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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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5年购买学校卫生监测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QYCG2015-TP-002

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中国.成都.青羊

二〇一五年五月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受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委托,拟对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5年购买学校卫生监测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合格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QYCG2015-TP-002

2、项目名称 : 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2015年购买学校卫生监测服务项目

3、采购内容:学校卫生监督服务(详细见附件)

4、预算金额:203500元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和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6)资质要求:获得省级及以上质监部门的CMA《计量认证证书》(含学校卫生综合评价项目),获得四川省卫生厅《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技术服务机构专业技术能力考核合格证书》资质认证。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谈判文件(招标文件)发售、递交时间、地点 :

1、出售本谈判文件时间: 2015年5月15日至2014年5月22日

09:30-16:30 。

2、发售本谈判文件地点: 江汉路222号14号楼1楼项目部(青

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3、谈判文件免费发售(售后不退不得转让)。

4、谈判文件购买需提供:①法定代表人或生产厂商授权书

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②现

场填写售标登记表

5、供应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5年5月28日下午1点。

6、供应商投标文件投递地点 :成都市江汉路222号6号楼3楼开标室。

7、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集中采购代理机构: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联系人:孙女士徐先生

联系电话:86260034 传真电话:86260034

采购人: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86950180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本竞争性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谈判邀请书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一、定义

1、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的“采购人”系成都市青羊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集中采购机构”系成都市青羊区政府采购服务中心。

2、“供应商”系指响应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并提交报价文件的法人组织。

3、“货物”系指投标人按谈判文件规定为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服务”系指谈判文件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安装、调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以及其他类似售后服务的义务。

二、合格的供应商

1、供应商应满足本谈判文件中第一章《竞争性谈判邀请函》中合格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2、供应商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3、未向采购人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

三、竞争性谈判采购费用

无论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竞争性谈判有关的全部费用。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

1、竞争性谈判文件是采购人用以阐明所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竞争性谈判采购的程序和评定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等内容的文件。

2、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1)竞争性谈判邀请函

(2)供应商须知

(3)货物技术参数及要求

(4)谈判程序

(5)报价文件相关格式

3、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按要求提供报价文件和资料的,可能导致报价文件被拒绝。

五、谈判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要求澄清的问题时对《谈判文件》进行修改。

2、《谈判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购买了《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供应商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3、为使供应商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谈判文件的修改进行研究考虑,招标人可自行决定,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

4、本谈判文件的修改文件将构成谈判文件的一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5、本谈判文件(招标文件)由采购中心负责解释。

六、谈判文件的内容

1、供应商须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写报价文件,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报价文件由商务、技术、价格和其他部分组成。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报价书

(2)报价表

(3)服务情况的详细描述

(4)公司情况一览表

(5)售后服务计划及承诺

(6)供应商相关证明材料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收据复印件)

2. 所有报价一律以人民币币种报价。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非人民币币种的报价。

供应商须按报价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产品单价、总价及其他事项。

供应商应对所有货物和服务提供报价,不得遗漏。

供应商的报价总计为所有货物在用户使用现场安装调试经验收合格后交付用户正常使用的价格(包括货物、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技术资料、税费等所有费用)。

投标文件中不包括最终报价信,最终报价信的报价是最终报价。最终报价信应单独制作,并在最终报价仪式上单独递交,作为评审的依据。

七、其他提请注意事项:

1、招标方发出的谈判文件内容,投标方不得有任何改动。如果投标方对其中内容有其它更好的建设性意见或方案,可在投标书中另做方案并报价,并请注明建议方案的特点,供招标方参考。谈判时,建议方案将与原投标方案同等对待,并请进一步阐明方案详情。

2、投标方须按投标函附件的要求完成相关的投标文件。

3、投标人须编制 l 份投标文件“正本”和 2份“副本”,并明确标明“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文件副本”。如投标文件正本与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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