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动态报告制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船舶动态报告制度

1.目的:

旨在使公司与船舶保持正常联系,确保航行安全及生产正常运行。船舶应按规定及时、准确地向公司报告船舶动态及其他情况。

2.报告形式:

鉴于公司船舶的航线以及靠离港口相对固定,公司与船舶的联系正常情况下应保证每天不低于二次,分别在每天的0900、1600通过手机或中高频等形式与公司保持动态联系。

3.报告的主要内容:

3.1 船名

3.2船舶动态

3.2.1船舶位置

3.2.2航行状态

3.2.3载货情况

3.2.4海况

3.2.5抵、离港时间

4.其它内容:

船舶航行中遇有大风、雾等气象原因和其它原因要下锚、改变航向等情况,应及时向公司报告其下锚时间、位置,续航后应报告续航时间及变更后的抵港时间。

5.若公司及船舶设备所限,无法完成报文的收发,公司及船舶可以采取其他一切合理手段进行联络,但必须保留相关记录,以备查考。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