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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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湖北石首群体性事件的反思
石首事件,是指2009年6月17日湖北省荆州市石首市的永隆大酒店厨师非正常死亡的命案所引发的数万群众围观起哄、围堵道路直至20日夜间或21日凌晨事态才得以逐渐平息的群体性事件,共历时四天。
该案若按发生的时间,则又名为“6.17事件”。
石首事件起因:
据石首市政府门户网站通报,此次群体性事件的起因是一起厨师“非正常死亡事件”。
6月17日20时36分,石首市公安局笔架山派出所接市公安局指挥中心110报警台指令:市笔架山街道办事处东岳山路“永隆大酒店”门前发现一具男尸。
接警后,该所民警迅速赶往现场调查处理,并及时向市公安局领导和刑警大队报告。
技侦人员迅速赶往现场进行勘查,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初检,没有发现身体致命伤。
经初查,死者涂远高,男,24岁,我市高基庙镇长河村人,生前为该酒店厨师。
民警对死者所住房间进行了检查,发现了死者所留一份遗书,遗书的大致内容为自己悲观厌世而轻生,警方排除他杀,初步认定为自杀。
涂远高从小在高基庙镇长河村长大。
他的大伯涂德强说,由于家庭困难,涂远高在高基庙镇初中仅读了半年初一,就外出到餐馆里当厨师学徒,一直在石首市的餐馆里打工,从来没有离开过石首市。
“由于他人很勤快,餐馆的老板都很喜欢他。
”在当地人眼中,涂远高是个美男子,“身高1.70米左右,人长得很漂亮。
”而且,涂远高性格老实内向,从来不惹是生非。
“我从来没有看到他与别人发生口角。
”涂远高的大嫂说。
24岁的涂远高虽然年少,但十分懂事。
亲戚们都知道他特别孝顺,特别节约。
在永隆酒店上班后,涂远高的月收入约有1500元。
每个月,他都要寄1000多元回家,自己只留200元零花钱。
他还专门办了一个储蓄卡交给妈妈来管,工资都存在卡里。
石首事件演变为群体事件:
民警多次与死者亲属进行了沟通,讲明了为查清死因,必须进行尸体解剖,但遭到家属拒绝,家属对死因表示质疑。
众多不明真相的群众于19日在该市东岳山路和东方大道两大交通要道设置路障,阻碍交通,围观起哄。
据悉,围观群众少时有数千人,最多时有数万人。
湖北省公安厅、省武警总队、荆州市公安局从各地抽调了上千名武警、公安干警到石首处置事件。
20日上午至夜间,部分围观群众多次与警察发生冲突,导致多名警察受伤,多部消防车辆和警车被砸坏。
事件发生后,中央领导同志高度重视,明确批示对处理事件的要求,公安部、武警总部、湖北省、荆州市的党政主要领导迅速成立了事件处置领导小组,并亲临现场指挥,维护秩序。
经多次协商,死者家属同意将尸体运往殡仪馆,对尸体进行尸检。
目前,死者的死因正在进一步调查当中,石首市的秩序已经恢复正常。
群体性事件:
石首事件是媒体关注的热点,而在有关此事件的众多评论中,很多评论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瓮安事件,“瓮安”教训犹在,石首重蹈覆辙,瓮安有经验,石首无用场。
回顾这两年出现的情况,2008年有贵州省瓮安事件、云南孟连冲突事
件、陇南事件、石首事件,2009年发生的吉林通钢事件,这些事件的发生,无
一不刺激着政府管理层的神经。
目前,中国正处于社会加速转型期,由于公共权力的缺失、滥用和变质,社会矛盾和社会利益冲突加剧,所以造成群体事件、突发事件比较多。
这些事件大多是与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基层政府部门相关联,一些基层政府部门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公权私用,所以引起了群众不满。
2005年的《社会蓝皮书》指出,从1993到2003年我国“群体性事件”数量已由每年1万起增加到6万起,参与人数也由每年约73万人增加到约307万人。
为了提高各级官员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和灾害事故的能力,健全国家应急管理体系,并对突发事件和应急管理进行课题研究,国家行政学院正在筹建首个国家级的应急管理培训基地。
据介绍,近两年,国家行政学院先后举办了首期厅局级公务员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省部级干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研讨班等。
主要学习应急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相关理论知识,研讨目前应急管理工作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提高应急管理和指挥能力。
另外,从2008年11月以来,从县委书记、公安局长、纪委书记培训开始,已经进行了四次全国范围内的大规模培训。
石首当地情况:
石首距今已经有1700多年的悠久历史,当6月17日的突发事件发生后,很多人才注意到这个城市。
值得一提的是,有记者的走访过程中发现,当地吸毒现象比较严重。
来自当地政府2008年10月的一份政务信息显示,由于石首地处湘鄂边境,交通方便,流动人口多,近些年毒品形势日益严重,因毒品引发的刑事案件已经占到整个刑事案件的50%以上。
事实上,有记者在连日调查中听到,当地市民对出事地点,也就是永隆大酒店的经营状况议论纷纷,酒店附近的居民说,酒店生意一直很差,私下还做涉毒生意,这在当地也是传言已久的事情。
在永隆大酒店后墙的窄巷中,记者还见到了大量散落在地上的注射器,市民猜测,这些注射器是酒店出事后店方转移毒品时遗留下来的。
此外,据永隆大酒店对面一家健康门诊的主任介绍,每天到健康门诊服用“美沙酮”的就有100
多人。
据石首公安局禁毒大队曾经公布的一份资料显示,当地吸毒人数连年上升。
目前,石首市受过处罚,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有八九百人,而实际吸毒人员预计在3000人左右。
在登记在册的吸毒人员中,35岁以下者占到70%左右,而吸毒者人群也由最早的南下打工者当中的个别颓废者、无业闲散人员、个体户,向包括医生、演出人员、金融工作者、公务员在内的在职人员蔓延,这样的现状也成为许多石首市民的心痛。
记者采访时,在永隆大酒店背后的一条街上,一个商店老板说,经常在大白天就能看到许多吸毒人员,还有人说,他的朋友曾经在永隆大酒店的6楼拿过货。
近日,湖北石首市一名酒店青年厨师的命案,在种种传言的发酵下酿成冲突。
与此前发生的一些群体性事件相比,石首的局面更为复杂,但背景似曾相识。
2009年两会期间,贵州省委书记石宗源在总结瓮安事件时说,瓮安事件发
生之初,网上有许多谣言。
但是通过媒体披露事件真相后,群众的质疑得到了回应。
坚持信息透明是迅速平息瓮安事件的最重要原因。
他还强调,主要领导干部第一时间到群众中间倾听群众呼声,并借助舆论监督、启动干部问责制,才能平息事态。
石首事件的起因同样是一起非正常死亡案,面对诸多疑问,警方的解释未能成功说服死者家属和公众。
在长达约80个小时内,一方面是政府的新闻发布语焉不详;一方面是网友借助非正式媒体发布信息、探寻真相。
据不完全统计,
在这段时间里,体现政府立场的新闻稿只有3篇;而一网站的贴吧中就出现了近500个相关主帖,在一些播客网站,出现了不止一段网友用手机拍摄的视频。
石首事件再次提醒有关政府部门和领导干部,如何妥善应对当今社会信息传播和意见表达多渠道、互动性的新局面。
长期以来,党和政府十分重视传统媒体如报纸、电视台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近年来政府上网和党报新闻网站建设也取得长足进步,但要统一思想形成共识,依然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在网络时代,每个人都可能成为信息渠道,都可能成为意见表达的主体。
有个形象的比喻,就是每个人面前都有一个麦克风。
这对舆论引导提出了更高要求。
面对突发事件,政府和主流新闻媒体仅仅发布信息还不够,还必须迅速了解和把握网上各种新型信息载体的脉搏,迅速回应公众疑问,这需要政府尤其是宣传部门具有快捷准确的舆情搜集和研判能力。
如果在突发事件和敏感问题上缺席、失语、妄语,甚至想要遏制网上的“众声喧哗”,则既不能缓和事态、化解矛盾,也不符合十七大提出的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精神。
在互联网、移动通信支撑的社会多元表达平台上,政府发声和舆论引导需要比过去更高更强的能力。
在这方面我们有过成功的经验,汶川地震紧急救援时期,政府一天一场、有时是好几场新闻发布会,主流媒体放开新闻报道,互联网、手机、无线电、卫星通讯等新技术传播媒介也各显神通,保障了灾情和救灾工作的高度透明。
信息开放的结果极大地振奋了民族精神,增强了社会凝聚力,也提高了政府的威望,加深了政府和人民的血肉联系。
信息透明有助于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这是汶川经验的启示。
在中国社会转型期,面对错综复杂的利益调整,各级政府理应发挥作用,促进社会各阶层意见和利益的均衡表达与顺畅沟通,促进干群之间的对话沟通,随时注意倾听民意、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和健康发展。
处置建议:
“石首事件”的深层背景,比如干群之间、警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绝不是石首所独有的,而是在很多地方存在的,因此,应该反思的绝不仅仅是石首官员。
6月30日《潇湘晨报》报道,近日,一篇《参与处理石首事件的一些感言》在网上引起热捧:“湖北‘石首事件’演变不是单纯的死因质疑事件,而是由死因质疑引发长期以来积淀的社会深层次矛盾的总暴露。
在石首,几乎人人都可以感受到,赌场多、街头扒手多、盗劫案件多、没破的命案多、参与娱乐场所经营或为娱乐场所当保护伞的多、交通罚款和违规收费的多,一些警察的丑行多,还有一些警察对群众的态度相当专横,作风非常霸道,人民群众深恶痛绝。
”
发帖人介绍自己是参与石首事件应急处理的工作人员,他对石首事件进行了深层次剖析,并用“真诚”两字表达了一名政府工作人员对事件的反思。
记者辗转联系到发帖人,证实了作者身份及帖文内容的原创性。
而作者的身份背景与帖文内容,也使人对这个帖文抱有很强的认同感。
帖子发了,也受到网民热捧,可是,对“石首事件”的深层原因到底该如何反思?据报道,“石首事件”发生20多小时,当地政府都没有出面,导致错过了最佳解决时机,这究竟是什么原因?是不知所措,还是有难言之隐?不论哪种情况,都足以说明,当地有关部门和某些官员的公信力、能力、素质都跟不上形势的需要。
而从另一方面看,“石首事件”的深层背景,比如干群之间、警民之间、贫富之间的矛盾,绝不是石首所独有的,而是在很多地方存在的,因此,应该反思的绝不仅仅是石首官员。
同时,“责令做出深刻检查”、免去职务等处理意见,只能算是一个暂时之举。
如果认为这样处理
了,就可以为该事件画上句号,事件的间接责任无人追究,这个帖文也就只限于网上的热闹了。
去年“瓮安事件”发生后,各地对基层干部在处理“干群关系”方面的培训一直都未中断,但仍有群体性事件发生。
有专家说,“一些地方政府慢慢学会了怎么应对突发事件,却没有从根本上改善与民众的关系,所以即便能应急处理,仍保证不了类似事件不再发生”。
这个观点,换个说法就是,在面对突发事件时,如果政府的着眼点仅仅局限于技术层面,而在社会利益调整、服务理念上做不到真正为民,类似的突发事件还会以其他形式出现。
在深层次社会矛盾远未解决,舆论又越来越开放的时代,但愿这位基层政府工作人员的帖文,能引起我们的深刻反思。
加强特定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干预:
鉴于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往往是一种群体心理的扭曲异化过程,情绪感染和行为模仿是导致该类事件发生、发展的重要步骤,笔者认为应当加强对事件中特定人群的心理引导和干预。
笔者这里所说的特定人群主要是指起因事件的当事人和群体中表现突出的人。
如在石首事件中,死者的家属在得知亲人死亡的同时,不能够接受现实,此时情绪上会出现激动、悲伤、烦躁、焦虑、怀疑、过分敏感或警觉等现象。
在这样一种心理危机状态下,他们往往会愤怒、绝望并极有可能做出非理性的举动。
此时应该通过专业心理医生或经过培训的社会工作者等民间组织和专业机构来实现对当事人的有效情绪缓解与良性沟通,以避免事态不必要的扩大。
而对于群体中表现突出的人,可以以公开对话、座谈等方式进行直接沟通。
通过上述的心理引导和干预,可使特定群体或个人发生态度和行为上的转化,从而带动整个群体的分化。
建立公权力当事人的回避制度和畅通的信息报送机制如前所述,无直接利益冲突事件中,多数人是与事件本身无直接利益关系的,但都希望引起更高层政府的关注和寻求中立的第三方权威力量支持,确保事件能够被及时公正透明地处理。
因此,在此类事件处置过程中,完全按照属地原则来处置群体性事件不但不能消解矛盾,相反会促使群众产生“官官相护”的想法。
涉及到尸体检验、官民冲突、干群冲突等问题时,应当建立公权力当事人回避制度和高层政府及时介入制度,使引发事件的个别案件能够得到及时处理并为群众所满意,避免矛盾激化升级引发大规模群体性事件。
当然,处置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时重在预警机制的建设,处置中的方式、方法也有很多种类,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近年来,群体性事件尤其是无直接利益冲突群体性事件日益增多,给政府、社会造成了恶劣的影响。
经验与教训,现实与未来的执法实践,公安机关如何摆脱在政府与公众夹缝中的尴尬境遇,都需要对此类群体性事件的行动逻辑、特点和现场处置方略进行研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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