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公职人员、村(社区)干部行为规范申报公示工作(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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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XXX事项的公示范本

关于XXX事项的公示范本

关于XXX事项的公示范本各位居民:根据相关要求,本社区决定对XXX事项进行公示,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一、事项背景(这部分可以对该事项进行简要说明,包括事项的起因、目的和意义等。

)二、公示事项(这部分应当详细列出需要公示的事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分段描述。

)1. 事项一(这部分可以对具体事项进行详细说明,包括涉及的具体内容、目标和要求等。

)2. 事项二(同样地,对其他公示事项进行逐一描述,确保居民对事项有充分的了解。

)三、公示期限(这部分应明确公示的时间范围,一般建议在公示之日起连续公示一周以上,以确保居民有足够时间了解并提出意见。

)四、征求意见(这部分可以说明公示期间居民可以通过何种方式提出意见,例如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渠道。

同时要提供相应的联系方式,确保居民能够顺利与社区沟通。

)五、处理意见(这部分应明确社区对居民提出的意见将如何进行处理,例如是否纳入考虑、如何变更或解释相关事项等。

)六、公示结果(这部分应在公示期结束后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公示社区对此事项的最终决策结果。

)七、其他事项(如果有其他与公示事项有关的重要事项,可以在此部分进行说明。

)八、附则(此部分可以对其他与该事项有关的法律法规等进行引用,确保公示内容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请各位居民密切关注本次公示事项,并在公示期内如实、准确地提出意见。

社区将认真考虑各方意见,并做出公正、合理的决策,以促进社区的共同发展。

感谢各位居民对本次公示事项的关注和支持!备注:请在公示期间内勿将此公示转发至其他社交平台或任何网络渠道,以避免信息失真或误导他人。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3.28•【文号】•【施行日期】2024.03.28•【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的意见(2024年3月28日)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事关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事关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事关巩固党的长期执政根基,对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经党中央、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基层治理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为民服务,坚持专业化方向,坚持激励和约束并重,着力健全职业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激励保障,打造一支政治坚定、素质优良、敬业奉献、结构合理、群众满意的社区工作者队伍,为加强和完善社区治理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用5年左右时间实现以下主要目标: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基本建立,能力建设不断强化,管理制度更加科学,激励保障机制愈加健全,关心关爱社区工作者氛围日益浓厚;社区工作者政治素质、履职能力、工作作风全面加强,队伍结构持续优化,收入待遇合理保障,职业认同感和自豪感切实增强,为民爱民、干事创业的精气神进一步提升。

二、健全职业体系1.明确人员范围。

本意见所称社区工作者,是指在社区从事党建、治理、服务工作的全日制专职工作人员,主要包括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中的专职人员(以下简称社区“两委”专职成员)和社区专职工作人员。

社区“两委”专职成员按照有关规定产生;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由市地级或县级统一组织招聘,街道(乡镇)集中管理,社区统筹使用。

规范相关部门(单位)多头设岗招聘行为,此前招聘的在社区工作的网格员等专职人员,符合条件的可按照公开招聘规定聘用为社区专职工作人员,县级层面统筹原招聘部门(单位)相关人员经费予以保障。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通知民社管函〔2021〕43号各全国性社会组织:当前,一些全国性社会组织违法违规问题时有发生,有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沦为非法社会组织的“挡箭牌”;有的评比表彰违规操作成为社会诟病的对象;有的通过各种途径向会员乱收费牟取经济利益;有的举办研讨会、论坛偏离宗旨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今年是具有特殊意义的一年,党和国家大事多、喜事多,全国性社会组织都要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进一步强化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规范自身行为,努力为党的百年华诞营造良好氛围,为新征程开好局、起好步作出积极贡献,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国性社会组织管理,严格规范全国性社会组织行为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进一步加强行为自律,严禁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各全国性社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国家机关22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铲除非法社会组织滋生土壤净化社会组织生态空间的通知》精神,严格对照“六不得一提高”要求,坚决做到不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不参与成立或加入非法社会组织;不接收非法社会组织作为分支或下属机构;不为非法社会组织提供账户等便利;不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虚假宣传。

要积极响应上述通知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切实加强各社会组织从业人员管理,坚决抵制非法社会组织活动,不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或“代言”;积极发动会员或会员单位踊跃参与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行动,进一步营造好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的浓厚氛围。

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十篇)

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十篇)

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十篇)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1__局干部任前公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结合工作的实际需要,经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__同志进行任前公示:__,男,__年__月出生,__族,大学学历,现任__局副局长,拟任__局局长。

公示时间:__年1月4日至__年1月9日止。

如对公示对象有问题反映的,请在公示期间向市局人事科或纪检监察室反映。

受理电话:__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2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以下干部予以任前公示。

__,女,19__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

8月参加工作,本科学历,学士学位,讲师。

现任护理系教师,拟任档案(校史)馆副馆长。

欢迎学校教职员工对李萌同志的任用提出意见,反映问题。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学校党委办公室电话:z电子邮箱:z党委意见箱:行政楼三楼公示截止时间:8月30日__党办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3关于领导干部任用公示的公告根据公司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对以下X名拟任用干部进行公示。

一、公示名单:姓名:__,性别__,汉族,出生年月日,何时参加工作,何时入党,什么学校什么学历,现任职务,拟任职务。

二、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7天(____年X月X日—____年X月X日)。

三、受理方式公示期间,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

对所反映的问题应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

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受理时间:每日上午8:30 -12:00下午12:00-17:00受理受理电话:特此公告____有限公司____年__月__日干部任职公示格式范文篇4__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通告惠市组干示[]12号根据《__市市管干部任前公示办法》规定,经市委常委会研究,现对拟担任市管领导职务的叶__等24位同志进行公示,征求党员、群众和各单位的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委组织部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

专职人员公示制度范本

专职人员公示制度范本

专职人员公示制度范本一、目的和依据为加强我单位专职人员队伍建设,提高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确保公平竞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公示制度。

二、公示内容1. 专职人员招聘公告:包括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报考条件、招聘程序、报名时间、考试时间等。

2. 专职人员考试成绩:包括笔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成绩等。

3. 专职人员拟录用名单:根据考试成绩,按照招聘公告规定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员名单。

4. 专职人员录用结果:包括录用人员名单、录用岗位、录用人员的基本情况等。

三、公示方式1. 单位内部公示:在单位公告栏、内部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2. 社会公示:在政府网站、招聘网站等平台上进行公示。

四、公示期限1. 招聘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日止。

2. 考试成绩:自考试成绩公布之日起至下一次考试成绩公布日止。

3. 拟录用名单:自拟录用名单确定之日起至录用名单公布日止。

4. 录用结果:自录用结果确定之日起至录用结果公布日止。

五、公示要求1.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向公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

2. 公示单位应在收到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对异议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3. 异议经核实确有问题的,公示单位应立即纠正,并重新进行公示。

六、公示纪律1. 公示单位应严格遵守公示制度,确保公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 公示单位不得泄露公示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3. 公示单位工作人员在公示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

七、附则本公示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由公示单位另行规定。

单位名称:制定日期:年月日。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篇一: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国家公职人员行为守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各类公职人员的行为,提升公职人员道德水准和职业操守,国家制订《公职人员行为守则》。

公职人员指国家财政全供或半供单位工作人员。

第二条公职人员应当时刻铭记其一切权力都来自国民的授予,其一切收入都来自国民的供给。

公职为信托的职位,意味着有责任承诺其一切公务行为从公共利益出发行事。

因此,公职人员的最高忠诚应当是对通过政府的民主体制所体现的本国公共利益的忠诚。

第三条公职人员应保证根据法律或行政政策切实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职能,做到秉公办事。

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应努力保证由其所负责的公共资源得到最切实有效的管理。

第四条公职人员应全心全意、公正而无私地履行其职责,尤其是在处理与公众的关系方面。

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应对任何集团或个人给予任何不应有的优先照顾,或对任何集团或个人加以不当歧视,或以其他方式滥用赋予他们的权力和威信。

第五条公职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不正当地为本人或其家庭成员谋取利益。

公职人员不得进行与其公务、职能和职责或履行这些职责不相符合的任何交易、取得任何职位或职能或在其中拥有任何经济、商业或其他类似的利益。

第六条公职人员应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视本人职务的要求,公布可能会构成利益冲突的业务、商业和经济利益或为经济盈利而从事的活动,在可能产生或已觉察到公职人员的职责与个人利益间利益冲突的情况下,公职人员应遵守为减少或消除这类利益冲突而制定的措施。

第七条无论何时,公职人员都不得不正当地利用在履行公务过程中取得的或由于其公职而得到的公款、公共财产、服务或信息来从事与其公务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公职人员应遵守法律或行政政策所制定的措施,以免卸职后不正当地利用其原先的公职。

第九条公职人员应视本人的职务并根据法律和行政政策的许可或要求公布或披露个人财产信息;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公布或披露其配偶和/或其他受赡养者的私人资产和债务信息。

高一思政必修3(2019版)政治与法治_《严格执法》复习学案

高一思政必修3(2019版)政治与法治_《严格执法》复习学案

课时2 严格执法初学教材深度预习——掌握本课必备知识江苏海安交警在检查中发现一辆车辆脱保,要依法扣留车辆,违法行为人顿时不满,对交警提出质疑,并拿出手机拍摄。

这时,一位陶姓警官挺身而出,先是解释了相关法律法规,然后不惧违法行为人的叫嚷威胁,严正告诉对方“如果我怕你威胁,我就不要干这个工作了!”。

视频被传到网上,网友纷纷怒赞“干脆利落,这不就是李云龙嘛!”令在必信,法在必行。

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各地环保局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监管执法力度,保持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充分利用环保督察、日常执法检查,各类专项执法检查,采取综合手段,推动企业依法排污,实现环境质量的逐步改善。

请在学习新知识之前,思考以下问题:什么是严格执法?提示:严格执法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依法办事。

为什么政府要坚持严格执法?提示:政府严格执法:①有助于捍卫法律的权威和尊严;②有助于实现社会公平正义;③有助于推进建设法治政府。

如何推进政府严格执法?提示:①全面履行政府职能;②坚持规范执法;③坚持公正执法;④坚持文明执法。

一、严格执法的内涵1.严格执法的含义严格执法,就是执法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严格□01依法办事。

2.严格执法的主体在法律实施体系中,□02行政机关是严格执法的最重要的主体。

3.严格执法的意义03权威和尊严。

(1)有助于捍卫法律的□(2)有助于实现社会□04公平正义。

(3)有助于推进建设□05法治政府。

为什么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提示:依法行政直接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直接关系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中对经济和社会发展影响最大、与公民的关系最密切,也是权力最大、机构最大、人数最重要的一个部门,行政机关的勤政廉政、严格执法与否,决定着依法治国的成败。

二、推进严格执法1.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行政机关要坚持□01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坚决克服懒政、怠政,坚决惩处失职、渎职。

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内容(一)

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内容(一)

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内容(一)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内容简介•“十达标两承诺一公示内容”是指中国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机关在执行工作过程中,要达到十项工作标准,承诺两项并公开向公众公示的内容。

•这一规定的出台,旨在推动政府更加透明、规范化、便民化的运作,为人民提供更加贴近社会需求的公共服务。

十达标标准1.问题导向:市场需求、社会矛盾和民意诉求,是问题导向的重要基础。

2.目标倒逼:从人民群众的期待和需要出发,设定明确的目标和任务。

3.项目流程管理:合理划定项目类型、规模、投资和时间等要素。

4.信息公开:全面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5.决策科学:决策要经过科学论证,技术分析和风险评估。

6.选人用人:严格按照资历、能力和操守等条件选拔干部。

7.干部活力:对改革创新有贡献的干部要敢于任用,给予更大发挥空间。

8.运行顺畅:以简政放权为核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9.经济效益:任务驱动、绩效导向,提高政府工作效能和经济社会效益。

10.社会满意:以人为本,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

两承诺内容1.便民利民:政府要承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行政服务,从而使人民群众享受到更多的便利和利益。

2.公正廉洁:政府要承诺在执行工作过程中做到公正、公平、公开,杜绝腐败和权钱交易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

公示内容1.项目公示:政府部门要及时公示重大项目的立项、实施进度、融资渠道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财政预算公示:政府部门要公示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情况,确保公共财政资源的合理分配和使用。

3.行政审批公示:政府部门要公示行政审批的项目、流程、时间限制等信息,方便企业和个人的办事需求。

4.政策法规公示:政府部门要公示相关政策法规的起草、修订、废止等信息,提供清晰透明的法律环境。

5.资金使用公示:政府部门要公示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公共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

6.政务信息公示:政府部门要公示日常工作的进展、成果和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

社区干部履职行为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制度社区干部是社区管理工作中的重要力量,负责组织和协调居民的安居乐业,并推动社区的发展。

为落实社区干部的履职行为,确保其权力的依法行使,以及杜绝滥用权力的情况发生,制定小微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是必要的。

一、小微权力清单小微权力清单明确了社区干部的权限范围和限制。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组织协调:负责组织、协调社区各项工作,包括召开会议、制定工作计划等;2.宣传发动:负责社区宣传工作,包括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等;3. 解决纠纷:负责处理社区居民之间的纠纷,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4. 维护治安:负责维护社区治安秩序,保障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5. 汇报与反馈:负责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工作,接受居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责任清单责任清单是社区干部应尽的职责和义务的明确规定。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依法行使权力:社区干部应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并严守法律纪律和职业道德;2. 诚信服务:社区干部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积极为居民提供优质服务;3. 公正公平:社区干部在处理事务时应保持公正、公平和公开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滥用权力;4. 公共财物管理:社区干部要妥善管理社区公共财物,杜绝挪用、浪费等行为;5. 履行监督职责:社区干部要履行监督职责,防止腐败问题的发生。

三、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制度是对社区干部不得从事的行为进行明确规定的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不得收受贿赂:社区干部不得收受居民或单位的财物、礼品等;2. 不得徇私舞弊:社区干部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涉嫌违法犯罪应及时报案;3. 不得违法犯罪:社区干部不得参与或纵容违法犯罪行为;4. 不得泄露信息:社区干部不得泄露居民的个人信息和业务秘密;5. 不得盗窃公共财物:社区干部不得盗窃、挪用或浪费社区公共财物;6. 不得玩忽职守:社区干部不得玩忽职守,导致严重后果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5.04.30•【文号】中办发[1995]8号•【施行日期】1995.04.30•【效力等级】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5月26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26日)废止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收入申报的规定》(1995年4月30日中办发[1995]8号)第一条为保持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关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下同)领导干部须依照本规定申报收入。

社会团体、事业单位的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以及国有大、中型企业的负责人,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申报人必须申报下列各项收入:1.工资;2.各类奖金、津贴、补贴及福利费等;3.从事咨询、讲学、写作、审稿、书画等劳务所得;4.事业单位的领导干部、企业单位的负责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

第四条申报人于每年7月1日至20日申报本年度上半年的收入;次年1月1日至20日申报前一年度下半年的收入。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申报的,经接受申报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申报时限。

第五条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接受本单位申报人的收入申报,并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申报材料报送相应的上级组织人事部门备案。

第六条申报人不申报或者不如实申报收入的,由所在党组织、行政部门或者纪检监察机关责令其申报、改正,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党纪政纪处分。

第七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负责对本规定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八条本规定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部负责解释。

2023年农村村规民约【6篇】

2023年农村村规民约【6篇】

2023年农村村规民约【6篇】村规民约是村级管理的重要方式和载体,它在适应村级管理要求中发展和完善,并且在中国广大农村普遍推行,是村民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2023年农村村规民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2023年农村村规民约1为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约束的能力,促进全村的安定团结和三个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村实际,特制定本村规民约:一、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完成政府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认真学习国家法律、法规敢于运用法律武器同一切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三、严禁非法生产、运输、储存和买卖爆炸药品;不得私藏、买卖、加工枪支弹药。

四、严禁种毒、吸毒、贩毒等一切涉毒活动。

一经发现有涉毒行为的,立即向村委或公安机关举报。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大力倡导勤劳致富、守法经营,反对损人利己、不劳而获行为,有下列行为者,依照以下条款作相应处罚:1、凡占用、破坏国家、集体与个人木材、竹子、果树以及其他公私财物者,又不够刑事处分的,除追回赃物、没收作案工具、赔偿损失外,另处罚金200-1000元。

2、不得随意侵占吞噬乡村公路、公共道路,以及其他承包户的田边地角,对田、土坎只能用刀割杂草,严禁用锄铲,违者除批评教育,赔偿损失外,并视其情节和认识态度,另处罚金50-150元。

3、大力倡导植树造林、退耕还林,做好森林防火工作,严禁毁林开荒、带火种上山和失火烧山。

严禁任何人在封山育林内割草、砍柴、放牧,轻者除批评教育外,另视情节处罚50-500元(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失火所造成的烧山应由其监护人承担责任),重者根据《森林法》有关规定依法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自觉维护水利设施,合理用水,确保农田灌溉。

1、对有意和无意破坏水沟、山塘、渠道的,除恢复和赔偿损失外,视情节批评教育,另处罚金50-300元。

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

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

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马边彝族自治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05.30•【字号】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施行日期】2023.07.01•【效力等级】自治条例、单行条例•【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族区域自治正文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5号)《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于2023年5月25日经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7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5月30日马边彝族自治县移风易俗条例(2023年1月15日马边彝族自治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2023年5月25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文明新风,推进移风易俗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提升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马边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县行政区域内的移风易俗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移风易俗,是指根据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摒除陈规陋习,维护公序良俗,引领社会风尚,推动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新提高的活动。

第三条移风易俗应当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融合,倡导与规范、教育与治理、激励与处罚相结合,依法依规、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系统推进的原则。

移风易俗工作应当坚持党的领导,构建政府组织实施、部门分工落实、社会广泛协同、公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移风易俗工作应当区分新风良俗与陈规陋习,处理好推动移风易俗与尊重传统礼俗的关系,保护优秀传统文化。

第四条自治县人民政府统筹推进移风易俗工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研究、拟定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将移风易俗及其保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明确工作总体目标、任务和要求,制定和实施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与精神文明建设规划相衔接的政策措施,促进社会文明程度不断提高。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篇一: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以下简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能力过硬、作风优良、清廉有为的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95号)、《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中组发〔20xx〕2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人核培发〔1995〕153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人社部第8号令)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日常管理必须坚持党管干部、分类管理、精简高效的原则;坚持依法依规、规范统一、公开公平的原则;坚持权责一致、宽严相济、奖惩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所有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有另行规定管理的公职人员,从其规定。

第二章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调配管理第四条机关公务员严格按照编制限额和职位空缺进行招录,各招录机关要按照规定,于每年第一季度,向编制部门和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分别申报用编计划和职位计划,经审批同意后,报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实施。

新录用的公务员试用期为一年。

试用期内,由招录机关对新录用的公务员进行考察。

试用期满,经县公务员主管机关和招录机关考察合格的,予以任职;不合格的,报市公务员主管机关决定,取消录用资格。

新录用的乡镇公务员录用后最低服务期为5年(含试用期),服务期内不得流动。

第五条事业单位新聘用工作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人员外,坚持“凡进必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用人单位于每年第一季度,按照编制限额和岗位空缺,向编制部门申报用编计划,向人社部门申报用人计划,经编制、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政府(县编制委员会)审批。

社区公示制度范本

社区公示制度范本

社区公示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社区公示制度的建设,提高社区管理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保障社区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范本。

第二条社区公示制度是指社区居委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涉及社区居民利益的重大决策、重要事项、重点工程以及社区居民关心的问题,通过一定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社区居民监督和评价的制度。

第三条社区公示制度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确保社区居民能够及时、全面、准确地了解社区工作情况和相关信息。

二、公示内容第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及其分工: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姓名、职务、工作分工等信息。

第五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实施情况: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计划的具体内容、实施步骤、完成时限等信息。

第六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总结: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年度工作总结,包括工作亮点、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信息。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决策事项: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形成的重大决策事项,包括决策依据、决策内容、决策结果等信息。

第八条社区居民委员会重要活动: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的重要活动,包括活动主题、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与人员等信息。

第九条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包括收入、支出、余额等信息。

第十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考核评议结果: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年度考核评议结果,包括考核指标、考核得分、考核等次等信息。

第十一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其他应公示事项:公示社区居民委员会认为需要向社区居民公开的其他事项。

三、公示形式第十二条社区公示应采取便于社区居民获取信息的形式,如在社区公告栏、社区网站、社区微信群等予以公示。

第十三条社区公示的公示期一般为7天,特殊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

第十四条社区居民委员会应确保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公示内容进行定期更新和维护。

公示情况报告范文

公示情况报告范文

公示情况报告范文公示情况报告篇一一、实施对象首批勤廉公示的对象为:人事局、国税局、地税局、教育局、工商局、民政局、农林局、环保局、劳保局和药监局10个单位的科级领导干部,包括局长助理。

二、公示内容宿豫发〔*〕号文件中所列的主要内容,主要公示近3年以来(*年1月1日)的勤政廉政情况。

三、方法步骤(一)学习动员阶段(9月1日至9月6日)。

1、区勤廉公示领导小组召开首批科级领导干部勤廉公示工作动员会。

2、区勤廉公示办公室通过宿迁日报、宿豫广播电视台、“中国宿豫”网站向社会公告。

公开公示对象姓名、单位、职务、分管工作、勤廉公示主要内容及监督电话。

4、区勤廉公示办公室对公示实施对象所在单位纪检负责人、联络员和区指导协调组成员进行业务工作培训。

(二)组织实施阶段(9月7日至10月8日)2、个人撰写述职述廉报告(9月11日至9月14日)。

公示对象对照勤廉公示内容,自己动手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不得让他人代笔。

述职述廉报告要分别写清近3年来勤政情况、廉政情况,尽除空话、套话、大话、虚话,力求真实、客观、全面、具体,既要按照规定的7个勤政公示内容和14个廉政公示内容进行逐条对照逐条阐述,又要把干部职工最关心最想知道的“点题”内容说清楚、说明白、说透彻;既要反映勤政廉政好的一面,又要把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纪委、组织部审核述职述廉报告(9月壹伍日至9月20日)。

公示对象的述职述廉报告写好后,由区委组织部对勤政情况进行审核,提出意见和建议;由区纪委常委会对廉政情况进行审核。

区纪委常委会根据群众“点题”和信访举报、案件查处和平时掌握的有关情况,对公示对象述廉报告初稿进行审核。

凡报告的格式不符合要求,报告内容不详实、不具体的,一律退回重写。

对避重就轻或隐瞒事实真相的,提出严肃批评,直至追究党政纪责任。

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对述职述廉报告初稿审核意见以书面形式向公示对象反馈。

公示对象根据审核意见对述职述廉报告进行修改完善。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

“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学习心得体会火神庙初中李新科2014年10月29日,我校组织全体教师深入学习《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对照检查,我深感肩上之责任重大,同时也告诫自己,不得不重新审视自己的工作作风、工作态度、工作方法,熟记《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七章31条的重要内容,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纠正“四风”,规范自身行为,牢固树立教师良好的形象,通过学习自查自纠,我深有体会:一、认真学习“学规范转作风树形象”活动的重要内容。

对照《规范》中的内容,从政治行为、工作行为、文明礼仪、廉政行为四个方面对自己提出要求。

(1)政治行为规范。

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伟大旗帜,坚定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和省市区保持高度一致。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热爱祖国和民族团结,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

(2)工作行为规范。

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严于律己,勤奋工作,文明待人,高效办事;按时上下班,不无故迟到、早退或旷工;坚守工作岗位,充分利用多媒体搞好教学研究,多参加网络教育学习与培训。

严格遵守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大力提倡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

(3)文明礼仪规范。

在校期间保持仪容仪表整洁,衣着大方得体,待人热情诚恳,言行文明有礼,尽量使用普通话与人交谈;不在校园或公共场所内吸烟,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培养积极向上的生活情趣。

不在工作期间或午休间饮酒、打牌,做与教学工作无关的事。

(4)廉政行为规范。

对照《准则》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

二、严格遵守《商州区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各项规定,贯彻落实《商州区教体系统纪律作风十条规定》。

对照十条规定,结合教学工作实际,有以下体会;1、遵守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不断学习先进的教育理论,积极践行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

2、关爱学生,密切关注学生的学习生活动态,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2篇)

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2篇)

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范本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改革措施,旨在加强公职人员的资产监管,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高政府的透明度和廉洁度。

以下是一个关于实施官员财产申报制度的范本,详细介绍了该制度的目的、内容、程序和监督措施。

一、目的官员财产申报制度旨在促使公职人员主动申报自身和家庭成员的财产状况,提高公职人员的自律和行为规范,防止滥权、腐败现象的发生,实现政府的廉洁和透明。

二、内容1. 资产申报范围公职人员应申报自身、配偶、子女及其他直系亲属名下的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票、基金、保险、债券等各类财产,包括国内及境外的财产。

2. 资产申报时间公职人员入职后应即时申报个人财产状况,并每年定期更新申报。

在离职、晋升及其他变动情况发生时,也应及时更新财产申报信息。

3. 资产申报方式公职人员可通过在线平台或书面方式提交财产申报材料,包括相关财产证明文件、银行流水、股票持有情况、收入来源等。

申报材料应如实、真实完整,并附有相关证明文件。

4. 财产变动申报公职人员的财产有任何变动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进行变动申报,包括新增、减少或转移财产等情况。

申报材料应及时更新,确保财产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三、程序1. 提交申报材料公职人员应按规定时间将财产申报材料提交给有关部门,并在申报表上签字确认申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2. 资产审查有关部门将对公职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确保申报信息的真实性。

如发现虚报、隐瞒或其他不实情况,将依法追究责任。

3. 财产公示公职人员的财产申报信息将进行公示,对公示信息内容进行保密,除法律规定外,不得公开透露、泄露或滥用。

4. 资产核查有关部门对公职人员的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包括实地调查、调阅相关资料、向银行、执法部门等进行查询,以确保申报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四、监督措施1. 审计监督审计部门将对公职人员的财产进行定期审计,发现问题将及时通报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2. 举报奖励对于揭发公职人员虚报、隐瞒财产情况的举报人,将给予适当的奖励和保护。

2024年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2篇)

2024年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2篇)

2024年学习公职人员行为规范心得体会范文公职人员行为规范是指在公务活动中,公职人员应当遵守的行为准则。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遵守行为规范不仅关系到个人形象和职业操守,也与公职人员队伍形象和公众信任密切相关。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体会到了一些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重要性和实践方法。

以下是我的心得体会:首先,要具备高度的政治敏感和政治纪律性。

作为公职人员,我们要时刻保持对党和国家政策的高度敏感,并且始终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

我们要始终站在党和人民的立场上思考问题,以身作则,严守政治纪律,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和国家机关的工作纪律。

其次,在工作中要持之以恒地加强学习和实践。

公职人员的工作是充满挑战的,需要不断学习和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我们要保持学习的状态,不断提高自己对工作的理解和分析能力。

同时,我们要通过实践不断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为工作的改进和创新提供借鉴和依据。

再次,要坚持廉洁从政,不谋私利。

公职人员是为人民服务的,我们要时刻以公众的利益为重,坚决杜绝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的行为。

我们要自觉接受监督,主动接受工作和财务审计,避免受到贪污腐败的诱惑。

同时,我们要严守廉洁纪律,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组织规定,做到廉洁奉公,清正廉洁。

此外,要注重修身养性,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公职人员身份特殊,我们要时刻保持自己的精神面貌,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

我们要注重自身修养,修身立德,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利益观,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最后,要善于团结协作,形成团队合力。

公职人员一般都是以团队的形式进行工作,我们要善于沟通和协调,与团队成员保持良好的关系,形成团结协作的合力。

团队精神不仅能够提高工作效率,还能促进工作质量的提升,使工作更加顺利。

同时,我们要与其他部门和单位建立良好的协作关系,共同推动工作的开展,实现工作目标。

公职人员行为规范的核心是廉洁和奉献。

作为一名公职人员,我们要始终铭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不忘初心,牢记宗旨,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并且以诚实守信、公正廉洁的态度履行职责。

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实施方案

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实施方案规范公职人员实施方案一、背景介绍公职人员是指在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等单位中从事公务活动或履行公务职责的人员。

公职人员在工作中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和使命,对于维护社会秩序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一些公职人员存在着从事私人活动、不履行工作职责、滥用职权等问题,严重影响了公信力和公共利益。

为了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举止,保证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制定一套有效的实施方案显得尤为重要。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举止,提高他们的职业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确保公共利益最大化。

2. 原则(1)公正、公平:要求公职人员在处理事务时要做到公正、公平,不得以各种方式违背公共利益;(2)真实、透明:要求公职人员提供真实、透明的信息,为公众提供有关公共事务的信息;(3)廉洁从政:要求公职人员严守廉洁纪律,不得收受贿赂、索取回扣,不得滥用职权;(4)依法行政:要求公职人员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行政,不得滥用职权或违反相关规定。

三、具体措施1. 加强教育和培训(1)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教育:通过开展培训班、举办讲座等形式,加强公职人员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的教育。

使其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增强法律意识和规章制度意识。

(2)提高业务素质:注重对公职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其工作能力和专业素质。

为公职人员提供各类培训机会,充分发挥其潜力和创造力。

2. 建立健全制度(1)建立行为准则:制定公职人员行为准则,明确公职人员在工作中的要求和规定。

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确保其言行举止符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建立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加强对公职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设立独立的纪检部门,严肃查处公职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打击腐败现象。

(3)建立激励机制: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公职人员的表现。

通过评奖评优等方式,引导公职人员履行职责,提高工作积极性和效率。

3. 加强宣传和倡导(1)加大舆论引导力度:通过媒体宣传、新闻报道等方式,引导公众正确理解公职人员的工作。

政府公示文件要求

政府公示文件要求

政府公示文件要求
第一条政务公示制度是指行政机关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和社会大众公开履行行政职能的标准、要求、程序等的机关效能建设制度。

第二条依据行政管理相对人办事方便、公开透明、行政行为接受监督的基本原则实行政务公示。

第三条公示基本内容:
(一)机关工作人员的相片、姓名、部门、职务、联系电话;
(二)机构设置、行政职能、位置分布、股室职责;
(三)办事程序、标准;
(四)机关发布的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五)其它公示内容。

第四条公示内容可采用墙上悬挂、桌上摆放、带身份牌、编印办事服务指南、公示栏张贴、上网络公示栏以及其它公众媒体公开等形式。

第五条政务公示制度的执行情况列入单位、股室、个人的年终考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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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村(社区)干部本人及近亲属
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情况报告表
报告人:
单位:
职务:
报告日期:
注:本报告一式三份,本人保留一份,报告受理部门存档一份,民生监督组备案一份。

报告人基本情况
报告人近亲属情况
本人及近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政策情况
审核情况
附件4
国家公职人员其配偶及近亲属户籍关系在本村(社区)委的人员享受
非普惠制惠民情况报告表
报告单位:
填报人:
报告日期:
注:本报告一式三份,本人保留一份,报告受理部门存档一份,民生监督组备案一份。

本村在外工作国家公职人员情况
在外工作国家公职人员近亲属享受非普惠制惠民情况
审核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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