在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机构的建立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单位内部管理,规范监理行为,提高监理质量,确保工程建设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监理单位所有员工、监理项目及内部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二)科学合理:结合监理业务特点,科学设置管理程序;(三)公开透明:确保管理制度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四)责任明确:明确各级人员职责,落实责任追究。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监理单位设立以下组织架构:(一)总经理:负责监理单位全面工作,对董事会负责;(二)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分管各部门;(三)总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理项目的全面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四)各部门:包括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合同部、财务部等。
第五条各部门职责:(一)技术部:负责监理项目的技术支持、技术交流和新技术应用;(二)质量部:负责监理项目的质量监控、质量验收和不合格处理;(三)安全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督、安全教育和安全事故处理;(四)合同部:负责监理项目的合同管理、合同变更和合同纠纷处理;(五)财务部:负责监理单位的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第三章监理业务管理第六条监理单位应按照以下程序开展监理业务:(一)投标:参加招标,投标文件应真实、准确、完整;(二)合同签订:与建设单位签订监理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三)项目启动: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项目启动会议,明确项目目标、计划、组织架构和职责;(四)现场监理:总监理工程师带领监理团队进行现场监理,确保项目安全、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五)项目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进行项目验收,提出验收报告;(六)合同终止:合同到期或项目完成后,与建设单位办理合同终止手续。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以下制度:(一)监理例会制度:定期召开监理例会,总结经验,解决存在问题;(二)监理日志制度:要求监理人员认真填写监理日志,记录监理过程;(三)监理报告制度:定期向建设单位提交监理报告,反映监理工作情况;(四)监理整改制度: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项目质量、安全、进度和投资控制。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
监理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工程建设工作的质量和安全,保障工程建设投资的合理使用,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健康发展,加强对工程建设过程的监督管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工程的监理活动。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独立、公正、客观、保密地开展监理活动,维护法律和法规赋予的权益,服务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资格认定和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提高监理人员专业素质,积极推进信息化进程,提高监理工作水平。
第五条建设单位委托监理单位开展监理活动,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建设单位的利益。
第六条监理单位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活动,不得将自己的利益放在监理职责的前面,不得参与工程建设施工、供应和设计等其他活动。
第七条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监理单位有权依法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第八条本规定适用于监理单位的组织机构、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明确机构设置、职责分工、上下级关系等。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总部,接受建设单位委托开展监理活动。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置项目部,具体负责对特定项目的监理活动。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标准部、技术部、质量部、安全部等职能部门,对监理活动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管理。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管理制度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第十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保障监理活动的公正、客观性。
第三章监理人员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资格,经过专业培训,具备从事监理活动的基本素质。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严守职业操守,不得收受贿赂,不得违反监理职责行使职权。
第十七条监理人员应当善于学习、勤于钻研,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技能和业务水平。
第十八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监理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单位的工作安排。
国企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国有监理单位的管理,提高监理服务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有监理单位内部管理,包括监理项目、监理人员、内部事务等方面。
第三条国有监理单位应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以工程质量为核心,以安全为底线,确保监理工作的高效、规范、有序。
第二章监理项目管理第四条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全面负责监理项目的组织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监理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监理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和强制性条文,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等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第六条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保项目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监理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监理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
第三章监理人员管理第八条监理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水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和监理单位规章制度。
第九条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规范和程序,认真履行监理职责,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进行全过程监督。
第十条监理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客户商业秘密,不得泄露监理信息。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业务培训,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内部事务管理第十二条国有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第十三条国有监理单位应加强财务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合理、合规。
第十四条国有监理单位应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合理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员工福利待遇。
第十五条国有监理单位应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单位内部安全。
第五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由国有监理单位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为准。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制度
监理单位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监理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的职责和权利,规范监理单位的行为,提高项目管理水平,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理单位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工程合同,依法履行监理职责,维护业主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做到独立公正、客观公平,负责维护工程质量和监理工作的独立性,不得与业主或施工单位发生利益冲突。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制度,明确各项管理流程和责任制度,保证工程的质量和工期目标的实现。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加强员工培训,提高监理队伍的素质和专业能力,不断提升项目管理水平。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作中的问题和不足,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和有效性。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和完整,方便管理和决策。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费用支付义务,保障监理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系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管理体系,包括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工作流程等,确保项目管理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设立项目管理部门,由具有相关资格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制定项目管理计划和实施监理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明确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和流程,包括项目规划、设计审查、施工监理、工程质量检验等,保证监理工作的全面性和系统性。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文件管理制度,对项目资料、监理报告、技术方案等进行归档和备份,方便查阅和追溯。
第十三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合理安排经费使用,确保项目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三章项目管理流程第十四条项目管理的流程包括项目立项、项目准备、项目实施、项目验收等,监理单位应当对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监管。
第十五条项目立项阶段,监理单位应当参与项目可行性研究、招标文件编制等工作,提出监理意见并签署立项备案文件。
(完整版)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目录一、目的. (2)二、经理职责. (2)三、副经理职责. (2)四、监理公司人员管理制度 (2)五、财产管理制度. (4)六、财务管理制度. (4)七、车辆管理制度. (4)八、外聘人员管理制度 (5)九、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5)一、目的:为加强监理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监理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有关管理制度。
二、经理职责:1、全面主持监理公司日常工作,协调内外关系。
2、组织、策划监理公司整体运作,完善管理模式。
3、主持参与或审查重大项目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组织制定和健全公司各项管理标准;下达、落实公司决议,发布公司各类文件、通知、通告等。
5、负责处理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承担相应责任。
6、决定公司组织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建立以经理为首的生产经营管理系统,对公司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负全面的责任。
7、负责制订公司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年度计划。
8、主持组织对重大监理项目业务的洽谈,投标文件的审定,审签工程项目的监理合同。
9、督促并检查公司重大监理项目的质量与安全等事项。
10、负责对上级来文的批阅,公司内部文件的签发。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务。
三、副经理职责:1、协助经理负责全公司的生产、经营等方面的工作,并在各项工作中贯彻公司质量方针。
2、认真抓好分管工作和完成好交办事项,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和重要事情要及时向经理报告。
3、受经理委托,代表公司对外洽谈签订工程监理合同,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
4、负责对所签订的合同履行情况跟踪管理,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及落实工作。
6、在分管范围的工作中,除重大的需经公司领导班子研究决策外,有权自行处理问题。
7、在分管范围内有监督检查权和奖励、处罚的建议权。
8、受经理委托认真搞好公司的考核工作。
9、在经理外出期间,代理经理主持日常工作。
监理管理制度大全
监理管理制度大全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监理活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监理活动的管理。
第三条监理管理制度的核心任务是履行监理职责,监督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监理管理制度要遵循科学、规范、公正、有效的原则。
第五条监理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监理责任、监理准入条件、监理机构组织管理、监理人员管理、监理项目管理、监理程序、监理报告、监理验收等。
第六条监理管理制度的具体执行由监理机构负责,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监理管理制度,保证监理活动的有序进行。
第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行为,监理机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第二章监理责任第八条监理机构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履行对工程的监理职责。
第九条监理机构对监理项目应当实施全程监理,确保全过程的监理工作。
第十条监理机构对工程施工的合规性、合理性、安全性负责,并密切配合业主方和施工方的工作。
第十一条监理机构应当及时向业主方和建设单位报告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问题,提出监理意见。
第十二条监理机构应当向业主方提交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施工情况和监理意见,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三章监理准入条件第十三条监理机构必须依法依规取得相应的监理资质,具备一定的监理经验和技术能力。
第十四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监理活动的规范进行。
第十五条监理机构应当具有一定的资金、人员和技术保障能力,能够完成相应的监理任务。
第十六条监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同时还应当具备良好的工作纪律和职业操守。
第四章监理机构组织管理第十七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管理机制,确保监理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十八条监理机构应当成立专门的监理部门,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管理和具体实施。
第十九条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应当清晰合理,各部门之间的责任和权利要明确。
第二十条监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决策机制,保证监理工作的高效进行。
监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监理质量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监理工作质量管理,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监理单位及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各项规定。
第三条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建设工程的各个阶段,监理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着工程的质量和进度,监理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专业知识,秉承诚信、公正、独立的原则完成监理任务。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监理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理质量管理体系,确保监理工作的公正、独立和严谨性。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当对监理人员开展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监理人员具备业务水平及道德素质。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档案,对各阶段的监理工作进行详细记录和归档,以备查阅。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当对定期进行内部审核,评估监理工作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加以解决。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当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对优秀监理人员给予奖励,对工作不力或违规行为的监理人员进行惩罚。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及相关部门建立紧密的沟通和协调机制,共同推动工程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章监理质量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条监理工作应当遵循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建设工程相关规范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符合国家标准和质量要求。
第十一条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专业技能,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保证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合法性。
第十二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做到公正、廉洁、勤勉、谨慎,禁止收受任何形式的贿赂或利益。
第十三条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为他人谋取利益或损害建设工程的利益。
第十四条监理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协议,严格保护工程相关信息的安全,不得泄露施工单位或建设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五条监理人员在执行监理任务过程中,如发现工程质量存在问题,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提出整改意见,并依法进行监督检查。
工程监理单位规章制度
工程监理单位规章制度一、总则1. 工程监理单位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公正、客观的原则,依法进行监理工作。
2. 工程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项目的特点,配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有效性。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管理、安全管理、进度管理、成本管理等。
二、人员管理1. 工程监理单位应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2. 监理人员应持证上岗,严格遵守职业道德,不得与施工单位存在利益关系。
3. 对于违反规定的监理人员,工程监理单位应依规进行处理,严重者应予以解聘。
三、质量监理1. 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图纸、施工方案进行审核,确保其科学合理,符合国家标准。
2.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现场进行不定期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
3. 对于关键工序和重要节点,监理人员应进行旁站监督,确保施工质量。
四、安全监理1. 工程监理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管理计划,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监理人员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
3. 发生安全事故时,工程监理单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协调事故处理。
五、进度与成本控制1. 工程监理单位应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要求的时间节点推进工程进度。
2. 监理人员应对工程量进行核实,防止施工单位虚报工程量。
3. 工程监理单位应协助业主控制工程成本,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六、文件与资料管理1. 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完整的工程档案,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检验报告等。
2. 监理人员应保证所有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3. 工程竣工后,工程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将相关资料归档保存。
七、投诉与纠纷处理1. 工程监理单位应设立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并处理业主、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投诉。
2. 对于工程中出现的纠纷,工程监理单位应秉持公正原则,协助各方进行调解。
3. 如调解不成,工程监理单位应引导各方依法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争议。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三篇)
监理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项目工程的监督管理,规范监理部的工作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监理部职责第二条监理部的主要职责是对项目工程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要求和国家标准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工程建设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缺陷。
第三条监理部的具体职责包括:1. 监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和验收工作,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2. 检查工程进度和工程质量,及时制定和推动整改措施;3. 提供工程建设过程中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咨询和指导;4. 参与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对工程的合格性进行评估;5. 组织开展巡视、检查和抽查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6. 提出工程质量和施工管理方面的改进意见。
第四条监理部的权利和义务第五条监理部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提出合理的整改要求和建议。
第六条监理部有义务保守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与项目工程相关的信息。
第七条监理部有权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工程项目进行评估和检测。
第三章监理部的组织管理第八条监理部由监理经理负责领导,下设若干个监理小组,每个监理小组由一名监理工程师带领。
第九条监理经理是监理部的主要负责人,负责监理部的整体工作,并向公司领导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条监理经理的权利和义务:1. 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理小组的工作;2. 对监理小组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3. 审核和签署监理报告、整改报告等文件;4. 制定监理部的工作计划和年度计划,并向公司领导汇报;5.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6. 指导监理人员的培训和学习。
第十一条监理工程师是监理小组的技术骨干,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
第十二条监理工程师的权利和义务:1. 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和检查;2. 制定监理报告和整改报告,并提交监理经理审核;3. 解答工程技术、质量等方面的问题;4. 参与工程的评估和验收工作;5. 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要求,泄露工程项目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
监理公司规章制度一、管理体系1.1经营理念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优质服务为目标,规范服务流程,保障服务质量,提高客户满意度。
1.2组织结构公司设总经理、业务部、财务部、人力资源部、技术部等部门,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的运作和管理。
1.3管理制度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1) 质量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监理服务流程,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客户要求和行业标准。
2) 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监理服务过程安全可靠。
3) 人员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员工素质和技能,确保监理服务的专业性和可靠性。
4) 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进行审核,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公司运作规范、高效。
二、服务流程2.1咨询阶段客户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咨询公司的监理服务,由业务员解答客户疑问,给予建议和引导。
2.2签订合同客户选定后,由业务员和客户签订服务合同,具体规定监理服务的内容、标准、要求和价格等。
2.3服务准备公司向客户提供服务准备指导,安排监理团队,制定监理计划,明确监理内容、时间等。
2.4实施监理监理团队按照监理计划和工作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
2.5服务评价监理服务结束后,客户对监理服务进行评价,公司按照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和分析,及时完善服务质量。
2.6后续服务公司对客户在服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回访和解决,确保客户满意度。
三、服务标准3.1服务态度公司要求监理团队在服务过程中,始终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服从客户需要,尽力保障客户利益。
3.2服务质量公司要求监理团队在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监理要求、标准和行业规范,确保服务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3.3服务效率公司要求监理团队在服务过程中,做到高效、快速,及时完成监理任务,确保进度顺利。
四、质量控制4.1项目管理公司对监理项目进行全面管理,对项目设计、施工、验收等各个环节进行质量控制,确保项目质量符合行业标准。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三篇)
监理单位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工程监理工作的监理单位及其相关人员,包括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管理职责、权责和工作程序,切实加强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业主及施工单位的沟通与协调,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
第五条监理单位应持续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六条监理单位应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七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同时进行安全事故的调查与教训。
第八条监理单位应建立安全考核评价制度,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九条监理单位应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与协作,遵守法律法规,接受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第十条监理单位的主要安全管理职责包括:(一)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工作规程,明确安全管理职责和工作流程;(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提高监理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能力;(三)参与工程施工安全评估,提出合理的安全措施和建议;(四)监督施工单位按照安全规范进行施工,防止违规操作和违法行为;(五)建立安全巡查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工程施工中的安全隐患;(六)制定应急预案,保证在突发事故发生时能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七)建立安全事故报告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八)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得到控制;(九)与相关行政部门和业主沟通协调,共同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十)参与安全考核评价工作,对相关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的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管理工作经验和专业技能,负责监督和指导监理人员的安全管理工作。
监理公司监理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部工作,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监理部全体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
第三条监理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监理、诚信服务;(二)科学管理、公正公平;(三)严谨细致、精益求精;(四)高效协同、团结协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监理部组织机构:(一)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监理部工作,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部文件和指令;(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分管专业的监理工作,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任务;(三)监理员:负责现场监理工作,协助专业监理工程师完成监理任务。
第五条监理部职责:(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二)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监理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三)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理,检查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四)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协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方的关系;(五)审查施工单位的工程变更、签证、索赔等申请;(六)监督施工单位执行合同,确保工程款支付合理;(七)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八)完成公司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监理工作程序第六条监理部工作程序:(一)监理合同签订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制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二)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第一次监理例会,明确各方的职责和任务;(三)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按照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对施工单位进行现场监理;(四)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协调解决监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监理部定期向公司报告监理工作情况,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第四章监理部人员管理第七条监理部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相关专业的学历或职称;(二)熟悉监理业务,具备实际工作经验;(三)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四)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监理单位履职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监理过程中的履职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监理人员及监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开展监理工作。
(二)客观公正原则: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进行公正监理。
(三)科学严谨原则:运用科学方法和技术手段,确保监理工作质量。
(四)预防为主原则:注重事前预防和事中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
二、监理单位职责第四条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对建设工程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职责:(一)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确保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二)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质量、安全隐患,及时要求整改;(三)对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建设单位等各方进行协调沟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四)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进行评估,提出改进建议;(五)参与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六)配合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
三、监理人员职责第五条监理人员应具备以下职责:(一)按照监理规范和程序,开展监理工作;(二)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质量、安全隐患;(三)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跟踪整改情况;(四)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五)收集、整理监理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及时;(六)参加监理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四、监理工作程序第六条监理工作程序如下:(一)制定监理方案:根据工程特点、合同约定和法律法规,制定监理方案;(二)组织监理人员:根据监理方案,配备监理人员,明确职责分工;(三)开展监理工作:按照监理方案,开展监理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四)监督检查: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五)整改落实:对发现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跟踪整改情况;(六)工程验收:参与工程验收,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七)监理资料整理:收集、整理监理资料,确保资料完整、准确、及时。
工程监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
工程监理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监理部门的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监理质量,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监理部门的全体员工,包括管理人员、监理工程师、技术人员和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坚持“服务先行,质量至上,安全第一,诚信守规”的监理理念,遵守监理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监理工作的合法、规范、有效进行。
第四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监理人员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
第五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建立科学的绩效考核制度,实行全员考核,对绩效优秀的员工给予奖励,对绩效不佳的员工给予处罚或调整。
第六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建立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理工作的质量监督和管理,确保监理工作的规范实施。
第七条工程监理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保障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八条工程监理部门的组织架构包括部门领导、专业技术人员、办公行政人员等。
第九条部门领导由监理部门主任、副主任组成,负责监理部门的整体管理和领导。
第十条专业技术人员包括监理工程师、技术人员等,负责具体的监理工作和技术支持。
第十一条办公行政人员包括行政秘书、文员等,负责部门的行政支持和文件管理工作。
第三章岗位设置与职责分工第十二条工程监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不同的岗位,明确各岗位的职责与权限。
第十三条监理部门主任是部门的领导者,负责监理部门的日常管理和决策,负责向上级部门报告工作情况和汇报工作进展。
第十四条监理部门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部门的特定任务,协调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关系。
第十五条监理工程师是工程监理部门的骨干力量,负责监理工程的实施和监督,负责监理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六条技术人员负责监理工程的技术支持工作,负责监理工作的技术水平和创新。
第十七条行政秘书负责部门的行政支持工作,负责领导的日常事务安排和文件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文员负责部门的文书工作和档案管理工作。
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四篇)
监理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监理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依法保护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组织与责任第二条监理公司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监理公司的领导层对安全工作负有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安全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并进行监督。
第五条各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工作的责任人,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防范事故、安全生产、安全培训等。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六条监理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
第七条监理公司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
第八条监理公司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培训、事故应急预案、消防安全等重要内容。
第九条监理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十条监理公司设立安全检查机构,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四章事故应急管理第十一条监理公司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监理公司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三条监理公司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故及时进行报告,并采取措施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四条监理公司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及时整改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
第五章安全教育与培训第十五条监理公司制定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定期安全教育培训。
第十六条监理公司开设安全培训课程,指导员工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监理公司建立奖惩制度,对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对安全事故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八条监理公司定期组织安全知识竞赛,加强员工的安全知识学习。
第六章安全防范与保护第十九条监理公司建立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第二十条监理公司建立安全保卫制度,加强门禁管理、物品管理等工作。
第二十一条监理公司建立消防安全制度,保证消防设备正常运转,组织定期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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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单位管理制度(基本条款)项目管理部年月日目录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第4 页)2、技术交底制度…………………………………(第5 页)3、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第6 页)4、开工(含复工、工程暂停令)审批制度………(第7 页)5、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制度…………………(第8 页)6、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第9 页)7、变更设计审查制度……………………………(第10页)8、旁站制度………………………………………(第11页)9、检测设备管理制度……………………………(第13页)10、工程质量控制管理制度(合地面监测、分项分部质量评定、试验室、计量设备、测量控制等)………………(第14页)11、质量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第16页)12、施工进度控制管理制度………………………(第17页)13、投资控制管理制度………………………………(第18页)14、监理报告制度…………………………………(第19页)15、工程竣工验收制度……………………………(第20页)16、监理日志及会议制度…………………………(第21页)17、监理资料、文档管理制度……………………(第22页)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1.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施工图纸后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熟悉和预审施工图。
2.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工程特点,设计意图和关键部位的工程质量要求。
3.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是否无证设计或越级设计,设计证号、出图章等是否齐全,设计图是否符合现行设计与施工规范,设计说明与设计内容是否相符。
工程地质勘测报告资料是否齐全;设计抗震强度是否符合“中国地震强度区划图”规定4.审查各专业施工图纸中核对建筑、结构、水电、通讯、设备安装等各种图纸相互有无矛盾,是否有否错、漏、碰、缺等情况。
5.在熟悉和预审施工图纸的基础上,尽快组织施工图纸会审,会同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把设计技术和施工技术有机地衔接起来。
6.做好会审记录,并将提出的问题提交设计单位。
7.在施工图会审的基础上,由建设单位组织有设计单位、承包单位、监理单位以及有关的设备制造单位参加的设计交底会议。
8.设计单位根椐设计交底的规定内容向与会者进行设计交底,设计代表在广泛听取与会者的意见后,将意见集中,并形成交底会议纪要。
9.总监做好设计交底记录,并负责闭环。
10 审核竣工图:○1项目技术负责人逐张审核签字○2所有图纸修改处,都标注了修改依据,所有设计变更是否标注了被变更的施工图图号。
○3修改依据手续齐。
④填写“地铁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审查意见单”。
技术交底制度一、监理向承包单位的交底1.技术交底文件: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安全监理细则等2.参加人员:总承包单位和有关分包单位项目管理主要人员、监理组有关人员、现场甲方项目经理3.技术交底负责人:总监总监理工程师介绍监理规划的主要内容;专业监理工程师就各自所属专业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
4.技术交底后,参加人员发表意见,监理收集、汇总并出技术交底会议纪要。
形成会议纪要,并由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各单位工程开工前,均应由项目监理机构向施工单位做监理细则交底,并形成会议纪要。
二、监理组内部的技术交底1.技术文件交底:设计图、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施工方案等2.参加人员:监理全体人员3.技术交底主讲人:总监(总监代表)或专业监理工程师4.技术交底内容:主要涉及○1设计要求○2应用的技术标准和质量验收规范、规程○3施工措施○4监理检查、验收应该注意的问题等三、技术交底会议应认真记录,其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交底内容、登记情况等。
形成会议文件,监理存档。
总(分)包单位资质审查制度1.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总包单位的施工资质(主要审查营业执照的法人年审、资质证书的年检、外地企业进沪许可证和特殊行业施工许可证等原件,分包单位审查亦同),并将总包单位资质备案;2.分包单位资质材料由总包单位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交监理单位,申报材料应包括以下内容:⑴拟分包工程概况:①工程名称;②工程内容;③分包范围;④开、竣工日期;⑤质量等级;⑥工程项目一览表;⑵分包单位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复印件;⑶分包单位业绩、能力、信誉、财务等情况证明材料;⑷分包协议书(合同)。
⑸分包单位不得再次分包,总包单位对分包工程承担责任,分包单位同样承担连带责任。
3.项目总监在收到总包单位的申报材料后,要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有关人员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审查应以技术能力和管理水平为主:⑴审查总包单位报来的申报材料;⑵审查拟选分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⑶与拟选的分包单位接触,详细了解其施工经验、工程信誉、管理水平,以及财务等情况;⑷实地考察拟选分包单位已完或在建工程的状况;⑸审查拟签的分包合同是否与总包合同相抵触。
4.审查合格后,将拟签分包合同的有关情况通知建设单位,并尽快协商,做出资质审查的结论,总监以书面通知总包单位,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5.未经监理单位认可的分包单位,总包单位不得让其进入施工现场施工。
开工(含复工、工程暂停令)审批制度一、开工审批制度1.总包办理各项有关开工的证明文件2.总包填写“工程开工报审表”(A1表格)3.报审表送项目监理组,由总监审核开工条件:○1施工许可证已获政府主管部门批准○2征地拆迁工作能满足工程进度的需要○3“施组”已获总监批准○4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人员已到位,机具、施工人员进场,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5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等已满足开工要求,测量控制网已建立。
4.总监审核同意开工,在报审表上签字、盖章,并报建设单位备案。
二、工程暂停及复工1.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的前提条件○1建设单位要求暂停施工,且工程需要○2为保证工程质量而需要进行停工处理○3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总监认为有必要停工以消除隐患○4发生了必须暂时停工的紧急事件○5承包单位未经许可擅自施工,或拒绝项目监理机构管理2.总监签发“工程暂停令”以B2表格样式分别发往总包单位、建设单位3.工程复工○1由于建设单位原因,总监应在施工暂停原因消失、具备开工条件时,及时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2由于施工单位原因导致工程暂停,在具备施工条件时,监理组应审查承包单位报送的复工申请及有关材料,同意后由总监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承包单位继续施工。
材料、构配件检验、复验制度1.对出厂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及设备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⑴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具有产品标准编号等文字说明;⑵有出厂合格证,并注明厂名、产品型号、规格、出厂日期和检查编号等。
2.施工单位必须把好材料、半成品(构件)使用前检查和试验关,对领用的材料、半成品(构件)必须按规范或有关规定进行检验,不合格的应立即清退出场,严禁用于工程上。
3.施工单位在对材料、构件等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好《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报验表》,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核验申请。
报请查验时必须提供下列资料:⑴材料、半成品(构件)出厂合格证;⑵材料抽检化验单和检验结论;⑶材料报验单。
4.监理工程师在接到施工单位检验申请后,对材料、构件进行查验和认证,查验合格后予以签证,施工单位方可用于工程;5.当检查设备时发现的缺陷认定为一般性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在征得建设单位和供应单位同意后,可委托施工单位在现场负责修正,修正合格后方可用于工程;6.所有材料、半成品(构件),施工单位必须在办理好查验签证手续后方可使用,未经监理工程师查验签证的材料、半成品(构件)不得使用,坚持先检验后使用。
7.工程中所用的各种商品化的预制桩、或构配件必须具有生产厂家的批号和出厂合格证;8.监理工程师在检查时重点检查预制桩或构配件的合格证及试验报告,在上述资料不清或对资料表示怀疑时,可采取措施进行检查,当认定为不合格产品时,责成购方单位负责退货;9.进口材料查验以商品检验单为准,未经商检与检验不得使用。
进口结构钢材必须先进行复验,复验合格方准使用。
10.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从以下五个方面对施工单位的试验室进行考核审查:⑴试验室的资质等级及其试验范围;⑵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鉴定证明;⑶试验室的管理部门;⑷试验人员的资质证书;⑸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隐蔽工程检查、验收制度1、总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巡视和检查,对隐蔽工程的隐蔽过程、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难以检查的重点部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安排监理员进行旁站。
2、工程隐蔽前,施工单位应根据《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标准》进行自检,并将验收评定资料报监理工程师。
专业监理工程师收到报验资料后,进行审核。
3、施工单位应将需检查的隐蔽工程在隐蔽前至少24小时提出书面计划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应排出计划通知施工单位进行隐蔽工程检查。
重点部位或重要项目应会同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签认。
4、隐蔽工程验收有设备、管道、电气等安装专业的预埋件、预留孔或测试内容的,应先进行安装专业隐蔽验收,再进行土建专业隐蔽验收。
5、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施工单位报送的隐蔽工程报验申请表和自检结果进行现场检查,对隐蔽工程应全数验收,符合要求予以签认。
6、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序,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要求施工单位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7、如验收不合格,施工单位应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直至验收合格。
未经复验签证一律不得进行隐蔽,也严禁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
8、专业监理工程师做好隐蔽资料填写和签字工作,待总监在资料上签字后,隐蔽资料一份退施工单位,一份留监理存档备查。
9、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或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情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书面或口头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时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变更设计审查制度1.凡是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作法变动、材料代换、纠正施工图中的失误或其它变更事项,均应通过设计变更解决。
凡是由于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提出的作法变动、材料代换或因施工条件发生变动而引起的变更事项,均通过工程洽商并征得设计同意后,予以解决。
上述是施工图的补充,与施工图具有同等作用。
2.监理单位应负责对变更设计的理由进行确认,应维护经审批的设计文件的严肃性。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应授权专人处理工程变更。
在处理时,监理工程师应当综合进度、质量、投资控制和合同、信息管理情况,不能冒然从事,以免在某些环节上发生脱节。
4.在处理工程变更时,要严格按照《监理合同》中监理内容及职责的有关条款从事,不得出现越权行为。
监理工程师审批工程变更时,如发生下列情况,则应取得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签证。
⑴提高或降低建设标准;⑵影响主要结构功能或使用功能;⑶增减工程内容;⑷超出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