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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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A/A29-CX-004-2013 批准:滕铁骑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
2013年12月9日发布 2013年12月9日实施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发布
前言
本办法依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报告管理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制定,是集团公司管理体系文件之一。
本办法是对原《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CA/A13-CX-046-2010)的修改和替代,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原《财务决算工作管理办法》(CA/A13-CX-046-2010)废止。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提出并归口。
本办法由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起草。
本办法主要起草人:闫洪涛、王洪姝
1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各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含合营企业)。
2 术语和定义
独立核算并编报财务会计报告的集团公司职能部、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包括合营企业),本规定简称“各单位”。
3 职责
3.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职责
3.1.1 负责组织布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1.2 负责组织向国资委进行财务决算相关事项报备工作。
3.1.3 负责组织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1.4 负责组织开展财务决算会审,收集整理各单位财务决算报告,并向归口部门提供相关信息。
3.1.5 负责组织开展子公司决算现场交流工作。
3.1.6 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1.7 负责向国家上报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参加国家决算会审。3.1.8 负责组织开展财务绩效自评价工作。
3.1.9 负责组织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1.10 负责组织评价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2 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职责
3.2.1 负责参与布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2.2 负责组织开展集团公司资产清查工作。
3.2.3 负责组织财务决算重大事项报财务经济委员会审议或审批。
3.2.4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成本费用、债权债务、资产投资、股权管理、研发投入等相关信息。
3.2.5 负责编制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被投资单位相关信息。
3.2.6 负责编制国资委要求的集团公司资产损失财务核销、经营业绩考核等文件资料。
3.2.7 负责参与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2.8 负责参与对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行评价。
3.3 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职责
3.3.1 负责参与布置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3.2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资金、债权性投资、筹资、担保及金融衍生品等相关信息。
3.3.3 负责编制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报告中的债权性投资、筹资、担保及资金集中管理等相关信息。
3.3.4 负责参与下达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监督整改。
3.3.5 负责参与对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进行评价。
3.4 集团公司管理部职责
3.4.1 负责审核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组织机构相关信息。
3.4.2 负责提供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的改制重组相关信息。
3.5 集团公司规划部职责
3.5.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科技支出、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3.5.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的知识产权等相关信息。
3.6 集团公司生产制造技术部职责
3.6.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
关信息。
3.6.2 负责提供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关于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相关信息。
3.7 集团公司组织人事部职责
3.7.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人员及相关成本信息。
3.7.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人员及相关成本信息。
3.8 集团公司办公室职责
3.8.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对外捐赠相关信息。
3.8.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对外捐赠信息。
3.9 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职责
3.9.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涉诉案件相关信息。
3.9.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涉诉案件相关信息,判断诉讼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
3.10 集团公司采购部职责
3.10.1 负责审核各单位年度财务决算中物资采购相关信息。
3.10.2 负责提供一汽集团母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中集中采购相关信息。
3.11 各单位职责
3.11.1 负责制定本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管理相关规定。
3.11.2 负责组织布置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工作。
3.11.3 负责组织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的编制、审核、上报工作。
3.11.4 负责配合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
3.11.5 负责参加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会审工作。
3.11.6 负责组织编报本单位财务绩效评价报告工作。
3.11.7 负责组织落实本单位及下属单位年度财务决算批复问题整改工作。
4 工作内容及要求
4.1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基本要求
4.1.1 各单位要组织本单位业务管理部门在日常工作中及时开展债权债务清理、资产损失核销、在建工程转固等工作,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及重大财务事项及时报备或报批,避免年底集中处理,影响财务决算工作进度和质量。
4.1.2 各单位要根据实际发生的全部经济业务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有效的《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企业会计准则>补充规定》等制度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制财务报表,做到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表相符。
4.1.3 各单位应充分利用合并报表对账子系统,按月开展关联交易信息核对工作。
综述: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按照工作布置、资产清查、决算报告编报、决算审计与审核、决算工作总结、决算问题批复与整改的工作步骤实施。
4.2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布置
4.2.1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集团公司经营控制部、集团公司资金管理部,根据财政部及国资委下发的当年决算报告编报通知及集团公司当年管理要求,制定集团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工作方案,并报财经委员会审批。
4.2.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组织修订集团公司财务决算报表格式及编制说明,工作内容包括:
a)集团公司财务管理部修订资产负债、利润、所有者权益、应交税费等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