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讲_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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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模拟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共37页)

税法模拟测试题及答案解析(共37页)

前言 (1)第一章税法根本原理 (3)第二章增值税 (22)前言一、考试题型、题量〔以近三年考试情况为例〕〔一〕题型〔四种〕单项选择多项选择计算综合合计〔二〕题量40题30题 2大题2大题共90 题〔三〕分值40分60分 16分 24分共140分〔四〕及格率总分140分及格线84分二、考试特点:〔一〕均为选择题方式,答案均答在答题卡上面〔二〕全面考核〔章章有题,覆盖率100%〕重点突出。

02至04年教材均为6章最多一章45分最少一章6分一、原理二、增值税三、消费税四、营业税五、资源税六、车辆购置税合计2001年1349244212-140 2002年3045302168140 2003年32461926107140 2004年20442530156140 4年平均24462430107140税〕,新增的城建税考5分、关税考7分。

〔三〕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侧重应用与操作考试涉及根底理论、税法政策、操作运用三大局部内容〔四〕综合性比拟强,跨章节题目在计算、综合题型,甚至单项选择、多项选择题均有表达(五) 2004、2005两年考题题量不变前提下,客观题内容加大,特别是单项选择题计算量非常大,难度提高。

三、教材结构及今年变化〔一〕教材结构:02至04年,税法〔Ⅰ〕教材为6章,2005年税法〔Ⅰ〕教材为8章,但结构没变化,由两局部组成:第一局部;税法概论〔第一章〕第二局部:税收实体法--流转税〔第二~八章〕重要程度章节题型分值第一章税法根本原理:新增税收执法与监督;征管法内容进行了结构性调整。

第四章营业税:结构性变化,将9个税目各列一章,但内容上变化不大。

四、如何准备税法〔一〕的应试:〔一〕全面把握教材,既注重操作,也注重根底知识这门课与其他课程、其他考试不同,根底知识(第一章)占相当比例,01-05年平均24分,占总分的17%左右。

〔二〕实体法局部必须熟练掌握政策并加以运用,多做计算题综合题:1.多作练习〔练习来源三方面:教材上、历年试题、考试中心〕2.参加网校习题精讲班〔三〕注重每个知识点以及知识点之间的联系--知识融会贯穿1.同一税种涉及的多项政策2.同一纳税人涉及的多个税种在税法〔Ⅰ〕中,有交叉或平行关系的税种很多:①进口关税--进口消费税--进口增值税--国内消费税与增值税②增值税--消费税③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④增值税--营业税⑤增值税--资源税⑥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第一章税法根本原理第一节税法概述第二节税收法律关系第三节税收实体法要素第四节我国税法体系的根本结构第一节税法概述共八个问题: 1.税法的概念与特点2.税法原那么 3.税法的效力与解释4.税法分类5.税法作用 6.税法与其他部门法关系7.依法治税8.税收执法与监督一、税法的概念与特点:〔一〕税法概念——了解税法是指有权的国家机关制定的有关调整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标准的总和。

经济法学(8.1.5)--习题作业答案——第八章第1讲税法概论

经济法学(8.1.5)--习题作业答案——第八章第1讲税法概论

习题作业答案——第八章 第1讲 税法概论1、判断题1.答:正确。

从税收的经济本质、税收程序法律关系以及税收、税法的发展历史来看税收法律关系,可以看出国家与纳税人在税收上的平等关系与对等交换关系,税收征纳法律关系是一种建立于平等基础之上的有限的“不平等”,征税行为与其他具体行政行为的区别从而得出税收法律关系中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

只是因为主体双方是行政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等。

2.答:错误。

税法上引起税收法律关系的前提条件,但税法本身并不能产生具体的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3.答:正确。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享有的税收权力与税收权利,承担的税收职责和税收义务。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在整个税法关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决定了税收法律关系的实质。

2、简答题1.答:定义: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法确认和调整的,在国家税收活动中各方当事人之间形成的,具有权利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学界对税收法律关系的性质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比较具有代表性的为奥托.梅耶提出的权力关系说,阿尔伯特.亨特尔、北野弘久提出的债务关系说以及日本学者金子宏提出的二元关系说。

关于税收法律关系性质的基本结论:在具体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分别界定为债务关系和权力关系,在抽象的层面,将税收法律关系界定为债务关系。

2.答:税收具有三大基本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此所谓税收的“三性”。

定义:(1)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征税凭借的是其拥有的政治权力,无论是单位还是个人均不得违抗国家征税的决定。

(2)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在征税之时并不需要向纳税人支付对价。

(3)税收的固定性又称税收的确定性,是指国家应当通过颁布法律的形式,事先将征税对象、征收比例(数额)、征收时间等问题确定下来,并且严格地按照预定的标准征税。

三者的关系:税收的三性是相互联系、密不可分的统一体,是税收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是税收区别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的重要标志。

税法教案1——3讲

税法教案1——3讲

第一讲第一章税法总论教学目标:1.掌握税收的概念,理解税收的职能,了解税收的产生;2.掌握税法的概念,熟悉税收法规关系,了解税法的作用。

3.掌握税法的构成要素,并能分析运用;4.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进展情况;5.掌握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明确目前开征的税种以及税法的分类;教学重点:1.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2.税法的分类。

教学难点:税法的分类教学场所及教具:黑板、粉笔、课件、多媒体投影教学方法:讲授法、案例教学法、讨论法课内外作业:课内:配套学习指导、习题与项目实训教材第一部分的第一章第一节习题训练课外:了解当地税收情况教学过程及主要内容:【教学导入】从同学们谈谈对税收最早的了解引入一、税收的性质(一)税收的概念税收又称为“赋税"、“租税”、“捐税”,是国家为了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强制地、无偿地参与社会剩余产品分配,以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规范形式。

可以从以下五个方面来理解.1.税收的本质是一种分配2.税收分配以国家为主体,凭借政治权力来实现3.税收分配的对象为剩余产品4.征税的目的是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5.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特征(二)税收的产生税收是一个古老的历史范畴,已经有几千年的历史。

1.税收产生的条件一般认为,税收的产生取决于相互制约的两个条件:(1)国家的产生和存在。

国家的产生和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前提条件,(2)私有财产制的存在和发展。

私有财产制度的出现同税收的产生也有着直接的必然联系,是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

2.我国税收发展的历程(1)夏商周时期的“贡助彻”。

夏、商、周时代的贡、助、彻,是我国税收的雏形阶段。

(2)春秋时期鲁国的“初税亩”.初税亩顺应了土地私有制这一必然发展趋势,这是历史上一项重大的经济改革,也是我国农业税制从雏形阶段进入成熟时期的标志,正式确立起了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三)税收的职能我国税收具有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和监督社会经济活动的职能。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

第一章税法总论本章考点精讲五、我国现行的税法体系——即税法的分类(一)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我国目前还没有制定统一的税收基本法。

税收普通法是根据税收基本法的原则,对税收基本法规定的事项分别立法实施的法律。

如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五种:商品和劳务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特定目的税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提示】划分标准不同,分类不同。

【例题·单选题】根据税法的职能与作用,税法可分为()。

A.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B.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C.流转税法和所得税法D.中央税法和地方税法【答案】B【解析】选项A是按照内容与效力划分;选项C是按照征税对象划分;选项D没有这种分类。

★六、税收执法(一)税务机构设置中央政府设立国家税务总局(正部级),省及省以下税务机构分为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两个系统。

国家税务总局对国家税务局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协同省级人民政府对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双重领导。

【例题·多选题】下列关于省级地方税务局实行的管理体制表述错误的有()。

A.国家税务总局垂直领导B.同级政府领导C.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国家税务总局领导为主D.国家税务总局和同级政府双重领导,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答案】ABC【解析】省地方税务局实行同级地方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双重领导,以地方政府领导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征管范围的划分1.国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增值税、消费税、车辆购置税;中央企业所得税。

2.地税局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城建税、部分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等。

3.海关系统负责征收的税种:关税、船舶吨税、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第1章 税法概述

第1章 税法概述
1.立法解释 立法解释即为税收立法机关对所设立税法的正 式解释。按照税收立法机关的不同,我国税收立法 解释可以分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 税收法律作出的解释,有关行政机关和地方立法机 关对相应税收法规作出的解释等。税收立法解释包 括事前解释和事后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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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政解释
税法行政解释也称税法执法解释,是指国家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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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税率 税率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数额之间的法定比 例,是计算应纳税额和税收负担的尺度,体现征税 的程度,是税收制度的中心环节,是税制中最活跃、 最有力的因素。 (1)税率的基本形式 不同税率可细分为若干种税率形式,税率的基 本形式有: ①比例税率。指对同一征税对象,不论数额大 小,均按同一比例计征的税率。 ②累进税率。指随着征税对象数额或相对比例 的增大而逐级提高税率的一种递增等级税率。累进 税率又可分为全额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全率 累进税率、超率累进税率、超倍累进税率等。
第一章 税法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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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要点:
1.税法的概念 2.税法的特征 3.税法的解释 4.税法的效力 5.税法的构成要素 6.我国现行的税制体系 7.税收管理体制 8.国家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 9.地方税务局系统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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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节 税法的概念
1.1税法的定义
税和法历来是不可分割的,有税必有法,无法便 无税,税法是税的表现形式,税收必须以税法为依 据和保障。
税法是税制的核心,税法是税收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法由国家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 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税务征管机 关和纳税人从事税收征收管理与缴纳活动的法律依 据。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税法期末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专升本

《税法》复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下列企业中,按2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是()A 小型微利企业B 高新技术企业C 居民企业D 取得的所得与境内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2、税收负担可以转嫁的税,属于()A价内税 B间接税 C直接税 D从价税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A 甲发料,乙加工 B甲委托乙购买原材料,由乙加工C 甲发订单,乙按甲的要求加工D 甲先将资金划给乙,乙以甲的名义购料并加工4、烟叶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购烟叶的当天,“收购烟叶的当天”是指()。

A 向烟叶销售者付讫收购烟叶运输费用的当天B 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价外补贴的当天C 支付给烟叶销售者的烟叶收购价款的当天D 向烟叶销售者付讫烟叶款项或者开具收购烟叶凭据的当天5、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据实扣除的是()A.非金融企业向非关联的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B.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C.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D.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6、某画家于2017年3月将其精选的书画作品交由某出版社出版,从出版社取得报酬10万元。

该笔报酬在缴纳个人所得税时使用的税目是()。

A.劳务报酬所得B.稿酬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工资薪金所得7、甲企业2017年年初拥有厂房原值2 000万元,仓库原值500万元。

2017年5月20日,将仓库以1 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乙企业,当地政府规定房产税减除比例为30%。

甲企业当年应缴纳房产税()万元。

A. 17.65B. 18.2C. 18.55D. 20.38、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计税依据是()。

A.纳税人使用土地而产生的收益B.纳税人因地理位置不同而产生的级差收入C.纳税人出租场地而取得的租金收入D.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9、目前我国大多数商品税种的税率实行( )税率。

A定额税率B比例税率C复合税率D累进税率10、纳税人当期的进项税额大于当期销项税额时,对不足抵扣部分的处理办法是( )。

《税法》李晓红-【课后简答题答案】+-【课后习题答案】

《税法》李晓红-【课后简答题答案】+-【课后习题答案】

在我国,税收是国家依据法律,为满足社会公共需求和公共商品的需要,行使国家权力对私有经济财产进行的一种强制、无偿的征收。

对于西方国家而言,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方式产生并发展起来,是国家政治权力与私有财产制度斗争的产物,是国家以征税的方式取得财政收入的主要途径和主要方式。

任何经济范畴的产生都取决于一定的客观条件,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产品分配,它并不是人类社会一开始就存在的,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

税收是国家为实现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律规定,通过税收工具强制地、无偿地参与国民收入和社会产品的分配和再分配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是税法产生、存在和发展的基础,是决定税法的性质和内容的主要因素。

⑴税收产生的社会条件:国家的产生和存在①税收是国家实现其职能的物质基础。

②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以国家政治权力为依据的特定产品的分配。

⑵税收产生的经济条件:社会剩余产品的出现产生了私有制⑴税收公平原则:①横向公平:对经济条件相同的人要用同等的课税标准来对待②纵向公平:“量能课税”⑵税收效率原则:①税收的经济效率原则②税收的行政效率原则⑴分配收入职能.表现在获取财政收入和收入再分配。

⑵资源配置职能⑶反映监督职能⑴概念:①狭义:指经过最高权力机关正式立法的税收法律②广义: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是由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争讼法构成的法律体系。

⑵特征:①税法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A税收分配关系B税收征收管理关系②税法关系主体的单方固定性③税法是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法④税法是实体法和程序法相结合的综合性质的法㈠税法的基本原则:⑴税收法定原则⑵税收公平原则⑶公众信任原则⑷实质课税原则㈡税收的适用原则:⑴实质课税原则⑵诚实信用原则⑶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⑷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原则⑸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税法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税收优惠、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违章处理等,其中,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率是三个最基本的要素、㈠纳税人:指“纳税义务人”,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㈡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纳税客体,是指税法中规定的征税目的物,是税收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税法(第九版)税法概述

税法(第九版)税法概述

➢ 税法的基本构成要素
2.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国家征税的标的物。征税对象说明了对什么征 税的问题,规定了每一种税的征税界限,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每一种税一般都有特定的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从总体上确定了一个税种的征税范围,税种的名称也常常是以征税对 象为根据来确定的。
➢ 税法的分类
3.按税法地位分类 按照具体税法在税法体系中的法律地位不同,可以将其分为税收通则法和税收 单行法。 税收通则法是指对税法中的共性问题加以规范,对具体税法具有约束力,在税 法体系中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的税法。 其主要内容包括通用条款、税权划分、基本税收权利与义务、征收程序、法律 责任、行政协助、税务争讼等方面的内容。较为典型的税收通则法就是税收基 本法。 税收单行法是指就某一类纳税人、某一类征税对象或某一类税收问题单独设立 的税收法律、法规或规章。税收单行法受税收通则法的约束和指导。 税收单行法是相对于税收通则法而言的,税收通则法以外的税法都属于税收单 行法。
1.按税法内容分类 按税法内容的不同,可以将税法分为税收实体法、税收程序法、税收处罚法、 税收救济法和税务行政法。 税收实体法是规定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实体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包括纳税主体、征税客体、计税依据、税目、税率、减免税等, 是国家向纳税人行使征税权和纳税人负担纳税义务的要件。只有具备这些要 件时,纳税人才负有纳税义务,国家才能向纳税人征税。税收实体法直接影 响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分配,是税法的核心部分,没有税收实体 法,税法体系就不能成立。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 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就属于税收实体法。
➢ 税法的定义
各有权机关根据国家立法体制规定所制定的一系列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 性文件,构成了我国的税收法律体系。 从广义上讲,税法是各种税收法律规范的总和,即包括所有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 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税法体系的总称。广义的税收法律规范不仅存在于 专门的税收法律法规中,还存在于其他与税收有关的法规之中。 从狭义上讲,税法是特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颁布的税收 法律。 税法涉及的主体包括税收征管机关和纳税人。税收征管机关依法进行税收的征收 和管理,纳税人依法缴纳税款,双方均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受到税法的规范和 制约。 税法的本质是正确处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因税收而产生的税收法律关系,既要保 证国家税收收入,也要保护纳税人的权利,两者缺一不可。税法的核心在于兼顾 和平衡纳税人权利,在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稳步增长的同时,也保证对纳税人权利 的有效保护。

第1章 税法概述

第1章 税法概述

接税与间接税(税法分类中讲)
第四节 税法要素
三、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 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 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 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 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答案】C
二、税收法律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
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 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包括三方面内容:税收法律关系的构 成;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税收法律关系 的保护。
税税收收法法律律事行件为是是指指不税以收税法收律法关 律系关主系体权在力正主常体意的志意支志配为下转做移出 的的客活观动事。件例:如例,如纳,税自人然开灾业害经 可营以即导产致生税税收收减法免律,关从系而,改纳变税 税人收转法业律或关停系业内就容会的造变成化税。收法
【例题1•多选题】下列关于税法原则的表述中,正 确的有( )。(2010年) A.新法优于旧法原则属于税法的适用原则 B.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这体 现了税收法定原则 C.税法的原则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包括税法 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D.税法适用原则中的法律优位原则明确了税收法律 的效力高于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
【例题•单选题】由税收制度所调整的税收分配 关系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复杂性所决定,税法具 有( )。 A.义务性特点 B.权利性特点 C.综合性特点 D.单一性特点 【答案】C
二、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一)税收实体法体系 1、商品和劳务税类。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和关税。 2、所得税税收类实体。法包主括要企是业指所确得定税税种、立个法人,所具得体税规定。各税种的征 3、财产收和对行象为、征税收类范。围包、括税房目产、税税、率车、纳船税税地、点印等花。税例、如契, 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 4、资源人税所类得税。法包》括就资属源于税税收、实土体地法增。值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税。 5、特定目的税类。包括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 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和烟叶税。

CPA税法杨军讲义

CPA税法杨军讲义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2016年教材变化不大。

【知识点】税法的概念【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收与现代国家治理理解税收的内涵需要从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来把握: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3.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法的概念1.概念: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权利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税法属义务性法规的这一特点是由税收的无偿性和强制性特点所决定的。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知识点】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考情分析】近几年考试没考核过。

熟悉基本知识点即可。

一、税法是我国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1.税法以税收关系为自己的调整对象,正是这一社会关系的特定性把税法同其他法律部门划分开来。

2.税法主要以维护公共利益而非个人利益为目的,在性质上属于公法。

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二、税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规范,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和有偿。

而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其调整方法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税法课件完整版

税法课件完整版
(一)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 (二)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 (三)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的作用 (四)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五)税法是维护国家利益指国家在一定的政治、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制定的指导税法 活动的准则。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五、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法构成要素又称课税要素, 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 素的总称。
(一)总则 (二)纳税义务人 (三)课税对象 (四)税目 (五)税率
1. 比例税率 2. 累进税率 3. 定额税率
(六)纳税环节 (七)纳税时限 (八)纳税地点 (九)税收优惠 (十)税务争议 (十一)税收法律责任
二、税法基本概念
税法,通常是指由国家最高权力机关或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 定的有关调整国家在筹 集财政资金方面所形成的税收关系的法律 规范的总称。简而言之,税法就是由国家制定 的有关调整税收征 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三、税法的作用
正确认识税法的功能价值,对于我们在实际工作中准确地把握税法的 基本价值取 向,促进税收法制水平,推动税收事业各项工作具有重要的意义。 我国税法的重要作用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完备的税法体系应具备以下特征:一是完整性。要求每个税种都具有 相应的税法规 范予以规制。二是内在的协调一致性。既要求保证税法的指导 思想、原则、概念、术语 的统一性,还要求下位阶税法规范符合上位阶税法 规范,并且同一层次的税法规范间也 应当保持协调一致,不能相互矛盾。三 是权威性。要求层次较高的税法规范在整个税法 体系中占有较大的比重。四 是科学合理性。要求具有较强的现实操作性,体系内部紧密 衔接,具有较强 的严密性。
第 一 章 税法总论
【学习目标】 1. 了解我国税收法律制度。 2. 掌握税法概念和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内容。 3. 掌握税法要素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

《税法》(第2版)课程教学大纲一、课程基本信息课程代码:课程名称:税法课程英文名称:Taxation Laws学时/学分: 54学时/3学分开课系(部):会计系、财务管理系和工商管理系等先修课程:经济法面向对象: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二、课程性质与目标课程性质:本课程是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一门专业限定选修课,是会计、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等专业的主干课程之一,是学生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证考试、助理会计师、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考试必考的一门课。

课程目标: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应使学生掌握税法的基本知识、流转税法与所得税法,对我国的现行税收体系有一个比较概括的了解,特别是掌握税收的征收办法及计算方法,增强学生的税法素质,为学生今后从事税务工作、会计实务工作以及企业管理工作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理论教学基本内容及学时分配第一章税法概述(2学时)【教学目的】本章是该课程的理论基础,掌握好本章内容是学好以后各章的关键。

本章主要介绍税法的基础知识和我国建国以来的税制发展,其主要内容包括税法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税法的制定与实施,税法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等内容。

通过本章的教学,要求学生了解我国税制的发展演变历史和税收法律关系的基本内容;熟悉我国税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和我国现行的税收管理体制;掌握税法、税收法律关系等概念内涵,掌握税法要素、税制体系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积累一定的税制和税法知识,为学习以后各章打好基础。

【教学重点】税法的概念;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收法律关系的特征;现行税法体系;税收管理体制;我国税制改革的主要内容。

【教学难点】全额累进税率和超额累进税率的比较;税法的制定。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第二节我国税法原则第三节我国税收立法机关和税法体系第四节我国税收制度的改革和发展第五节我国税收管理体制【教学基本内容】1.税收的概念和税收的职能2.税收的产生与发展3.我国现行税制体系4.税法分类5.税制构成要素第二章税收征收管理(2学时)【教学目的】本章主要介绍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权利和义务,税务登记、纳税申报和税款征管。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典型例题解析

注册税务师税法一典型例题解析

典型例题解析目录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 (1)第二章增值税 (4)第三章消费税 (9)第四章营业税 (13)第五章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17)第六章资源税 (18)第七章车辆购置税 (21)第八章关税 (22)第一章税法基本原理【例题1】税收是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形成的以国家为主体的( )。

A.社会剩余产品分配关系B.社会剩余产品分配活动C.社会产品分配关系D.社会产品分配活动答案:A解析:本题考核税收的定义。

【例题2】税法的特点体现在许多方面,从立法过程来看,税法属于( )。

A.义务性法规B.授权性法规C.习惯法D.制定法答案:D解析:本题是对税法特点的考核。

现代国家的税法都是经过一定的立法程序制定出来的,即税法是由国家制定而不是认可的,这表明税法属于制定法而不是习惯法。

【例题3】税收法律主义的具体原则有( )。

A.实质课税原则B.课税要素明确原则C.依法稽征原则D.课税要素法定原则答案:B、C、D解析:本题考核税收法律主义的具体原则。

税收法律主义可以概括成课税要素法定、课税要素明确和依法稽征三个具体原则。

课税要素法定原则,即课税要素必须由法律直接规定。

课税要素明确原则,即有关课税要素的规定必须尽量地明确而不出现歧义、矛盾,在基本内容上不出现漏洞。

依法稽征原则,即税务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据法律的规定稽核征收,而无权变动法定课税要素和法定征收程序。

【例题4】从1999年11月1日起,对个人在中国境内储蓄机构取得的人民币、外币储蓄存款利息,按20%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某居民2003年4月1日在我国境内某储蓄机构取得1998年4月1日存入的5年期储蓄存款利息5000元,如果该居民被征收了1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则违背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 )。

A.法律优位原则B.新法优于旧法原则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D.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答案:C解析:本题考核对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的掌握。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是指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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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讲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主要由实体法体系和程序法体系构成。

1.实体法体系
2018年1月1日以后实际征收的18个税种。

增值税、消费税、关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房产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烟叶税、船舶吨税、环境保护税。

2.程序法体系
我国税收征管制度,是按照税收管理机关的不同而分别规定的:
(1)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实施的《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各实体税法中的征管规定执行。

(2)由海关负责征收的税种的征收管理,按照《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税法分类
税法体系中各税法按立法目的、征税对象、权限划分、适用范围、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不同类型。

税法分类只为研究和表述使用,不具有法定性。

1.按照税法的基本内容和效力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基本法和税收普通法。

2.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可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3.按照税法相关税种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和劳务税税法,所得税税法,财产、行为税税法、资源税税法以及特定目的税税法。

4.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可分为国内税法、国际税法、外国税法等。

二、税制结构
税制结构就是指税收制度中税种的构成及各税种在其中所占的地位。

主要包括税种的设置、主体税种的选择以及主体与辅助税的配合等问题。

根据税种的多寡,可将税制结构分为单一税制和复合税制。

复合税制包括各个税种之间如何组合与协调;每一税种内部各税制要素相互间的组合与协调;征收管理层次之间的组合与协调等内容。

不同的组合与协调关系,就形成各种不同类型和多种多样的税制结构。

1.影响税制结构的主要因素
(1)生产力发展水平;
(2)政府的政策目标;
(3)税收征管水平;
(4)国际税收竞争的影响。

2.不同税制结构的特点
(1)所得税为主体
所得税属直接税,税负不易转嫁;采用累进税率,对宏观经济具有自动稳定的功能。

(2)商品劳务税(流转税)为主体
突出优点首先体现在筹集财政收入上。

流转税是转嫁税,但只有其产品被社会所承认,税负才能转嫁出去。

因此流转课税对商品经营者具有一种激励机制。

从税收本身效率来看,流转税征管容易,征收费用低。

(3)双主体税
流转税与所得税并重,两类税在税制结构中的作用相当。

该种结构可以共同发挥两类税的特点。

【提示】在复合税制体系下,我国以流转税和所得税作为双主体税。

三、税种分类
我国采用多税种征收的复合税制。

不同的税种可以按不同的标准对其进行分类。

1.按税负能否转嫁进行分类
可将税收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一般来讲,所得税和财产税的税负由纳税人自己承担,难以转嫁出去,为直接税;货物劳务税(流转税)的税负容易转嫁出去,为间接税。

2.按税收收入归属进行分类
可将税收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共享税。

中央税是指划归中央并由中央管理的税种。

地方税是指税收管理权和收入分配权划归地方政府的税种。

共享税是指由中央和地方共同享有的税种。

3.按计税标准分类
税收可分为从价税和从量税。

从价税是以征税对象价值为标准征的税,税额随价格变化而相应地增减。

可以使税收与商品或劳务的流转额密切相连,尤其在物价上涨时,税额也随之增加,能够保证税收的稳定。

从量税是按征税对象的容积、重量、面积、件数等为标准而征的税,税额不随价格的变化而增减。

它的优点是计算简便,缺点是在通货膨胀时税额不能增加,使国家税收收入遭受损失。

4.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
按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分类,税收可分为价内税与价外税。

价内税是指税金是价格的组成部分,税款的计算以含税价格为基础。

价外税是指税金不是价格的组成部分,税额的计算以不含税额为基础。

5.按税收收入形态来分类
税收可分为实物税、力役税、货币税。

实物税是指以实物形式征收缴纳的税收。

力役税是指以直接提供劳动的方式缴纳的税收。

货币税是指以货币形式征收缴纳的税收。

6.按是否具有独立的计税依据进行分类
可将税收分为正税与附加税。

正税是指通过法定程序开征,具有独立的计税依据并正式列入国家预算收入的税收。

正税有自己特定的征税对象。

中国现行税制中,如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等等,按照规定税率,独立征收,都是正税。

附加税指随正税按照一定比例征收的税,以正税的存在和征收为前提和依据。

我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具有附加税性质。

7.按存续时间的长短进行分类
可将税收分为临时税、经常税。

临时税是指只在国家规定的一定时期内暂时课征的税收或一次性课征的税收,通常是国家为了解决某项特殊或临时的支出需要,或为了执行某项临时政策而开征的。

经常税指国家每年依照税法连续课征的税收,税款主要满足国家正常情况下的财政支出需要。

8.按是否具有特殊用途分类
可将税收分为特别税与一般税。

特别税是指有特定用途的税收。

如美国的社会保险税专门用于社会福利、保险支出;日本的地方道路税专门用于道路修建支出;我国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主要用于城市设施的维护和建设。

一般税是指用于国家一般性的支出,即非特定用途而课征的税收。

一般来说,政府的大多数税种属于一般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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