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表现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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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 的人才能成为作者 ,从而对其创作出
的作品享有相应 的著作权。而仅仅 为作 品
创作提供相关条件 的人则不能成为作者当 然也就不是著作权人 。在专利法上 ,也如
此 , 只有 参 与发 明创 造 的 人才 能 成 为 专利
权利人既有行使 的 自由, 也有不行使 的 自
由 。 笔 者看 来 , 作 权 法 上 的 合 理 使 用 制 著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的表现形式
权利限制简单地讲是指权利诸方面受 到的来 自权利人 以外的约束 ,它既有来 自 公法 上的约束 , 也有来 自私法上的约束。 就
知识 , 来 讲 ,其 权 利 限制 主 要 表 现 为权 权
( 客体 的限制 五)
不 是 任 何 客 体 都 可 以 成 为 知 识 产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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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 就是对 行使著 作权 予 以限制的典 型例 子, 而专利法上 的强制 许可 制度 则是对不 行使专利权给予限制的典型。 在著作权合 理 使用 的制度 中, 品使用人 只要符合著 作 作权法规定 的相应 的合理 使用 的条件 , 著 作权 人就 不能 以行 使著作 权 为由来干 涉 使用人 的正 当使用 ; 此情 形 中, 作权 在 著 的行使 , 就相应 的受到 了合理使用制度 的 限制 。而在专利强制许可制度 中, 强制许
能的限制、 行使 的限制 、 时问 的限制 、 主体 的限制、 客体 的限制和地域的限制。 (- 权能 的限制 -) - 知识产权 既然 作为私权 的一种 , 按照 常理说, 其权利种类和 内容是可 以 自由创
识 , 正 树 立 起“ 察 文化 也 是 警 力 , 是 真 警 也
的客 体, 这在几部主要 的知识产权法 中都 是有所规定 。 ( 地域的限制 六) 知识产权 . 一 种专有权 . 但在空 间上 的效力也并不是毫无限制 的。 根据一个国 家的法律取得 的知识产权 , 仅在该 国领域
公众 利 益 的保 护 。 … 方 面 , 利 人 与社 会 权
业 务知识, 达到理论精 通、 务娴熟 、 业 技能 过 硬 的专业要求 , 提高执 法水 平; 三要 学 习先进文化 、 加强“ 三观 ” 教育 , 立正确 树
的世 界 观 、 生观 、 值 观 。自觉 抵制 腐朽 人 价 思 想 文 化 的侵 蚀 ; 四要 加 强 以“ 格 执 法 , 严
战斗力” 的思想 , 灵魂深 处 自觉确 文 在 化强警 ’ ’ 这一理念 。 建设一个 ‘ 阵地 ”即警 , 察文化阵地。 察文化阵地是保证警察文 警 化工作开展的必要组织形式和 物质条件 。
因而要结合实际, 因地 制 宜 , 计 划 、 重 有 有
内有效 , 在其 他国家原则上是不发生任何
效力的。 这也是 巴黎公约和伯尔尼 公约认 可的独 立保 护原 则的必然结果 。 二、 知识产权权利限制 的法理分析 通 过 以 上 对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限 制 表 现 的陈述 ,笔者 在这 里给 予相应 的法 理分 析。 一般人都认为, 在知识产权法领域 , 权 利 限制制 度的创 设是 出于对社 会公共利 益 的考虑 。也就 是说, 目的在于在权 利人 与 社会大 众之 间保持 一种利益 上的均 衡 的关系 。 现在 各国的知识产权法在保护权 利人利益 的同时, 也相应的注重 了对 社会
可得 申请人 只要符 合法 定条 件并 获得 了
相应专利管理部 门的准许 , 就可 以在支付 专利使 用费 的前提下 使用专 利权 人 的专 ( 建 设警察 文化 , 四) 要从 实际 出发 , 以人 为本 。一要不 断学 习先进 的政 治理
论 , 强 政 治 上 的 坚 定 性 ; 要 学 习 法 律 增 二
权人,而仅仅提供物质技术条件的人是不 能称为专利权人的。 对于外 国人 、 国籍人 无 来说, 要想在中国成为知识产权主体, 就必 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按照其所属国同中国
签 订 的协 议或 共 同参 加 的 国际 条 约 ,或 者 依照 互 惠 原则 等 等 来 确 定 相 应 的条 件 。
利技术 。专利权人不能 以权利人 自居 , 从
而不许 申请人使用其专利技术; 同样 , 在
知 识 产 权 权 利 限制 的 表 现 分 析
口剥、 晓
( 国 劳 动 关系 学 院 法 学 系 , 京 中 北 10 2 ) 0 0 7
此情 形中, 专利权人不行 使专利权 的 自由 就受到 了专利 强制许可 制度 的限制 。 同 理, 法定许可制度也构成 了对权利人 不行

设的 。 但是 , 同其它物权 一样 , 知识产权也 奉行 了权利法定主义 , 权利 的种类和 内容 非 由法律规 定不能随意创设 的规定 。
( ) 使 的 限制 二 行 上 面 已经 述 及 过 ,权 利 意 味着 自 由 ,
并不 是任 何人都 可 以成为 知识产 权
的原始主体得 。 在著作权法上, 只有参与 了
使 权 利 的 限制 。 ( 时 间 的限 制 三)
按常理说 , 权利应与权利客体共 同存 在。 客体存在 , 权利就应相应 的存在 , 同样 客体灭失 , 权利 自无存在的理由。 正如“ 皮 之不存 , 将焉 附” 毛 。但是 , 知识产权则不
然, 客体具有永久性, 不会灭失的。 其 是 但
知识产权 却不 能永久存 在 , 否则 , 公共知 识就 无法 丰 富 。 ( 主体 的限制 四) 民法 是崇 尚“ 无禁止 皆可 为 ” 法 的理 念 的,这就充分体现 了权利本位 的思想 。 知识产权作为 民事权利的一种 , 权利人是 可以 自由行使 的。 因为所谓 的权利就意味 着 自由。既有行使的 自由, 也有 不行使 的 自由。但是因社会的发展 , 权利绝 对 自由 的观念发生 了变化。 任何权利都会受到限 制, 没有不受限制的权利 。下面简 单的分 析一下知识产权权 利限制的表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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