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债务问题之我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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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债务问题之我见

摘要:据统计2010年底,我国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有政府性债务2634.98亿元。如此庞大的债务总额,使得高校发展举步维艰。解决高校的债务问题,对保障教育改革的顺利推进至关重要。

关键词:扩招债务化债

中图分类号:g47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13)03-109-02

自1999年国家关于高校扩招的政策颁布实施至今已经有14年,高校学生人数的激增,在一方适应了教育大众化的改革要求,与之而来的是新的债务问题突出。国家对教育的投入却与扩招学生的人数不成正比,负债已经成为高校解决资金问题的主要途径。然而负债给高校带来的负面影响也日渐凸显,为了偿还利息和到期的借款本金,许多高校都不惜压缩职工工资、降低教学投入,教学质量和科研投入无法保障。解决高校债务问题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一、高校债务问题产生的原因和现状

1.高校招生人数的增加,办学成本不断提高;新校区的建设,带来更大的资金压力。1999年高校扩招政策实施后,在校生人数的成倍增加。1998年全国普通本专科招生数为108.36万人,1999年迅猛上升为159.68万人,到2010年则上升为661.76万人,是1998

年的6.11倍。

招生人数的逐年成倍的增加,对高校硬件和软件投入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也导致随之而来的“新校区建设”纷纷启动,教学仪器、教学设备以及相关配套措施和教师队伍的扩充带来的大量教育经费的加倍投入。国家对教育经费的投入已经满足不了各大高校对资金的需求,因此银行贷款、融资租赁、委托贷款等筹资方式成为各高校解决资金紧缺的主要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2011

年第35号《全国地方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中指出,普通高校债务规模大,截至2010年底,1164所地方所属普通高校有政府性债务2634.98亿元。其中有387所高校2010年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其他相关债务的借新还旧率超过50%,当年借新还旧偿债额分别为542.47亿元。有95所高校存在债务逾期现象,逾期债务为27.18亿元。另外公告还显示,从借款来源看,2010年底地方政府性债务余额中,银行贷款的比例占79.01%。

2.政府对教育经费投入不足。作为高校资金主要来源的政府拨款严重不足,使得主要靠国家办教育的高校“无米下锅”。1991年颁布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明确规定“逐步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例,本世纪末达到4%。”然而,这个目标并未实现。据2010年全国教育经费执行情况统计公告显示,2010年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为

3.66%。

3.高校自筹资金的来源渠道太窄,途径单一。高校自筹资金主

要是来源于学费收入。其它相关收入包括捐赠收入、校办产业的收入微乎其微。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社会捐资和集资办学经费在学校经费中所占的比重非常小,自2003年起还有下降的趋势,到2005年已下降到不足1%。

二、山东省解决高校债务的实践和现行措施

(一)政府高度重视,在高校债务化解中起主导作用

1.从中央到地方,关于化债政策的出台,给化债工作指出了思路。2010年,财政部、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减轻地方高校债务负担化解高校债务风险的意见》,建立地方高校化债奖补机制,以引导地方政府和高校化解债务风险。在中央政策的推动下,各地都出台了行之有效的化债政策和措施。2011年7月初,山东省人民政府、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等部门陆续印发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建立山东省公办普通高等学校银行贷款审批制度的通知》、《山东省高等学校债务化解奖补政策实施意见》等文件。

2.高校贷款审批制度的落实,在化解旧债的基础上控制新债,使得高校贷款余额保持在合理水平。高校债务金额之庞大,从源头上来讲,是因为风险防范意识薄弱、政府监管“缺位”造成的。山东省出台的《普通高等学校银行贷审批制度》,规定了高校在金融机构形成的各类贷款,需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贷款审批

原则是严格控制新增贷款,高校办理新增贷款后,贷款余额不能超过上年锁定的银行贷款余额。高校使用新增银行贷款置换到期银行贷款时,教育主管部门给予各高校15天的缓冲期。高校在15天内办理完毕新增银行贷款、偿还到期贷款等手续,同时持还款凭证到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3.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为化债争取资金。2011年山东各级财政部门加大投入,共安排了32.5亿元资金。另外通过提高本科高校生均拨款,积极争取中央奖补资金,用于化解高校债务。

(二)偿债奖励措施,激发了高校偿债的积极性

山东省出台了高校化债奖补政策,规定对省属高校通过土地置换收入化债的按10%给予奖励、通过土地置换以外收入化债的按30%给予奖励、对负债率低于60%继续化债的按40%给予奖励。在这一政策的激励下,省属高校积极通过增收节支、内部挖潜等措施化债,形成了高校与政府合力化债的良好局面。

2011年,山东高校银行贷款由2010年的199.7亿元降至139.7亿元,化解债务60亿元,负债率由133%降至93%。

三、对策建议

各地化债工作正在紧锣密鼓的开展着,也都不同程度取得了成果。但是化债工作能否善始善终,怎样才能激发政府和高校两方的积极性,成为此次化债工作成败,杜绝以后出现严重债务问题的关键。

1.将高校债务问题纳入政府考评官员范畴。以往考核官员的指标往往是gdp、财政收入等等,高校债务状况并未作为一项硬性的指标列示,这样就无法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因此将高校债务状况作为考核官员的指标之一,纳入到考评系统内具有必要性。

2.高校债务不能一化了之,高校要增强自身“造血”功能。政府作为承担债务责任的主体,在化解债务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但是并不表示高校可以“不作为”。

高校要不断增强自身的“造血”功能,增收节支,提高自身的偿债能力和债务管理能力。高校应该加强部门预算管理,要量入为出、统筹兼顾,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学费收入管理,提高收费效率。据中国统计年鉴显示,近几年高校学费和杂费收入占高校教育经费来源构成达30%以上。鼓励高校产、学、研相结合,通过与企业横向联合,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社会价值。拓宽融资渠道,学习西方高校的经验,吸引社会资金办学,提高捐赠收入占高校教育经费来源的比例。

参考文献:

1.朱荣.高校债务风险的形成机理与化解对策研究[j].财政研究,2010(4)

2.杜莉,李海涛.高校债务重组与化解路径选择[j].经济纵横,2010(1)

3.闫广芬,苌庆辉.高校扩招的政策过程分析[j].高校教育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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