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德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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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19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按照《预算法》、《河北省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实施细则》》(冀财预〔2016〕129号)和《承德市财政预决算公开实施细则》(承财办〔2017〕11号)规定,现将2019年本部门预算公开如下:
一、部门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部门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党和政府有关农村工作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并组织实施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
2、协调与政府部门、社会组织的关系,维护供销合作社《章程》赋予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经济的发展。
3、负责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供销社系统行业协会建设,增强服务功能;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农产品行业协会的管理和指导,积极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组织行业协会承办政府购买服务。
4、负责发展农业生产资料现代经营服务网络,构建连锁经营体系;负责发展农副产品现代购销网络,创办经营各类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推动农超对接;负责发展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构建现代连锁经营体系;负责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
5、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政管理,依法加强盐政管理,做好食盐专营和储备工作;按照政府授权,负责烟花爆竹批发、零售网络经营的监督管理;管理政府委托的物资、商品储备。
6、负责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组织建设;监督指导基层供销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改革发展。
7、负责运营监管全县社有资产,接受上级社的资产监督。对出资企业行使出资人职能,推进直属企业改革,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做大做强社有企业;负责系统财产安全统筹管理。
8、按照新农村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标准化示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科技推广项目和农村金融建设;参与农村社会化公益性服务,搞好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9、承办县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能和工作任务。
机构设置:
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二、部门预算安排的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现将我部门收入和支出预算公开如下:
1、收入说明
反应本部门当年全部收入,2019年预算收入378.6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78.63万元,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核拨收入0万元,其他来源收入0万元。
2、支出说明
收支预算总表支出栏、基本支出表、项目支出表按经济分类和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制,反映承德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年度部门预算中支出预算的总体情况。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为378.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3.83万元,包括人员经费272.97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20.86万元;项目支出84.8万元,其中上级提前下达转移支付0万元。全部为本级支出。
3、比上年增减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较2018年增长57.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长25.22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增长24.38万元,重点因素是:工资调涨,基本工资、年终一次性奖励、社会保障缴费增长;公用经费增长0.84万元,重点因素是:办公费增加0.52,邮电费中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增长0.36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减少0.4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2.2万元,主要是新增食盐体制改革过渡期执法经费补助36万元,农村传权交易中心运营经费减少3万元,政银企户保担保平台运行经费减少0.8万元。
三、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共计安排20.86万元,主要用于保证机关正常运转的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日常维修费、办公楼物业管理费、公务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较2017年运转经费增加0.84万元,主要是办公费增加0.52万元,邮电费(公务移动通讯费用补贴增加)增加0.36万元,离退休干部经费减少0.4万元。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及增减变化原因
2019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2.6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维费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费2万元,较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68万元,与上年持平。“三公”经费整体与上年持平。
五、绩效预算信息
(一)总体绩效目标:
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社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县“三农”工作大局,坚持市场导向、开放办社方针及合作制原则,以“改造自我、服务农民”为总要求,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实现由流通服务向全程农业社会化服务延伸、向全方位城乡社区服务拓展,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
2019年,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建设,基本达到规范化经营,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乡镇服务站网络,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进行整合,
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扶贫贷款力度,对所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扩大合作金融服务范围;加快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力争与供销e家电商平台合作,建设县级电商服务中心,形成县、乡、村三级服务网络,促进双向流通,繁荣农村经济;2019年底前,建立起新的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准入制度,完成改革任务;全面做好安全生产、职业病防治和信访稳定工作,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确保不发生较大安全生产事故。以解决问题为核心,妥善处理各种历史遗留问题,下大力化解债务,确保全系统和谐稳定。
(二)实现年度发展规划目标的保障措施
1.进一步完善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络建设,基本达到规范化经营,为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发挥推动作用。
(1)根据省、市农村产权交易《操作细则》和《交易规则》出台我县相关文件。
(2)与有关部门沟通,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充实中心农村产权信息库。
2.进一步加强金融服务平台建设,健全乡镇服务站网络,与农村产权交易服务站进行整合,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大扶贫贷款力度,对所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全覆盖。扩大合作金融服务范围。
(1)持续宣传金融普惠政策,密切与驻村工作组、乡镇的联系和沟通,为农户、企业使用金融扶贫贷款创造条件。
(2)认真落实扶贫贷款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申请的扶贫小额贷款全部基准利率放贷。
(3)加强风险防控,坚持初审、联审制度,加强对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对客户的分析识别能力。密切与合作银行的沟通协调,对出现的逾期贷款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催收,防控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