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科研横向项目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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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媒大学关于科研横向项目管理办法
(20XX年修订版)
科研横向项目是科研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高校横向项目在科研项目中的份额和比重越来越大。为进一步提高我校科研实力,提高科研服务社会的水平,拓展我校财政经费来源,特就发展和规范横向项目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横向项目界定
横向项目是指纵向项目(特指国务院各部委、全国哲学社科规划办、北京市、各省立项的科研项目)以外的各种科研项目,包括:各级地方政府、部队、企事业单位、研究机构、社会公司、各级各类媒体等单位部门委托研究或合作研究的项目或子项目;各委托单位应与我校的项目承担单位或课题组签订正式的协议书或颁发委托书。
横向科研项目实施课题组长负责制,课题经费的分配、使用、报销等事宜均由课题组长全权负责。
二、横向项目认定
(一)横向科研项目的经费必须拨到我校财务处帐号,到款后方可认定。
(二)横向科研项目在项目承担人职称评定、科研评奖、研究生导师聘任以及相关考核、评价、晋升等方面,与纵向项目同样重视。
三、科研经费的提留
我校对横向项目的科研经费实行“动态提留”方式,即根据科研经费数额的多少,采用不同的提留比例,而对大额度的科研经费实行“提留封顶”的政策;具体细则如下:
(一)科研经费的数额不超过10万元时,管理费提留5%,水电费提留3%,剩下的由课题组支配。
(二)科研经费的数额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100万元时,对超过10万元的部分,管理费的提留比例仍为5%,但不再提留水电费。
(三)科研经费的数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208万元时,对超过100万元的部分,管理费的提留比例减少为2.5%,不提留水电费。
(四)科研经费的数额超过208万元以后,提留的管理费和水电费则固定为8万元。四、科研经费的管理
(一)横向项目经费到款后由文科科研处、科技处负责设立经费使用卡。
(二)横向科研经费的管理采用经费卡的方式进行,每个课题组两张经费卡。一张为现金卡,其金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25%;另一张为报销卡,其金额为项目经费总额的75%扣除提留之后所剩余的部分。现金卡领取现金,报销卡报销凭证均须有课题组长签字之后方可办理。
(三)横向项目的经费报销由财务处按有关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五、解释
本办法自校长办公会批准之日开始实行。本办法由文科科研处、科技处和财务处共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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