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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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

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

福建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调整工作方案2017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明确了“一条红线”的三层内涵,即不再划定部门生态红线、不再实行分级管控、不再划分国家和地方红线,同时明确了划定和调整的核准事权在国务院;2017年6月,环保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以下简称《划定指南》),进一步提出了简化分类体系、调整科学评估划定内容、调整禁止开发区域和生态公益林等保护地纳入范围的新要求。

为做好与中央最新精神和要求的衔接,加快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调整工作,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我省陆地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的调整完善。

鉴于海洋国土空间的特殊性,省海洋与渔业厅将根据《若干意见》和国家海洋局制定的技术规范,同步组织调整完善海洋国土空间的生态保护红线,并纳入全省生态保护红线。

(二)总体目标2017年,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划定,经省政府审定后,按程序报国家审批。

2018年底前,初步建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监测、监管和评价体系;配套出台试行管理办法。

2019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

2020年底前,基本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国土生态空间得到优化和有效保护,生态功能保持稳定,全省生态安全格局更加完善。

到2030年,生态保护红线布局进一步优化,生态保护红线制度有效实施,生态功能显著提升,全省生态安全得到全面保障。

(三)划定原则1.科学性原则。

以构建区域生态安全格局为目标,采取定量评估与定性判定相结合的方法划定生态保护红线。

在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的基础上,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以下简称生态功能)、生态环境敏感性识别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并落实到国土空间,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布局合理、落地准确、边界清晰。

2.整体性原则。

统筹考虑自然生态整体性和系统性,结合山脉、河流、地貌单元、植被等自然边界以及生态廊道的连通性,合理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应划尽划,避免生境破碎化,加强跨区域间生态保护红线的有序衔接。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05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05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201705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5月目录1 适用范围 (6)2 编制依据 (6)3 术语和定义 (8)4 划定原则 (9)4.1科学性原则 (9)4.2整体性原则 (9)4.3协调性原则 (9)4.4动态性原则 (10)5 管控要求 (10)6 划定工作程序 (10)6.1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10)6.2开展划定工作 (11)6.3各省(区、市)方案上报与审核 (11)6.4方案批准与发布 (11)7 划定技术流程 (12)7.1开展科学评估 (12)7.2校验划定范围 (13)7.3确定红线边界 (14)7.4形成划定成果 (16)7.5开展勘界定标 (16)8 命名与编码 (18)8.1命名 (18)8.2编码 (18)9 成果要求 (19)9.1文本 (19)9.2图件 (19)9.3登记表 (20)9.4台账数据库 (20)9.5技术报告 (20)10 附则 (20)附录A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方法 (21)附录B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方法 (41)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综合制图 (50)附录D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 (53)附录E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 (54)附录F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编写大纲 (5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2016〕8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号)《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水资源函〔2016〕383号)《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15年第61号)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SL 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CH/T 900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3 术语和定义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


总体 要 求
( 一) 指 导思 想 。全 面贯彻 党 的十八 大和 十 八届 三 中、 四 中、 五 中、 六 中全 会 精神 , 深入 贯彻 习近 平 总 书记 系 列 重要 讲 话精 神 和 治 国理 政新 理念 新 思想新 战略 , 紧 紧 围绕 统 筹推 进 “ 五 位 一体 ” 总体 布局 和 协 调 推进 “ 四个 全 面” 战略 布局 , 牢 固树 立新 发展 理 念 , 认 真 落 实党 中央 、 国务 院 决策 部 署 , 以改 善 生 态环 境 质 量 为 核 心 , 以保 障 和
施。
( 七) 明确属 地 管理 责任 。地 方各级 党委 和政 府是严 守生 态保 护 红线 的 责任 主体 , 要 将 生 态保护 红 线作 为相 关综合 决策 的重要 依据 和前提 条件 , 履 行好 保护 责任 。各 有 关部 门要 按 照职 责分 工 , 加 强监 督 管 理 , 做 好 指 导协 调、 日常巡护 和执 法监督 , 共 守生态保 护 红线 。 建立 目标 责任 制 , 把 保 护 目标 、 任 务 和要 求层 层 分 解 , 落到 实处 。 创新 激励 约束 机制 , 对 生 态保 护红 线保 护成 效 突 出的单位 和 个人 予 以 奖励 ; 对造 成破 坏 的 , 依 法依 规 予 以严 肃 处
态功 能 , 通过 自然 资源统 一确权 登记 明确 用 地性 质 与 土 地权 属 , 形 成 生 态保 护 红 线全 国“ 一 张 图” 。在 勘 界 基础 上设 立统 一规 范的标 识标 牌 。 确 保 生 态保 护 红线 落地 准确 、 边 界 清晰 。
( 六) 有序推进划定工作。环境保护部、 国家发展 改革委会 同有关部 门提 出各省( 自治 区、 直辖 市) 生态保护 红 线空 间格局 和分 布意 见 , 做 好跨 省域 的衔接 与协 调 , 指 导各 地 划定 生 态保 护红 线 ; 明确 生 态保 护 红 线 可保 护 的 湿地 、 草原、 森林 等 生 态 系统数 量 , 并 与 生 态安全 预 警监 测 体 系做 好 衔 接 。各 省 (自治 区、 直辖市) 要 按 照相 关要 求, 建 立划定 生 态保 护 红线 责任制 和协 调机 制 , 明确 责任部 门, 组织 专 门力量 , 制 定 工作 方案 , 全 面论 证 、 广泛征 求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闽政文[2007]1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正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批复
(闽政文[2007]14号)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请求批准龙岩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6〕446号)收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福建省环境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的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定方案,并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经依法批准的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水域,按国家规定的相应环境功能类别及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执行;其余地表水水域环境功能类别的划定及执行标准,按你市呈报的方案执行。

二、请你市在媒体上公布划定方案,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切实加强日常管理,保障环境安全,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福建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一月二十八日
——结束——。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

关于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是指在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完成后,相关部门向社会公布划定结果的一种通知形式。

根据不同地区和国家的具体情况,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标准和方法可能会有所不同。

以下是一份可能的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的内容:标题: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尊敬的公众:根据我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的相关要求,经过认真调研和科学评估,现将本地区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向您进行公示和告知,以便广大公众了解和参与生态保护工作。

具体划定结果如下:1.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 区域 A:包括山区、湿地、森林等自然生态系统,旨在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和重要生态功能区。

- 区域 B:包括水源涵养区、水土保持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旨在保护水资源和土壤质量。

- 区域 C:包括河流、湖泊、海岸带等水域生态系统,旨在保护水生生物和水体质量。

- 区域 D:包括城市绿地、农田等人工生态系统,旨在保护城市生态环境和农业可持续发展。

2.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原则:- 保护优先:重点保护生态系统完整性和生物多样性。

- 功能补偿:在划定红线范围内对受影响的经济利益进行合理补偿。

- 公众参与:广泛征求公众意见,提高生态保护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解读:- 区域 A:划定为严格保护区,禁止进行任何破坏性开发活动。

- 区域 B:限制开发区,对开发活动进行严格管控和规范。

- 区域 C:控制开发区,对开发活动进行适度管理和监督。

- 区域 D:可适度开发区,对开发活动进行合理规划和管理。

请注意,以上划定结果仅供参考,具体实施方案和政策将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制定和调整。

我们欢迎您对生态保护红线划定结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共同推动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此为虚构的生态保护红线查询结果告知单,实际情况可能会有所不同。

希望以上回答能够满足您的需求。

如果您有其他问题,请随时提问。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修订)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修订)

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2.03.30•【字号】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九号•【施行日期】2022.05.01•【效力等级】省级地方性法规•【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十三届〕第六十九号《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已由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3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

本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2022年3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监督管理第三章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第四章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五章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生态省战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生态环境保护应当遵循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山水林田湖草沙是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

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有效措施,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第五条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对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等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明确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人员,按照职责依法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目标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3.10
•【字号】闽政文〔2017〕114号
•【施行日期】2017.03.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资源
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
关于下达“十三五”期间水资源管理“三条红线”各地控制
目标的通知
闽政文〔2017〕11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为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推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现将《福建省“十三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各地控制目标》印发给你们,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市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布局的过程中,要与当地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相适应,在涉水项目的预审、立项、规划、设计、审批、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中,严格按照相
关目标规定执行。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

附件 1《生态保护红线管理办法(暂行)》(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制度,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建设漂亮中国,依据《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概念定义】本办法所指的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 , 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 ,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第三条【责任分工】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责任主体,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政策和标准。

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实施统一监管,统一开展监测评价、监督执法、督察问责。

各级发展改革、财政、自然资源、水利、农业农村、林业和草原等相关主管部门 ,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生态保护红线保护与管理工作.第四条【协调机制】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协调解决工作中浮现的重大问题,指导各省(区、市)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和严守工作。

国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建立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专家委员会。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应建立本行政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协调机制.第五条【管理原则】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辟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

遵循生态优先、严格管控、奖惩并重的原则 ,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辟活动。

根据主导生态功能定位,实施差别化管理,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

第六条【落实优先地位】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应将生态保护红线作为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空间规划等各类规划的基础和前提,在制定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民族、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时,应充分考虑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对不符合管控要求的各类规划和政策措施要及时作出调整。

水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及划定方法分析

水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及划定方法分析

水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及划定方法分析一、水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及类型(一)水生态空间红线概念已有研究将水生态空间定义为生态-水文过程提供场所、维持水生态系统健康稳定、保障水安全的各类生态空间,包括河流湖泊等水域空间、为涵养水源的陆域空间以及行洪、蓄滞洪等涉及的区域范围,是国土空间的核心构成要素,对其他类型的空间起到重要的支撑和保障作用。

本文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水生态空间是保护水生态系统结构稳定、水生态过程完整以及水生态功能完善,起关键作用的点、线、面和空间联系所构成的空间格局。

这一定义是基于景观安全格局概念,尤其是生态安全格局概念提出来的。

“红线”一般是指不可逾越的界限。

正式用于城市规划,泛指宏观规划用地范围的标志线。

近年来,“红线”被原国土资源部、原环保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局等各部门广泛应用,红线是严格管控事物的空间界线,总量、比例或限值。

水生态空间红线是保护水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界线,是维护国家水生态安全和健康的底线。

(二)水生态空间红线的类型水生态空间红线的保护目标是保护完整的水生态系统,继而提供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服务,依据千年生态系统评估,将生态系统服务可划分为供给服务、调节服务、生命支持服务和文化服务四大类。

水生态空间红线也相应地分为以下四个类型,具体保护目标和空间范围如表1。

将四个类型的水生态空间红线叠加即可形成综合的水生态空间红线。

表1不同类型水生态空间红线的保护目标和范围红线类型生态功能主要保护目标生态功能主要保护目标主要保护目标空间范围水资源保护红线空间范围水资源保护红线 水资源保护红线 水源供给保护地表水源地及保护区和地下水保护区明确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其缓冲区边界 水源供给保护地表水源地及保护区和地下水保护区明确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其缓冲区边界地表水源地及保护区和地下水保护区明确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其缓冲区边界 明确地表水源保护区及其缓冲区边界 明确地下水适宜补给区以及地下水保护区水源涵养保护关键的水循环过程水源涵养保护关键的水循环过程明确水源涵养保护范围水文调节红线保护关键的水循环过程明确水源涵养保护范围水文调节红线明确水源涵养保护范围水文调节红线水文调节红线 雨洪调蓄 调蓄雨洪旱涝明确具有雨洪调蓄能力的水体、湿地、蓄滞洪区等的边界雨污净化明确具有雨洪调蓄能力的水体、湿地、蓄滞洪区等的边界雨污净化雨污净化 保障水体水质 保障水体水质 明确水体周边缓冲区边界,缓冲区宽度满足基本纳污净化需求地下水回补明确水体周边缓冲区边界,缓冲区宽度满足基本纳污净化需求地下水回补保护地下水位明确高适宜下渗区范围水生命支持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持保护水域系统及其缓冲区内的生境及相关生态过程的关键地段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水土保持地下水回补保护地下水位明确高适宜下渗区范围水生命支持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持保护水域系统及其缓冲区内的生境及相关生态过程的关键地段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明确高适宜下渗区范围水生命支持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持保护水域系统及其缓冲区内的生境及相关生态过程的关键地段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水土保持保护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水生命支持红线生物多样性维持保护水域系统及其缓冲区内的生境及相关保护水域系统及其缓冲区内的生境及相关生态过程的关键地段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水土保持保护水土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水土保持保护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生态过程的关键地段明确以水为核心的关键性生物栖息地保护范围水土保持保护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水土保持保护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保护水土保持重要生态功能区,水土流失敏感区植被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确定水土流失敏感区范围水文化保护红线水文化保护红线 文化遗产保护因水而生的文化遗产以及人的体验过程明确遗产点、遗产廊道范围游憩保护因水而生的游憩资源及体验过程明确游憩资源点、游憩廊道范围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 文化遗产保护因水而生的文化遗产以及人的体验过程明确遗产点、遗产廊道范围游憩保护因水而生的游憩资源及体验过程明确游憩资源点、游憩廊道范围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保护因水而生的文化遗产以及人的体验过程明确遗产点、遗产廊道范围游憩明确遗产点、遗产廊道范围游憩保护因水而生的游憩资源及体验过程明确游憩资源点、游憩廊道范围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 游憩保护因水而生的游憩资源及体验过程明确游憩资源点、保护因水而生的游憩资源及体验过程明确游憩资源点、游憩廊道范围1.水明确游憩资源点、游憩廊道范围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游憩廊道范围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资源供给保护红线 1.水资源供给保护红线主要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源供给以及水源涵养功能进行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201705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办生态[2017]48号) 201705

附件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5月目录1 适用范围 (6)2 编制依据 (6)3 术语和定义 (8)4 划定原则 (9)4.1科学性原则 (9)4.2整体性原则 (9)4.3协调性原则 (9)4.4动态性原则 (10)5 管控要求 (10)6 划定工作程序 (10)6.1制定工作方案和技术方案 (10)6.2开展划定工作 (11)6.3各省(区、市)方案上报与审核 (11)6.4方案批准与发布 (11)7 划定技术流程 (12)7.1开展科学评估 (12)7.2校验划定范围 (13)7.3确定红线边界 (14)7.4形成划定成果 (16)7.5开展勘界定标 (16)8 命名与编码 (18)8.1命名 (18)8.2编码 (18)9 成果要求 (19)9.1文本 (19)9.2图件 (19)9.3登记表 (20)9.4台账数据库 (20)9.5技术报告 (20)10 附则 (20)附录A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方法 (21)附录B生态环境敏感性评估方法 (41)附录C生态保护红线综合制图 (50)附录D生态保护红线汇总表 (53)附录E生态保护红线登记表 (54)附录F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报告编写大纲 (55)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落实《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制定本指南。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

2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中发〔2015〕12号)《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发〔2015〕25号)《关于划定并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的若干意见》(厅字〔2017〕2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通知》(国发〔2017〕3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湿地保护修复制度方案的通知》(国办〔2016〕8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65号)《国务院关于全国水土保持规划(2015—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5〕160号)《国务院关于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2011—2030年)的批复》(国函〔2011〕167号)《国务院关于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批复》(国函〔2010〕6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08〕33号)《关于印发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的通知》(国土资发〔2016〕67号)《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2016年)的通知》(水资源函〔2016〕383号)《关于印发全国生态功能区划(修编版)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15年第61号)GB/T 2260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12343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3923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21010-2007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HJ/T 338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SL 190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CH/T 9005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3 术语和定义生态保护红线: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通常包括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生态稳定等功能的生态功能重要区域,以及水土流失、土地沙化、石漠化、盐渍化等生态环境敏感脆弱区域。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
生态红线划定标准是指根据生态空间占国土面积的40%左右,其中一些特别重要、特别敏感、对整个生态系统稳定和国家生态安全举足轻重的区域需要加以特殊保护。

生态保护红线就是在科学评估的基础上,把生态空间里一些特殊重要的区域用一根线圈起来,形成保护区域。

生态红线是生态安全的保障线,其目的是建立最为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对生态功能保障、环境质量安全和自然资源利用等方面提出更高的监管要求,从而促进人口资源环境相均衡、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相统一。

在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过程中,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如优先将具有重要水源涵养、生物多样性维护、水土保持、防风固沙、海岸防护等功能的生态功能极重要区域,以及生态极敏感脆弱的水土流失、沙漠化、石漠化、海岸侵蚀等区域划入生态保护红线。

同时,也需要考虑自然地理格局和生态系统格局,进行系统完整性、强制约束性、协同增效性、动态平衡性、操作可达性的评估。

总之,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是保障生态安全的重要措施,需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制定科学合理的标准和方法,确保红线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4]10号)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环发[2014]10号)

附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二○一四年一月—3—目录前言 (6)1 适用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8)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9)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9)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9)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105.1 系统性原则 (10)5.2 协调性原则 (10)5.3 等级性原则 (10)5.4 强制性原则 (10)5.5 动态性原则 (11)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1)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1)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1)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2)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2)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2)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5)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5)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5)7.3 禁止开发区 (17)—4—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8)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8)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6)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40)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41)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42)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42)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44)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45)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46)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51)附录C物种分布数据库与物种分布模型 (53)—5—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
附件
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指南
环境保护部
附录
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评估方法
目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采用的评估方法主要有模型评估法和净初级生产力(NPP)定量指标评估法。其中,模型评估法所需参数较多,对数据需求量较大,准确度较高;定量指标法以NPP数据为主,参数较少,操作较为简单,但其适用范围具有地域性。为提高评估结论的准确性以及与实地的相符性,评估方法的参数选取可在评估过程进行适当调整和细化,尽可能采用国内权威的、分辨率更高的基础数据。评估结果还需根据实地观测、调查结果进一步校验。
将各因子统一成250m分辨率的栅格数据,在ArcGIS栅格计算器(SpatialAnalyst→RasterCalculator)中,根据公式计算得到生态系统水源涵养量。
水土保持功能重要性评估水土保持是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地等)通过其结构与过程减
少由于水蚀所导致的土壤侵蚀的作用,是生态系统提供的重要调节服务之一。水土保持功能主要与气候、土壤、地形和植被有关。以水土保持量,即潜在土壤侵蚀量与实际土壤侵蚀量的差值,作为生态系统水土保持功能的评估指标。
采用水量平衡方程来计算水源涵养量,计算公式为:
TQ
PRETA10
式中:TQ为总水源涵养量(m3),P为降雨量(mm),R为地表径
ii
流量(mm),ET为蒸散发(mm),A为i类生态系统面积(km2),i为 研究区第i类生态系统类型,j为研究区生态系统类型数。
(1)数据来源与获取根据上述模型,水源涵养功能重要性评估需收集生态系统类型
防风固沙功能重要性评估防风固沙是生态系统(如森林、草地等)通过其结构与过程减
少由于风蚀所导致的土壤侵蚀的作用,是生态系统提供的重要调节服务之一。防风固沙功能主要与风速、降雨、温度、土壤、地形和植被等因素密切相关。以防风固沙量(潜在风蚀量与实际风蚀量的差值)作为生态系统防风固沙功能的评估指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增强流域防灾减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通告如下: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位于闽西北的武夷山和闽中的鹫峰山、戴云山和博平岭山脉北段,即闽江、九龙江等福建几个主要河流的上游地带。

行政区域范围涉及南平、宁德、三明、泉州、漳州、龙岩、福州七个地市的24个县(市、区),196个乡镇。

该区有较好的林草植被覆盖,人为破坏较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切实保护好天然植被,加强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坚决执行25°以上坡地的退耕还林规定;逐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着力建设发展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山地综合开发也是要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位于福鼎至诏安的沿海国道两侧及闽西主要矿产开采区。

行政区域范围涉及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龙岩八个地市的32个县(市、区)100个乡镇。

该区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生产建设造成的工程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格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坚决执行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种建设“三同时”制度。

在抓紧开展恢复性治理的同时,落实“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新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三、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位于汀江、九龙江、晋江、赛江流域的严重水土流失区及沿海岛屿风沙侵蚀地带。

行政区域范围涉及三明、龙岩、漳州、泉州、福州、宁德六个地市的14个县(市、区),93个乡镇。

由于自然和人为活动的原因,该区存在较为严重的水土流失,其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是:深化改革,进一步制定和落实各种优惠政策,调动群众治理开发“四荒”的积极性,以小流域为单元,山水田林路草统一规划,综合治理。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福建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0.12.22•【字号】闽政〔2020〕12号•【施行日期】2020.12.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通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精神,我省已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指南要求,完成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以下统称“三线一单”)编制工作。

现就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建立覆盖全省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超越提供有效环境支撑。

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深入推进,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质量持续保持全国前列。

到2035年,全省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绿色低碳循环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美丽新福建目标基本实现。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一)环境管控单元划分全省共划分1761个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实施分类管控。

环境管控单元随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全国国土调查等成果调整予以动态更新。

优先保护单元。

福建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福建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

福建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的总体要求,根据《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发〔2014〕1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按照优化国土空间功能格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改善人居环境的基本要求,在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划定生态功能红线,明确主导生态功能,制定生态保护措施,切实加强保护与监管,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奠定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总体目标到2015年,基本完成全省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及配套管控政策制定工作,推动重要生态功能区域、重要生态系统、主要物种及其繁衍地、栖息地得到有效保护,区域生态安全得到有力保障。

为全省生态保护与建设、自然资源有序开发和产业合理布局提供重要支撑,逐步形成具有福建特色的生态空间保护格局。

(三)基本原则1.协调性原则。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应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功能区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海洋功能区划等相协调,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当前监管能力相适应,预留适当的发展空间和环境容量空间,合理确定生态功能红线的面积规模,实施有效的生态补偿或生态修复机制。

2.分区分类原则。

根据生态系统服务功能重要性,分为“红线区域”和“黄线区域”两个管控层级;根据区域不同类别,依据现有的法律法规,制定差别化管控措施,有针对性地实施分类管理。

3.凸显特色原则。

根据我省“八山一水一分田”、森林覆盖率居全国首位以及主要水系自成体系、海域面积大、岸线长、海湾和海岛多等基本省情,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过程中凸显山、水、海的保护。

4.一线到底原则。

在确保省域重要生态功能区、敏感区和脆弱区纳入红线管控的同时,将市域、县域的重要生态区域一并纳入,实现全省生态功能红线“一张图”,一管到底。

5.相对稳定原则。

生态功能红线一旦划定,要保证保护面积不减少、保护性质不改变、生态功能不退化、管理要求不降低。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闽政文[2013]50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闽政文[2013]504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
正文:
----------------------------------------------------------------------------------------------------------------------------------------------------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批复
(闽政文[2013]504号)
省水利厅:
你厅《关于请求批准〈福建省水功能区划〉的请示》(闽水办〔2013〕63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福建省水功能区划》(以下简称《区划》),由省水利厅会同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

二、《区划》是我省水资源合理开发、有效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依据。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制定落实《区划》的相应措施,切实加强流域水资源保护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确保各水功能区按期达到水质目标。

要在我省水资源管理、水污染防治、节能减排等工作中严格执行《区划》要求,协调好《区划》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等相关规划的关系。

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区划》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核定水域纳污能力。

要加强水功能区水质、水量动态监测和入河湖排污口管理,强化水功能区达标监督管理,定期向有关人民政府报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状况,并通报有关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2013年12月21日
——结束——。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闽政[1999]文20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闽政[1999]文205号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正文:----------------------------------------------------------------------------------------------------------------------------------------------------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划分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的通告(闽政〔1999〕文205号)为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减少江河泥沙淤积,增强流域防灾抗灾能力,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福建省水土流失重点防治区划分通告如下:一、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位于闽西北的武夷山和闽中的鹫峰山、戴云山和博平岭山脉北段,即闽江、九龙江等福建几个主要河流的上游地带。

行政区域范围涉及南平、宁德、三明、泉州、漳州、龙岩、福州七个地市的24个县(市、区),196个乡镇。

该区有较好的林草植被覆盖,人为破坏较轻,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切实保护好天然植被,加强封山育林和天然林保护,坚决执行25度以上坡地的退耕还林规定;逐步调整树种、林种结构,着力建设发展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等防护林;山地综合开发也要采取有效的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

二、水土流失重点监督区位于福鼎至诏安的沿海国道两侧及闽西主要矿产开采区。

行政区域范围涉及宁德、福州、莆田、泉州、厦门、漳州、三明、龙岩八个地市的32个县(市、区),100个乡镇。

该区人口密集,经济活动频繁,生产建设造成的工程水土流失较为严重,水土保持、生态环境建设工作的重点是:强化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严格开发和建设项目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坚持执行水土保持设施和主体工程建设“三同时”制度。

在抓紧开展恢复性治理的同时,落实“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规定,严格控制新的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

环发〔2014〕10号附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二○一四年一月—3—目录前言 (6)1 适用范围 (6)2 规范性引用文件 (7)3 术语和定义 (8)4 生态功能红线的类型与属性特征 (9)4.1 生态功能红线类型 (9)4.2生态功能红线属性特征 (9)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原则…………………………………………………………………105.1 系统性原则 (10)5.2 协调性原则 (10)5.3 等级性原则 (10)5.4 强制性原则 (11)5.5 动态性原则 (11)6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流程 (11)6.1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识别 (11)6.2 生态保护现状分析与评估 (12)6.3 生态保护重要性评价 (12)6.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 (12)6.5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集成 (12)7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范围 (15)7.1 重要生态功能区 (15)7.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 (15)7.3 禁止开发区 (17)—4—8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方法 (18)8.1 重要生态功能区红线划定 (18)8.2 生态敏感区、脆弱区红线划定 (26)8.3 禁止开发区红线划定 (40)8.4 生态功能红线边界确定与命名 (41)9 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成果 (42)9.1 生态功能红线图件 (42)9.2 生态功能红线数据库 (44)9.3 生态功能红线成果技术报告 (45)附录A生态系统净初级生产力(NPP)遥感光能利用率模型 (47)附录B修正通用水土流失方程(USLE)的土壤保持功能算法 (52)附录C物种分布数据库与物种分布模型 (54)—5—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

附件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技术指南(试行)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生态红线划定技术组二○一四年一月目录前言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导全国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保障国家生态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指南。

国家生态保护红线体系是实现生态功能提升、环境质量改善、资源永续利用的根本保障,具体包括生态功能保障基线、环境质量安全底线和自然资源利用上线(简称为生态功能红线、环境质量红线和资源利用红线)。

本指南主要内容包括生态功能红线的定义、类型及特征界定,生态功能红线划定的基本原则、技术流程、范围、方法和成果要求等。

本指南由环境保护部自然生态保护司组织制订,主要编制单位为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河北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和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

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生态保护红线—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工作,省级及以下行政区生态功能红线划定可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本指南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有效版本适用于本指南。

《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35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国家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国发〔2011〕42号)《关于发布全国生态功能区划的公告》(环境保护部中国科学院公告〔2008〕35号)《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环发〔2008〕92号)《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战略与行动计划(2011-2030年)》(环发〔2010〕106号)《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国函〔2012〕13号)GB/T 12343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GB/T 13923 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CH/T 9005 基础地理信息数据库基本规定SL190 土壤侵蚀分类分级标准3 术语和定义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对维护国家和区域生态安全及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具有关键作用,在提升生态功能、改善环境质量、促进资源高效利用等方面必须严格保护的最小空间范围与最高或最低数量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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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 工业 化 和 城镇 化 的快 速 发 展 , 人 类 对 自然 资 因素 , 福建 省水 土保持 防治 虽 已取得 了显 著成 效 , 但 土
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 自 然资源生态平衡受到影响, 自然 壤侵蚀仍然存在潜在危险 。
生态 系统 的生 态 服 务 功 能下 降 , 资源 枯 竭 与 环 境 污 染 等 问题影 响 了人类 社会 的可 持续 发 展 … 。2 0 1 1年 《 国 [ 2 0 1 1 ] 3 5号 ) 提 出 划定 生 态 红 线 任 务 , 生 态 保 护 红 线 划定 工作 得 到全 国 的重 视 。2 0 1 5年 《 生态 保 护 红线 划
持功能进行 了评价 , 在提取 福建省水土保持极重要 区的基础上划 定了福建 省水土保持功 能区生态保护红线 , 结果表明福
建省水土保持生 态保护红线 区 占福 建省 区域 总面积的 4 o %左右, 主要分布在 东部 沿海 区及 重要 河流 区。 [ 中图分 类号 ]¥ 1 5 7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0 0 0 - 0 9 4 1 ( 2 0 1 7 ) 1 2 — 0 0 2 9 — 0 5
1 研 究方 法
. 1 水土 保持 功能 区生 态保护 红线 划定 方法 务 院关 于 加 强 环 境 保 护 重 点 工 作 的 意 见 》(国 发 1
《 指南》 指出, 水土保持功能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
的前 提为水 土 保 持功 能 重 要 性评 估 , 依 据 水 土 保 持 功
定技术指南》 ( 简称《 指南》 ) 正式 出台, 成为我 国首个 能评估与分级结果 , 将水 土保持极重要 区划人生态保 生态保 护红 线划定 的纲领 性技 术指 导文 件 J 。《 指 护红线。具体划定过程如图 1 所示。
[ 关键词 ]水土保持 功能区 ; 水 土保持服务 能力指数 ; 生 态保护红线 ; 福 建省 [ 摘 要 】福 建省是我 国重要 的水土保持 功能 区之一 , 为 了保障其 水土保持 生态 系统功能 , 结合福建 省多年 生态 系统净
初级生产力平均值 、 土壤 可蚀性 及坡 度信息 , 利 用定量指标 法估算 了福 建省水 土保持 服务 能力指数 , 并对福建 省水土保
南》 指出, 生态 保 护红 线 是 指 依 法 在 重 点生 态 功 能 区 、 生 态环境 敏 感 区和 脆 弱 区 等 区域 划 定 的严 格 管 控 边
界, 是 国家 和 区域 生 态安 全 的底 线 j 。水 土 保 持 生 态
功 能是 生态 功能 中 的一 类 , 水 土 的 流失 将 影 响其 生 态 系统 服务 功 能 , 进 而 影 响 中 国的 生 态环 境 建 设 和社 会
0 1 0年 多年生 态 系统 净初 级 生产 力 平均 值 总 体较 高 , 的 光合有 效 辐 射 ( A P A R) 与光能利用率 ( 占 ) , 而A P A R 2 0 0 g / I n = 的 区域 占全 省 总 面积 的 9 3 . 2 %, 仅 福 州 由植 被 所能 吸收 的太 阳有效 辐射 和植 被 对 入射 光 合有 超过 8
[ 基金项 目]国家 自 然科学基金项 目( 4 1 5 7 1 1 4 8 ) ; 福 建省 自然科学 基金
项 目( 2 0 1 4 J 0 1 1 6 1 ) ; 福建省教育厅科 技专项 ( J K 2 0 1 5 0 2 4 ) ; 集美大学校启动金项 目( Z Q 2 O 1 6 O O 4 )
经济 发展 。因此 , 对水 土保 持功 能重 要 性进 行评 价 , 合
理划定水土保持生态功能红线 , 对重要水土保持功能
区进行严 格 控制 和 保 护 , 对 区域 可 持续 发 展 具 有 重 要
意义 一 。
福建 省 地貌类 型 以 山地 丘 陵 为 主 , 山地 丘 陵 面积
占全省 土地 总面 积 的 8 9 %左 右 , 且 地 质 构 造运 动 较强 烈, 坡度 是福 建省 土壤 侵蚀 的重要 地 形 影 响 因子 之一 。 同时 , 福 建省 属 多雨 区 , 且具 有雨 量 集 中 、 影 响 范 围大 、
中国水土保持 S WC C 2 0 1 7年第 l 2期
・2 9・
福 建 省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区生 态 保护 红 线划 定
王 翠 平 , 丁 黎 ,பைடு நூலகம்王 润 平
( 1 . 集美大学 理学院, 福建 厦门 3 6 1 0 2 1 ; 2 . 国家测 绘局 大地 测 量数 据处理 中心 , 陕西 西安 7 1 0 0 5 4 ; 3 . 山西省 交通 规划勘 察设 计 院 , 山西 太原 0 3 0 0 1 2 )
生 态系统 净初 级生 产力 ( N P P) 采用 基 于 C A S A 的 光 能利用 率模 型计 算 , C A S A模 型是被 国内外 广泛用 于

3 0・
中吲水土保持 S WC C 2 0 1 7牛第 l 2期
0 0 0 -2 0 1 0年 N P P , 结 果 图 2 。福建 省 2 0 0 0 — N P P模 拟 的 模 型 。N P P 的 决 定 因素 包 括 植 被 所 吸 收 2
图 1 水 土 保 持 功 能 区生 态保 护 红 线 划 定 流 程
雨量 大 、 雨势 迅猛 等特 点 , 容 易对 土壤 造 成 局部 严 重侵 1 . 2 指标 获取 蚀 。另外 , 福 建省 地质 岩层 以花 岗岩 等 结 晶岩 类 为 主 , 影 响水土 保持 功 能 的 因素 主要 包 括 3个 , 分 别 为 其 风化形 成 的土 壤 以砂 粒 和黏 粒 为 主 , 这 类 土 壤 透 水 生态 系 统 净 初 级 生 产 力 、 土 壤 可 蚀 性 因子 和 坡 度 因 性差 , 较 容 易 发 生 侵 蚀 J 。基 于 这 些 土 壤 侵 蚀 影 响 子 引。 1 . 2 . 1 生态 系统 净初级 生产 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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