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民工转移就业之探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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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思考
——我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调研报告
倪绿周
为了进一步推进统筹城乡就业的步伐,加快全镇劳务产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推进城镇化进程,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现就我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了深入调研,针对当前我镇劳动力转移就业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以便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解决。

一、全镇农村劳动力基本情况
(一)劳动力资源现状
沙河镇现有人口40161人,其中:农业人口21602人,占总人口的53.8%,非农业人口18430人,占总人口的45.9%,劳动力资源丰富。

(二)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状况及特点
近年来,全镇不断加大劳务输出工作力度,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农村劳动力转移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据统计,2005-2010年间,全镇输出农村劳动力累计达42776人(次),劳务收入累计达19587万元。

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收入已成为农民纯收入的一个重要部分。

全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主要特点:
1、输转规模不断扩大,劳务收入逐步提高。

2008-2010年间,劳务输出人数从5611人发展到了5904人,增长了4.9%;劳务收入由3035万元递增到4720万元,增加了35.7%。

2、就业区域以就近转移为主。

外出务工的劳动力主要以本省为主。

在2010年劳务输出的5484人中,本省范围内转移人数为3707人,占67.6 %;外省区就业劳动力1777人,占32.4 %;在国外务工的20人,仅占0.04%。

3、职业技能培训逐年增加。

2005——2010年间,全镇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证书人数分别由2005的58人增长为2010的387人分增长85%。

六年间,共组织城乡各类人员职业技能培训4656人,取得职业技能鉴定证书的有1896人。

技能培训推动作用巨大,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正在由“体力型”向“技能型”转变。

4、劳务品牌逐渐凸显。

近年来,针对市场需求和本地实际,精心培育沙建劳务品牌,从业人员分别达1868人。

5、劳务经纪人队伍逐步壮大。

劳务中介公司和劳务经纪人具有的联系市场紧密、组织输出灵活、维护务工人员权益及时等特点和功能并作为发展劳务经济的主要组织逐步被认识和重视。

在各级政府的大力宣传、引导和扶持下,劳务经纪人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担负起了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领头羊”的作用,涌现出了张义、孙万新、何永峰、张伟等带动能力强的劳务经纪人。

2010年输出的劳动力中,通过中介机构和劳务经纪人带动就业的达2731人,占输出总人数的49.7%。

6、劳务中介服务组织发挥着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一)供求总量和结构性矛盾是主要矛盾。

从全镇农村富余劳动力总量和劳务市场用工需求看,由于受国家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关停并转和企业产业结构调整以及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影响,企业对员工的技能素质要求更高,而现有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大都是一些技能比较
低,又缺乏专业特长,导致一部分劳动者找不到工作岗位,部分企业又难以招到合适的员工的结构性矛盾。

(二)由于农民受自身素质限制,加上一些企业对持证者待遇没有提高,致使农民对技能培训的显著作用和长远意义认识不足,对“要我学”与“我要学”发生错位,进行技能培训时,一些培训人员提出先给误工费,并提供免费午餐,才参加培训的不适当要求,致使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叫好不叫座”。

(二)资金投入不足,制约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村(社区)劳务工作平台现状已远远不能满足党的十七大对劳动就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由于人员无编制、队伍不稳定、经费短缺等问题,使有限的劳动保障服务功能与城乡人民日益增长的劳动保障需求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部分企业用工在急,而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又找不到就业岗位,劳务品牌和劳务输出培训基地建设缺乏资金支持。

农民工维权服务也因经费缺乏而难以到位。

(三)务工人员就业竞争力和维权意识弱。

外出务工人员中,以从事制造业、服务业、建筑业等体力型、含金量低的工作为主,收入相对较低,稳定性差。

同时,由于文化素质不高,部分务工人员不知道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求短期利益严重,部分农民工不愿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不愿缴纳社会保险,原因是签了合同受约束,缴纳社会保险需要自己出一部钱。

(四)促进城乡劳动力转移就业的服务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

就业信息传递手段落后;在硬件设施、服务功能和信息化程度等方面,离城乡一体化统筹就业的要求还有差距。

全镇各村(社区)劳务输转工作人员全部为兼职人员,兼职的身份加之劳务产业工作的繁杂,造成工作人员疲于应付,工作主动性差。

(五)社会歧视、政策不公现象依然存在。

虽然目前对农民进城就业的政策限制逐步放宽,但在实际中,农民工在就业、生活、医疗、保险、教育等方面依然没有享有应有的待遇,农村社会保障体系还不健全,农民工合法权益得不到基本保障的情况还时有发生,制约了农村劳动力的有效转移。

(六)劳务输出品牌规模小,影响力不大。

目前,我镇虽然打造了“沙建劳务”品牌,但是不论是从总体规模还是实际效果来看,都还没有真正形成一个叫得响、影响大的劳务品牌,制约了劳务输出向深度、广度发展。

三、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建议及探究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工作报告中指出“千方百计扩大就业”。

扩大就业、减少失业是每一个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目标。

因此说就业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社会问题。

搞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对发展经济和社会稳定显的尤为重要,为此建议:
(一)搞好平台建设,保障经费投入。

加大对劳动就业公共服务机构和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的资金投入,确保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顺利开展,资金投入要以政府为主,重点加强劳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设,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搭好桥梁。

(二)狠抓技能培训,提高就业竞争力。

开展培训是提高就业能力的有效途径,一要进一步健全培训网络,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形成多层次、多渠道、广覆盖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网络;二要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围绕劳务品牌的打造,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转移”的原则,增强培训针对性,一方面将具有优势和发展基础的专业技能培训做细做实、做强做大,另一方面加强政策、法律法规、职业道德等综合素质培训;三要创新培训形式,坚持以市场为导向,
以企业需求为目的,以订单定向为主体的新机制,采取中长期班与短期班相结合,继续实施职业培训计划,镇村培训相结合,岗前引导性培训和专业技能培训相结合等形式创造性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
培训;四要强化培训效果,坚持实际、实用、实效原则,强化培训效果,提高培训质量,让外出务工的农村劳动力都能至少掌握一门就业技能,使培训真正成为农民工进城务工的“金钥匙”;五要落实培训补贴经费。

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企业支持、多方筹集”的培训投入机制,财政部门要按时足额拨付对农村劳动力的培训补贴。

动员企业及社会各界支持和关注农民工培训工作;六要开展好针对农民工培训、就业的指导,帮助他们合理制定培训规划,解决好个人求职意愿和市场需求的矛盾,激发他们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提升就业能力;引导企业发挥培训农民工的积极性,实现培训和就业的良性互动。

(三)强化基础建设,完善服务功能。

要加快统筹城乡就业进程,完善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强化政府促进就业的公共服务职能。

按照机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工作“六到位”的要求组建和完善村、社区劳动保障平台;二是建立信息网络,完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系统建设,实现就业信息的广覆盖、实时共享和方便快捷,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信息服务;三是大力发展多种类型的劳务中介组织和经纪人队伍,引导他们为农民工提供诚信服务,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配臵劳动力资源中的基础作用;四是加快完善公共就业服务制度,免费向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等基本就业服务,坚持以人为本,推动“春风行动”长效机制,进一步改善农民工外出就业环境和条件。

(四)营造良好氛围,吸引创业人员“回乡创业”,稳定异地就业。

农业劳动力转移不光要“走出去”,而且还要确保能人、资金、技术回得来、引得进。

要把“走出去”与“回乡来”相结合。

要树立
“外出一人、致富一家,外出一批、致富一地”,“输出劳动力、引回生产力”等发展的理念,结合我镇实际情况,推出各项优惠服务和政策,在土地使用、电力供应、工商登记、资金信贷以及税收等方面,给予回乡创业人员的扶持;加大创业培训力度,引导和扶持农民工创业,为他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创业环境,激发其回乡创业的热情,不能把打工农民回乡创业看作是劳动力回流而加以否定。

劳动力转移最终的判断标准是看劳动者是否脱离了土地,是否带动了农民增收,因为回乡创业者不仅把资金、先进文化、技术、管理经验带回来了,而且支持家乡建设和经济发展,同时,进一步拓宽异地就业渠道,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农民工有序流动,鼓励农民工增强在外稳定就业的信心,通过回乡创业和输出就业可以带动当地的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五)加大监察力度,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按照国家推行的培训、就业、维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积极做好维权工作。

一是加快解决建筑等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重点加大对用人单位民工工资的监督和执法力度,快速处理涉及工资支付和投诉举报案件,保障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积极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二是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制度,落实《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关于工资、工时、休息休假的规定;三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要多层次全方位的开展执法检查,对于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对持证上岗,签订劳动合同的务工人员应积极创造条件纳入养老、医疗等基本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范围;五是建立和完善劳务产业工会组织,鼓励和支持农民工加入工会组织,发挥工会组织的维权作用;六是加强就业状况监测,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做好就业统计等基础工作,为实现就业决策提供依据,通过坚持不懈的工作,让广大农村劳动者就业有岗位、创业有门路、生活有来源、致富由奔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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