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应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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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如何应对国外反倾销
11级市场营销2班黄国文201131142109
在这个问题上,我认为要分为两个方面,即宏观上中国政府的对策和微观上中国企业的对策。下面我将会在这两个方面展开论述。
一、中国政府应对外国反倾销的主要对策
1. 利用自己的世贸组织成员身份,将“替代国”问题彻底解决
作为世贸组织成员国,中国政府能够给中国企业应对外国反倾销提供最广泛、最有效的保护。中国政府要舍得花大力气与西方主要国家的政府进行频繁的交涉活动,要努力适用世贸组织规则规定的反倾销调查的方法和程序,克服西方发达国家对中国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无理指责,彻底解决外国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实行“替代国”的错误政策问题,保证中国经济融入世界市场。中国已经基本建立起市场经济体制,中国企业的出口产品价格主要是由市场决定,已经不是“全部或大体上全部由国家垄断贸易并由国家规定国内价格的”。因此,西方国家对中国仍实施歧视性反倾销的“替代国”政策是完全不合法、不合理的错误做法,是不能容许的,必须纠正。
2. 要注意运用世贸组织三项具体规则来解决国际反倾销争端问题
一是适用世贸组织的反倾销规则。二是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三是发展中国家的优惠待遇制度。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守则具体地规定了“在审议本守则中反倾销措施的申请时,发达国家应对发展中国家的特殊情况给予特殊考虑。如果反倾销税影响到发展中国家的基本利益,则应在实施反倾销税前仔细研究本守则提供的建设性补救措施的可能性”。中国是发展中国家,但只有中国政府出面,才能够争取享受这些优惠政策。另外,应当利用我国是世贸组织反倾销委员会成员的身份,对其他成员错误实施反倾销的做法提出反对意见,以不断完善世贸组织规则和实践。此外,团结和呼吁发展中国家联合起来修订反倾销协议有关条款,以更好地符合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战略。
3. 大力促进商会和行业协会职能的健全和完善,并充分发挥其作用
在面对反倾销诉讼中,建立和完善商会和行业协会(以下简称“行业协会”)的职能,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十分必要。目前,面对日益严重的国外反倾销态势,政府要责成行业协会抓紧做好以下几件事:
——成立和健全各级同行业企业的行业协会组织并健全其活动,以加强企业间、行业与政府间、国外与国内间的信息沟通、加强同行业企业间的经济合作和互助,团结一致,增强共同应对国外反倾销的能力。
——行业协会必须承担行业出口自律的重任。行业协会应加强自律,发展公平、有序的出口贸易,防止个别企业的低价倾销;控制好出口产品数量的增长速度,尽可能减少国外反倾销调查案件的发生。
——行业协会要主动承担起反倾销应诉主角、总代理人的责任,要勇敢面对反倾
销的调查、裁定等应诉活动。
——政府要号召行业协会和企业积极应诉。
——重视采用公关手段。我国政府的外交和外贸部门以及驻外使领馆,要充分发挥自身熟悉外国公共关系的优势,指导和带领我国各级行业协会与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国的诸多公共关系,建立起相互信任、相互合作的关系。
——举办好各种类型的企业反倾销知识培训班,普及和运用世界贸易组织反倾销规则的基本常识,以有效地保护我国企业和国家的经济利益不受伤害。
4. 建立和完善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完善我国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
各级政府在转变职能同时,不能把建立健全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重要任务委托他人,而应一抓到底,抓住不放,努力完成好。
首先要明确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责任方。国家商务部和外交部只能够起指导监督的作用,只有国家各行业协会、商会,才能够担负起这一重任来。中央政府部门要带领行业协会商会、企业、科研院所直至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经济处,搭起国内反倾销应诉机制的框架,并且要把该机制正常运转的责任交给上述单位和机构,其中,行业协会和商会的责任最为关键和重要。其次要形成较完善的反倾销预警机制网络。
5.设立反倾销应诉基金
可依据各企业出口额的大小确定一定比例的费用份额,由进出口商会、行业协会收取,应诉的专项基金必须专款专用。在反倾销应诉中,建立规范的“谁应诉谁受益”的激励机制。有关部门对不应诉或在应诉中表现消极的企业应该给予教育直至给予相应的处罚。
6.健全和充实我国驻外使领馆的经商处,充分发挥其在反倾销预警中的作用利用我国驻外众多使领馆经商处的力量,密切跟踪当地市场行情,尤其要密切监视我国大宗出口产品的市场及价格状况,在充分调查了解的基础上定期向国内提供研究报告,将外国反倾销有关信息及时反馈给国内。各行业协会和商会,特别是企业,要事先与我驻外国的各经商处取得联系,在获取相关经商信息后,再决定向该国出口产品的种类、数量、价格等。
7. 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中国应对外国反倾销的长期战略中国企业“走出去”,到海外投资办厂,包括并购外国企业,近来受到了我国政府与企业的重视。近在中国企业“走出去”实施的方略上,国内各界认为下述两种途径可以采取:其一是“出口中速增长+适量海外生产”的中期战略;其二是“出口低速增长+大量海外生产”的远期战略。
8.大力培养一批我国的国际反倾销的法律人才
在世界市场贸易中,既有我国对外国的反倾销诉讼,也有应对外国对中国企业的反倾销诉讼,企业,特别是行业协会、商会,应当拥有自己的熟识国际和国内反倾销法律的律师队伍,不能只是依赖外国的律师来应对外国的反倾销诉讼。要加紧培养本国的律师队伍,使他们熟悉掌握世贸组织规则、国际贸易惯例、西方国
家的反倾销法律等知识,并且在外贸实践中加强锻炼,形成高素质的法律队伍,从而在国外反倾销诉讼中取得胜利。
二、中国企业应对国外反倾销的对策
1. 建立有效的跨国经营战略是根本措施反倾销问题暴露了中国企业国际化经营层次不高的问题,它呼唤真正的中国跨国公司的出现,俗话说要使自己变成“狼”才能有效规避国外反倾销制裁。这并不是说跨国公司不存在被诉倾销的问题,而是因为企业成为名副其实的跨国公司后,企业可以在全球范围内形成网络化生产、研发、销售体系,这样不仅提高竞争档次,而且可以通过海外投资、以及内部转移价格方式规避反倾销问题。另外,还可以利用与投资国政府的良好关系,在万一遭到反倾销诉讼时,使得损失最小。
2. 在企业内部建立反倾销机制是重中之重企业建立反倾销预警机制,快速反应机制的关键是培养熟悉国际反倾销法律的人才。另外,企业内部要配置应对反倾销的高效信息沟通体系。其中,建立一套完善的符合管理规范的会计管理基础将有利于及时向外方提供“正常价值”资料,有利于保持主动。
3. 与国内同行、政府以及非政府组织合作是非常必要的
国外针对中国的反倾销案不仅仅是针对个别企业,而是针对所有中国企业而言的,因此中国企业必须联合起来,一致对外。这样做有两个好处:其一,是可以壮大声势,对调查委员会施加压力;其二,可以降低单个企业单独应诉的涉案成本,这是不言而喻的。在某种程度上,反倾销是进口国和出口国之间的较量。4. 不断学习和掌握斗争策略才能处变不惊
跨国经营中的经济摩擦问题要比国内复杂得多,反倾销将是企业跨国经营过程中长期面对的问题。企业随时可能面临不同国家的指控,因此,企业要有长期斗争的思想准备。只有通过在实践中不断学习,并积累经验,企业才能在反倾销斗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总的来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崛起,可以预见,中外经济摩擦将不断升级,并呈现长期化、政治化的倾向。从某种程度上说,摩擦将是战略性的常态,而不是战术性的暂时安排,直至达到一种新的均衡。例如日美之间经过一二十年长期摩擦和斗争而形成的目前的一种均衡状态,而如何让未来的均衡点更加有利于中国经济可持续发展则是需要政府认真加以对待的重大命题。因此,政府应该有必要的心理准备,就反倾销等经济摩擦问题与外方进行不断磋商,经济事务领域的定期磋商和连续磋商机制将成为中国外交事务中的重要任务。政府有必要成立类似国家“紧急经济事务委员会”性质的危机处理机制,以便未雨绸缪、加强事前预警和事发后的谈判和协调能力。可以肯定地说,中国产品和中国企业不断走出国门的客观事实对政府公共政策水平和行政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企业国际化必然要求政府的服务也要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