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目录一、基本概念 (1)二、矿山采选工程 (3)三、加工冶炼工程 (4)四、石油化工工程 (5)五、水利电力工程 (6)六、交通运输工程 (8)七、建筑市政工程 (10)八、农业林业工程 (11)附表一 (12)附表二 (13)附表三 (14)附表四 (15)一、基本概念1、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2、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3、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4、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收费。
5、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7、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工程施工的质量、进度、安全、成本等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的活动。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是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为建设单位提供的专业服务,其收费标准是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与建设单位签订合同时需要明确的重要内容之一。
合理的收费标准既能保障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又能满足建设单位的需求,是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成本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来说,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收费和附加收费两部分。
基本收费是指监理机构根据工程规模、工程类型、监理内容等因素确定的固定收费标准。
基本收费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监理机构提供的基本监理服务所需的人力、物力和财力成本,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行情进行合理定价。
建设单位在与监理机构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基本收费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和支付标准,以保障监理机构的正常运转。
附加收费是指在基本收费的基础上,根据实际监理过程中的特殊情况进行额外收费的一种方式。
例如,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如果需要对特定工程部位进行额外的监理检查或者提供特殊的技术支持,监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建设单位收取附加费用。
附加收费的确定应当充分考虑到监理机构提供的额外服务所需的成本和风险,并在合同中明确附加收费的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建设单位和监理机构在签订合同时应当充分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避免因为收费问题而引发纠纷。
同时,监理机构在确定收费标准时应当充分考虑到市场竞争状况和行业发展趋势,合理定价,提高服务质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在实际操作中,建设单位在选择监理机构时应当综合考虑监理机构的资质、服务质量、收费标准等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比较,选择合适的监理机构进行合作。
监理机构在提供服务时应当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确保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为建设单位提供优质的监理服务。
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房[2007]273号各市、县(区)物价局、建设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恶意压价。
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原则,并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产生经济效益总额的10%以内奖励监理人,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市优质工程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0%;创建省级优质工程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5%;创建部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0%。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其收费基价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
四、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的,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知自2007年7月15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01]房字69号)同时废止。
二○○七年七月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5月1日起执行。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 引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的达到预期目标。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是监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费用,也是监理服务的合理回报。
本文将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包括基本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的计算方法。
2. 基本收费项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基本收费项目包括:2.1 监理人员派驻费监理公司派驻监理人员到工程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管理,监理人员派驻费是监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一个固定费用,用于支付监理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其他相关费用。
2.2 工程阶段费用工程阶段费用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施工阶段向业主收取的费用,用于支付监理人员在每个阶段所需的工作量和费用。
常见的工程阶段包括设计阶段、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2.3 出差费由于工程监理可能需要对不同地区的工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理公司可能需要派遣人员出差。
出差费是指监理人员出差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2.4 材料费在监理过程中,监理公司可能需要购买一些必要的材料和设备,用于工程质量的监测和检测。
材料费是监理公司向业主收取的用于购买这些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3. 收费标准计算方法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计算方法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3.1 项目类型不同类型的项目对监理工作的要求和工作量是不同的。
一般来说,大型项目监理费用会比小型项目高,复杂项目监理费用会比简单项目高。
3.2 工程规模工程规模是指工程项目的规模大小和复杂程度。
规模较大、难度较高的工程项目需要投入更多的人力和资源,所以监理费用会相对较高。
3.3 监理服务内容监理服务内容包括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和工作量。
监理人员的工作内容可以包括现场监督、施工质量检测、进度管理等,不同的监理服务内容对费用的要求也是不同的。
3.4 标的额标的额是指工程项目的总造价或者工程量。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总则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
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包括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和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
1.0.3 铁路、水运、公路、水电、水库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其他工程的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计算收费。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 收费。
1.0.5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1.0.6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旋工阶段监理基本服务内容的价格。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表》(附表二)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
1.0.7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规定的基价和1.0.5(2)计算出的施工监理服务基准收费额。
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合同额。
1.O.8 施工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式收费的,其计费额为工程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即工程概算投资额。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是建设工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不仅可以保障工程质量,还可以有效控制工程成本,提高工程效率。
而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也是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
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
首先,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不得擅自调整。
监理服务费用的计算一般是按照工程造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这个比例一般在1%~3%之间。
具体的比例取决于工程的性质、规模、复杂程度等因素。
对于不同性质的工程,监理服务费用的比例也会有所不同。
其次,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与监理服务的内容相匹配。
监理服务的内容包括工程施工的全过程监督、质量检测、工程变更的审核等。
因此,监理服务费用的收费标准应当充分考虑到这些内容的具体情况,不能一刀切,也不能含糊其辞。
除了监理服务费用之外,建设工程监理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相关服务,比如工程勘察、设计审查、施工图审查等。
这些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也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不能随意提高或降低。
在确定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时,还应当考虑到监理单位的实际经营成本、人员成本、设备成本等因素,不能盲目压低监理服务费用,影响监理单位的正常运转。
最后,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公开透明,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合理收费。
监理单位在收费时应当向业主提供清晰明细的收费依据,接受业主的监督和检查。
综上所述,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应当合理科学,充分考虑到工程的实际情况,不得随意调整,也不得存在任何形式的不合理收费。
同时,监理单位在提供监理服务的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监理服务的质量和效果。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对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进行进一步规范,确保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0.5中规定,施工监理服务的收费按照公式进行计算:施工监理服务收费=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而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则由施工监理服务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高程调整系数等因素决定。
对于公路、城市道路、轨道交通、索道工程,其复杂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
其中一级工程包括三级、四级公路及相应的机电工程,以及一级公路、二级公路的机电工程。
而二级工程则包括高速公路的机电工程、城市道路、广场、停车场工程等。
对于穿越山岭重丘区的复杂程度Il、IIl级公路工程项目的部分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分别为1.1和1.26.公路桥梁、城市桥梁和隧道工程的复杂程度则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
一级工程包括总长小于1000m或单孔跨径小于150m的公路桥梁,长度小于1000m的隧道工程,以及人行天桥、涵洞工程等。
二级工程包括总长大于等于1000m或单孔跨径在150m到250m之间的公路桥梁,长度在1000m到3000m之间的隧道工程,以及城市桥梁、分离式立交桥,地下通道工程等。
而三级工程则包括主跨大于等于250m拱桥,单跨大于等于250m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结构,大于等于400m斜拉桥,大于等于800m悬索桥,连拱隧道、水底隧道,以及长度大于等于3000m的隧道工程等。
在农业林业工程方面,其复杂程度为II级。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协助发包人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协助发包人编制设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组织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合理性,提出设计评估报告等。
这些工作内容都需要按照国家、行业有关规范、规定进行执行。
During the n phase。
n and management are necessary in terms of quality。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一、前言建设工程监理是指在建设工程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阶段,以独立第三方的身份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控制的一项服务。
建设工程监理机构作为业主的代表,负责确保工程质量,维护业主的利益。
在建设工程从规划到交付使用的全过程中,监理机构发挥着重要的角色。
本文将就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详细探讨。
二、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建设工程监理的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 对工程设计、施工和验收过程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和控制,确保工程按照相关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实施;2. 对施工单位进行质量管理和技术指导,确保施工合理、工艺规范;3. 监督工程材料的选用和使用,确保材料质量;4. 对工程进度进行监控,确保工程按计划进行;5. 对工程质量进行抽查和检验,确保工程整体质量。
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原则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原则应当合理、公平、透明。
具体的收费原则包括:1. 收费应当基于工程的复杂程度、规模大小、施工难度等因素进行合理测算;2. 收费应当符合市场原则,遵循供需关系,根据市场行情进行调整;3. 收费应当在与业主明确约定的范围内进行,不得擅自变动;4. 收费应当以合同为依据,合同中应当明确收费方式和收费标准;5. 收费应当根据监理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进行分类,不同类型的服务应当有不同的收费标准。
四、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收费标准1. 总体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总体收费标准应当根据工程概算、施工合同金额等因素进行测算。
通常情况下,监理费用约为施工合同金额的1%-2%左右。
具体的收费标准可根据市场行情进行差异化调整。
2. 不同类型的服务收费标准(1) 设计审查服务:根据工程设计文件的复杂程度和设计文件的变更情况,通常按设计文件造价的0.1%-0.5%进行收费;(2) 建设过程监督服务:根据工程施工的规模大小和施工过程的复杂程度,通常按照工程合同金额的1%-2%进行收费;(3) 质量检测服务:根据质检服务的项目数量和测试的复杂程度,通常按照质检费用的1%-3%进行收费;(4) 工程验收服务:根据工程的验收难度和工程质量的复杂程度,通常按照工程合同金额的0.5%-1%进行收费。
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用标准.doc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2007年3月30日)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一、监理服务范围1. 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1 建设工程审批前的工程咨询、设计审核和施工图审查工作;1.2 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的现场监理、质量检查、技术指导、协调工作;1.3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前的工程竣工验收评定和验收条件审核工作;1.4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的工程质量监督和质量保修期管理工作。
2. 监理服务的实施,要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理协议的相关约定,完善监理文书的编制和归档工作,定期向业主报告监理工作发展情况。
二、监理服务收费标准1. 监理服务收费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造价计算,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建设工程监理收费的规定执行。
2. 监理服务收费不包括以下费用:2.1 建设工程基础调查、设计(含勘察设计);2.2 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2.3 建设工程安全监理;2.4 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2.5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2.6 建设工程消防检测;2.7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材料检测等费用。
3. 监理服务费用结算按照监理协议和业主的规定进行结算。
4. 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的收费标准调整应当公开透明,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三、其他约定事项1. 监理服务中浮现的工程质量问题由监理公司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要及时报告业主并协助进行处理。
2. 监理服务中浮现业主违约情况,监理公司有权建议业主采取措施,并要求住手施工等相关工作。
3. 监理服务中应当保证监理人员的资质齐全,技术能力和专业素质符合国家和地方监理资格要求。
4. 监理服务应当注重与施工企业、设计单位的沟通和交流,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进度。
注释:1. 监理服务:指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和协调,确保建设工程按照设计要求施工,达到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水平的服务。
2. 工程造价:指建设工程施工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和管理费用等全部建设资金的总和。
3. 监理协议:指监理公司和业主之间签订的建设工程监理服务合同。
【2019年整理】发改价格〔2007〕670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发包人和监理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须招标的建设工程,应通过招标方式确定监理人。
监理服务招标应优先考虑监理单位的资信程度、监理方案的优劣等技术因素。
第三条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根据建设项目性质不同情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或市场调节价。
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其基准价根据《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计算,浮动幅度为上下20%。
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额。
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收费额。
第六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优质优价的原则。
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根据合同约定奖励监理人。
第七条监理人应当按照《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告知发包人有关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服务质量、收费依据,以及收费标准。
第八条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内容、质量要求和相应的收费金额以及支付方式,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第九条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直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满足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等要求。
监理人不得违反标准规范规定或合同约定,通过降低服务质量、减少服务内容等手段进行恶性竞争,扰乱正常市场秩序。
第十条由于非监理人原因造成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量增加或减少的,发包人应当按合同约定与监理人协商另行支付或扣减相应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费用。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发改价格(2022) 670 号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闽价房[2022]273号各市、县(区)物价局、建设局: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67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依法必须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监理收费和其它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实行政府指导价的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收费应严格按照《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和恶意压价。
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应当体现质价相符、优质优价原则,并在监理与相关服务合同中约定。
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由于监理人提供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节省投资、缩短工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发包人可按产生经济效益总额的10%以内奖励监理人,奖励费用从节省的投资中列支。
创建省级文明工地、市优质工程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0%;创建省级优质工程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15%;创建部级优质工程(鲁班奖)的,可在国家规定的收费基准价基础上上浮20%。
三、施工阶段的监理服务收费的计费额小于500万元的,其收费基价以计费额乘以3.3%的收费率计算。
四、各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收费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国家有关价格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通知规定的,由各级价格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知自2022年7月15日起执行。
省物价局《关于重新核定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价[2022]房字69号)同时废止。
二00七年七月五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22) 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 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及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工程监理行业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
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
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一、总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城市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收费标准。
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标准遵循公平、合理、透明原则,体现监理服务价值,促进城市建设健康有序发展。
本收费标准适用于我国各类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恢复重建等工程。
二、收费项目及标准1. 监理基本收费监理基本收费根据工程规模、复杂程度、工程地点、工期等因素确定。
收费标准如下:2. 监理附加收费监理附加收费根据工程特殊要求、工程环境、工程风险等因素确定。
收费标准如下:3. 监理增值服务收费监理增值服务收费根据项目需求、服务内容、服务效果等因素确定。
收费标准如下:三、计费方式1. 监理基本收费和监理附加收费按照工程建筑面积计算。
2. 监理增值服务收费按照服务项目计算。
3. 监理服务费用一次性支付,也可按照工程进度分阶段支付。
四、其他规定1. 监理服务费用不含税金,如需开具发票,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 监理服务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可适当调整,具体由双方协商确定。
3. 监理服务过程中,如需增加服务内容,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按补充协议执行。
4. 监理服务费用调整原则:如需调整,应充分沟通,合理确定。
五、附则本收费标准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由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
本收费标准解释权归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所有。
城市建设项目监理服务收费标准(2024)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双方签订的监理合同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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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
1 总则
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之和。
1.0.3 施工监理收费一般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收费。
铁路、水运、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对机电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占工程概算投资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双方可协商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额。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的规定收费。
1.0.5 施工监理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1)施工监理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
(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
1.0.6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施工监理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合同额。
1.0.7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是完成国家法律法规、行业规范规定的施工阶段基本监理服务内容的酬金。
施工监理收费基价按《施工监理收费基价表》(附表二)中确定,计费额处于两个数值区间的,采用直线内插法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基价。
1.0.8 施工监理计费额
施工监理收费以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
工程中有利用原有设备并进行安装调试服务的,以签订工程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缓配设备的,应扣除签订监理合同时同类设备的当期价格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工程中有引进设备的,按照购进设备的离岸价格折换成人民币作为施工监理收费的计费额。
施工监理收费以建筑安装工程费为计费额的,计费额为经过批准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概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
作为施工监理收费计费额的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均指每个监理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项目范围的投资额。
1.0.9 施工监理收费调整系数
施工监理收费标准的调整系数包括: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和附加调整系数。
(1)专业调整系数是对不同专业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工作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专业调整系数在《施工监理收费专业调整系数表》(附表三)中查找确定。
(2)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是对同一专业不同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复杂程度和工作量差异进行调整的系数。
工程复杂程度分为一般、较复杂和复杂三个等级,其调整系数分别为:一般(Ⅰ级)0.85;较复杂(Ⅱ级)1.0;复杂(Ⅲ级)1.15。
计算施工监理收费时,工程复杂程度在相应章节的《工程复杂程度表》中查找确定。
(3)附加调整系数是对施工监理的自然条件、作业内容,以及专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尚不能调整的因素进行补充调整的系数。
附加调整系数分别列于总则和有关章节中。
附加调整系数为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附加调整系数不能连乘。
将各附加调整系数相加,减去附加调整系数的个数,加上定值1,作为附加调整系数值。
1.0.10 在海拔高程超过2000m地区进行施工监理工作时,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如下:
海拔高程2000~~3000m为1.1
海拔高程3001~~3500m为1.2
海拔高程3500~~4000m为1.3
海拔高程4001m以上的,高程附加调整系数在以上基础上由发包人和监理人协商确定。
1.0.11 改扩建和技术改造建设工程项目,附加调整系数为1.1~1.2。
1.0.12 发包人将施工监理基本服务中的某一部分工作单独发包给监理人,则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具体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1.0. 13 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监理人承担的,各监理人按照其占施工监理基本服务工作量的比例计算施工监理收费。
发包人委托其中一个监理人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监理总负责的,该监理人按照各监理人合计监理费的5~7%加收总体协调费。
1.0.14 本收费标准不包括本总则1.0.1以外的其他服务收费。
其他服务收费,国家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国家没有收费规定的,由发包人与监理人协商确定。
矿山采选工程
2.1矿山采选工程范围
适用于有色金属、黑色冶金、化学、非金属、黄金、铀、煤炭以及其他矿种采选工程。
2.2 矿山采选工程复杂程度
2.2.1坑内采矿工程
坑内采矿工程复杂程度表表2.2-1
4.2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
石油化工工程复杂程度表表4.2-1
5.2.2 其他水利工程
其他水利工程复杂程度表表5.2-2
5.3 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
水库和水电工程复杂程度赋分表表5.3-1
6 交通运输工程
6.1交通运输工程范围
适用于铁路、公路、水运、城市交通、民用机场、索道工程。
6.2 交通运输工程复杂程度
6.2.1 铁路工程
铁路工程复杂程度表表6.2-1
工程项目计量单位ⅠⅡⅢ
港口工程码头
集装箱
沿海吨级<50000 ≥50000
内河吨级500~1000 ≥1000散货
沿海吨级≤50005000~30000 ≥30000
内河吨级≤500500~1000 ≥1000件杂货、滚装、客
运等多用途
沿海吨级≤30003000~10000 ≥10000
内河吨级≤500500~1000 ≥1000原油
沿海吨级<30000 ≥30000
内河吨级<1000 ≥1000化学品、成品油、气等危险品吨级<1000 ≥1000防波堤、导流堤、海上人工岛等水
上工程
最大水深(米)<6 ≥6
护岸、引堤、海墙等建筑防护最大水深(米)≤33~5 ≥5
修造船厂水工工程
船坞船舶吨位≤30003000~10000 ≥10000船台、滑道船体重量(吨)≤10001000~5000 ≥5000舾装码头吨级≤30003000~10000 ≥10000
通航建筑工
程渠化枢纽、船闸通航吨级≤300300~1000 ≥1000升船机通航吨级<300 ≥300
航道工程
沿海通航吨级<30000 ≥30000内河整治通航吨级≤300300~1000 1000
工程项目计量单位ⅠⅡⅢ疏浚与吹填工程量(万方)≤5050~200 ≥200
水上交通管制工程
航标工程投资(万元)<1000 ≥1000
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工程
投资(万元)<3000 ≥3000水上通信导航系统工程
注:1.孤岛作业的海洋水运工程项目和远离岸线的海、河水运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2;
2. 开敞式的沿海水运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1;
3.在枯水期作业的航道工程附加调整系数为1.1。
6.2.5 民用机场工程
民用机场工程复杂程度表表6.2-5
7.2.3市政公用工程
市政公用工程复杂程度表表7.2-3
机场场道、机场空管和助航灯光工程 0.9 铁路、公路、城市道路、轻轨工程 1.0 水运、地铁、桥梁、隧道、索道工程 1.1 6.建筑市政工程
邮电、电信、广电工艺工程 0.9
建筑、人防、市政工程 1.0
园林绿化工程 0.8
7.农业林业工程
农业工程 0.9
林业工程 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