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院制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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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制: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有效管理模式

书院制: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有效管理模式

书院制:高职学生职业素养培育的有效管理模式黄飙;李小元【摘要】书院制在学生综合素质全面提升等方面具有极为重要的理论与现实意义,同时也是一种体现专业特色的新型管理模式.职业素养教育注重学生职业技能培养和职业精神培育,书院制建设实现了专业教育、人文教育和社会公民教育的有机结合,能推动职业技能教育与职业精神培养的融合.书院制对学生职业素养的培养,起到一定的促进作用,是培养高职学生职业素养的有效途径和载体.【期刊名称】《辽宁高职学报》【年(卷),期】2017(019)009【总页数】5页(P24-28)【关键词】书院制;高职教育;职业素养;管理模式【作者】黄飙;李小元【作者单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深圳 518055;深圳职业技术学院, 广东深圳518055【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G717(一)中国传统书院的沿革中国古代书院绵延千年,是中国古代集教育、讲学、议政和藏书于一体的高等教育机构,前身出现于唐朝末五代十国时期,兴盛于宋元,普及于明清,废止于清末。

[1]中国古代书院有其自身的特点:注重德育方面的培养,推崇对儒家经典的研读,教师讲授和学生自学并重,倡导师生建立深厚的和谐关系。

它对我国古代文化教育、学术思想的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

(二)西方书院的经验借鉴现代欧美国家著名高校如哈佛大学、耶鲁大学、剑桥大学、牛津大学等实行“住宿学院制”的人才培养模式,这是一种把生活与学习区域结合起来的制度。

这些著名的高校建立起了比较完善的组织机构,每个学院都有院长,由校长亲自任命,对校长负责,管理住宿学院的学生工作。

住宿学院的“院士”是与住宿学院有着密切关系的教师和行政管理人员,负责接受本专业学生的咨询,同时协助院长的工作。

西方书院还将通识教育和自由学分制与住宿学院制同时施行。

(三)书院制现状与特征无论是中国古代书院,还是西方住宿学院制,都是为了实现育人的重任。

现代书院制更多的是借用了古代书院的机构形式和“以生为本”的教育理念,强调实现学生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均衡发展,通过学术交流、文化活动、自主管理与服务等,实现寓教育于生活,满足学生对不同专业领域的个性化需求,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

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文化部(已撤销)•【公布日期】1994.02.08•【文号】办教发[1994]2号•【施行日期】1994.02.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文化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7年12月29日实施日期:2007年12月29日)废止(原因:管理职能转移)文化部办公厅、国家教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印发《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补充意见的通知(1994年2月8日办教发[1994]2号)自1989年开始,全国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按文化部、国家教育委员会文教发(1989)6号《关于印发〈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要求进行。

几年来的实践表明,这一文件的基本精神是基本可行的,应继续贯彻执行。

但是,近年来招生工作中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据此,拟定了对《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

现将这个补充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注意总结经验,有何问题请及时反映。

关于《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补充意见一、报名凡符合《高等艺术院校(系科)招生工作暂行规定》的报名条件者,经所在单位批准,均可报考。

报考艺术院校(系科)的考生,可以兼报文史或理工类其他系科(专业),须分别参加文史类或理工类规定科目的考试。

报理工类的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文化考试的最低控制录取分数线按文教发(1989)6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华侨及港、澳、台地区青年,可向我驻所在国(地区)使领馆或有关机关提出申请,经批准入境后,直接到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生办公室(与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同址)、或福建省暨厦门市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也可到香港考试局、香港中国旅行社、澳门中华教育会、澳门中国旅行社等地报名,参加联合招生考试,达到规定录取分数线后,到所报院校参加专业考试。

书院制暂行办法[精品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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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富有我校特色的学生管理体制,将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学校实施书院管理模式,逐步将学生管理事务由校院两级分工转化为由二级学院和书院相互承担、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

第二条为推动我校书院制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条书院制内涵。

实施书院制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力求达到均衡教育目标的一种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从而践行学校“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

第四条实施书院制目的。

实施书院制,是通过书院制的特殊学习、生活模式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配合学分制,开展学术及文化活动,实现学生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生互相学习交流,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水平,又有很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书院制模式。

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构建符合本校特色的有益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书院负责素质教育,学院负责专业教育”两者互相融合的育人模式。

第三章实施目标第六条实施书院制是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发展,探索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管理的新模式;落实以生为本,秉承“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围绕学生发展打造书院文化,并形成不同风格的书院群;通过多元文化交流,促进校园文化创新,增强校园文化吸引力,构建专业教育学院制、素质教育书院制的育人制度,形成具有**特色和生机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新模式。

第七条实施书院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专业教育、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为大学生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书院制规章制度

书院制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书院管理制度,保障书院教育、科研、文化交流等活动的正常进行,提高书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书院全体师生员工,以及与书院相关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书院实行民主管理,坚持依法治校,以德治校,全面提高书院的教育教学质量,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书院设立理事会,负责书院的全面管理工作。

理事会由院长、副院长、各部门负责人及部分师生代表组成。

第五条书院设立院长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各部门工作。

第六条书院设立教务处、科研处、行政处、财务处、学生工作处、后勤保障处等职能部门,分别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行政管理、财务管理、学生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三章教学管理第七条书院坚持以学生为本,以培养高素质人才为目标,实施个性化教育,注重学生全面发展。

第八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纪律,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第九条学生应按时参加课程学习,认真完成作业,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实践活动。

第十条教学过程中,教师应注重启发式教学,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

第四章科研管理第十一条书院鼓励教师开展科学研究,提升学术水平。

第十二条教师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争取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支持。

第十三条科研成果应公开发表,为书院和社会做出贡献。

第五章学生管理第十四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书院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五条学生应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保持身体健康。

第十六条学生应自觉维护书院的荣誉和利益,不得从事有损书院形象的活动。

第十七条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环境卫生。

第六章后勤保障第十八条书院建立健全后勤保障体系,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九条后勤部门应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确保资金合理使用。

第二十条后勤部门应加强设备管理,保障教学、科研、生活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章财务管理第二十一条书院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安全。

第二十二条财务部门应严格执行国家财务政策,加强财务监督。

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学校设置暂行条例
根据学校的需要和相关法律法规,学校可以制定一些暂行条例来管理学生和教职员工的行为,确保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和安全。

以下是一些学校可能设置的暂行条例:
1. 学校纪律:明确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内的行为规范,包括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定,尊重师生和他人的权利等。

2. 学生考勤:规定学生必须按时到校上课,并规定迟到和早退的处罚措施。

3. 学生服装:规定学生在校内着装规范,遵守学校的校服要求,并禁止穿着不适当或有争议的服装。

4. 安全管理:规定学生和教职员工在校园内严禁携带刀具、易燃物品等危险物品,禁止实施暴力行为,并明确火灾、地震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方式。

5. 教室使用规定:规定学生和教职员工在课堂等公共场所的行为规范,禁止吸烟、喧哗、打闹等干扰他人学习和工作的行为。

6. 课外活动规定:明确学生参加课外活动的流程和规定,包括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和参加外部比赛等。

以上是一些建议的暂行条例,具体的设置需要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来确定,同时还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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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制度西安交通大学2006年9月成立了第一个书院——彭康书院,以交通大学西迁时老校长彭康的名字命名,是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6年新生组成的新书院。

2007年,成立了由当年入校的东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文治书院和由当年入校的西校区2007级学生组成的宗濂书院。

2008年,在以上三个书院的成功运行基础上,学校新建了仲英、南洋、崇实、励志、启德5所书院,形成8大书院鼎足而立的崭新格局。

一个书院往往由跨度很大的不同专业学生组成,全校不同年级的本科生均名列书院成员,最大的书院学生人数达3400余人,最小的书院也有学生近600人。

书院是大学生素质教育和人格养成的社区,目标指向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为学生心智和体魄的成长、素质和能力的增强、学业和实践的精进提供广阔空间。

书院崇尚学生自我教育和管理,所成立的党总支委员会其多数成员为学生,其中副书记在学生中选举产生。

同时,学业导师、常任导师、学生兼职导师、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承担书院育人重要职责。

书院各有不同的活动方式和文化品格,龙腾虎跃,各展其长,形成强烈互补和鲜明特色。

书院也是开放的,与社会各界建立广泛联系,李元正、潘宗光、安芷生等著名人士相继出任书院院长或名誉院长。

在书院覆盖本科生的情况下,各学院不再从繁重的学生事务方面直接管理本科生,而主要通过课程教学、科学研究、教师指导发挥育人的主体作用,从而极大地解放了教育生产力,也与书院形成了人才培养的强大合力。

可以看出,设立书院,不是单纯地回到过去,也不是简单地模仿欧美一些大学的住宿学院制,而是赋予书院新的内涵。

它是一种学生社区的新形式,是本科生教育的“第二课堂”,是大学生离开父母后来到的一个新的“大家庭”。

在书院倡导一种文化,能呼唤已经失去的东西,抵御社会的各种诱惑。

用爱心和善意来引导大学生,帮助他们树立远大的理想和抱负。

西安交通大学书院的管理与划分是以学生宿舍楼的物理空间为依托,相对集中的学生宿舍楼群构成一个书院,形成一个小的社区文化圈,不同专业、不同年级的学生组成书院的成员。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国发[1986]108号

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国发[1986]108号
理、工、农院校应当有必需的教学实习工厂或农(林)场和固定的生产实习基地;师 范院校应当有附属的实验学校或固定的实习学校;医学院校至少应当有一所附属医院和适应 需要的教学医院。 第十条
设置普通高等学校所需的标本建设投资和教育事业费,须有稳定的来源和切实的保证。
第三章 学校名称 第十一条
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学科门类、规模、领导体制、所 在地等,确定名实相符的学校名称。 第十二条
设置普通高等学校,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邀请教育、计划、人才需求预测、劳动人 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
论证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拟建学校的名称、校址、学科门类、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目标、规模、领导体 制、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 (二)人才需求预测、办学效益、高等教育的布局; (三)拟建学校的师资来源、经费来源、基建计划。 第十九条 凡经过论证,确需设置普通高等学校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 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并附交论证报 告。 国务院有关部门申请筹建普通高等学校,还应当附交学校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政府的意见书。 第二十条 普通高等学校的筹建期限,从批准之日起,应当不少于一年,但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第二十一条 经批准筹建的普通高等学校,凡符合本条例第二章规定的,按学校隶属关系,由省、 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并 附交筹建情况报告。 第二十二条 国家教育委员会在接到筹建普通高等学校申请书,或正式建校招生申请书后,应当进 行审查,并做出是否准予筹建或正式建校招生的决定。
国家教育委员会应当根据学校的人才培养目标、招生及分配面向地区以及现有普通高 等学校的分布状况等,统筹规划普通高等学校的布局,并注意在高等教育事业需要加强的省、 自治区有计划地设置普通高等学校。 第五条

2020年大学书院制文化建设的实践

2020年大学书院制文化建设的实践

大学书院制文化建设的实践摘要大学书院制建设不仅是制度上、形式上的建设,文化建设是书院制建设中的核心内容,良好的文化氛围能够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

绍兴文理学院书院制秉承“文明、和谐、平安、尚学”的文化理念,坚持立德树人的育人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经过两年多的培育实践,从组织管理、环境布置到二三课堂活动等方面对书院文化建设途径和措施进行了探索,初步建构并形成一种独特的书院文化。

1大学书院制大学书院制建设是以学生公寓为平台,以通识教育和系列书院活动为载体,培养学生的公民意识、自主意识以及人际交往能力等,增强社会责任感,提高人生品位,达到全人教育的目标[1-2]。

我国大学书院制建设发展态势良好,先后有近百所高校进行了书院制建设的探索,并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其中,比较典型的高校有香港中文大学(1963年)、西安交通大学(2005年)、复旦大学(2005年)、华东师范大学(2007年)、淮海工学院(2008年)、汕头大学(2008年)、肇庆学院(2009年)、上海大学(2011年)等[3]。

大学书院文化建设是书院制建设的灵魂,要坚持以立德树人作为文化建设的中心思想,坚持不懈地培育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样才能引导广大师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

2大学书院制下的文化建设书院文化应当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导向,以文化人,以文育人,广泛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开展形式多样、健康向上、格调高雅的校园文化活动。

同时在自我剖析与自我思考的基础之上,分析学校的历史、现实和未来,尽可能在这三者之间找到着力点和平衡点[4-6]。

书院文化建设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建设周期长。

因此,书院建设应当以学校的总体规划为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形成特色、力求品位,才能真正做好书院文化建设的工作,打造具有特色的大学书院文化。

从系统工程的基本观点出发,首先,要以书院整体为出发点去发现解决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从整体到局部,再从局部到整体进行综合分析、总结,明确书院文化建设的目标。

关于书院制的文件

关于书院制的文件

关于书院制的文件书院制,这可是个超有趣的话题呢!一、书院制是啥?书院制啊,就像是大学里的一个小社区。

它可不像咱们平常那种只有上课、下课的学院模式。

在书院里,大家住在一起,学在一起,玩在一起。

你想想看,就像住在一个大家庭里一样。

不同专业的小伙伴们都在一个书院里,这样就可以认识好多不一样的人呢。

比如说,学艺术的能和学计算机的成为好朋友,大家可以互相交流,互相学习。

学艺术的同学能给学计算机的讲讲色彩搭配、美学知识,学计算机的可以给艺术生讲讲编程啥的,多酷啊!二、书院制的好处。

1. 社交超棒。

在书院里,社交圈一下子就扩大了。

你在宿舍楼道里走着,可能就会碰到来自天南地北、不同专业的同学。

大家可以一起讨论各种话题,从美食到旅游,从电影到学术研究。

不像以前,可能就只跟自己班上或者同专业的同学打交道。

我就有个朋友,在书院里认识了一个学历史的同学,他本来是学物理的,结果因为这个新朋友,他对历史也产生了浓厚的兴趣,还经常去听历史系的讲座呢。

2. 资源共享。

书院里有各种各样的资源。

有专门的活动室,可以用来举办各种活动,像小型的音乐会、读书分享会之类的。

还有很多公共的学习空间,里面的书籍、杂志种类可丰富了。

不管你是想找本专业相关的书,还是想看看其他领域的书籍来拓宽视野,都能找到。

而且,书院里还经常会邀请一些知名的学者、专家来做讲座,这些讲座可都是免费的呢。

不管你是哪个专业的,只要你感兴趣,就可以去听,说不定就能得到一些意想不到的启发。

3. 培养综合素质。

书院制很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它不只是看你的学习成绩,还会看你在书院里参加的各种活动、做的各种贡献。

比如说,你要是组织了一场成功的环保活动,或者在读书分享会上分享了一本特别棒的书,这都会得到书院的认可。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沟通能力、组织能力、团队协作能力都能得到很好的锻炼。

这可比只在教室里埋头苦学有用多啦。

三、书院制可能存在的小问题。

1. 管理有点复杂。

因为书院里的同学来自不同专业,管理起来就不像单一专业的学院那么简单。

学校书院制管理方案

学校书院制管理方案

学校书院制管理方案第一部分:背景介绍近年来,随着社会对教育改革的需求不断增加,学校管理模式也面临新的挑战。

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书院制作为一种新的管理模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探讨。

本文将从不同维度出发,探讨学校书院制的管理方案。

第二部分:学校书院制的定义学校书院制是一种以书院为单位的学校管理模式,将学校划分为多个相对独立且具有较高自主权的书院,通过各自的管理和发展,形成共同合作、相互交流的良好环境。

第三部分:学校书院制的优势学校书院制管理模式相比传统的集中管理更具优势。

首先,它能够激发学生团队合作精神,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能力。

其次,学校书院制能够创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文化氛围,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最后,学校书院制能够充分发挥教师和学生的优势,促进高效的教学和学习过程。

第四部分:学校书院制的组织结构学校书院制的组织结构包括院长、教务长、办公室、教师团队和学生团队等。

院长负责整个书院的管理和决策,教务长负责教学和学术指导,办公室则负责协助管理工作。

第五部分:学校书院制的课程设置学校书院制在课程设置上更加注重学科融合和综合素质培养。

除了大部分的学科课程外,还增设了创新教育、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等课程,以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第六部分:学校书院制的教学管理学校书院制的教学管理注重教师的专业发展和学生的全面素质培养。

学校要建立健全的教研体系,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同时,鼓励教师参与校内外的教学研讨会和培训活动,提升教学水平。

第七部分:学校书院制的学生管理学校书院制的学生管理强调个性发展和综合素质培养。

学校要制定符合学生兴趣和特长的活动计划,引导学生参与学术、艺术、体育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培养他们的领导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

第八部分:学校书院制的家校合作学校书院制的家校合作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环节。

学校要积极与家长沟通,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家长群体,共同制定学生发展计划,促进学生的学业和道德发展。

书院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试点改革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推进高等教育的改革,提高大学的人才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我国决定开展书院制试点改革。

以下是该改革的实施方案:一、试点范围和时间:本次试点改革将在全国范围内选择若干高等学府进行实施,试点时间为三年。

二、试点目标:1.构建多元化、特色鲜明的书院教育模式,培养具有创新思维和综合能力的高等人才;2.提升学生的学术修养和人文素养,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全球竞争力的人才;3.推动高等学府的教育教学改革,实现教育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协同发展。

三、试点内容:1.组建书院:试点高等学府将根据自身情况和特色,筹建若干书院。

每个书院设立院长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书院的管理和发展。

2.确定学科设置:试点学院将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目标,对学科设置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培养一批具有特色的学科方向。

3.推行导师制度:试点学府将推行导师制度,每个学生将由一名导师全程指导学习和科研,并帮助学生规划个人发展路径。

4.开展跨学科课程:试点学府将开设跨学科课程,突破传统学科的边界,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跨学科思维。

5.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试点学府将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

6.加强学生成长记录管理:试点学府将建立学生成长记录系统,全面记录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成果、社会实践等方面的表现。

四、组织实施:1.各试点学府要成立相应的改革领导小组,负责推动改革的组织和协调工作。

2.相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支持和指导,为试点学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保障。

3.试点学府要积极与社会各界合作,充分发挥外部资源支持改革。

五、评估与总结:1.通过对试点改革的评估和总结,总结出经验和教训,为全国范围内的书院制改革提供参考。

2.及时调整和完善实施方案,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

以上是书院制试点改革的实施方案,通过试点实践,我们将推动高等教育体制进一步改革创新,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和提高国家创新能力贡献力量。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86]教学字002号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86]教学字002号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正文:---------------------------------------------------------------------------------------------------------------------------------------------------- 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暂行规定一九八六年一月十一日国家教育委员会发布(86)教学字002号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精神,普通高等学校委托培养的学生(自费生)与按国计划招收的学生相比,仅是培养费用的来源毕业生输送的方式不同。

因此,国家关于学生管理工作的各项规定不仅适用于按国家计划招收的学生,原则上也适用委托培养学生(自费生)。

为了加强和改善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管理工作,使委托培养工作健康发展,根据一九八四年国家计委、教育部、财政部联合颁发的《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学生的试行办法》,结合委托培养学生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况,补充制订本规定。

一、招生1.普通高等学校接受委托培养二年制以上本、专科学生,必须从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2.接受委托培养必须考虑学校办学条件。

不应因接受委托培养而降低学生的基本学习、生活条件。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由承担委托培养任务的学校单独编制,报送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

学校主管部门负责汇总所属学校的委托培养招生计划,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核后纳人高等学校年度委托培养招生计划下达执行。

末经国家教育委员会同意列入年度招生计划的,不得擅自招生。

委托培养招生计划在执行中需要变动的,必须按国家教委的有关规定办理。

3.用人单位委托普通高等学校培养学生一律采用合同制。

委托培养合同应明确规定招生专业、年度招生数、在校学生达到的规模、招生来源(以及预备生源)、各项费用(包括经常费、基建设备费、奖学金、助学金、医疗费、招生经费等)的安排。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教育体制也在不断改革和完善。

书院制作为一种传统的教育模式,虽然在一定时期内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

为了适应时代的发展需求,提高教育质量,加强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我们决定对书院制进行改革。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教学质量。

通过改革,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2. 加强学生素质教育。

通过改革,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3. 促进教育公平。

通过改革,促进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实现教育机会的均等化。

三、改革措施。

1. 完善教学管理制度。

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激励教师积极进取,提高教学质量。

2. 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增加教师培训力度,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

3. 优化课程设置。

根据学生的兴趣和特长,优化课程设置,开设更多的选修课程,丰富学生的课外活动。

4. 完善学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制度,加强学生的思想教育,引导学生积极向上。

5. 加强家校合作。

建立家校沟通平台,加强家长对学生教育的参与,形成良好的教育氛围。

四、改革效果。

经过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我们相信将会取得以下效果:1. 教学质量得到提升,学生成绩明显提高。

2. 学生的综合素质得到全面提升,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得到加强。

3. 教育资源得到更加公平的分配,教育公平得到进一步促进。

4. 学校的教育环境得到改善,形成了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

五、总结。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的落实,将会为教育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提高教育质量做出积极的贡献。

我们将以更加饱满的热情和更加务实的态度,全力推动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的顺利落实,为培养更多优秀人才、建设更加美好的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

学院书院制是指将学校按学院划分为若干个书院,每个书院设立院长、教授等职务,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

学院书院制的实施,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学院的教学和科研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提升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培养更具国际竞争力的人才。

二、实施目标。

1. 提升教学质量,通过学院书院制,可以更好地整合学科资源,优化教学安排,提高教学效率,提升学生学习体验。

2. 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学院书院制可以打破学科壁垒,促进各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更具综合能力的学生。

3. 提高科研水平,通过学院书院制,可以更好地整合科研资源,促进科研团队的合作与创新,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4. 培养国际竞争力人才,学院书院制可以提供更多的国际化教学和科研资源,培养具有国际视野和竞争力的人才。

三、实施步骤。

1. 设立学院书院,按照学校学科布局和发展规划,设立若干个学院书院,每个学院书院设立院长、教授等职务,实行相对独立的管理制度。

2. 整合学科资源,学院书院制下,学校可以更好地整合学科资源,促进学科之间的交叉和融合,优化学科布局和教学安排。

3. 加强教学管理,学院书院制下,学院书院可以更好地负责教学管理,制定教学计划、安排教学任务、评估教学质量等,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

4. 促进科研合作,学院书院制下,学院书院可以更好地整合科研资源,促进科研团队的合作与创新,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数量。

5. 加强学生培养,学院书院制下,学院书院可以更好地开展学生培养工作,提供更多的国际化教学和科研资源,培养更具综合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学生。

四、实施保障。

1. 领导支持,学校领导要充分肯定学院书院制的意义和作用,给予充分的支持和资源保障。

2. 教师配合,学校教师要积极配合学院书院制的实施,发挥各自专业优势,促进学科交叉和融合。

3. 学生参与,学生要积极参与学院书院制下的学习和科研活动,提高学习和科研能力。

4. 资源投入,学校要加大对学院书院制下的教学和科研资源投入,提供更好的教学和科研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 (一九八一年五月二十日国务院批准)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制定本暂行实施办法。

第二条学位按下列学科的门类授予: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

学士学位第三条学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高等学校本科学生完成教学计划的各项要求,经审核准予毕业,其课程学习和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的成绩,表明确已较好地掌握本门学科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并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或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初步能力的,授予学士学位。

第四条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应当由系逐个审核本科毕业生的成绩和毕业鉴定等材料,对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对达到学士学术水平的本科毕业生,应当由系向学校提出名单,经学校同意后,由学校就近向本系统、本地区的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

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有关的系,对非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推荐的本科毕业生进行审查考核,认为符合本暂行办法第三条及有关规定的,可向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提名,列入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

第五条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经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查通过,由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授予学士学位。

硕士学位第六条硕士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和科学研究机构授予。

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应当在学位授予单位规定的期限内,向学位授予单位提交申请书和申请硕士学位的学术论文等材料。

学位授予单位应当在申请日期截止后两个月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同意申请,并将结果通知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

非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的研究生申请时,应当送交本单位关于申请硕士学位的推荐书。

同等学力人员申请时,应当送交两位副教授、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的推荐书。

学位授予单位对未具有大学毕业学历的申请人员,可以在接受申请前,采取适当方式,考核其某些大学课程。

高校开展书院制实施方案

高校开展书院制实施方案

高校开展书院制实施方案随着高等教育的不断发展,书院制教育模式逐渐成为高校教育改革的热点话题。

书院制教育模式以其注重个性化教育、鼓励学术探究和跨学科交叉学习的特点,受到了越来越多高校的青睐。

为了更好地推动高校书院制教育的实施,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高校需要明确书院制教育的目标和定位。

书院制教育旨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批判思维和跨学科能力的复合型人才,因此高校在实施书院制教育时,需要明确培养目标,确定学生选拔标准,建立科学的评价体系,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其次,高校需要进行师资队伍的建设和培训。

书院制教育要求教师具有跨学科的教学能力和教育理念,因此高校需要通过培训、引进和激励等方式,建设一支具有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的优秀师资队伍,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学资源和学术指导。

同时,高校还需要建立健全的教学管理体系。

书院制教育注重个性化教学和学生发展,因此高校需要建立健全的学生管理、课程设置、学分认定等教学管理制度,为学生提供更多元化的学习选择和发展机会。

此外,高校还需要加强与社会的合作与交流。

书院制教育要求学生具有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因此高校需要积极与企业、社会组织等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实践机会和社会资源,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最后,高校还需要加强对书院制教育的宣传与推广。

书院制教育是一种全新的教育模式,需要引起社会各界的重视和认可。

高校可以通过举办学术论坛、开展教育展示周、加强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传递书院制教育的理念和成果,促进书院制教育的推广和发展。

综上所述,高校开展书院制实施方案需要从明确目标定位、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管理体系建设、与社会合作交流和宣传推广等方面全面推进,以推动书院制教育的深入实施,为培养更多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优秀人才做出贡献。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一、背景与意义。

学院书院制是指将大学按照学院或书院的组织形式进行管理和教学,旨在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创新精神,提高教学质量和学术水平。

学院书院制实施的意义在于推动教育教学改革,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学校整体竞争力。

二、实施目标。

1. 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2. 推动学科交叉和综合性学习,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3. 加强师生互动,促进教学与科研的融合,提高教学质量;4. 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三、实施步骤。

1. 制定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明确学院书院制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系;2. 开展师资培训,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和科研水平;3. 设立学院书院,明确学院书院的职责和任务,并建立健全的运行机制;4. 推行跨学科课程设置,鼓励学生进行学科交叉学习和研究;5. 加强学生管理,提供个性化的教育指导和服务;6. 建立健全的评价体系,对学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进行全面评价。

四、实施保障。

1. 加大对学院书院制改革的政策支持和资金投入;2. 建立健全的监督评估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调整和改进;3. 加强与企业和社会的合作,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实践机会和实习岗位;4. 加强宣传和推广,营造良好的教育氛围,提高学生和教师的参与度和满意度。

五、实施效果。

1. 学生综合素质明显提高,就业率和升学率得到提升;2. 教师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得到提高,学术声誉和影响力得到提升;3. 学校整体竞争力得到提升,社会评价和认可度得到提高。

六、总结。

学院书院制实施方案的制定和落实,将对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学生全面发展产生积极的影响。

通过各方的共同努力,相信学院书院制将成为推动学校发展的重要动力,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

《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书院制改革实施方案。

一、背景分析。

书院制是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一种形式,它是一种由私人创办的学术机构,以传授儒家经典和培养士人为主要任务。

在当代,书院制在一些高校中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复兴,然而,由于时代的变迁和社会的发展,书院制在现代教育体系中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因此,为了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的需求,需要对书院制进行改革,以提高其适应性和竞争力。

二、改革目标。

1. 提高教学质量,通过改革书院制,提高教学质量,增强学生的学术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更多的人才。

2. 促进学术交流,鼓励书院制学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的合作,提升学术研究水平。

3. 拓展教育领域,拓展书院制的教育领域,增加专业设置,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

4. 推动教育改革,书院制改革不仅仅是一种教育形式的变革,更是对整个教育体系的改革推动。

三、改革措施。

1. 完善教学体系,建立科学的教学评估机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2. 加强学科建设,加大对学科建设的投入,完善学科体系,提高学科的竞争力和影响力。

3. 推进国际化,积极开展国际学术交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学校的国际化水平。

4. 拓展教育领域,增加专业设置,开设新兴学科,满足社会多样化的需求,培养更多的复合型人才。

5. 强化学生培养,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高学生的就业竞争力。

四、实施保障。

1. 政策支持,制定相关政策,为书院制改革提供政策支持和保障。

2. 资金投入,增加对书院制改革的资金投入,保障改革的顺利进行。

3. 师资培训,加强对书院制教师的培训和支持,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

4. 社会参与,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书院制改革,共同推动教育事业的发展。

五、总结。

书院制改革是一项复杂而又艰巨的任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只有通过不断的探索和实践,才能使书院制在现代教育中焕发出新的活力,为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做出更大的贡献。

电子与信息学院书院制学生管理改革方案

电子与信息学院书院制学生管理改革方案

电子与信息学院书院制学生管理改革方案根据电子与信息学院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方案要求,为了全面推进教育教学活动和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与之相适应的书院制学生管理新模式,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实行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的目的与意义1、书院制是为实现通识教育(素质教育)和专才教育相结合,力图达到均衡教育的目标而设立的一种教育管理制度。

书院通过通识教育课程和提供非形式教育(即非课程形式),实行书院制,推展学术及文化活动,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最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通过构建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生互相学习交流,以期对学生性格养成、学术兴趣、价值取向等产生积极影响。

(1)通过构建新的课程体系,拓宽学生的专业口径与就业途径,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2)通过改革学生的学习模式,使学生对主修课程以外的不同学科有更广博的认识,开阔视野,培育后劲;(3)通过实行学区和社区管理手段,实现学生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从而体现书院制的通识指导、素质引领、注重能力的综合培育功能。

二、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组织机构本方案以通识教育理论为指导,以专业大类管理为依托,以书院制管理机制创新为平台,引入学区和社区管理理念,立足于学生个性发展、通过实行书院制、创设个性化培养方案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

考虑到经过大一一年的通识教育,二年级学生进入专业学习,三年级进入实习阶段,所以电子与信息学院拟成立的书院及住宿书院制特点,并以此构建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

(一)组织机构:1、设立学业指导办公室(教学管理办公室),负责电子与信息学院教学组织协调、学生学业指导等工作。

设立教育引导办公室(学生管理办公室、律委),负责书院学生思想教育、心理健康、生活指导等协调、组织、考核工作。

2、设置九个书院:A栋书院、B,C栋书院、D栋书院、E栋书院、F,G栋书院、H栋书院、I栋书院,每个书院设立党支部和团总支。

书院制暂行办法

书院制暂行办法

书院制暂行办法书院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富有我校特色的学生管理体制,将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学校实施书院管理模式,逐步将学生管理事务由校院两级分工转化为由二级学院和书院相互承担、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

第二条为推动我校书院制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条书院制内涵。

实施书院制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力求达到均衡教育目标的一种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从而践行学校“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

第四条实施书院制目的。

实施书院制,是通过书院制的特殊学习、生活模式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配合学分制,开展学术及文化活动,实现学生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生互相学习交流,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水平,又有很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书院制模式。

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构建符合本校特色的有益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书院负责素质教育,学院负责专业教育”两者互相融合的育人模式。

第三章实施目标第六条实施书院制是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发展,探索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管理的新模式;落实以生为本,秉承“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围绕学生发展打造书院文化,并形成不同风格的书院群;通过多元文化交流,促进校园文化创新,增强校园文化吸引力,构建专业教育学院制、素质教育书院制的育人制度,形成具有**特色和生机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新模式。

第七条实施书院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专业教育、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为大学生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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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院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探索和创新富有我校特色的学生管理体制,将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有效结合起来,学校实施书院管理模式,逐步将学生管理事务由校院两级分工转化为由二级学院和书院相互承担、分工合作、协调一致的书院制学生管理模式。

第二条为推动我校书院制建设与管理工作,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构建权责明确、运转协调、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等有关文件、制度,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指导思想第三条书院制内涵。

实施书院制管理是为了更好地实现素质教育和专业教育相结合,力求达到均衡教育目标的一种学生教育管理制度,从而践行学校“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

第四条实施书院制目的。

实施书院制,是通过书院制的特殊学习、生活模式将第一课堂和第二课堂相结合,配合学分制,开展学术及文化活动,实现学生文理渗透、专业互补、个性拓展,鼓励不同背景的学生互相学习交流,构建和谐融洽的师生关系,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发展需要,最终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为社会培养既有专业理论水平,又有很强动手能力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

第五条书院制模式。

立足于学校的实际情况,构建符合本校特色的有益于创新人才培养的“书院负责素质教育,学院负责专业教育”两者互相融合的育人模式。

第三章实施目标第六条实施书院制是为提高我校人才培养质量,推动学校发展,探索校园文化建设与学生管理的新模式;落实以生为本,秉承“博学而雅正,业专而技精”的育人理念,围绕学生发展打造书院文化,并形成不同风格的书院群;通过多元文化交流,促进校园文化创新,增强校园文化吸引力,构建专业教育学院制、素质教育书院制的育人制度,形成具有** 特色和生机活力的校园文化建设新模式。

第七条实施书院制是为了更好地实现全员育人、全程育人和全方位育人的人才培养需要,实现专业教育、素质教育的有机结合,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育人工作的积极性,为大学生发展提供丰富的文化资源,培养学生的参与能力,从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发展。

第八条书院制主要以学生自治、学生社团和书院经典活动为依托,通过书院公共设施建设和打造文化标识,营造独具特色的书院文化氛围。

第九条书院制以非形式教育和学生自我教育的方式进行,开发素质素质拓展课程体系,构建基于学生兴趣和自主发展的文化组织,强化书院学生的朋辈教育,实现学生之间的相互影响和共同发展,通过有引导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主发展,营造提高大学生综合素质的文化教育氛围,为大学生健康成长、适应社会和提高文化素质创造优质文化环境和自我教育平台。

第十条利用书院制发扬我校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优良传统,以党建引领育人工作,进一步落实我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举措,积极探索校园文化建设新途径,以先进文化建设引领校园文化建设,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有效性,提升校园文化建设的内涵。

第四章实施载体与内容第十一条书院制以学生公寓为物理空间,将学生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素质教育有效结合起来,营造社区文化环境,提供学生个性发展平台,建立各具特色的文化之“家”,营造各具特色的书院文化。

第十二条建立适应书院运作模式的信息传送平台、人际互动平台和文化素质教育平台,实现学生间广泛交流和互动。

第十三条书院作为一个独立的生活社区,主要以专题读书沙龙、创新创意创业项目、学科拓展、素质拓展、人文与科技系列讲座、文体活动、心理健康教育和职业生涯规划辅导等形式开展活动。

第十四条书院提供各种社团活动为学生发展服务,通过学生自愿组建各类社团和主动参与专题活动获得发展,以及书院与各二级学院之间的文化交流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

第十五条书院根据人才培养需要,设立书院公选课,引入文化系列教育活动,推行素质教育证书制度,开展书院品牌活动,凝练书院文化特色。

第五章管理模式第十六条学校适时成立“ ** 书院管理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书管委”),下设书院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书管办”)。

第十七条书院在学校“书管委”的领导下,在学校“书管办” 的协调指导下开展工作,落实书院各项工作目标。

第十八条书院是在学校“书管委”的领导下,相对独立自主管理与运行的二级单位第六章行政组成和管理职责第十九条书院管理指导委员会成员组成(一)“书管委”由校领导、各二级学院院长、各书院院长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二)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及岗位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二十条书院管理指导委员会职责(一)“书管委”主要提出和审议关系书院发展的重大事项,并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主要包括:1. 书院的发展纲要、发展规划,运行管理办法等重大事项;2. 书院的经费预算、决算报告;3. 书院院长提出的工作报告和建议;4. 其他须经管理委员会审议的事宜。

(二)“书管委”实行定期例会制度,由“书管委”主任主持会议,根据工作需要“书管委”主任可以适时组织召开工作会议。

第二十一条书院管理办公室(一)书院管理办公室职责:1. 在“书管委”的领导下统筹指导书院各项工作;2. 负责拟定学校书院总体发展规划;3. 负责贯彻落实“书管委”的各项决议;4. 负责协调、处理书院与学校各部门、各二级学院之间的事务,建立书院工作沟通长效机制,确保书院工作顺利实施;5. 负责指导书院开展各项工作;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完善和落实书院人员管理、经费管理、资产管理和安全保卫等工作;6. 指导书院制定书院管理各类有关规定,开展书院目标管理;7. 指导书院推行素质教育工作,评估各书院素质课程开发与实施情况;规范书院文化活动,促进书院文化活动健康有序开展;8. 建立书院导师与导生工作机制,备案书院导师与导生的资料,审核导师与导生评优奖励;9. 根据实际需要提议召开“书管委”会议解决有关事项;10. 定期召开书院管理工作会议,协调并推进书院各方面工作;11. 落实学校、“书管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书院管理办公室由学生处(团委)、教务处、素质教育中心、党委办公室、督导室等部门负责人以及各书院副院长等组成。

(三)书院管理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书院管理工作会议,解决书院工作中的各种问题,提高书院管理效率。

(四)书院管理办公室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及岗位以学校文件为准。

第二十二条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书院实行院长负责制。

以院长为书院第一责任人,主持书院全面工作。

副院长协助院长工作,具体负责日常行政管理、学生管理、素质教育和文化建设活动等相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书院院长任职条件(一)正高或副高职称,或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社会知名人士。

(二)责任心强,具有奉献精神,办事公道正派。

(三)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学术水平,在教学、科研方面取得较好成绩。

(四)对传统文化有一定的了解,并热爱人文传播工作。

(五)有大局观念,有魄力,开拓能力强。

第二十四条书院副院长任职条件(一)讲师以上职称,学士学位以上,特殊情况经校领导审议同意可放宽任职条件。

(二)党龄三年以上,有丰富的学生工作、党务工作和行政管理经验,有教学、科研经历,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敬业、合作、奉献精神,责任心强,办事公道正派。

(三)能结合书院目标开发、规划素质教育课程,指导确定课程内容建设。

(四)熟悉高职院校学生管理动态,能提出学生管理和素质教育的创新管理意见。

(五)综合素质较高,有较强的创新意识。

第二十五条书院院长职责(一)全面负责书院工作,组织实施并完成学校、“书管委”下达的学生培养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领导制定书院工作规划并组织制定书院管理的有关规定。

(三)负责建立明确的、操作性强的书院学生素质培养工作模式。

(四)主管书院人员管理工作,积极引进人才,配备合理的人才梯队。

(五)主持书院日常管理工作,督促和支持副院长所分管的工作。

(六)作为书院安全第一负责人,负责全书院防火、防盗等综治工作。

(七)主管书院财务预算工作,做好财务规划与管理工作。

(八)完成校党政领导、“书管委”交给的其他各项工作。

第二十六条书院副院长工作职责(一)协助院长主持书院工作,加强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开发书院特色素质课程,优化现有公共课、选修课课程及有关素质、社团活动。

(三)协助院长协同书院导师开展各类书院活动。

(四)指导辅导员及导生实施书院学生自治,开展各类书院学生活动。

(五)完成院长交办的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书院人员配置书院设书院院长1 名(兼职),名誉院长若干名(兼职),副院长1 名,院务主任1 名,根据书院需要配置其他管理人员若干名。

第二十八条书院负责编制书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制定年度师资培训、导师聘任拟用计划,并报学校主管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九条书院负责书院各类人员进行目标管理和日常考勤管理、根据学校有关规章制度履职考核及相应的奖惩职能。

第三十条书院推行导师制,设立导师委员会,按一定比例配置书院导师,导师管理具体办法见《** 书院兼职导师工作条例》。

第三十一条以勤工助学方式在书院学生中招聘、招募导生或者工作助理,协助进行书院文化建设与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书院的其他人事管理依照学校有关人事制度执行。

第七章书院的运行第三十三条书院实行院务会议制度、导师委员会会议制度。

院务会议由院长或副院长主持,不定期召开,参加成员为院长、副院长、院务办公室人员(书院辅导员)、书院导师代表和相关人员,商讨决定书院建设、人才培养、学生管理、评先奖优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四条导师委员会会议由院长主持,每学期召开一次,导师委员会根据学校《书院兼职导师工作条例》行使工作职责,决定相关工作的重要事项。

第三十五条书院人员实行分级管理。

书院管理人员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进行选拔、考察和聘任。

书院内设机构负责人由院长提名,经书院院务会议讨论决定后,报学校“书管办”和人事处备案。

第三十六条书院根据学校编制计划,结合书院实际情况设置书院人员工作岗位,制订相应的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

第三十七条开展书院目标管理,接受学校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制定符合实际能保障书院运作的管理办法;制定及落实书院各岗位工作考核目标。

第三十八条书院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配置书院办公及活动场所,包括院长室、副院长室、院务办公室、辅导员室、谈心室、导师室、导生室、社团活动室、多功能会议室和图书阅览室等。

第三十九条书院要确立自己独特的办院理念和特色目标。

调动书院师生的力量,提炼书院特有文化元素,包括书院院徽、院训、院刊,打造文化品牌,营造文化氛围。

第八章书院沟通协调机制第四十条书院内部沟通协调机制(一)书院通过年度、月度工作会、研讨会等有效形式,做好每年、每月的工作总结及未来的工作规划,每周由副院长主持召开一次院务会议。

(二)在书院院长、副院长领导下,建立内部工作沟通机制,确保管理体系的持续改进和有效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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