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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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士临时用工制度模板

医院护士临时用工制度模板

医院护士临时用工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护士临时用工行为,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院护士临时用工的管理。

第三条医院应当保障护士的合法权益,合理配置护士资源,提高护理服务质量。

护士有权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享受工资、福利、培训等待遇。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护士临时用工管理制度,明确护士临时用工的条件、程序、待遇等事项。

二、护士临时用工条件第五条护士临时用工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三)身体健康,能够胜任临床护理工作;(四)符合医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六条护士临时用工分为短期临时用工和长期临时用工:(一)短期临时用工指因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原因,护士不能正常上班,需临时招聘护士顶替的情况;(二)长期临时用工指因护理人员短缺,医院需要招聘护士长期顶替的情况。

三、护士临时用工程序第七条医院护理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提出护士临时用工申请,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招聘。

第八条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收取应聘材料、组织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九条医院应当与临时用工护士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等事项。

第十条护士临时用工合同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合同到期后,根据实际情况予以续签或者终止。

四、护士临时用工待遇第十一条护士临时用工的工资待遇应当参照医院同类岗位的工资水平确定,并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为临时用工护士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职业发展机会,保障其职业权益。

第十三条护士临时用工期间,应当享有与正式员工同等的护理工作权益,包括护理班次、休息时间、晋升晋级等。

五、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加强对护士临时用工的管理,建立健全考核制度,确保护理服务质量。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时用工护士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精)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精)

临时聘用护士管理办法一、聘用条件1、年满20周岁(岗位需要除外),必须经过三年以上正规培训取得护理专业毕业证书;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双眼矫正视力在1.0以上;3、政治思想好,素质好,品德端正,举止文雅,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善良、耐心。

4、有较强的理解、记忆能力,好学上进,技能优秀。

5、已经取得护士执业注册资格者优先。

二、管理办法1、建立聘用护士档案管理对聘用护士的技术档案进行管理,包括聘用护士的一般资料、学历变化、继续教育情况、论文发表、每年绩效考核、奖惩情况等,护理部有详细记录。

2、进行岗前培训除了定期参加医院护理部组织的各种形式的学习外,科室利用晨会、下午下班时间反复学习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护士职责、礼仪、职业道德规范、接受爱岗敬业教育等,将观念从“使用”转变为“使用与培养相结合”,培养招聘护士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激发她们热爱护理专业,培养全心全意为病人服务的思想。

3、护理部和科室严格管理,具体措施有:(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病历书写规范等核心制度;(2)加强专业知识学习,严格执行传、帮、带,虚心向老同志学习;(3)加强技术操作培训和考核;(4)加强医护配合和护理工作的灵活性,积极参加突发应急事件的处理;(5)积极参与护理质量控制(6)建立良好的护患关系4、不断提高聘用护士的素质(1)职业道德和形象的建设:聘用护士上岗后,个人行为就表整个医院护理人员的职业形象,因此要以各种护理规范为准则规范招聘护士的行为。

(2)继续教育:聘用护士是一支年轻的护理队伍,操作能力、观察能力、判断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的强弱,直接影响护理质量,因此要加强聘用护士上岗后的继续教育。

(3)实施以人为本的护理管理:对待聘用护士和在编人员要一视同仁,力争做到人尽其用。

(4)团结互助,合理排班:采取编内编外护理人员参插排班,充分发挥新老护士结合的作用。

5、聘用护士岗位技术能力和要求同我院护士的技术能力和要求。

医院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

医院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

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适应劳动制度改革的需求,加强对非正式编制合同制人员(以下简称合同制人员)的管理,规范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提高合同制人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各级劳动行政部门对合同制人员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医院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办法》所指的合同制人员,是院内任何部门、用任何经费列支工资,但不纳入正式职工编制的临时工作人员。

合同制人员不包括办理了返聘手续的我院离职退休职工。

第二条使用合同制人员必须依据本单位人员编制缺员情况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严格控制使用范围和人数。

招聘人数占用科室人员编制设置。

具体的用工对象,应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第三条环境保洁、绿化等后勤工作实行社会化服务,原则不聘用合同制人员。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四条合同制人员工作纳入职工工资基金管理。

第五条人事科是合同制人员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全院合同制人员用工的总体管理。

第六条人事科负责核定全院合同制人员的名额;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全院合同制人员用工计划;根据国家劳动政策法规,建立和健全合同制人员管理制度;按院长办公会议决定调整合同制人员工资标准;组织合同制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协助调解劳动纠纷;管理全院合同制人员基本资料;审核合同制人员的上岗资格。

第七条财务科负责办理合同制人员“五险”及办理“五险”转移手续;代收、代缴合同制人员保险基金。

第八条用工科室负责具体安排合同制人员的工作;协助医院计生小组,检查合同制人员的计划生育、计划生育证的有效期,并督促他们及时办理证明的年审;除院统一组织的岗前培训外各员工科室还要具体负责对合同制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工作考核等日常性管理工作;定期向人事科反馈合同制人员的基本情况,对已发生变化的人员情况,及时通知人事科。

第三章招收、使用、流动第九条招用合同制人员必须贯彻执行XX县人事局、卫生局《XX 县卫生系统人事管理若干规定(试行)》(苍卫发【2006】2号)、《XX 县卫生系统护士临时工招聘办法》等有关要求。

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和护工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时聘用的护工人员。

三、管理职责1. 护理部负责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调配、解聘等工作。

2. 各护理单元护士长负责本单元护工临时人员的具体工作安排、日常管理及质量监督。

3. 人力资源部负责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录用及劳动合同管理。

四、招聘与培训1. 护工临时人员的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招聘条件进行选拔。

2. 招聘合格的护工临时人员需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知识、技能操作、职业道德等。

3.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岗位职责1. 护工临时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2. 在护士长及护士的指导下,协助完成患者的生活护理、床单位清洁消毒等工作。

3. 不得从事护理技术性操作及对危重病人的生活护理。

4. 保持病房环境卫生,确保患者舒适。

六、工作安排与调配1. 护理部根据各护理单元的实际需求,合理安排护工临时人员的工作岗位。

2. 护士长根据本单元工作实际情况,合理调配护工临时人员的工作任务。

3. 护工临时人员应按照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七、考核与奖惩1. 护理部定期对护工临时人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工作技能等方面。

2. 对表现优秀的护工临时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对考核不合格的护工临时人员,经教育仍无改善者,可予以解聘。

八、解聘与离职1. 护工临时人员因个人原因需离职时,应提前向护理部提出书面申请。

2. 护理部审核同意后,办理离职手续。

3. 离职人员应按照规定办理物品交接手续。

九、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以上制度,旨在确保医院护工临时人员的管理规范、有序,为患者提供安全、优质的护理服务,同时保障护工的合法权益。

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保障医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维护医院及合同制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正式聘用的合同制人员,包括医、药、护、技、工及其他类别人员。

第三条医院合同制人员的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合同管理、岗位管理、绩效管理和培训考核相结合的管理模式。

第二章合同管理第四条医院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五条合同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合同。

第六条医院与合同制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医院实际情况,合同内容应包括:(一)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及支付方式;(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四)劳动纪律、保密条款;(五)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六)违反合同的责任;(七)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七条合同到期前,医院与合同制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解除劳动合同;(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医院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三)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四)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五)劳动者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医院造成重大损害的;(六)劳动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章岗位管理第九条医院对合同制人员实行岗位管理,明确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和考核指标。

第十条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合理设置岗位,明确岗位职级,建立岗位责任制。

第十一条医院对合同制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

第四章绩效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建立合同制人员绩效考核制度,对合同制人员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

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

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第一篇: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聘用合同制护士管理规定根据国家人事制度改革的有关精神,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护理岗位上对护士实行了合同制的用人方式,这批护理专业人员已在我院各科室发挥了充分的作用,为更好发挥她们的专业特长,解决其后顾之优,特制定《“合同护士”管理暂行办法》如下:一、聘用对象及条件:1、热爱护理专业,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20-25周岁以内。

2、必须具备国家承认的普通大、中专护理专业以上学历。

熟悉和掌握护理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

3、同等条件下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资格者优先。

二、聘用程序及方法1、医院根据工作需要,在岗们缺编职数上,公开向社会招聘。

2、坚持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用人原则。

3、应聘者提交护理专业毕业证书、身份证、护士执业证书等原始证件。

4、经初审合格者经理论考试、面试、考核,考核合格后由医院招聘领导小组根据岗位职数择优聘用,并签订试聘用合同。

三、管理1、受聘人员岗前培训1-2周,学习护士条例及管理办法、医院相关规章制度、职责、工作流程、护士服务规范等,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受聘人员在临床参与内、外、妇、儿等科室的轮转,一年后院科考核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3、对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的护士,有专业负责带教,不得独立上岗。

4、定期(每季)进行护理操作规程、护士行为规范、制度、职责等内容考试考核,如有违反按职代会条例执行。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聘用单位可解除合同或作待岗处理:① 受聘者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者② 受聘者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及医院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③ 受聘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医院利益造成重大损害者。

④ 受聘者的行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被追究刑事责任者⑤ 受聘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一个朋或调整工作岗位6个月仍不胜任工作者。

⑥ 受聘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工作者。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

护士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各级人事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见习护士是指被医院录用并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生。

合同制护士是指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法规及院规院纪的情况,没有重大护理差错或事故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根据全院护士岗位情况,人事科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用人指标.第四条根据用人指标,人事科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分为业务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用。

见习护士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达到护理部培训考核基础积分要求,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护士。

与医院签订三年固定期合同。

第五条合同制护士聘期三年内参加新一轮护士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薪酬第五条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执行岗位工资。

第六条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1、见习护士岗位工资按600元/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1000元。

有夜班津贴、各种福利、医保、失业、税金。

2、合同制护士岗位工资按800元/月发放,其中医院发放520元/月,另外280元浮动工资纳入科室正常绩效分配.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每月不低于1500元。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3、合同制护师,岗位工资10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720元/月,另外2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提高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护理人员临时聘用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章聘用条件第四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护理专业学历,持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3. 身体健康,符合护理工作要求;4. 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经验;5. 能够适应临时工作安排。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得作为临时聘用护理人员:1. 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2. 被开除公职的;3. 因违纪、违规被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4. 依照法律法规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

第三章聘用程序第六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招聘、审核和聘用。

第七条招聘程序:1. 发布招聘信息,明确招聘条件、岗位要求及待遇等;2. 应聘者提交个人简历及相关证明材料;3. 人事部门对应聘者进行初步筛选;4. 对符合条件的应聘者进行面试、考核;5. 确定拟聘用人选。

第八条审核程序:1. 人事部门对拟聘用人选的资格、学历、工作经验等进行审核;2. 核实应聘者提供的证明材料;3. 审核通过后,报单位领导审批。

第九条聘用程序:1. 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临时聘用合同》;2. 合同期限为一个月至六个月,根据工作需要确定;3. 合同期满后,如需继续聘用,应重新签订合同。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第十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享有以下权利:1. 享有国家规定的工资待遇;2. 享有国家规定的休假、福利待遇;3. 享有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权利;4. 享有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的权利。

第十一条临时聘用护理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2.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3. 维护单位形象,保守单位秘密;4. 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第五章合同管理与终止第十二条临时聘用合同应明确约定以下内容:1. 合同期限;2. 工作内容;3. 工资待遇;4. 休假、福利待遇;5. 社会保险;6. 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的条件;7. 违约责任。

2013年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修正案)

2013年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修正案)

鞍山市双山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修正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提高护理队伍综合素质,保障合同制护士合法权益,医院制定《鞍山市双山医院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下发实行。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制护士,是指已获得护理(助产)专业学历并经考试合格、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被我院聘用在护理岗位从事护理工作的护士。

第二章合同及考核第三条聘用合同制护士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

试用期满,由所在科室出具综合考评意见,报人事科备案,提交院长办公会讨论。

第四条试用期满讨论通过的,签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签订日期至当年度末,续签合同期限为一年。

第五条医院每年末对合同护士的德勤业绩进行综合考评,作为下年度续签合同依据。

其中续签理论考试成绩占60%,科室考核评分占40%(考评表另附)。

综合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60分及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

其中优秀比例按本年度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提取名额(合同护士参加工作未满一年者,没有年度评优资格)。

综合考评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后人事科备案。

第六条年度综合考评结果不合格者进行岗位调整,绩效工资按应得数额80%比例发放,直至下年度续签考试;考评结果虽合格但为末位3%者,绩效工资按应得数额90%比例发放,直至下年度续签考试;考评结果连续两年不合格或累计不合格次数达3次以上者,医院不予续签劳动合同。

第七条聘用合同制护士连续工作满15年,且年度考核合格累计达15次,或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度考核优秀累计达5次者,本人提出并同意续订的,医院与其订立无固定期限合同。

(本办法出台前合同护士在我院工作的年限计算在内,以签订合同为依据,年度考核结果比照合格。

)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护士,不再参加医院年度续签理论考试。

第八条合同护士因病请假,年度累计超过1个月者,取消本年度评优资格,年度累计超过3个月者根据休假时长进行科室考核扣分。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

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管理办法5篇篇1第一章总则一、目的为规范临时护士合同制护士(以下简称“临时护士”)的管理,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护理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与医院签订临时护士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岗位职责与工作时间一、岗位职责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按照医院的要求,履行以下岗位职责:1. 在护士长的领导下,协助完成病房的日常护理工作。

2. 负责病人的生活护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3. 严格执行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护理工作的安全有效。

4. 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学习,提高护理技能和服务水平。

5. 做好病人的健康宣教工作,提高病人的满意度。

二、工作时间临时护士的工作时间根据医院的具体安排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正常工作日:按照医院的上下班时间进行工作。

2. 加班:根据工作需要,可能需要在正常工作时间外进行加班。

3. 夜班:根据医院的夜班安排,负责夜间的护理工作。

4. 休班:根据工作安排,享有相应的休息时间。

第三章薪酬待遇与社保福利一、薪酬待遇临时护士的薪酬待遇根据医院的规定和合同的约定而定,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工资:根据护士的资历、能力和岗位确定基本工资。

2. 绩效工资:根据护士的工作表现、工作效率和病人满意度等因素确定绩效工资。

3. 加班费:对于超出正常工作时间的加班,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4. 夜班费:对于夜班工作,医院应支付相应的夜班费。

5. 其他补贴:如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根据医院的具体规定而定。

二、社保福利临时护士在合同期间,应享受以下社保福利:1. 养老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2. 医疗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医疗保险费,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3. 失业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4. 工伤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工伤保险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5. 生育保险: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聘护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临聘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临时聘用护理人员的管理。

第三条临聘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和领导。

第四条临聘护理人员的聘用、培训和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五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完善管理制度,培养专业护理人员。

第六条医院应当加强临聘护理人员的入职培训,提高其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考核制度,对临聘护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定期评估。

第八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聘护理人员的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或者违反规定的护理人员进行奖励或者处罚。

第二章临聘护理人员的聘用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根据护理工作量和临时需求确定临聘护理人员的数量和聘用时限。

第十条医院应当根据临聘护理人员的数量和特长要求,拟定临聘护理人员的招聘计划。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采取公开、公平的方式进行临聘护理人员的招聘,择优录用专业素质高、工作态度好的护理人员。

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向临聘护理人员出具聘用合同,明确相关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临聘护理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体检,符合健康标准后方可上岗。

第三章临聘护理人员的培训管理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培训,提高其护理服务能力和水平。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加强对临聘护理人员的岗位培训,使其了解医院的工作流程和规章制度。

第十六条医院应当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使其掌握应急处置能力,提高临床安全意识。

第十七条临聘护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工作技能。

第四章临聘护理人员的考核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应当定期对临聘护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评估其工作表现和服务质量。

第十九条考核内容应包括工作态度、专业技能、服务质量等方面,考核标准应当客观公正。

第二十条考核结果作为临聘护理人员绩效评定的重要依据,对表现优异的护理人员应当给予相应奖励和提拔机会。

合同护士管理制度

合同护士管理制度

合同护士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为规范合同护士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维护护士的权益和利益,保障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雇主与合同护士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其目的在于规范并严格执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护士的资格雇主须对合同护士的资格进行审查,并确保其具有合法注册护士执业资格,具备合格的医疗服务能力和良好的职业操守。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合同护士工作时间以每周40小时为标准,加班需另行协商并支付相应的加班费。

同时,员工享有法定的休息时间及带薪年假。

第五条工作内容合同护士应按照医疗服务流程和规程,认真履行护理职责,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协助医生完成医疗工作,维护医疗服务的质量。

第六条报酬福利合同护士享有与雇主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的报酬和福利,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工资、加班费、社会保险和福利等。

第七条健康保障雇主需为合同护士购买相关的工伤和健康保险,确保其在工作期间和工作地点内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八条离职与解雇合同护士有权在劳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离职,雇主需提前通知和安排好离职流程,离职后应及时支付相关工资和福利。

同时,雇主有权在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情况下解雇合同护士。

第九条纪律管理合同护士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疗服务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工作中的失误和过失要及时纠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条法律责任合同护士及雇主在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违法违规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修改或解释,需经合同双方协商一致。

本管理制度共计6000字。

以上为合同护士管理制度,合同护士和雇主应严格遵守并执行上述规定,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和医疗服务的质量。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院临时护士的管理,保障医疗护理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护士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时护士,是指在医院实习护士、进修护士、合同制护士以及其他非在编护士。

第三条医院应当建立健全临时护士管理制度,对临时护士进行严格选拔、培训、考核和监督,确保其具备相应的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

第二章选拔与招聘第四条医院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临时护士的岗位和人数。

第五条临时护士的选拔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素质;(三)具备相应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四)身体健康,符合从事护理工作的要求。

第六条医院应当对拟招聘的临时护士进行面试、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确定录用人员。

第七条医院应当与临时护士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章培训与考核第八条医院应当对临时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医院规章制度、护理工作流程、护理操作技能、急救知识、患者安全管理等。

第九条临时护士应当接受定期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

第十条医院应当设立考核机制,对临时护士的工作质量、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定期评估。

第四章工作与管理第十一条临时护士应当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和护理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医嘱,确保患者安全。

第十二条临时护士应当积极参加护理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加强与科室的沟通与协作。

第十三条医院应当为临时护士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服、护理用品等。

第十四条医院应当关注临时护士的工作和生活,关心其职业发展,为其提供晋升和培训机会。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纠纷处理第十五条临时护士在工作中出现违法行为或者严重差错的,医院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六条医院与临时护士发生劳动争议的,应当依法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所有。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第一条为规范医院临时护士的管理工作,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病人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时护士的招聘、考核、培训、考勤、绩效评估等管理活动。

第三条医院临时护士应具备相关专业资格和岗位要求,接受医院的培训和考核,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保护病人隐私,维护医院形象。

第四条医院临时护士由医院人事部门统一进行管理,不得私自雇佣临时护士,禁止雇佣未经批准的个人从事医疗工作。

第五条医院临时护士的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拖欠工资,未经批准不得补贴。

第六条医院临时护士要遵守医院制定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配合医生完成病人的诊疗工作。

第七条医院临时护士在工作中如发现医疗事故或违规行为应及时向医院管理部门报告,配合调查。

第八条医院临时护士应当积极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活动,不得拒绝或逃避。

第九条医院临时护士因故不能按时工作应提前告知医院人事部门,请假需提前报备,超过三天需提供病假证明。

第十条医院临时护士在工作中要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不得在工作中敷衍塞责、擅自违规操作。

第二章招聘与考核第十一条医院人事部门负责医院临时护士的统一招聘和考核,招聘时应严格审核应聘者的资格和经验。

第十二条医院招聘的临时护士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关专业资格证书及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医院对临时护士的招聘需与制度相匹配,不得超编招聘,不得雇佣不符合要求的员工。

第十四条临时护士在医院工作满三个月后应进行试用期考核,通过考核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十五条医院应定期对正式上岗的临时护士进行绩效考核,不合格者应当及时整改或处理。

第三章培训及考核第十六条医院应定期组织临时护士的培训活动,包括业务培训、心理辅导、卫生知识普及等。

第十七条临时护士在入职后应参加医院的新员工培训,了解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

第十八条医院应定期组织临时护士进行岗前培训和技能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工作。

第十九条医院应积极对临时护士的继续教育进行支持和指导,提高其专业技能和服务水平。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范文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范文临时护士管理制度一、总则1. 为规范临时护士的工作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临时护士在医院的工作期间,包括在医院临时招聘以及其他渠道招聘的护士。

3. 临时护士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接受医院的管理和领导。

二、临时护士的招聘1. 医院根据工作需要,通过内部招聘、社会招聘、机构招聘、外包等方式招聘临时护士。

2. 临时护士应具备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具有一年以上的护士工作经验。

3. 临时护士应经过面试、资格审核、背景调查等程序后方可上岗。

4. 临时护士须签订临时工作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时间履行职责。

三、临时护士的权利和义务1. 临时护士享有与正式员工相同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和休假等权益。

2. 临时护士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须提前请假并得到批准。

3. 临时护士应按照规定的工作内容和要求,认真履行护理职责,确保患者的安全和舒适。

4. 临时护士应尊重患者的权益和隐私,保护患者的个人信息和医疗机密。

5. 临时护士应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四、临时护士的工作管理1. 临时护士应按照医院的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违反工作时间和工作内容的规定。

2. 临时护士应定期参加医院组织的培训和考核,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

3. 临时护士应积极配合医院的工作安排,不得自行请假或者无故缺勤。

4. 临时护士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酗酒、吸烟或者滥用药物,确保工作的专业性和安全性。

5. 临时护士应在工作中,正确使用医疗设备和药品,并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

五、临时护士的纪律管理1. 临时护士应遵守医院的纪律要求,不得违反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 临时护士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不得参与医疗诈骗以及其他违反职业操守的行为。

3. 临时护士应服从医院的管理和指挥,不得违抗或者拒绝执行医院的决策和安排。

4. 临时护士应保守医疗机密,不得泄露患者的个人信息和病情。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和管理医院临时护士的工作,提高医院的服务质量和专业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临时护士招聘1. 医院每年根据工作需要,确定临时护士的招聘计划,招聘范围广泛,包括有执业资格的注册护士和护理专业在校学生。

2. 招聘程序:招聘流程简单,应聘者需提交个人简历和相关证书,经过医院面试确定录用。

3. 招聘标准:应聘者应具备合法的从业资格证书,品行端正,工作积极主动,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第三章临时护士工作安排1. 临时护士工作时间按照医院工作安排进行,可以根据需要进行加班。

2. 临时护士的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医护人员进行护理操作,负责病房护理工作,协助医生进行检查和治疗等。

3. 临时护士需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严格遵守医院相关规章制度,做好日常护理工作,保证医院医疗质量。

第四章临时护士的考勤管理1. 临时护士需按照医院的工作安排进行考勤,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2. 临时护士在工作期间需遵守医院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工作纪律,服从管理,不得违纪。

3. 对于临时护士考勤违规的情况,医院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扣款、停止使用等处罚。

第五章临时护士培训管理1. 医院将针对临时护士的特点,制定相关的培训计划,包括疾病知识、护理技能等。

2. 医院将定期组织临时护士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其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

3. 对于临时护士培训成绩合格的,将发放相应的证书和奖励。

第六章临时护士的福利待遇1. 临时护士的工资按照医院相关规定执行,薪酬合理,支付及时。

2. 医院将根据临时护士的工作表现,考虑是否给予合适的奖金和补贴。

3. 医院将为临时护士购买相应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其在工作中的安全。

第七章临时护士的管理监督1. 医院将建立临时护士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其工作表现、考勤记录、培训记录等进行全面管理。

2. 医院将对临时护士的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对工作出色的将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工作不合格者进行改进和处理。

临时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护理人员管理制度

临时护理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时护理人员的管理,提高临床护理质量,保障病患的安全和福祉,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临时护理人员的招聘、培训、岗位职责、工作纪律、奖惩措施等方面的管理。

同时,医院全部相关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招聘与录用第三条医院需要临时护理人员时,由人事部门进行招聘,通过招聘渠道广告发布、学校介绍、内部员工介绍等方式取得合适的申请人。

第四条申请人应具备以下条件方可参加临时护理人员的招聘和录用: 1. 具备医学相关专业的学历背景,持有相应学历和资格证明。

2. 具备肯定的护理技能,熟识常见的医疗技术操作流程。

3. 具有肯定的临床实践经验,了解常见疾病的护理要求和处理方法。

4. 临床护理职业道德良好,具备良好的沟通、团队协作本领。

第五条招聘面试过程包含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通过综合评价的方式,确定最终录用人员。

录用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职责和权益。

录用的临时护理人员需要接受医院的培训,包含医院的基本规章制度、常见疾病护理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医疗设备的操作与维护等内容。

培训合格后方可正式上岗。

第三章岗位职责与行为规范第七条临时护理人员的重要岗位职责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 1. 依照医生的医嘱,正确执行各项护理操作,保证病患的舒适与安全。

2.细致察看病患的状态变动,及时记录和上报相关护理信息。

3. 帮助医生进行各种检查、治疗和手术操作,并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与准确。

4. 热诚接待患者,供应必需的心理支持和护理引导。

5. 搭配医院进行各项质量掌控和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临时护理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行为规范: 1. 遵从医院的各项制度和规章,保持工作区域的乾净和卫生。

2. 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权,不得泄露个人信息和病情资料。

3. 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不得从事违法、违规的行为。

4. 严禁贪污腐败,不得收受患者或其家属的礼金、红包等财物。

医院护士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医院护士临时聘用制度范本

医院护士临时聘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护士临时聘用行为,保障医院、护士和患者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临时聘用护士,是指在医院短期承担护理工作,不具备医院正式编制,按照约定时间和工资待遇,提供护理服务的人员。

第三条医院临时聘用护士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依法签订临时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医院应当为临时聘用护士提供平等的就业机会,不得歧视性别、民族、宗教信仰等。

二、临时聘用护士的条件第五条临时聘用护士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二)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三)具备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四)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五)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护理工作职责。

第六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担任临时聘用护士:(一)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二)曾被开除公职的;(三)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四)有违反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行为的;(五)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六)其他不符合临时聘用护士条件的情形。

三、临时聘用护士的招聘与录用第七条医院应当通过公平竞争的方式招聘临时聘用护士,主要包括以下程序:(一)发布招聘公告;(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三)综合考核;(四)体检;(五)录用。

第八条医院应当与临时聘用护士签订书面临时聘用合同,合同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

合同期间,临时聘用护士享有与医院正式员工同等的基本工资待遇,并根据工作表现给予相应的绩效奖金。

第九条临时聘用护士的工资待遇应当符合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临时聘用护士的管理与培训第十条医院应当对临时聘用护士进行必要的岗前培训,确保其具备基本的医疗护理知识和技能。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范本

一、总则为了规范医院临时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时护士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及解聘等各个环节。

三、招聘1. 临时护士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 招聘条件:(1)具有国家承认的护士执业资格证;(2)年龄在20-55周岁之间;(3)身体健康,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职业素养;(4)具备一定的临床护理工作经验。

3. 招聘程序:(1)发布招聘公告;(2)报名及资格审查;(3)面试;(4)体检;(5)录用。

四、培训1. 临时护士入职后,应进行岗前培训,内容包括:(1)医院规章制度;(2)护理操作规范;(3)医院信息化系统使用;(4)护理安全知识;(5)应急处理能力。

2. 培训结束后,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五、使用1. 临时护士根据医院工作需要,由护理部统一安排到相应科室工作。

2. 临时护士在岗位上应严格遵守医院规章制度,服从科室管理,确保患者安全。

3. 临时护士应积极参与科室各项活动,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六、考核1. 临时护士的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2. 月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工作纪律、护理操作质量等;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工作表现、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等。

3. 考核结果作为临时护士续聘、解聘的重要依据。

七、解聘1. 临时护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予以解聘:(1)严重违反医院规章制度;(2)工作态度恶劣,影响恶劣;(3)考核不合格;(4)其他不宜继续工作的情况。

2. 解聘程序:(1)通知临时护士;(2)说明解聘原因;(3)办理相关手续。

八、附则1. 本制度由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医院临时护士管理制度旨在规范临时护士的管理,提高护理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请各部门及临时护士严格遵守本制度,共同为我院的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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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聘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加强对护士队伍的管理,提高护士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湖北省各级人事部门对用工管理的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所指的见习护士是指被医院录用并签署就业协议书的护理专业大专以上学生。

合同制护士是指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没有违反国家各项法规及院规院纪的情况,没有重大护理差错或事故并与医院签订聘用合同的护士。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根据全院护士岗位情况,人事科制定招聘计划,报院长办公会审核,确定用人指标。

第四条根据用人指标,人事科组织招聘工作。

招聘分为业务考试与综合素质考核。

招聘工作坚持公平公开原则,择优录用。

见习护士工作(见习期)满一年以上,取得护士执照,达到护理部培训考核基础积分要求,由人事科组织考核,合格者成为合同制护士。

与医院签订三年固定期合同。

第五条合同制护士聘期三年内参加新一轮护士规范化培训,取得合格证书的与医院续签聘用合同;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不再续签合同。

第三章薪酬第五条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执行岗位工资。

第六条工资标准(参照国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工资标准执行):1、见习护士岗位工资按600元/月发放,绩效工资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每月不低于1000元。

有夜班津贴、各种福利、医保、失业、税金。

2、合同制护士岗位工资按800元/月发放,其中医院发放520元/月,另外280元浮动工资纳入科室正常绩效分配。

绩效工资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每月不低于1500元。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

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3、合同制护师,岗位工资10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720元/月,另外2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4、合同制主管护师,岗位工资12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820元/月,另外3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5、合同制副主任护师,岗位工资14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920元/月,另外48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6、合同制主任护师,岗位工资1600元/月,其中医院发放1000元/月,另外600元奖励工资纳入科室正常奖金分配。

绩效发放参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有夜班津贴及各种福利,有医保、失业、住房公积金、税金,按照档案工资计算,从工资单中扣除。

第七条岗位工资的滚动晋级。

合同制护士参加年度考核,年度考核合格者,参加工资的滚动晋级。

每年按照20元的标准滚动晋级。

第四章辞退与解聘第八条见习护士有二次护士执照考试机会。

第二次考试成绩不合格的,作辞退处理。

第九条见习护士工作满一年,未取得护士执照或未达到培训考核基础积分的,由人事科、护理部进行诫勉谈话,两年未达标者,作辞退处理。

第十条见习护士轮转期间综合考核累计三次以上不合格者,护理部提供考核成绩及处理意见交人事科待岗培训,培训合格后上岗,给予待岗培训时间最长不超过三个月,三个月后考核仍然不合格者作辞退处理。

待岗期间发放基本生活费。

第十一条合同制护士三年内未取得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二条一年内旷工时间累计超过15天的,作辞退处理。

第十三条除国家规定节假日、探亲假、带薪休假、因病住院及正常排班休息之外,年出勤率低于92%的(门诊病假影响出勤率),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四条因工作中出现差错事故,给科室和医院造成经济损失、带来不良影响,后果严重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五条凡违反国家晚婚晚育政策或计划生育政策或国家其他法律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一年内因服务质量被患者投诉三次以上并调查属实的,见习护士作辞退处理,合同制护士解除聘用合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见习护士与合同制护士。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医院人事科负责解释。

人事科、护理部2012.7附件一:新护士规范化培训实施办法为强化新护士的基础理论、基础操作水平,提高新护士的学习积极性,根据医院人事相关管理制度,结合护理工作实际,对新护士实行规范化管理,具体如下:一、适用对象:见习护士、合同制护士二、培训周期:一年三、培训内容:1.基础理论:《护理学基础》知识问答、基础护理学(本科第4版教材)、全国护士岗位技能考核标准、专科手册2.基础操作:生命体征测量、徒手心肺复苏、心电监测技术、除颤技术、无菌操作技术、静脉留置针技术、输血技术、肌内注射法、女患者导尿术、鼻饲技术、胃肠减压技术、口腔护理、吸痰、给氧、灌肠3.继续教育培训:护士职业规划、沟通技巧、护士心智模式的培养等内容四、考核方法:1.基础理论:将以上内容按章节分为四阶段,隔周五17:30~19:00为理论积分时间,4个阶段的考核内容依次循环,新护士可依据自身情况选择是否申请参加考核积分;每次考核按不合格、合格、优秀分别积0分、2分、5分。

≥85分为合格,≥90分为优秀。

2.基础操作:护理示教室设专职带教老师负责积分操作考核,新护士每练完1项操作,即可随时到护教室申请考核操作积分;每次考核按不合格-1分、合格1分、优秀3分。

≥85分为合格,≥95分为优秀。

3.综合素质考评:由新护士所在科室带教老师及护士长依据《护理人员素质考核表》共同完成,≥21分为合格,≥28分为优秀。

4.继续教育:取得英语四级、六级证书分别积4分、6分;接受继续教育培训按实际听课数计分(以听课证为准)。

5.科研论文:凡在地(市)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1分/篇;在省级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2分/篇;在统计源以上刊物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5分/ 篇;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8分/篇,在权威期刊上发表论文及论著,加分10分/篇,科研成果根据排位依次加分:10、8、6、4、2分。

五、管理办法:1.所有新护士必须参与积分制管理。

2..新护士在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即进入新护士积分考核阶段。

3.新护士在积分完成后由护理部颁发合格证书。

4.一年内完成积分者,绩效按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执行。

一年培训期结束后,未能完成积分者,绩效参照《护理人员绩效考核二级分配制度》相应资历人员的70%执行;如二年内未完成积分,交由人事科按相关规定处理。

6.未完成积分人员不能享受年度评优、晋级等待遇。

六、合格标准:1.单项否决条件:①十五项操作任意一项﹤1分。

②理论考试任意一次﹤2分。

③护理人员素质考核﹤21分。

④除国家规定节假日、探亲假、带薪休假、因病住院及正常排班休息之外,年出勤率低于92%的,当年积分清零。

2.总分达60分以上为合格,总分达80分以上为优秀。

护理部2012年6月10附件二:护理人员素质考核表姓名:出生日期:岗位:科室(部门):考核时间:自到在该考核部门工作时间:分值标准设置:优秀:5分良好:4分合格:3分基本合格:2分不合格:1分1.工作业绩评分:1.1 专业能力定义:应用专业知识完成工作任务举例:理解力,贯彻医院护理理念应用护理程序专业知识水平清洁卫生和院内感染评价:1.2 承受能力评分:定义:在较高的压力和负荷下完成工作目标举例:对意外事故的反应集中注意力的能力稳重、稳健工作成绩的持续性评价:1.3 计划和组织能力评分:定义:工作有计划、有重点,能合理组织安排举例:效率观念(时间、物质、经济)计划、组织有目标合作、协调能力应变能力、灵活性评价:2.社会能力2.1 与病人和家属交往评分:定义:个体交往的能力和意愿举例:信息交流促进自理根据场景和情况进行交往与沟通评价:2.2 合作评分:定义:与上级和同事共同完成本职工作举例:信息传播彼此信任批评和评判护理信息的识别愿意承担责任真实性、可靠性评价:3.个人能力3.1 自率与自主评分:定义:能确定工作任务,有合适的能力进行工作,进行检查举例:具有责任心自我负责的工作可提出解决问题和改善质量的合理化建议具有创造性评价:3.2 学习和提高的愿望评分:定义:个人能力和知识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举例:对于新生事物思想开明、开放对工作有兴趣能自我反省愿意参加继续教育评价:4.其他(不强求填写)评价时间:试用期评价时填写:是否可以继续留用?是否考核者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此考核表内容已向我说明,我如果对此评价持有不同意见,我能够通过文字书面表达出来。

()同意()不同意,陈述如下:日期:被考核者签名:护理部主任日期: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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