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副安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伤寒和副伤寒是两种由沙门氏菌引起的传染病,其临床表现相似,但副伤寒相对病情较轻。
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需通过详细的病史询问、体格检查以及实验室检查等多方面综合来确定。
以下是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的相关参考内容:1. 病史询问病史询问是伤寒和副伤寒诊断的首要步骤。
医生应详细询问患者的就诊目的、病程、症状的起始时间、是否接触过患者和携带者以及旅行史等。
其中关键点包括是否进食受污染的食物或水源、是否接触过沙门氏菌感染的动物,以及是否有其他肠道感染的症状等。
2. 体格检查体格检查有助于发现伤寒和副伤寒的典型体征。
其中包括:- 发热:常为持续性发热,傍晚高热,热退后出汗;- 皮疹:病程第2周出现,为树叶样、玫瑰疹或麻疹样皮疹;- 肝脾肿大:可出现不同程度的肝脾肿大;- 中毒面容:面色苍白、浆润,有眼圈发黑、眼神无神等表现;- 腹部触诊:可发现压痛、肠鸣音减弱或消失等;- 肠道出血:部分患者可出现便血、黑便等。
3. 实验室检查实验室检查是伤寒和副伤寒诊断的关键步骤,包括病原学检查和血液生化检查等。
常用的实验室检查项目包括:- 血培养:从发热患者的血液中分离出沙门氏菌,是确诊伤寒和副伤寒的金标准。
血培养需进行多次,每次至少培养10 mL血液,在发热早期血培养阳性率较低。
- 骨髓培养:骨髓培养比血培养对病原体的检出率更高。
对高度怀疑伤寒和副伤寒但血培养阴性的患者可行骨髓培养。
- 血液生化检查:可发现白细胞减少、贫血、血小板减少、肝功能异常等异常现象。
4. 影像学检查对于伤寒和副伤寒并发症的诊断,如胆囊炎、肝脓肿等,可通过影像学检查来辅助。
其中,超声检查是常用的无创性检查方法,可对内脏进行详细的检查,显示病变部位和大小。
综上所述,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需通过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及影像学检查等综合来确定。
但需要强调的是,以上所列诊断标准是参考内容,具体诊断需要借助医生的专业判断和实际情况,建议患者如有相关症状要尽早就医,接受专业医生的诊断和治疗。
ws 伤寒和副伤寒诊断标准
伤寒和副伤寒诊断标准
一、临床表现
伤寒和副伤寒的典型临床表现包括持续发热、表情淡漠、相对缓脉、玫瑰疹、肝脾肿大和白细胞减少等。
然而,这些症状并非特异性,且不同患者的表现可能存在差异。
二、血培养
血培养是诊断伤寒和副伤寒的最重要手段。
采集患者发病后第1~2周的血液,培养阳性率较高。
若培养出伤寒或副伤寒沙门氏菌,即可确诊。
三、粪便培养
粪便培养也是诊断伤寒和副伤寒的常用方法。
采集患者发病期和缓解期的粪便样本进行培养,若培养出伤寒或副伤寒沙门氏菌,即可确诊。
四、血常规检查
血常规检查可显示白细胞计数减少,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然而,这些改变并非特异性,也可出现在其他疾病中。
五、肝功能检查
部分伤寒和副伤寒患者可能出现肝功能异常,如转氨酶升高。
肝功能检查有助于了解患者的肝脏状态,但确诊仍需依赖于血培养或粪便培养结果。
六、其他检查
其他检查手段包括尿常规检查、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可帮助
了解患者的泌尿系统、肺部和腹部情况,但并非特异性用于诊断伤寒和副伤寒。
总结:诊断伤寒和副伤寒需要综合考虑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结果和其他相关检查。
其中,血培养和粪便培养是确诊的关键手段。
对于疑似病例,应及时进行相关检查,早期诊断和治疗,以降低疾病对患者的危害。
伤寒的诊断标准
伤寒的诊断标准《伤寒的诊断标准》伤寒是一种常见的传染病,也称为流行性伤寒,其主要症状是发热、头痛、咳嗽、肌痛、腹痛和关节痛。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伤寒的诊断标准:一、发热:1.发热温度大于38℃,或者小于38℃但仍然感觉热;2.持续时间超过1天;3.发热持续3-4天,或者发热时间超过3天,但仍有发热症状;4.发热持续超过4天,或者发热温度超过39℃,或者仍有发热症状,但发热温度未超过39℃。
二、头痛:1.头痛持续超过3天,或者头痛持续2天但仍有头痛症状;2.头痛加重,持续超过4天,或者持续3天但仍有头痛症状;3.头痛持续超过5天,或者持续4天但仍有头痛症状;4.头痛加重,持续超过6天,或者持续5天但仍有头痛症状。
三、咳嗽:1.咳嗽持续超过3天,或者持续2天但仍有咳嗽症状;2.咳嗽加重,持续超过4天,或者持续3天但仍有咳嗽症状;3.咳嗽持续超过5天,或者持续4天但仍有咳嗽症状;4.咳嗽加重,持续超过6天,或者持续5天但仍有咳嗽症状。
四、肌痛:1.持续超过2天,或者持续1天但仍有肌痛症状;2.肌痛加重,持续超过3天,或者持续2天但仍有肌痛症状;3.肌痛持续超过4天,或者持续3天但仍有肌痛症状;4.肌痛加重,持续超过5天,或者持续4天但仍有肌痛症状。
五、腹痛:1.腹痛持续超过2天,或者持续1天但仍有腹痛症状;2.腹痛加重,持续超过3天,或者持续2天但仍有腹痛症状;3.腹痛持续超过4天,或者持续3天但仍有腹痛症状;4.腹痛加重,持续超过5天,或者持续4天但仍有腹痛症状。
六、关节痛:1.关节痛持续超过2天,或者持续1天但仍有关节痛症状;2.关节痛加重,持续超过3天,或者持续2天但仍有关节痛症状;3.关节痛持续超过4天,或者持续3天但仍有关节痛症状;4.关节痛加重,持续超过5天,或者持续4天但仍有关节痛症状。
综上所述,病人若满足以上诊断标准的至少4项,即可诊断为伤寒。
除此之外,患者还可能会出现腹泻、乏力等症状,这些症状也可能是伤寒的诊断指标之一。
伤寒与副伤寒教材教学课件
实验室检查方法及原理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01
02
03
血常规检查
伤寒与副伤寒患者可出现 白细胞减少,尤其是嗜酸 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
细菌学检查
通过血培养、骨髓培养等 方法,可分离出伤寒或副 伤寒杆菌,这是确诊的重 要依据。
免疫学检查
利用特异性抗体检测血清 或尿液中的抗原,如肥达 反应等,有助于伤寒与副 伤寒的诊断。
诊断标准与鉴别诊断流程
伤寒与副伤寒的发病机制相似,主要是病原菌侵入人体后,在肠道内繁殖并释 放内毒素,引起全身中毒症状。同时,病原菌可侵入淋巴组织、肝、脾等器官, 引起相应病变。
病理变化
肠道病变以回肠末段淋巴组织增生、肿胀、坏死与溃疡形成为主;肝、脾等器 官可出现肿大、充血等病变;全身中毒症状表现为持续发热、表情淡漠、相对 缓脉等。
毒血症状严重者,在足量抗菌 药物治疗同时,可应用肾上腺
皮质激素减轻症状。
有严重毒血症者,可在足量抗 菌药物治疗的同时,应用肾上 腺皮质激素减轻症状,如地塞 米松静脉滴注,2~3天后减量,
用1周左右。
中医辨证论治方法
湿热郁阻证
治宜清热化湿,方用甘露消毒丹 加减。
热毒炽盛证
治宜清热泻火解毒,方用黄连解毒 汤加减。
形态与染色
副伤寒杆菌与伤寒杆菌 形态相似,为革兰氏阴
性杆菌。
培养特性
生化反应
抗原结构
在普通培养基上生长良 好,最适温度为37℃,
pH为7.2-7.4。
能发酵葡萄糖、麦芽糖等 ,产酸不产气。不分解尿 素,氧化酶试验阴性。
主要有菌体(O)抗原、 鞭毛(H)抗原和荚膜
(K)抗原。
发病机制及病理变化
发病机制
误诊原因分析及防范措施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伤寒和副伤寒是著名的传染病,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
为了正确诊断和治疗这些疾病,医学界制定了一系列的诊断标准。
下面我将介绍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以及相关参考内容。
一、伤寒的诊断标准:1. 临床表现:伤寒主要表现为间歇性高热,发热期持续较长,常伴有头痛、全身不适、乏力、食欲不振等症状。
常见的体征包括脾肿大、相对缺乏心音、舌苔黄褐色等。
2. 实验室检查:白细胞总数正常或轻度减少,外周血象中可见少量病毒沉着,血培养阴性。
粪便培养可检出沙门菌,粪便中也可找到沙门菌抗原。
血培养是确认伤寒的关键检查,阳性率可以达到90%,但需要培养2-3天。
3. 典型病例:具有传染性疾病史,同时符合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的诊断标准。
典型伤寒病例可以直接确诊。
4. 临床血清学检查:通过伤寒抗体检查,如Widal试验、红细胞沈阳凝集试验等,可以提供伤寒的诊断概率。
5. 其他辅助检查:如腹部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可以辅助诊断。
参考内容:标准参考来源:《传染病诊断学》(主编:陆道培等)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1. 临床表现:副伤寒主要表现为持续性或间歇性发热,一般持续数周至数月,发热日轻于伤寒。
患者还常伴有头痛、全身肌痛、食欲不振、乏力、恶心呕吐等症状。
体征方面,副伤寒可出现脾肿大、肝肿大等。
2. 实验室检查:副伤寒与伤寒的实验室检查结果类似,血培养阳性率也可以达到90%以上。
白细胞总数正常或轻度减少,外周血象中可见少量病毒沉着。
3. 其他辅助检查:副伤寒的辅助检查包括血清学检查和其他检查,如腹部X线检查、超声检查等。
参考内容:标准参考来源:《传染病学》(主编:何桂生等)综上所述,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依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其他辅助检查。
对于不典型的病例,还需要进行血清学检查,如Widal试验等。
以上所列的参考内容是常用的医学参考书籍,可以提供相关的诊断标准和辅助诊断方法。
对于临床医生来说,掌握这些知识并结合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才能做出准确的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
伤寒和副伤寒临床诊断标准
伤寒和副伤寒临床诊断标准
【诊断标准】
一、疑似病例:
在伤寒流行地区有持续性发热1周以上者。
二、确诊病例:
1.不能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持续性高热(热型为
稽留热或弛张热)、畏寒、精神萎靡、无欲、头
痛、食欲不振,腹胀、皮肤可出现玫瑰疹、脾
大、相对缓脉;
2.末梢血白细胞和嗜酸细胞减少;
3.血、骨髓、尿、粪便培养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
伤寒杆
菌;
4.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
“O”抗体凝集效价在
1:80以上“H”﹑“A”﹑“B”﹑“C”抗体凝
集效价在1﹕160以上。
急性期和恢复期血清抗
体4倍升高。
临床诊断:疑似病例加1、2项。
实验确诊:疑似病例加3或4项。
【传播途径】
伤寒杆菌随病人或带菌者的粪、尿排出后,通过水、食物、日常生活接触、苍蝇和蟑螂媒介,经口而引起感染。
水源污染常是引起暴发流行的主要原因。
食物污染亦可引起流行。
【消毒】
对阳光、干燥、热力、及消毒剂抵抗力弱,消毒饮水余氯达0.2-0.4mg/L时迅速死亡。
伤寒和副伤寒的流行_诊断_治疗和预防_王树坤
NAR 病人治疗失败率 24% ( 10/42) 80% ( 4/5) 27% ( 22/28) 24% ( 11/46)
其他 萘啶酸敏感株 引起病人的氧氟沙 星治疗失败率 是
中国微生态学杂志 2009年 1月第 21卷第 1期
文章编号: 1005-376X ( 2009) 01-0085-05
伤寒和副伤寒的流行、诊断、治疗和预防
王树坤, 姚颖波 ( 云南省玉溪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云南 玉溪 653100)
85 综述
关键词 伤寒; 副伤寒; 诊断; 治疗; 预防
中图分类号 R 516. 3
成能高度适应人类宿 主内环 境的特 异性 细菌, 在宿 主网 状内 皮系统和单核吞噬细 胞系统的巨噬细胞内以及肠道等 区域生 存的机制或能力有助于其存活 与播散 [ 1]。伤寒和副伤 寒传播 链和传播网的 特征 是病人 长时 间 ( 3 个月内 )或 多年 ( 1 年以 上 ) 从粪便持续排菌, 感染是通过摄入受病 人和带菌者粪便污 染的水、食物、或接触受污染物 品等引起 [ 2]。只要人群 带菌状 态的确认与清除不能 有效进 行, 人群卫 生习 惯和居 住条 件差 而又不能提供安全饮用水、卫生食品、良 好卫生设施 (污水、污 物处理系统 ), 那么伤寒、副伤寒将保持地方性流行状态 [3] 。 1 流行情况
清除。 3 病原菌
《伤寒论条文》中的诊断标准 (全398条)
《伤寒论条文》中的诊断标准 (全398条)
伤寒论条文中的诊断标准 (全398条)
本文旨在概述《伤寒论》中的诊断标准,该书共包含398条。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诊断标准条文:
1. 第一条:伤寒者,不呕不渴,不欲食,有潮热者,名为伤寒。
2. 第七条:伤寒六七日,大下后,心中痛而上气者,此为重发。
3. 第二十二条:伤寒六七日,目中不了了,視人者,不知人者,寸法微利,名为寒疟。
4. 第三十七条:伤寒已解後,卧後少时复热者,此为再发。
5. 第八十一条:伤寒发於脾络,吐蚁視蚁者死。
6. 第二百零九条:伤寒发为风水,口中干而不渴者,此必大便
数利,禀水数出,及亡血。
如有苦痛者,名为女勞。
7. 第三百八条:伤寒已解後,尚未和,不可与人同寝處。
这些条文通过描述患者的症状和疾病的发展,帮助医生进行准确的伤寒诊断。
《伤寒论》作为一部古代医学经典,为现代医学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参考。
请注意,本文对《伤寒论》的诊断标准进行了概述,并未做详细解读和分析。
建议医生研究该书以获取更全面的诊断知识。
参考文献:
- 《伤寒论》。
伤寒与副伤寒
六、临床表现 Manifestations
➢ 缓解期:病程第3~4周,体温下降,症状减轻,脾脏回缩。 但有肠出血、肠穿孔危险。
➢ 恢复期:第5周开始。体温恢复正常,食欲旺盛,但体质虚 弱,康复需1个月。
➢ 病愈后部分患者可自粪便或尿液继续排菌3周至3个月,甚至 1年,称恢复期带菌者。约有3%的伤寒患者成为慢性带菌者。
副伤寒丙的特点
➢ 伤寒型:症状大致相似,但较易出现肝功异常; ➢ 胃肠炎型:以胃肠炎症状为主,表现为发热、恶心、呕吐、腹痛、腹泻,
病程短; ➢ 脓毒血症型:发病急、寒战、高热、热型不规型,热程1~3周不等。半
数以上病人可出现胸膜炎、脓胸、关节及骨的局限性脓肿、脑膜炎、心 包炎、心内膜炎等迁徙性化脓性病灶。
1.流行病学资料:
1.1 病前30天内曾到过或生活在伤寒、副伤寒流行区。 1.2 有伤寒、副伤寒患者、带菌者密切接触史。 1.3 有喝生水等不良卫生习惯。
2.临床特征:
2.1 不明原因持续高热。 2.2 特殊中毒面容。
八、诊断 Diagnosis
3.实验室检测:
3.1 嗜酸性粒细胞减少或消失,白细胞计数正常或低下。 3.2 肥达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H”抗体凝集效
谵妄、昏迷; ➢ 玫瑰疹(rose spots):胸、腹部淡红色丘疹,数个至十数个; ➢ 相对缓脉(relative bradycardia):体温高,脉率相对缓慢; ➢ 肝脾肿大:脾脏肿大(splenomegaly),部分肝脏肿大; ➢ 消化道症状:食欲下降,腹胀,便秘,腹泻(diarrhea)等。
与临床相关的病原学特点
➢ 伤寒杆菌菌体裂解时产生内毒素,临床上出现特征性 神经系统中毒症状;
➢ 伤寒杆菌在普通培养基上能生长,在含有胆汁的培养 基中生长更好;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伤寒和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其临床表现多样,诊断较为复杂。
为了准确诊断和及时治疗伤寒副伤寒,医学界制定了一系列的诊断标准。
本文将对伤寒副伤寒的诊断标准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医生和患者更好地了解和识别这两种疾病。
一、临床表现。
伤寒副伤寒的临床表现主要包括发热、头痛、全身肌肉酸痛、乏力、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
在临床实践中,医生需要根据患者的症状进行综合分析,排除其他疾病的可能性,以确定是否患有伤寒或副伤寒。
二、实验室检查。
为了明确诊断,医生通常会进行血液、粪便和尿液等实验室检查。
其中,血液培养是诊断伤寒和副伤寒的金标准,通过培养伤寒杆菌来确认病原体。
此外,还可以进行白细胞计数、C反应蛋白测定、血清学检查等,以帮助诊断和评估病情。
三、影像学检查。
在一些病情复杂或病情严重的情况下,医生还可能会进行X线、CT、MRI等影像学检查,以了解病变情况,评估病情严重程度,并为治疗方案的制定提供依据。
四、诊断标准。
根据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的结果,医生将综合判断,遵循国家卫生部门颁布的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进行最终诊断。
诊断标准主要包括病史、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等方面的指标,医生需要根据标准进行综合评估,以确定诊断结果。
五、治疗方案。
一旦确诊为伤寒或副伤寒,医生将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制定治疗方案。
一般来说,抗生素是治疗伤寒副伤寒的首选药物,同时还需要对症支持治疗,如补液、退热、抗病毒等。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需要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
六、预防措施。
为了减少伤寒副伤寒的发病率,预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应注意个人卫生,饮食卫生,避免生食生冷食物,饮用未经消毒的水,加强环境卫生,避免污染源的存在,及时接种疫苗等措施,以减少感染的风险。
总之,伤寒副伤寒是一种临床表现多样的传染病,诊断和治疗都需要医生具备丰富的临床经验和专业知识。
通过本文的介绍,相信大家对伤寒副伤寒的诊断标准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和副伤寒疾病严重危害着患者的身体健康,患者在患上此疾病后,一定要去医院接受治疗,在治疗前接受化验血,检查出是何种细菌引起的疾病是很有必要性的。
此外,患者在恢复身体期间,每天每天喝姜汤来抵抗寒气侵入身体是很有作用的。
寒冬悄然来临,在寒冷的冬天,人们出行在外,在寒风的侵蚀下,会导致人们受伤寒。
人们受伤寒后,在疾病的侵蚀下,身体每况愈下。
由于伤寒疾病是由于偶然或不经意间患上的疾病。
对于这种不经意间所患上的疾病,人们总是闷闷不乐的,患病后严重影响患者的生活与工作。
由于人们对医学知道的欠缺,对于伤寒和副伤寒疾病的诊断标准一定含糊不清。
所谓伤寒是一种叫做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副伤寒是由副伤寒甲、乙、丙三种沙门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
当患者到医院接受化验血常规后,就能检查出属于那种病菌引起的,医生根据检查结果就能确诊伤寒和副伤寒诊断标准。
患者当患上伤寒或副伤寒疾病后,到医院接受治疗为正确的选择。
患者到医院后,医生会给患者验血检查,血常规一般看白细胞、中性细胞百分比、红细胞、血色素、血小板。
通过验血能够准确的检查出患者是由何种细菌所引起的伤寒或副伤寒疾病。
然后医生采用针对性的西药进行治疗。
伤寒或副伤寒疾病主要是由于患者在生活中,意外受风所导致患上的疾病。
因此患者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身体的保暖对预防此疾病发发生是很有好处的。
此外
患者在日常生活中,每天喝姜汤来抵抗寒气侵入身体是很有作用的。
伤寒护理课件
病例二:孕妇伤寒的护理
总结词
孕妇伤寒的护理要重视病情观察、用药护理、预防并发症以及做好心理护理。
详细描述
孕妇伤寒的护理需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尤其是体温、脉搏、呼吸等生命体征,以及皮肤、黏膜等表现。用药上要 遵医嘱,选用对胎儿无影响的药物。同时,要积极预防并发症,如肠出血、肠穿孔等。另外,要做好心理护理, 减轻孕妇的焦虑和恐惧情绪。
通过日常生活接触
与患者或带菌者握手、拥抱、接吻等 密切接触,或通过污染的日常用品间 接接触均可被感染。
伤寒的危害与预防
危害
伤寒的病情轻重不一,轻者临床 表现不典型,易误诊为其他疾病 ;重者出现肠出血、肠穿孔等严 重并发症,甚至可导致死亡。
预防
加强饮水卫生和食品卫生管理, 提高人群卫生知识水平,注意个 人卫生,避免与带菌者接触等措 施均可有效预防伤寒的传播。
伤寒沙门菌通过粪-口途径传播,人类是伤寒的唯一自然宿主。
伤寒的发病机制是细菌入侵人体后,寄生于肠道,进入血流,引发菌血症、毒血症 等症状。
伤寒的传播途径
粪-口途径传播
患者和带菌者的粪便、呕吐物、唾液 、痰液等污染水源、食物、海产品、 食具等,易感者摄入后可感染伤寒。
昆虫叮咬
某些昆虫如虱子叮咬可将伤寒沙门菌 传入人体。
疫情上报
及时报告疫情,做到早发现、 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伤寒的监测与报告制度
监测系统
建立健全的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并报告疑似 病例。
信息反馈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馈疫情信息,为制定 防控措施提供依据。
报告制度
制定伤寒的报告程序和流程,严格按照程序 进行报告。
数据分析
对上报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找出流行趋势和 防控重点。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前言伤寒、副伤寒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
自从发现伤寒、副伤寒病原体以来,本病不论在临床或病原学方面均有很大进展,总发病率在趋向下降。
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水平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每年仍有相当的发病数,小规模爆发流行时有发生。
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指导诊断、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和预防控制发病均具有实际意义。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国在伤寒、副伤寒防治方面的成果,并使之在有关条目中得到表达。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传染病教研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复、翁心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伤寒、副伤寒的诊断原则(包括临床诊断标准与确诊标准)、诊断标准和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和农村各级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定义伤寒(typhoid)、副伤寒(Paratyphoid)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乙、丙引起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临床上以持续高热、相对缓脉、特征性中毒症状、脾肿大、玫瑰疹与白细胞减少等为特征。
肠出血、肠穿孔为主要并发症。
3 诊断原则伤寒、副伤寒可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经过及免疫学检查结果作出临床诊断,但确诊则以检出致病菌为依据。
4 诊断标准4.1 临床诊断标准在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4.1.1、4.1.2和4.1.3可作临床诊断。
4.1.1 持续性高热(可达40~41C)为时1~2周以上。
4.1.2 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4.1.3 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消失,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指细胞)。
4.2 确诊标准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伤寒副伤寒是一种由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临床上常见的症状有高热、头痛、全身酸痛等。
正确的诊断对于及时治疗和预防疾病的传播至关重要。
下面将介绍伤寒副伤寒的诊断标准,希望对临床医生和研究人员有所帮助。
一、临床表现。
1. 发热,起病急骤,高热持续,多在39-40摄氏度之间。
2. 头痛,常见于额部和两侧颞部,呈进行性加重。
3. 全身酸痛,特别是腰骶部和四肢关节,患者常表现出明显的乏力和无力感。
4. 寒战,常伴有畏寒、发热等症状。
5. 恶心、呕吐,部分患者会出现恶心、呕吐等消化系统症状。
二、实验室检查。
1. 血液检查,白细胞计数增高,中性粒细胞增多,淋巴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
2. 粪便培养,阳性率较高,有助于诊断。
3. 伤寒杆菌血清学检测,对于诊断伤寒副伤寒具有重要意义。
三、影像学检查。
1. 腹部X线片,可见小肠袋状充气,肠管水平排列,可见液平面。
2. 腹部B超,可发现肝脾肿大,肝内、脾内低回声区。
四、临床诊断标准。
根据上述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结果,结合流行病学史和既往病史,可以做出伤寒副伤寒的临床诊断。
五、鉴别诊断。
1. 伤寒与副伤寒,两者临床表现相似,但伤寒杆菌血清学检测有助于鉴别。
2. 伤寒与其他急性胃肠道感染,需结合流行病学史和实验室检查进行鉴别诊断。
六、治疗原则。
1. 抗生素治疗,选择对伤寒杆菌敏感的抗生素进行治疗。
2. 对症支持治疗,包括退热、止吐、补液等支持治疗。
七、预防措施。
1. 加强个人卫生,勤洗手、饮食卫生等。
2. 预防接种,及时接种伤寒疫苗,有效预防伤寒副伤寒的发生。
总之,对于伤寒副伤寒的诊断和治疗,临床医生应当结合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和影像学检查进行综合分析,以提高诊断的准确性和治疗的及时性,从而减少疾病的传播和危害。
希望本文对相关医护人员有所帮助,提高对伤寒副伤寒的认识和诊疗水平。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和副伤寒是由沙门氏菌引起的急性传染病,其临床表现相似,但有些细微的差别。
下面是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和处理原则:
一、伤寒的诊断标准:
1. 发热和体温曲线特点:体温持续增高,一般在第2周达高峰,然后温度缓慢下降。
2. 临床症状:典型的伤寒患者表现为寒战、高热、脉搏与呼吸加快、相对缓脉、舌苔、脾大和肝大等。
3. 实验室检查:血液和骨髓培养出沙门氏菌,或血清淋巴细胞增多、嗜酸性粒细胞增加等。
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
1. 发热和体温曲线特点:体温逐渐上升,一般不出现明显的高热期。
2. 临床症状:副伤寒患者表现为乏力、头痛、肌肉酸痛、喉痛、腹痛、消化不良等。
3. 实验室检查:血液和骨髓培养出沙门氏菌,或血清白细胞数及淋巴细胞增多等。
处理原则:
1. 病情监测: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压等指标的监测。
2. 抗菌治疗:使用有效的抗生素,如氯霉素、应用第三代头孢菌素等,根据病情严重程度和细菌培养结果来确定具体治疗方案。
3. 对症处理:根据患者的具体症状给予相应的对症治疗,如给予退热药、补液等。
4. 预防措施: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包括个人卫生习惯的培养、饮食卫生的保证、避免接触患者等。
总而言之,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症状和实验室检查,治疗原则是监测患者的病情变化,使用适当的抗菌药物,对症处理,并采取预防措施。
及早发现和治疗是预防并发症和提高治愈率的关键。
医学知识之伤寒
伤寒一、疾病概述伤寒(typhoidfever)和副伤寒(paratyphoidfever)分别是由伤寒和甲、乙、丙型副伤寒沙门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
其临床主要表现为:稽留热、伤寒面容、相对缓脉、玫瑰疹以及肝脾肿大,有轻型和非典型患者之分。
伤寒潜伏期为3~42天,平均为12~14天;副伤寒为2~15天,平均为6~8天。
本病的传染源是患者和病原携带者,其中病原携带者是主要传染源。
因慢性病原携带者时间可持续数年,甚至终身带菌,其流行病学意义更加重要。
伤寒、副伤寒患者或病原携带者的粪便、尿液排出病原,污染水源、食物、日常生活用品及苍蝇等,最后经口侵入易感者机体而传播。
我国将伤寒和副伤寒列为重点防治传染病,目前其发病率和死亡率都大幅度下降,其流行形式多为散发,暴发或流行只局限于某些地区或单位。
预防和控制本病应针对性的采取以切断传播途径为主的综合措施,对患者采取“五早”;对传播途径做到“三管一灭”,特别是改水和管水;同时加强健康教育,提高人群的自我保护能力。
二、考试要点(一)案例摘要某乡2001年3月下旬至6月上旬,累计发生类似病例227例,该病临床表现为:畏寒、发热、食欲减退、严重者出现高热不退,体温高达3 9.5℃、相对缓脉、肝脾肿大、反应迟钝,部分病例胸腹部皮肤出现淡红色斑丘疹。
该乡人口数为14214人,卫生条件差,农民有喝凉水和在水井随意洗手的习惯,部分农民又无固定厕所,水源受到严重的污染。
根据以上情况,请你拟定调查方案,并进行疫情处理。
(二)制定调查方案1.明确调查目的明确疾病的诊断;判断疾病的流行强度,分析疾病流行特征;查明传染源、传播途径;采取预防控制措施,保护易感人群,扑灭疫情。
2.选择正确的调查方法现况调查和病例对照调查。
3.确定调查内容,设计调查表(1)调查内容主要包括:①病例个案调查;②核实病例诊断;③对疫情做初步判断,并提出相应防疫措施;④全面调查疫情,对发病数量、流行特征、发生原因进行分析,确定疾病的流行强度;⑤提出假设,并验证假设;⑥追踪传染源、分析传播途径、调查易感人群;⑦提出针对性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和副伤寒是两种由伤寒沙门氏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
下面是伤寒和副伤寒的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伤寒的诊断标准:
1. 临床表现:发热、头痛、全身不适等症状,一般出现在潜伏期后的第一周。
2. 体征检查:可出现腹泻或便秘、肝脾轻度肿大、玫瑰疹、相对缓脉等体征。
3. 实验室检查:便涂片或粪便培养阳性,血培养阳性。
副伤寒的诊断标准:
1. 临床表现:与伤寒相似,但病程较短,症状较轻。
2. 实验室检查:便涂片或粪便培养阳性,血培养阴性。
伤寒和副伤寒的处理原则:
1. 基本处理:卧床休息、高热时物理降温、补充水分和电解质、饮食清淡易消化。
2. 给予抗生素治疗:通常使用氟喹诺酮类(如氧氟沙星)或第三代头孢菌素(如头孢曲松)。
3. 防止并发症:如中毒性脑病、肠出血、腹腔感染等,需积极处理并予以支持治疗。
4. 提供支持性治疗:根据病情给予液体补充、营养支持、症状缓解等治疗。
重要提示:由于伤寒和副伤寒的症状和体征与其他疾病相似,
确诊需要依靠实验室检查,如粪便或血液培养。
因此,若怀疑患有伤寒或副伤寒,请及时就医并按医生的指导进行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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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GB 16001—1995前言伤寒、副伤寒是一种急性肠道传染病,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规定报告的乙类传染病。
自从发现伤寒、副伤寒病原体以来,本病不论在临床或病原学方面均有很大进展,总发病率在趋向下降。
但我国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经济文化水平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每年仍有相当的发病数,小规模爆发流行时有发生。
制定适用于全国范围的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对指导诊断、合理应用抗菌药物和预防控制发病均具有实际意义。
在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充分利用我国在伤寒、副伤寒防治方面的成果,并使之在有关条目中得到表达。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C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医科大学华山医院传染病教研室。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汪复、翁心华。
本标准由卫生部委托技术归口单位卫生部传染病防治监督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伤寒、副伤寒的诊断原则(包括临床诊断标准与确诊标准)、诊断标准和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所有城市和农村各级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
2 定义伤寒(typhoid)、副伤寒(Paratyphoid)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甲、乙、丙引起的急性消化道传染病,临床上以持续高热、相对缓脉、特征性中毒症状、脾肿大、玫瑰疹与白细胞减少等为特征。
肠出血、肠穿孔为主要并发症。
3 诊断原则伤寒、副伤寒可依据流行病学资料、临床经过及免疫学检查结果作出临床诊断,但确诊则以检出致病菌为依据。
4 诊断标准4.1 临床诊断标准在伤寒流行季节和地区有4.1.1、4.1.2和4.1.3可作临床诊断。
4.1.1 持续性高热(可达40~41C)为时1~2周以上。
4.1.2 特殊中毒面容,相对缓脉,皮肤玫瑰疹,肝脾肿大。
4.1.3 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低下,嗜酸性粒细胞消失,骨髓象中有伤寒细胞(戒指细胞)。
4.2 确诊标准临床诊断病例如有以下项目之一者即可确诊〔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4.2.1 从血、骨髓、尿、粪便、玫瑰疹刮取物中,任一种标本分离到伤寒杆菌或副伤寒杆菌。
4.2.2 血清特异性抗体阳性。
肥达氏反应“O”抗体凝集效价≥1∶80,伤寒或副伤寒鞭毛抗体凝集效价≥1∶160,恢复期效价增高4倍以上者。
5 预防原则伤寒、副伤寒是消化道传染病,预防重点是加强饮水、饮食卫生和粪便管理,防蝇、灭蝇,消灭苍蝇孳生地,切断传播途径,加强卫生宣教,提高群众卫生水平和自我保护意识〔见附录B(标准的附录)]。
5.1 控制传染源5.1.1 及时发现病人和带菌者,给予肠道隔离。
大小便等排泄物用等量20%漂白粉澄清液混合2h,便器用3%漂白粉浸泡1h,食具可煮沸消毒。
患者停用抗菌治疗后1周,每周作尿、粪培养,连续两次阴性者方可解除隔离。
5.1.2 保育员、饮食业人员应定期作粪培养及Vi抗体检测。
慢性带菌者不应从事上述工作。
5.1.3 对密切接触者应行医学观察,从停止接触起算,至少三周。
5.2 切断传播途径加强饮食、饮水卫生,保护水源,做好粪便、污水、垃圾的管理和处理,注意饭前便后洗手,切断传播途径是本病预防措施的重点。
5.3 保护易感者5.3.1 流行区居民以及流行区旅行者、清洁工人、实验室工作人员及其他医务工作者、带菌者家属等为主动免疫对象。
国内所用者为伤寒、副伤寒甲、乙的三联混合死菌苗,皮下注射3次,间隔7日,接种后2~3周可产生免疫力,以后每年加强一次。
严重心脏病、肾脏病、高血压、活动性结核、发热者及孕妇均属禁忌。
5.3.2 口服减毒菌苗在试用中,其效果有待进一步验证。
6 治疗原则病原治疗为关键,氟喹诺酮类为首选,常用者为氧氟沙星和环丙沙星,但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忌用。
后者可用头孢曲松或头孢噻肟。
但对不宜用氟喹诺酮类药物或头孢菌素过敏者,氯霉素仍然可作为选用的药物,但应注意其应用指征与副作用。
肠出血者应暂禁食,大量出血者应输血,并发肠穿孔时宜及早手术治疗〔见附录C(提示的附录)]。
附录A(标准的附录)实验诊断方法A1 病原学诊断方法A1.1 细菌培养A1.1.1 标本收集按不同病期采集不同种类的标本。
A1.1.1.1 血标本宜在病程的第1~2周采集,但只要发热未退,两周以后仍可获得阳性结果,采血量不少于5~10mL,已用氯霉素者取血凝块作培养。
A1.1.1.2 骨髓培养宜在病程的第1~2周送检。
A1.1.1.3 粪便标本宜在病程的第3~4周送检。
A1.1.1.4 尿标本宜在病程的第3~4周送检,阳性率较低,采集时应避免粪便污染。
A1.1.1.5 玫瑰疹的刮取物或活检切片。
A1.1.2 培养血液和骨髓穿刺液先进行增菌培养,粪、尿(沉渣)可直接接种于鉴别培养基,经37℃24h培养后挑选可疑菌落,进一步作生化反应和血清学鉴定。
A1.1.3 鉴定A1.1.3.1 菌落形态:在普通培养基上伤寒杆菌形成中等大小、无色半透明的、表面光滑的菌落,菌落边缘整齐。
A1.1.3.2 形态染色:伤寒杆菌为革兰氏阴性杆菌,属沙门氏菌属D组,无芽胞、无荚膜、有动力,为周身鞭毛菌,有菌毛。
A1.1.3.3 生化反应:不分解乳糖、蔗糖及鼠李糖,能分解葡萄糖,产酸不产气,赖氨酸脱羧酶阳性,谷氨酸脱羧酶阴性,甲基红试验阳性。
副伤寒杆菌形态与伤寒杆菌相似,能分解葡萄糖,产酸产气。
A2 血清学诊断方法伤寒的经典血清学诊断方法是肥达氏反应(试管法),目前已采用微量凝集试验。
A2.1 原理用标准伤寒、副伤寒甲、乙、丙菌液与稀释的待测血清反应,根据凝集效价判断待测血清中有无抗伤寒杆菌的抗体。
与传统肥达氏反应不同,此试验在微量血凝反应板上操作。
A2.2 试剂取伤寒O、H诊断菌液(70亿菌/mL),分别用生理盐水稀释成10亿菌/mL。
为便于观察,每10mL此种稀释菌液中加入石炭酸复红(抗酸染色用染液)10μL,或加20.0g/L美蓝溶液50μL。
A2.3 操作A2.3.1 于血凝反应板孔内稀释待测血清,用每滴25μL的校正滴管滴加生理盐水9滴于孔内,再加待测血清1滴混匀(1∶10稀释)。
A2.3.2 于8×12孔U型孔血凝反应板上操作,每份待测血清用5排孔,分别标以O、H、甲、乙、丙,每排自第二孔开始每孔注加生理盐水25μL至第8孔。
A2.3.3 吸取1:10稀释待测血清,分别滴入各排第1、2孔中各1滴(25μL),用稀释棒从第2孔开始作双倍连续稀释至第7孔,第8孔不加血清,留作菌液对照。
每批试验可用伤寒、副伤寒诊断血清作阳性对照,同法稀释。
A2.3.4 各排分别滴入相应的染色菌液,每孔1滴(25μL),此时各孔液体总量为50μL,第1~7孔血清最终稀释度为1∶20~1∶1280。
A2.3.5 于混匀器上混匀1min,血凝反应板加盖,37℃6h后观察结果。
A2.4 结果判断阳性结果表现为液体澄清,有红色或蓝色细颗粒,均匀平摊于整个孔底;阴性表现为蓝或红色菌体集中一点,沉积于孔底,与菌液对照相同。
以出现50%(2+)凝集的血清最大稀释倍数的倒数为待检血清滴度。
A2.5 参考值与传统肥达氏反应相同,即在一般情况下,O凝集价≥1∶80,H凝集价≥1∶160才有诊断价值。
但在高发区,许多正常人因既往感染亦可有较高滴度,此时最好首先检查当地人群免疫水平,确定正常值。
如双份血清效价有4倍以上增长更有意义。
附录B(标准的附录)伤寒、副伤寒的预防B1 监测B1.1 全面系统地收集地理、地貌、气象、经济、文化、交通、人群流动、风俗习惯等一般资料。
B1.2 收集、整理并分析人口、疾病、死因、伤寒免疫接种状态、人群免疫水平等基础资料。
B1.3 及时掌握历年疫情资料,分析疫情发生的时间、空间、人间分布规律及三者的相互影响和动态趋势。
B1.4 发热病人监测:在流行早期,对原因不明的发热3天以上的病人和伤寒疑似病人进行登记,采集血或粪便标本进行培养和血清学检查,以期早期发现伤寒病人。
B1.5 重点人群监测:重点人群包括:密切接触者、渔民、船民、学生、饮食行业从业人员、医疗卫生人员、粪管人员、清洁工人等,重点人员以病原菌培养检验为主,必要时结合采用血清学方法进行监测。
B1.6 带菌者监测:伤寒恢复期病人,在病后1个月和3个月,各粪检3次,每次间隔1~2天,以及时发现带菌者;历年的伤寒病人,可定期进行带菌检查,每年粪检3次,以便发现慢性带菌者。
B1.7 病原学监测:监测点内伤寒病原菌作噬菌体分型、质粒分析和药物敏感试验,观察其动态变化。
B1.8 水源监测:对疫点周围及有关的水源应重点监测;对其他易受污染的水源应加强监测。
B1.9 食品、粪便和苍蝇监测。
B1.10 防疫措施效果评价:在伤寒监测点内可以对水改、粪管等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其他防疫措施作出科学的评价。
B2 经常性的预防措施B2.1 深入开展卫生健康教育B2.2 加强饮用水卫生管理和污水处理B2.3 做好粪便管理和污物处理B2.4 加强食品卫生管理B2.5 灭蝇B2.6 加强渔民、船民及流动人口管理B2.7 带菌者的管理B2.8 预防接种目前使用的伤寒及副伤寒甲、乙三联菌苗,每毫升含有伤寒杆菌5亿和副伤寒甲、乙杆菌各2.5亿。
初免接种皮下注射3次,成人剂量分别为0.5、1.0、1.0mL,1~6岁儿童分别为0.2、0.3、0.3mL,7~14岁儿童分别为0.3、0.5、0.5mL,每次间隔7~10天,免疫期限为一年。
以后每年加强注射一次,连续3年,成人剂量为1.0mL,1~6岁儿童0.3mL,7~14岁儿童为0.5mL。
使用本菌苗必须做到全程足量,否则影响免疫效果。
伤寒Vi多糖菌苗(单价,不包括副伤寒甲、乙)已试制成功,保护率为70%左右,反应轻微。
成人剂量0.5mL(含多糖菌苗30μg),前臂外侧肌注,一年一次。
B3 发生疫情时的措施B3.1 一般疫情处理B3.1.1 作好疫情报告B3.1.2 流行病学调查B3.1.3 隔离治疗病人所有伤寒病人或疑似病人都要及时隔离治疗。
病人经正规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后2周或临床症状消失、停药一周后,粪检2次阴性(2次之间隔为2~3天),方可解除隔离。
B3.1.4 疫点消毒处理B3.1.5 医学观察B3.2 爆发疫情处理B3.2.1 核实疫情报告,确定是否爆发。
B3.2.2 了解爆发病例的分布特征。
B3.2.3 查明爆发原因,落实控制爆发的措施。
B3.2.3.1 成立临时防治领导小组。
B3.2.3.2 大力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使群众了解伤寒的发病原因及防治方法,做好预防。
B3.2.3.3 医院难以收治病人时,应设立临时隔离治疗点,就地隔离病人。
B3.2.3.4 全面开展饮用水消毒与管理。
B3.2.3.5 对病家和临时隔离治疗点中被污染的厕所、地面、食具、衣物、用品等实施随时消毒,病人的粪、尿排泄物要严格消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