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届研究生会财务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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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研究生会财务管

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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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届研究生会财务管理办法

一、概述

1、人员设置:

为保证研究生会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研究生会指派专人负责财务管理。主席团设财务副主席一名,并由两名主席团秘书协助开展工作。各部门分别设财务负责人一名,专门负责部门内部的财务管理,以及预算、报销等事宜。

2、相关人员职责:

各部门财务负责人负责填写预算、请款、报销、借款等单据,经由部长签字后提交主席团审核;部长负责审核内容是否合理、属实;

各主管副主席有权批准相应部门的预算、请款申请,并对内容负责;财务副主席负责单据的审核,有权提出异议。

主席团秘书甲负责保管现金,根据财务副主席签字的核销单和借款单向部门财务负责人付款;主席团秘书乙负责整理报销单和发票、记账、去校财务处报销,并及时将所领取现金及相应的报销单交主席团秘书甲。

3、财务权限:

金额在200元以下的款项由部长自行决定;超过200元的须由相应主管副主席知会财务副主席;超过500元的必须提交书面申请,并由相应副主席批准。

4、报销单据:

报销单据应为正式的发票。根据学校颁布的财务管理制度的统一要求:发票抬头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发票中品名应写清商品名称和明细,类似“礼品”、“办公用品”、“食品”等大类项目视为校财务处拒收发票。另根据研会的内部管理制度,餐饮发票和出租车票为研会财务拒收发票。

5、报销时间:

每周一晚九点三十分,博学楼研会办公室。如有更改另行通知。

二、具体流程

1、预算单

预算单适用于预算金额超过500元的一次性活动,由各部门项目负责人填写,经部长、主管副主席签字后交财务副主席留存。

2、请款单

超过500元的非项目用款需填写请款单,经部长、主管副主席签字后交财务副主席留存。

对于预算不足2000元的项目,在实际用款达到预算金额的90%,并预计会超过预算金额200元时,须及时提交请款单。

对于预算超过2000元的项目,在实际用款达到预算金额的90%,并预计会超过预算金额的110%时,须及时提交请款单。

3、报销单

项目支出和非项目支出需填写不同报销单,同一报销单上必须是同一项目的支出。

每张报销单有一个编号,如TY-040223-01;每张报销的单据也有一个编号,如TY-040223-01,该编号需在单据背面注明。

报销金额超过预算且没有提交请款单的必须出具书面解释,由相应副主席签字。

4、核销单

由财务副主席填写,交主席团秘书甲。由主席团秘书甲向各部门财务负责人付款,取款人签字后由主席团秘书甲留存。

5、借款单

支付金额较大(超过200元),须向研究生会借款的,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长、财务副主席签字,最后由主席团秘书甲向借款人支付。

所借款项由相应发票抵清后将借款单交给部门财务负责人。

6、收据

各部门的收入请及时上交研究生会,由财务副主席填发收据。该收据一式两份,部门财务负责人和收款人(主席团秘书甲)各留存一份。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会

200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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