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液压支柱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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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体液压支柱使用、维修管理规定

第一章单体液压支柱使用管理

一、用途

1、煤矿回采工作面顶板支护。

2、煤矿机采工作面端头支护。

3、回采工作面巷道超前支护或其他临时支护。

二、使用条件

1 、采煤方法

1.1.单一长壁采煤法。

1.2. 倾斜下行垮落采煤法。

1.3.悬移整体支架等特殊采煤法。

2 、倾角

2.1. 倾角25°以内、采高3m以下的缓倾斜工作面。

2.2. 倾角25°~45°、采高

3.5m以下的工作面,采取一定安全措施也可使用。

3、矿山压力

3.1. 具有不同矿山压力显现规律的工作面均可使用。

3.2. 冲击地压工作面使用时安全阀最大溢流量应大于10L/min。

4、顶板

4.1 .直接顶中等稳定以上。

4.2 .破碎顶板工作面使用时应采取措施防止漏顶。

5 、底板

5.1. 底板比压16MPa以上。

5.2. 底板比压小于16MPa或支柱压入底板影响回柱的软底工作面应采用大底座或使用柱鞋。

三、技术管理

1. 准备使用支柱的工作面应有地质说明书,说明煤层赋存、煤的硬度、夹石、断层构造、顶底板岩性、水文地质等情况。

2. 对同一煤层临近工作面进行矿压观测,摸清矿压显现规律。

3.根据地质说明书和矿压观测资料等,及时编制作业规程。作业规程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工作面方可投产。

4. 支柱选型:根据矿压资料、顶板管理方式和支柱额定工作阻力确定合理的排距和柱距。

5.根据工作面采高,选择合适的支柱规格。根据工作面顶板压力,确定合理的支护密度。每个工作面的回采作业规程应对单体支柱的支护参数进行设计。

6.支柱下井前要根据试验达到标准方可入井,新到支柱的使用说明书矿供应科、技术管理中心、安全管理中心、机电科都要保存建档,要按颁发的单体支柱出厂验收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合格的要按不同型号、规格编制永久矿号,同时建立账卡、牌板,做到数量清、状态明。

7.新到矿的支柱应按单体液压支柱出厂检验技术条件中有关规

定逐根进行操作试验和高、低压密封试验。不合格支柱不准下井使用。

8. 使用中损坏的支柱应及时升井维修,支柱维修按MT/T 561规定执行。

9.初次使用支柱的煤矿,使用前应对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采区工人进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10.支柱修理工、工作面支柱工、支柱管理员、泵站司机必须固定,专职专责。

11. 建立支柱卡片,内容包括支柱制造单位、型号规格、制造日期、数量、使用地点、使用时间等。

12.建立岗位责任制、维修检验制、支柱管理制、工作面交接班制、租赁制等规章制度。

四、使用管理

1. 使用的支柱每根都应保持完好状态,任何损坏的支柱不允许支设。

2. 不同性能的支柱不准混用,对淋水较大特别是在严重酸性淋水处要采取支柱保护措施。

3.工作面支柱、铰接顶梁、水平楔均应编号,实行对号入座,防止丢失。

4 .新下井支柱或长期未使用的支柱,第一次使用时应先升降1~2次,排净腔内空气后方可支设。

5. 支柱支设前,必须用注液枪冲洗注油阀体,防止煤粉等污物

进入支柱内腔。

6.支柱接顶后,继续供液4~5s再切断液源,以保证初撑力。

7. 支柱初撑力:油缸直径为80mm时不小于60kN,100mm时不小于90kN。

8. 顶盖掉爪(即使掉一个爪)的支柱,不允许继续使用。

9. 采高突然变化超过支柱最大高度时,应及时更换相应规格支柱,不得采取在支柱底部垫木板、矸石等临时措施支设。

10.工作面初次放顶时,应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增加支柱的稳定性,防止推倒和压坏支柱。

11.工作面使用的支柱要保持完好状态,在籍支柱完好率不低于90%。

12.支柱搬家转移时,应有专职队伍负责,建立责任制和验收交接手续,认真进行清点,核对数量,对搬运转移造成严重损坏或丢失者,要追查责任给予经济赔偿。

13.工作面必须有10%以上的备用支柱,整齐码放在工作面附近安全、干燥、清洁的地点。

14.要按作业规程规定的柱、排距支设支柱,迎山角符合规定。

15.支柱顶盖与顶梁接合严密,不准单爪承载。支柱都要用φ6.5MM以上的钢丝绳连锁,防止倒柱伤人。

16.工作面放炮时,要采取防止损坏支柱的有效措施,并报矿总工程师批准。

17.支柱支设前,必须检查零部件是否齐全,柱体有无弯曲、缺

陷,不合格支柱不准使用。

18.支柱除顶盖和阀组件可在井下更换外,其他不准在井下拆卸修理。

19.长期没有使用的支柱,在使用前应先排出空气,支设后如果出现活柱缓慢下沉时,则应升井检修。

20.升柱前必须用注液枪冲洗阀嘴,回柱时必须使用专用的手把,严禁使用其他的代替。

21.不准用镐锤等等硬物直接敲击,碰击柱体和三用阀回撤支柱,档矸帘必须悬挂牢固,防止顶梁和大块矸石碰砸支柱。

22.工作面初次放顶前,必须采取相应技术措施,以增加支柱的稳定性和防止压坏支柱。

23.工作面上闲置与回撤的支柱必须竖放,不准倒放或平放在底板上,严禁使用支柱移输送机。

24.如果发生支柱压死,要先打临时支柱,然后用挑顶或卧底的办法回撤,不准用炮崩或用机械强行回撤。

25.工作面必须备足注液枪,注液枪能拖到所有支柱支设的地点以便使用,用完的注液枪应及时悬挂在支柱的手把上,不得随地乱放。多台注液枪同时使用使注液压力下降时,要待压力回升并稳定后再注液升压,保证支柱的初撑力达到要求。

26.支柱应垂直于顶底板支设在顶梁上,并有一定的迎山角,使支柱垂直受力状态,支柱顶盖的四爪应卡在顶梁花边槽上,不允许将四爪顶在顶梁上或顶梁的接头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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