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代位权制度探析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程序法与实体法是相互 独立 的两个法律部 门, 者如此 二 明确的分工及相互独立 的地 位 , 以致 于人们对彼 此的联系缺 少应有的关注 。事实上 , 任何实体权利 的设 定都离不开程序 的 内容。 就债权人代位权而言 , 代位权是债权 人的实体权利 ,
在 该 权 利 实 现 的每 一 个 环节 , 序 性 内容 显 得 特 别 重 要 。 主 程 要 表 现 在 以下 方 面 : 、 权 人 代 位 权 实 现 必 须通 过 法 院 诉 讼 1债
件, 这就要求 债权人承担举证 责任 。3 在 债权人 行使代位权 、
的过 程 中 , 务 人 的 权 利 受 一 定 的 限 制 , 中包 括 了程 序 法 债 其 上 的权 利 限制 。 、债 权 人 的所 有 债 权 ” 定 也 需 要 相 应 的 识 4“ 界 别程序等等。
就代位权 的行使 而言 , 该制度还包括 以下 内容 : 1 代位权行使 的主体是债权人 。 、 2 债权 人需 以自己的名义行使 代位权 , 、 而不是以债务人 的名义来行使 。 3 债权 人必 须通 过向法 院请求来行使代 位权 。 、 4 代 位权行使的范 围以债权人 的债权为限 , 专属于债 、 但

债 权 人 代 位 权 制 度 的 基 本 内容
《 同法》第 7 条规定 : 因债务人怠 于行使 其到期债 合 3 “ 权, 对债权 人造成损 害的 , 债权人 可 以向人 民法 院请求 以 自 己的名 义代位行 使债务人 的债权 , 但该债权专属 于 自身的除 外 。代位权 的行使范 围以债权人 的债权 为限 。债权人行使代 位权 的必要 费用 , 南债务人 承担 。” 可见 , 代位权 的成立需具
有权 机构 的司法解 释提 出几点建议。 关键词 : 债权人 ; 代位权制度 ; 保全债权
的债权债 务关 系 , 随着债权 的产生 、 转移 、 消灭而产生 、 移 转
和消灭。
债权人代位 权制度是 我 国《 同法》 合 规定 的一项法 律制
度 。它的确立使 我 国民法债 的担 保体 系在理论上 进一 步完 善 。众所周 知 , 一项法律制 度的 目标能否实现相 当程度上依 赖 立法 的科 学和司法的准确 。有鉴 于此 , 笔者试从 该制度的
( ) 务 人 的诉 讼 地 位 一 债
5 债权 人行使代 位权 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 上述 内容构成 了我 国合 同法乃 至民法债 权法上 完整 的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
二 、 权 人代 位 权 制 度 的理 论 问题 债 ( ) 权人 代 位 权 突破 了债 权 相 对 性 原 则 一 债
《 合同法》 7 第 3条仅规定 债权 人必须且只能通过法院起 诉来行使代位权 , 而无规定相应 的当事 人诉 讼地位。按本条 精神 , 债权 人为原告 , 务人的债务人为被告 , 债 当无异议 。而 对债务人 的诉讼地位 , 笼统的规定使实践部 门无所适从 。 笔者认为 , 首先 , 根据债权人代位权 的性质 , 将债务人列 为共 同被告是 不妥的。因为 , 债权 人行使代位权 的内容是债
基 本 原 理 以及 实 务 中 出现 的 问题 做 如 下 探 讨 。

2债 权人代 位权 是以行使 他人 权利 为 内容 的法定请 求 .
权 。 以 自己 的名 义 代 债 务 人 之 位 通 过 法 院 向债 务 人 的债 务 即
人主张权利。
f 债 权 人 代 位 权 制 度 实体 内容 与 程 序 规 定 并 重 原 则 三)
务 人 自身 的 除外 。
然而《 同法》 7 合 第 3条 的规定 , 程序性 内容过于概括 , 不 能满足实 际需要 。
三 、 权 人 代 位 权 制 度 的 实务 问题 债
鉴 于《 同法》 7 合 第 3条规定 尚不够具 体 明确 , 其是缺 尤 少相应 的程序性规 定 ,使得该制度在实 际操作 中出现偏差 。 笔者认为 , 以下 实务 问题亟待探讨 。
行 使 的 结 果 与 债 务 人 有 法 律 上 的 利 害 关 系 。 如 果 债 权 人 败
相对性原则 , 立 了债 的保 全制度 , 确 即债权人 的代 位权制度
备 以下 要 件 : l债 务 人 需 对 第 三 人 享 有 权 利 。 、 2 债 务 人 怠 于行 使 到 期 债 权 。 、 3对 债 权 人 造 成 损 害 , 权 人 有 保 全 债 权 的 必 要 。 、 债 4 债 务 人 已 陷于 履 行 迟 延 。 、
来进行。这就需要规定债权 人 、 债务人 以及 债务 人的债务人 在诉讼 中的地位 。 、 2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需具备法定 的成立要
2)0年第 o ( l 7期
总笫 l1 8 期
科研 教学
债权人代位权制度பைடு நூலகம்析
杜 贵 波
( 山东司法警官职业 学院 , 山东
摘 要: 保全债权是债权人代位权 制度设立 的基本 目的。 首先 ,
济南
20 1) 50 4
可以据此代债务人之位通过法院行使债务人 的权利 。
f ) 权 人 代 位 权 的 性 质 二 债
依债权相对性原则 , 债权人不能 向债 务人的债务人行使 请求权 , 不能 限制债务人的处分权 。 然而 , 绝对 的债权相对性 原则不利于充分保护债权人 的利益。为此 , 法律突破 了债权
务人 的债权 , 债务人 不能成为 自身债权 的被告 。 其次 , 将债务
人列 为证人也不尽 合理 , 毕竟债 务人不 是“ 局外人 ”代 位权 ,
笔 者围绕保全债 权这一核心 内容 , 合我 国的 司法 实践 , 结 就该制 度
的 几 个 基 本 理 论 与 实 践 问题 加 以 探 讨 。其 次 , 者 对 今 后 的立 法 及 笔
1 .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权 的从权利 。债权人代位权不能独
立 产 生 , 不 能 独 立 存 在 只 能 依 附 于代 位 权 人 与 债 务 人 之 间 也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