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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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考核目的为了加强公司施工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确保工期、安全、质量、效益等目标的全面实现,根据项目经理责任制及控体系建设要求,特制定省云海工程公司项目管理考核细则。
第二条考核细则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施工企业项目管理资质管理办法》、《建筑工程施工转包分包等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工集团工程项目经济业务管理工作手册》、《建工部控制规体系-控手册》、《建工集团云建集团政发[2015]116号文》。
第三条考核对象:以项目经理为代表的现场管理团队。
第四条考核围:本细则适用于公司承建的所有施工项目。
第五条考核方式、考核时间
1.项目管理考核分“过程考核”、“最终考核”二种考核方式。
2.过程考核适用于公司在建工程和已完工(已竣工)未结算的工程。本着奖优罚劣的原则,公司每季度对项目管理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比一次,考核评比奖罚结果在公司部进行公示。公司每年3月30日前整理完成上一年度项目管理考核评比奖罚资料(附件2)报集团企业管理部进行备案。
3.最终考核适用于工程已完工(已竣工)、成本已关门、结算已审定、项目审计已完成的工程。项目部提供相关材料报公司考核小组进行考核。公司每年3月30日前将上一年度考核资料(附件1)整理齐全报到集团企业管理部。集团项目考核管理部门审核后上报集团领导审定,于5月30日前进行公布。
第六条考核容项目管理团队的履约能力及效果,主要以考核项目的各项指标综合评定。
第七条考核评定等级设绩优、合格、不良记录、不合格四个等级。
第二章项目管理考核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公司成立项目考核管理小组
考核小组组长:跃
考核小组成员:为先、文春、顾绍富、泰华、邹萍、王雅、仕军、永艳、闵树林
考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项目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项目管理中心主任邹萍兼任。
相关部门:安全生产部、财务部、技术部、成本管理部、项目管理中心、审计部、党群工作部。
第九条公司项目考核管理小组职责:
(1)项目管理中心负责项目管理考核细则的修订、报批、下发及执行监督,负责制度日常管理相关工作;对项目过程中的生产进度质量管理进行考核评分,接受各相关职能部门填报的考
核表,对各职能部门上报的考核表进行汇总,并将公司对项目考核的最终情况报集团企业管理部。
(2)成本管理部负责对项目目标考核中经济责任考核(主要包括项目毛利润、风险抵押、兑现业务),及分包工程的合法合规性相关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各项目年度经济指标进行审核,完成竣工已结算项目的年度考核及成本管理中的“成本总体管控”、“劳务、专业分包管控”考核评分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3)安全生产部负责对项目危险源识别评价管理、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班组安全活动及培训、分包方安全管理、事故管理等相关评价工作的检查、指导与监督,负责对各项目年度评价安全指标进行审核,完成现场管理中的“设备与设施管理”、“安全管理”、“危险源与标准化管理”、“环境管理”考核评分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4)财务部负责对各项目年度工程款回收、上缴管理费考核指标进行审核,完成成本管理中的“财务管理”考核评分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5)技术部负责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技术方案的编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完成现场管理中的“技术管理”及成本管理中的“技术成本控制”考核评分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6)物资部负责对项目部材料采购、材料使用、材料管理
台账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完成成本管理中“物资管控”的考核评分并报公司项目管理中心。
(7)审计部负责公司项目的审计评价,指导公司下属项目的审计考核业务。对各项目年度审计结果进行审核。
第三章项目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条项目管理考核按项目经理责任书及项目安全、结算等责任书约定指标值作为基准进行考核。
第十一条过程考核容包括现场管理、成本管理、新技术新工艺应用三部份,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
1.现场管理
(1)技术与质量管理 30分
(2)设备与设施管理 15分
(3)安全管理 20分
(4)危险源与标准化管理 15分
(5)生产与环境管理 20分
2.成本管理
(1)成本总体管控 30分
(2)物资管控 10分
(3)劳务分包管控 10分
(4)专业分包管控 10分
(5)工期成本管控 10分
(6)安全文明及机械费管控 10分
(7)技术质量成本管控 10分
(8)财务管理 10分
3.新技术新工艺应用(加分项)
第十二条项目过程考核标准
1.项目考核分≥85评为绩优,85-70评为合格,70-60评为不良记录,≤60评为不合格。
2.项目考核分=现场管理考评总得分×55%+成本管理考评总得分×40%+加分项考评得分×5%。
第十三条竣工已结算项目年度考核标准。
1.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项目管理评为绩优:
(1)项目实际毛利润率为目标毛利润率的1.4倍以上;
(2)项目已全额上交应交管理费;
(3)风险金按责任书规定已按时全额缴纳;
(4)劳务分包、专业分包、材料采购、周转材料租赁、机械租赁管理合法合规;
(5)工程未发生任何质量和安全事故;
(6)履行工程合同及项目承包合同情况良好;
(7)工程实际收款比例不小于合同收款比例;
(8)工程成本在规定时间关门,业务财务不再入帐;
(9)在结算责任书签定期限完成结算审定工作。
2.同时达到以下条件的项目管理评为合格:
(1)项目实际毛利润率为目标毛利润率的1-1.4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