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理工大学引进人才、博士科研启动费贷款协议书.doc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表4 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引进人才、博士科研启动费贷款协议书
甲方:上海理工大学管理学院
乙方:
1、为支持乙方更好地开展在学术上具有创新意义的科研活动,甲方拟从学科建设经费中按60%、30%、10%的比例分三个阶段向乙方提供贷款,贷款总额为2万元,立项后拨款60%,中期检查通过后拨款30%,结题通过后拨款10%。项目原则上按按《管理学院新进博士人员及引进人才科研启动经费管理办法》执行。
2、乙方在获得贷款前应向甲方提交《上海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或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其申报项目必须满足《引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科研启动费的申请及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3、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
4、满足下列之一,并验收通过后,贷款到期时,乙方可向甲方申请改贷款为拨款:
a) 用本资助项目的研究成果,在国内权威刊物以上的学报上发表两篇以上的研究论文
(不能以其他项目所发表的论文或在本资助项目前所完成的论文充抵);
b) 申请到省、部级以上的、与本贷款项目相关的纵向科研项目;
c) 建好可作为后续科研课题基础的实验系统,并通过了验收;
d) 由专家评审通过的《上海理工大学引进人才或博士科研启动经费项目申请书》中提
出的其它验收办法;
5、乙方如不能提供满足以贷改拨条件的依据,须在贷款期满后壹年内用其它课题经费
或工资向甲方还款。
甲方负责人(学院):乙方:乙方担保系负责人:
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