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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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卫生厅关于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的通知
(川卫办发〔2007〕310号)
各市、州卫生局、科学城卫生局、省疾控中心:
为了认真落实《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现就切实加强我省预防接种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充分认识预防接种工作的重要性
预防接种是预防和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有效的手段。自实施预防接种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几代医疗卫生工作者的努力,我省预防接种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实现了国家三个85%的目标,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报告接种率保持在较高水平,疫苗针对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连续15年维持无脊灰状态,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但是,我省预防接种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二类疫苗接种率比2003年、2004年低;比东部和沿海地区也低;部分地区儿童接种率低、接种效果差、疫苗针对传染病的监测工作较差等原因。麻疹发病仍居高不下,2006年全省麻疹报告发病数为8174例,全国居第2位;报告发病率为9.95/10万,全国居第11位。今年1—6月,全省麻疹报告发病数为12408例,报告发病率为12.87/10万,均居全国第1位。同时,腮腺炎、风疹和乙脑等发病有所上升,特别是狂犬病呈逐年快速上升,2004年16例,2005年49例,2006
年191例,今年1-6月发病132例,发病数较2006年同期增加了2.1倍,疫情形势十分严峻。
二、落实措施,进一步提高预防接种率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和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民接种疫苗控制传染病的意识。加大对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提高接种率,有效降低我省疫苗针对传染病疫情。
(一)认真做好常规免疫工作,提高接种率。
1、一类疫苗。国家免疫规划接种程序规定,每个新生儿从出生到6周岁需要接种疫苗15针次,即:卡介苗1针次,脊髓灰质炎疫苗4剂次,百白破疫苗5针次,麻疹疫苗2针次,乙肝疫苗3针次。4种疫苗全程调查接种率以县为单位保持87%以上,乙肝疫苗新生儿全程接种率以乡为单位达到85%以上,新生儿首针及时接种率以县为单位达到75%。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卡介苗出生时接种1针次;脊灰疫苗口服4剂次,2月、3月、4月龄各口服1剂次为基础免疫,4岁口服第4剂次为加强免疫;百白破疫苗接种5针次,3月、4月、5月龄各接种1针次为基础免疫,18—24月龄接种第4针次为加强免疫,第5针次在6岁接种白破疫苗1针次再加强免疫;麻疹疫苗2针次,8月龄接种1针次为基础免疫,18—24月龄接种第2针次为加强免疫;乙肝疫苗新生儿后24小时内接种1针次,第2针次在第1针次接种后1个月接种,第3针次在第1针次接种后6个月接种。
2、二类疫苗。做好疫苗针对疾病的预测,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知情、自愿接种疫苗。以县为单位报告接种率,今年要力争提高10个百分点以上,2009年努力达到50%以上,2011年达到一类疫苗接种率。乙脑灭活疫苗接种4针次,8月龄接种第1、2针次,18—24月龄和6岁分别接种第
3、4针次为加强免疫;如使用乙脑减毒活疫苗接种3针次,8月龄接种第1针次,18—24月龄和6岁分别接种第2、3针次为加强免疫。A群流脑疫苗接种4针次,6—18月龄接种第1、2针次,3岁和4岁分别接种第3、4针次为加强免疫;如使用A+C群流脑疫苗,接种对象为2岁以上的人群;已经种过1针次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A群流脑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3个月,已接种2针次或2针次以上A群流脑疫苗者,接种A+C群流脑疫苗与接种A群流脑疫苗最后1针次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1年。人用狂犬病疫苗,被犬只咬伤后,及时处理伤口,接种人用狂犬病疫苗。流感、甲肝、风疹、腮腺炎、水痘等疫苗可常年接种或根据当地疫情适时开展接种。
(二)加强强化免疫,提高免疫率。
1、巩固无脊灰状态。各地要进一步加强脊灰强化免疫活动,切实抓好每年12月5日和1月5日的脊灰强化免疫活动,接种率务必达到95%以上。
2、麻疹强化免疫。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局、省妇联关于开展2007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的通知》(川办函〔2007〕173号)和省政府召开的2007年部分地区麻疹强化免疫项目启动会暨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会议精神,于2007年9月在南充、广安、达州、巴中4市及所辖各县(市、区)开展麻疹强化免疫工作,做好《四川省2007年部分地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实施方案》的培训,熟练掌握方案与技术,使8月龄—14岁儿童,以县为单位麻疹强化免疫接种率达到95%以上。
其他市州应在9—10月对辖区托幼机构、学校、流动和留守0—14岁儿童开展麻疹疫苗的查漏补种工作,保证查漏补种接种率在95%以上。并加强对托幼机构、学校、流动人口集中地等场所的麻疹疫情监测和人群免疫状况评价;对辖区内重点人群进行麻疹强化免疫,消除麻疹免疫空白,阻断麻疹传播,确保今冬明春麻疹疫情得到有效控制。
(三)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落实应急接种。
在发生疫苗针对传染病暴发疫情后,要迅速使用相应的疫苗及时应急接种。如发生出血热,可在疫情较重的地区,对重点人群(16—60岁)实行出血热疫苗应急接种;对炭疽、钩体突发疫情也应采取应急接种,开展应急接种率达100%,形成免疫屏障,及时有效地阻断疫情。
(四)建立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实施查漏补种,消除免疫空白。
《传染病防治和》和《条例》规定,建立儿童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制度,这是提高儿童免疫接种率的一个重要举措。各地要严格按照卫生部与教育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卫生厅、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幼儿、学生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各级卫生部门要切实做好入托、入学查验预防接种证工作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