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理造价咨询公司上墙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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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职责
一、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坚持独立、公正、自主地开展工程招标代理工作,公平维护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认真履行招标代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并承担约定的责任。
二、从事招标代理活动,必须在其持有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允许的范围内开展业务,严禁无证和越级承揽招标代理业务。
三、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伪造《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质证书》、《法人营业执照》、《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等招标代理有效证件。
四、招标代理机构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服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定期上报各类报表,不得弄虚作假。
五、招标代理机构应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及建筑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讲究职业道德,开展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不得发生为提高自己而低毁、贬低竞争对手的行为。
七、按照国家规定合理收取招标代理费,代理合同中必须明确收费标准,不得用压价或回扣等不正当手段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不得恶意竞争,,不得与业主签订阴阳合同。
八、招标代理机构不得与被招标代理工程项目的业主、投标人、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供应等机构有隶属关系或其它利益关系,不得接受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和投标咨询业务。
九、招标代理机构和个人不得泄露与所代理工程有关需要保密的事项。
一、应认真学习国家、省、市建设工程招投标方面的法律法规,自觉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从事招标代理工作。
二、应根据招标代理合同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开展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维护招标代理行业的声誉。
三、应当爱岗敬业、诚实、守信,不玩忽职守和推诿扯皮。
四、应当依法代理,不违规操作和违法乱纪,坚持清正廉洁,不得接受招标单位和投标单位的礼物、礼金和宴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五、不得私下承揽招标代理业务,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从事招标代理工作,不得在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以及不是中介咨询服务的企业任职或兼职。
六、不得损害他人名誉,不得出借、转让、出卖、涂改或伪造《工程招标代理从业人员上岗证书》等有效证件。
七、不得为所代理工程项目指定承包商、分包商和材料、构配件、设备等供应商。
一、公司档案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分类明确、材料整洁、内容全面、归档完整、查阅方便。
二、公司档案必须严格保密,不准泄露档案资料内容。做好档案管理和保护工作,如发现遗失必须及时汇报,追究责任。
三、公司的文件和资料以及合同必须及时归档。
四、认真建立人事聘用关系、工作业绩情况及相关信息档案。及时整理、收集各项招标代理项目资料并存入档案。
五、必须爱护档案,保持整洁,不准在档案资料中写字、划线或作记号等。
六、公司档案只限公司内部人员借阅,借阅者须填写《借阅单》,报主管人员批准后,方可借阅,借阅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五天。对借出档案,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催还,发现损坏、丢失或逾期未还,应写出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处理。
七、不准转借,必须专人专用。用毕按时归还,如需延长借阅时间,必须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另行办理续借手续。
八、不准拆卷及任意抽、换卷内文件或剪贴涂改其字句等;不得任意摘抄或复制案卷内容,如确有需要,必须经领导批准才能摘抄或复制。
九、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忠于职守,努力维护公司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十、工作变动或因故离职时应将经办的档案资料向接办人员交接清楚,不得擅自带走或销毁。
一、为加强公司的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二、公司财务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经济效益。
(四)、例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公司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务收入及管理费用。
(六)、完成公司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公司财务部门由董事长、总经理、会计、出纳组成。
四、公司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招标代理制度
一、填写建设工程项目招标方式备案表,按照有关规定程序,组织招标活动。
二、进行所代理项目的前期资料收集,协助业主在相关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
三、按照《招标投标法》规定编制投标单位资格预审文件,审查投标申请单位资格,协助业主进行资格预审优选投标单位,同时编制资格预审评审报告;
四、编制招标文件,组织投标单位现场踏勘及图纸答疑,形成书面会议纪要,报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备案。
五、协助业主编制施工图清单、预算(控制价),并最终确定招标控制价。
六、协助业主组建评标委员会,组织召开标前会,进行开标、评标、定标活动。
七、根据选定的评标、定标办法协助业主确定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书,经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核准备案。
八、协助业主与中标单位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条件,鉴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管理制度
一、建设工程委托招标代理合同是招标代理的依据,代理部应严谨、合理、充分、明确的签订合同所有条款。
二、所有签订合同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合同初稿编制完成后需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方可签订合同。
四、所有合同盖章后应专人妥善保管。
五、费用付讫,合同即交资料室归档保存。
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一、负责公司所承担的造价咨询业务的技术支持及咨询服务。
二、负责组建造价咨询项目部或工作组,推荐项目经理,确定项目负责人。并领导、监督、协调各造价咨询项目部的工作,负责各造价咨询项目部间的人员统一调配。
三、负责公司造价咨询业务质量保证体系的运行,落实质量控制制度,保证咨询成果技术的可靠性,数据的准确性,结论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四、主持企业造价咨询活动中重大技术和质量问题的研究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五、负责对造价咨询活动中可能给客户或本企业带来的风险进行预测,提出防范措施、实施风险控制。
六、负责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复核、审定、归档;负责公司其它咨询成果文件中技术经济部分的审核。
七、负责造价咨询人员管理、考核、评价及业务档案管理工作。
八、配合公司进行造价咨询人员的继续教育、业务培训、职称评定及聘用、解聘工作。
九、组织制订、实施公司造价咨询业务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
十、负责公司对外造价咨询业务投标文件的编制及造价咨询费用的确定。
十一、配合公司进行造价咨询业务的市场拓展及造价咨询合同签订工作。
十二、负责本部门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具体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