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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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制度)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顶岗实习管理
办法
1.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顶岗实习的原则、教学要求、组织和管理、职责和要求、考核和评价等内容。
1.2本标准适用职业技术学院顶岗实习管理。
2内容
2.1顶岗实习目标
为了进壹步落实“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结合发展道路”的办学要求,充分发挥我院企业办学的优势,实施工学结合的“2+1”人才培养模式,使学生能够尽快将所学专业知识和能力和生产实际相结合,实当下校期间和企业、和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快速树立起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从根本上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规定和要求,学生应到企业进行顶岗实习。为规范顶岗实习管理,保证顶岗实习顺利进行和顶岗实习质量,特制订本规定。
2.2落实顶岗实习的原则
2.2.1部门指导、统壹安排、以系为主的原则。教务处负责学院顶岗实习的计划和协调、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牵头做好顶岗实习单位的联系。顶岗实习原则上由各系统壹组织安排,学生自主联系实习单位要求顶岗实习的,学生须提供和实习单位签订的顶岗实习协议、实习单位接收证明(说明实习岗位、实习时间、实习单位人事部门联系电话等)以及学生家长署名同意顶岗实习的书面意见,由系部查实确认后方可参加顶岗实习。
2.2.2专业对口的原则。学生到企业顶岗实习要和专业培养目标以及专业计划确定的就业岗位或岗位群壹致。
2.2.3用人单位和产学合作单位相结合、以用人单位为主的原则。各系落实的顶岗实习企业
为用人单位和产学合作单位,要以用人单位为主。
2.3顶岗实习教学要求
2.3.1顶岗实习是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重要教学环节。毕业班学生应根据统壹安排完成顶岗实习任务。顶岗实习过程中未完成教学任务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毕业。
2.3.2各专业于同壹单位顶岗实习时间要达到三个月之上。于顶岗实习过程中,学生至少完成壹套完整的岗位技能训练项目。
2.3.3学生的顶岗实习应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各专业要和企业共同制定详细的顶岗实习计划,包括顶岗实习教学目标、教学大纲、教学实施计划等。于制定计划时,要认真贯彻教育部(教高[2006]16号)文件精神,充分体现以任务为驱动、以项目为导向、以提高学生技能和素质为目标的理念。
2.3.4顶岗实习过程,也是学生逐步适应企业的过程。学生不仅要接受岗位技能的训练,仍要接受和学习企业管理制度、企业文化、行业标准,接受企业、学校的双重管理。
2.4顶岗实习组织和管理
2.4.1顶岗实习由学校、企业、学生三方共同参和,校企共同管理,企业居于主导地位。
2.4.2学院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分管学生的副院长、教学管理部门负责人、学生管理部门负责人、就业部门负责人和各系部主任、书记组成,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任组长,分管学生的副院长任副组长。各系成立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由系主任、分管教学和学生工作的副主任、教研室主任、辅导员和专业教师组成,负责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系主任为第壹责任人。
2.4.3顶岗实习安置分为俩个阶,第壹阶段为每年的7-8月份;第二阶段为秋季学期第九周后,其余时间均不安排顶岗实习。
2.4.4学生进行生产性顶岗实习前,必须按规定办理缴费注册手续。未按规定缴费注册者,
不能取得生产性顶岗实习资格。
2.4.5对有课程补考的学生,原则上于课程补考通过后安排顶岗实习。确因特殊原因安排顶岗实习的,必须于学校规定补考时间内返校考试。
2.4.6对顶岗实习的学生实行双重指导。各系于安排校内教师指导学生顶岗实习的同时,仍要聘请企业技术骨干为兼职教师,负责学生顶岗实习的组织管理、技能训练等工作。2.4.7各系要严格按照专业教学计划安排的内容和时间开展顶岗实习教学,若因企业方面生产或工位等原因需要更改计划,须报教务处审核批准。
2.4.8学生顶岗实习前,各系要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保障制度。组织安排学生实习,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学生实习提供必要的实习条件和安全健康的实习环境。
2.4.9采取三级管理制度。①定期巡回检查。各系要安排专门人员到顶岗实习单位进行定期巡回检查,了解情况,解决问题。②教师现场指导。对于企业进行顶岗实习的学生采取集中指导和分散指导相结合,对顶岗实习学生相对集中的企业,各系要定期安排指导教师,和于企业聘用的兼职教师共同指导学生;对分散实习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网络于线等方式对学生定期指导。③班组自我管理。学生生产性顶岗实习期间,同壹个单位有三名(含三名)之上学生的,须成立实习小组,且选任组长,组长负责管理实习日常事务,且定期向指导教师、辅导员和企业关联人员汇报本小组实习、生活和思想情况,如发生突发事件要于第壹时间向辅导员和企业关联人员方案。
2.5主要职责和要求
2.5.1学院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a)和企业共同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发展规划,不断拓宽学生顶岗实习渠道。
b)和企业共同制定各项管理规章制度,代表学院组织学院、企业、学生三方就顶岗实习工作签订关联协议。
c)协调、处理实习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2.5.2系顶岗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a)落实学生顶岗实习岗位。
b)制定各专业顶岗实习大纲和顶岗实习计划。
c)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加强和兼职教师的沟通,落实指导要求。
d)负责组织学生顶岗实习期间的巡回检查,对顶岗实习的全过程进行监督评价。
e)组织学生做好顶岗实习工作总结,且组织关联专业教师和企业兼职指导教师做好有关顶岗实习成绩评定工作。
2.5.3校内指导教师职责
a)指导教师应于实习前熟悉专业顶岗实习方案和专业顶岗实习计划,按要求参加顶岗实习动员大会,及时和学生取得联系,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b)青年教师或没有企业经历的教师于带队期间,同时参加专业实践,提高自身专业技能。
c)加强和实习单位联系,积极配合实习单位工作,及时解决实习中的问题,争取实习单位的支持和帮助,注意搞好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关系。
d)于顶岗实习期间,学校指导教师要以到现场、电话方式或网络等方式检查学生实习情况,检查次数不少于三次(含三次),且有检查记录。
e)及时了解、掌握及检查学生完成实习的情况,指导学生撰写顶岗实习方案、毕业设计等。对于实习中违反纪律且情节严重的学生,指导教师要对其进行批评教育,且及时向系顶岗实习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