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电线路 掏挖式基础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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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电线路工程(二)掏挖式基础作业指导书
目录
1 适用范围 (1)
2 引用标准、术语 (1)
3.施工准备 (1)
3.1 人员配备 (1)
3.2 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 (1)
3.3 材料准备 (2)
3.4 作业条件 (3)
4 操作工艺 (3)
4.1 工艺流程 (3)
4.2 平基 (3)
4.3 复测分坑 (4)
4.4 开挖 (6)
4.5 清理基坑 (7)
4.6 钢筋加工及安装 (7)
4.7 地脚螺栓安装 (8)
4.8 混凝土施工 (8)
4.9 混凝土养护 (9)
5 职业健康与安全、环境管理措施 (9)
5.1 安全与文明施工措施 (9)
5.2 环境保护措施 (11)
5.3 危险点辨识及预控措施 (11)
6 质量控制措施及检验标准 (12)
6.1 质量控制措施 (12)
掏挖式基础作业指导书
1 适用范围
本作业指导书适用于人工掏挖式基础,适用的地质条件为施工时无水渗入基坑,可塑或硬塑状粘性土或土夹石,全风化或强风化岩情况;混凝土强度一般采用C15级或C20级。
2 引用标准、术语
《110kV-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3-2005)
《110kV~500kV送变电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Q/CSG10017.1-2007)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1987)
《工业与民用建筑灌注桩基础设计与施工规程》(JGJ4-80)
《广东电网公司送电线路工程基础质量检测规定》(广电程〔2009〕454号)
《南网电网工程施工工艺控制规范》(Q/CSG11105.3-2008)
《广东电网公司110kV~500kV电网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广电程〔2009〕378号)
3.施工准备
3.1 人员配备
3.2 工器具及仪器仪表配置
以下工器具及仪器仪表按一个施工组配置,可根据现场需要进行调整。
3.3 材料准备
3.3.1 水泥
所使用的水泥需经检验符合工程混凝土水泥的使用要求,采购的水泥在出厂时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各项技术指标符合设计要求。在使用前必须对采购来的水泥进行抽样复检,若复检不合格的不得投入工程使用。若水泥出厂超过三个月,或虽未超过三个月,但保管不善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库存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0包,并用防潮板垫起,保管过程中必须每月翻包一次。因保管不良受潮结块时必须进行检验,合格后方能使用。变更水泥的厂家或标号时必须重新检验。
水泥同厂家、同批次每200吨取样一组,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
3.3.2 砂
使用天然河砂,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鉴定合格后才能在工程混凝土中作轻骨料。砂的平均粒径上为大于0.5mm的中粗砂,含泥量应不超过5%,其泥块含量应不大于1%。
砂每400方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3.3.3 碎石
碎石从现场采样回来并作试验签定,合格后才能作为工程混凝土的粗骨料。现浇基础使用的碎石粒径为20~40mm,针、片状颗粒含量应小于25%,含泥量应小于2%,含泥块量应小于0.7%。碎石的强度应不低于砼强度的1.50~2倍,石料应清洁,使用前应用清水冲洗外层的泥土。
碎石每400方为一批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3.3.4 水
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水中不应含有油脂及影响水泥正常凝结与硬化的有害杂
质。难以判断水质的,应取样到专业的化验室进行化验,以免影响砼的质量。不能使用海水。
3.3.5 添加剂
外加早强剂应通过试验选用,粉煤灰掺合料按试验室的规定确定。
3.3.6 钢筋
钢筋的钢号、规格必须符合图纸的规定,表面不得有折叠、裂纹、刮痕、结疤、麻点、分层等缺陷。每一批钢材均应有出厂的合格证明和材质化验报告。
钢筋同一厂家、每一炉批号、每种规格60吨抽样送检一次,送检必须由监理现场见证取样送检,若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工程使用。
3.3.7 焊条
钢筋焊接所使用焊条型号有E43、E50等,焊条型号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所要求的型号进行选用。各种焊条必须有出厂证明书,在使用前应做外观检查,选用的焊条应与被焊钢筋的强度和性能相当,受潮的焊条必须经过处理,并经工艺性能试验,合格后方能使用,焊药剥落者不准使用。
3.4 作业条件
3.4.1 施工前应有塔位详细的岩土工程勘测报告,熟悉该地区的土质特点、地下水分布情况,对不良地质条件的对策应有准备,视需要对基坑的支护进行计算和设计。
3.4.2 施工前应做好场地平整,做出有效的排水措施及安排好运土通道及设备等;各项临时设施,如照明、动力、通风、安全设施准备就绪。
3.4.3 根据设计图纸规定进行分坑,建立桩位测量点。
3.2.4 按设计要求分段制作好钢筋笼。
3.2.5对土质情况有怀疑或首次施工时,应在桩位附近先进行试挖,完善成孔工艺,以此验证原编施工方案的适宜性。
3.2.6 人工挖孔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操作前对吊具进行安全可靠的检查和试验,确保施工安全。
4 操作工艺
4.1 工艺流程
见下图1。
4.2 平基
4.2.1 线路复测完毕,桩位核实无误后,对要降基的地方应打好控制桩,并划定平基的范围,以免造成基础边坡保护距离不够的现象出现。
4.2.2 施工前,应在桩位附近不影响作业且又便于保护的地方设立施工测量辅助桩,其数量一般为四个,或在顺、横线路前后左右各设一个,或顺、横线路的45°线上多设一个。辅助桩位为恢复中心桩的基准,一般也用作分坑找正的基准,必须准确,且应以草图标明辅助桩的方向、距离、高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