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险合一企业版操作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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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参保操作说明(企业版)
新参保单位应先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后,按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一、采集软件的安装与使用
1、请登陆“北京医保系统建设网”()或“北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补丁进行安装并升级。
2、双击桌面上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快捷方式图标,即可进入登录界面,默认用户名为:admin,密码:1。初次使用者请参阅《用户指南》,位置:开始菜单->程序->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用户指南。
二、新参保单位、个人按照下列步骤进行操作并上报相关材料
第一步:登陆采集软件,在基本信息管理模块下如实、准确地录入单位及个人信息,录全后点保存,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个人信息的定点医疗机构由参保人本着“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选择四家定点医疗机构和一家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医院、专科医院、A类医院可不选,缴费人员类别医疗保险选择含“农民工”指标的,定点医疗机构只能在北京市社保中心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两家)。
第二步: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增加的人员→选择增员险种→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后点设置→增员→打印(一式两份)第三步:点击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单位名称→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打印(续保人员不用打此表)
第四步:点击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页签查看所要报盘的人员信息,若正确则点击报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存盘路径→确定→提示报盘成功(文件为dat格式)
第五步:上报材料
1、电子报盘信息;
2、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3、参保人户口簿、身份证的复印件;新参加工作和其他新参统的还需《招工表》或《劳动合同书》、《商调函》;外埠参统人员参加生育保险的还需提供《北京市工作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员转业军人还需携带《复员转业通知书》或《复员证》、《转业证》;外省市(含行业)调入还需携带《转移单》。
三、已参保单位办理人员增加操作
第一步: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录全信息后保存
第二步: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增加的人员→选择增员险种→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后点设置→增员→打印(一式两份)注:对新参保人员,还需点击报表打印→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选择单位名称→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人员列表中选中要打印的人员→打印
第三步:点击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 [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增员(续保)]页签查看需报盘的人员信息→报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存盘路径→确定→提示报盘成功(文件为dat格式)
第四步:上报材料
增员电子报盘信息、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及相关材料。
四、办理人员减少操作
第一步:点击个人变更登记→减员→选择单位名称→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减员人员列表中选中人员→选择停止缴费险种→分别选择四险和医疗个人停止缴费原因后点设置→减员→打印(一式两份)
第二步:点击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减员]页签查看需报盘的人员信息→报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存盘路径→确定→提示报盘成功(文件为dat格式)第三步:上报材料
减员电子报盘信息、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及相关材料。
五、个人信息修改、定点医疗机构变更操作
第一步:修改信息
※个人信息修改:点击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修改→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需修改的项目中重新输入信息后保存→打印
※定点医疗机构变更:点击基本信息管理→定点医疗机构变更→输入查询条件→查询→在变更后定点医疗机构中将需变更的医院重新选择后保存→打印(一式两份)
第二步:点击数据交换→个人变更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 [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定点医疗机构变更]两个页签查看需报盘的信息→报盘→在弹出的对话框中选择存盘路径→确定→提示报盘成功(文件为dat格式)
第三步:上报材料
人员变更电子报盘信息、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及相关材料。
六、申报缴费工资操作
第一步:点击工资核定→工资变更→录入业务年度→选择单位名称→查询→点击[参加医疗人员列表]或[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页签→选中人员记录条→在申报月工资收入栏录入工资→录完所有人员工资后点保存→提示保存成功→打印(一式两份)→点击[参加医疗人员列表]页签→全部选择→工资导出→设置存盘路径→保存→提示导出成功(文件名不要更改,文件格式为EXCEL格式。)→点击[参加四险人员列表]页签→全部选择→工资导出→设置存盘路径→保存→提示导出成功(文件名不要更改,文件格式为.xml格式。)
第二步:上报材料
缴费工资电子报盘信息、打印的《北京市职工上年月均工资收入申报表》及相关材料。
七、注意事项
1、新参保人员(缴费人员类别医疗保险选择含“农民工”指标的除外)应准备一张一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标准彩色证件照照片(服装与背景的颜色反差要大),准备粘贴医疗手册用。
2、新参保单位应及时到所开户银行办理委托收款授权书(收款单位名称为:北京市怀柔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3、新参保人员请在单位缴费到帐的次月5日后到北京银行怀柔支行(怀柔区府前街3号楼3-3号,电话:69697085、69697033)持单位社会保险登记证领取医保专用存折。(缴费人员类别医疗保险选择含“农民工”指标的不发放医疗手册和医疗保险专用存折。)
4、用人单位发生参保人员增、减变化或信息变更时,应在每月5日至25日期间持相关材料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更等手续。
5、所有上报表格均应在单位负责人、经办人两栏分别签字,在填报单位处加盖单位公章。
6、参保单位请务必于每年第一季度申报在职职工新一年度的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的缴费工资于当年4月至次年3月有效。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采集软件技术支持服务热线:9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