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宁波大红鹰学院分团委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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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度宁波大红鹰学院分团委共青团信息工作

考核奖励实施办法

各学院团委:

为建立健全信息工作考核奖励机制,进一步加强我校共青团信息工作,更好地为全校团工作的深化和发展服务,按照学校《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要点》要求,特制定《2014年度宁波大红鹰学院分团委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实施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按照“注重质量、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的原则,开展共青团信息工作考核、奖励,进一步发挥团的信息工作在总结经验、交流情况、服务领导决策和推动工作落实方面的积极作用。

二、目标要求

1、要高度重视信息工作。信息工作纳入到年度基层团委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应把信息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列入议事日程。

2、要及时、准确、全面报送信息。围绕党政中心工作和团的重点工作,在主动收集上报各类信息的同时,按要求切实完成党总支和学校团委交办的信息收集、报送任务。

3、要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各分院团委要统一领导,并指导分院学生会、分院社联按照要求,确定专人从事信息工作,经常性地开展业务培训,努力建成一支高素质的信息员队伍。

4、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通过建立信息工作考核奖励办法、信息录用情况通报和下发信息报送要点等制度,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制度。

5、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加强微博、微信以及其他网络社区等网络新媒体信息阵地建设,不断健全团的信息网络。

三、考核范围

1、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包括各分团委、分院学生会、分院社联。

2、列入考核范围的信息载体

(1)团属刊物类:市级的主要是《宁波团情》、《宁波青年》、《宁波青年工作信息》;校级的主要是《红鹰青年》、《红鹰志愿》、《胜利之鹰》、《青春足迹》、《红鹰社团》等;

(2)团属网站类:“宁波青年网”、以及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开办的网站等;

(3)微博微信类:各分院团委、学生会、社联微博与微信公众平台的运行情况;

(4)报纸类:主要涉及从浙江省到县(市)区的党政机关报和部分重要报纸媒体,以及学校发行的报纸。

四、记分办法

(一)刊物信息记分办法

市级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每篇记10分,校级信息刊物录用的信息每篇记5分。

(二)网站信息记分办法

1、“宁波青年网”网站

(1)每个月1条,完成任务数记10分,没有完成不扣分。

(2)“宁波青年网”网站每篇录用的信息如有录用照片另计5分,不计张数。

2、学校团委、学生会、社联开办的网站

(1)每个月各4条,完成任务数记5分,不足一条扣2分,录用信息超过任务数每1条加2分。

(2)网站每篇录用的信息如有录用照片另计2分,不计张数。

(三)重要信息记分办法

对校团委办公室专门要求报送的重要或约稿信息,按照要求报送的录用稿件每条记5分。

(四)微博微信类信息记分办法

微博微信类信息记分办法,每个月完成任务发帖数30条以上的各记5分,50条以上的各记10分,最高各记10分。开通多个微博或微信的,以分院上报的为准。

(五)报纸宣传报道记分办法

根据刊出信息报纸的级别分别计分。市级的每篇记20分,县(市)区级每篇记10分,校级每篇记5分。

五、评比表彰

1、校团委宣工部负责各分院团委共青团信息工作的管理、

报送等事务,其中每个月将对信息录用情况进行通报。

2、若一个月得分为零的,将通报分院领导,若一个学期得分为零的,将被取消团内各类综合先进评选资格。

3、年终根据信息积分情况,评选表彰一批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单位和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并作为在其他团内评优中的重要依据。

六、附则

1、列入考核范围的团属信息载体的联系方式见附件1。

2、本实施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本实施办法由校团委宣工部负责解释。

附件:1、列入考核范围的团属信息载体联系方式

2、2014年各分团委信息采用情况通报

共青团宁波大红鹰学院委员会

2014年3月2日

附件1: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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