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同安区规划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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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
总体规划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0.11.25
•【字号】厦府〔2020〕257号
•【施行日期】2020.11.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
划的批复
厦府〔2020〕257号
同安区人民政府: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局部修改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请示》(厦同政〔2020〕169号)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和《福建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暂行规定》(闽国土资文〔2014〕16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区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将同安区莲花镇原规划确定为耕地
0.1254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0.0011公顷(总计0.1265公
顷)调整为城乡建设用地;在管制分区上,由有条件建设区、限制建设区调整为允许建设区。

所调整用地作为西营清洁楼工程用地。

二、请你区按照有关规定和上报的规划修改方案,在同安区莲花镇范围内相应调剂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确保不突破规划确定的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不突破《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确定的各项约束性指标。

接文后,请你区按程序办理同安区莲花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手续。

厦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同安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设想

同安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建设的规划设想

共文化服务 体系建设 中 ,区政府承担着本区公共文化 建设 的主要 职责。公 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公共文化
服务体 系的重要 组成 部分 ,区政府有着义不容辞的责
“ 农家书 屋 ” 三级 公 共 图书 馆 构 成 的。2 0 1 1—2 0 1 2 年 ,同安区积极 投入 “ 厦 门市 创建 国家公 共文 化 服 务体系示 范 区 ”工 作 中,加 大 对 公共 图书 馆 ( 室)
黄水木 ( 同安 区 图书馆 福 建厦 门 3 6 1 1 0 0 )
摘 要
关键词
1 引 言
分析 同安 区公共 图书馆事业建设的主要 成就和存在 问题 ,提 出同安 区公共 图书馆服务体 系整体 建
公 共 图书 馆 服 务 体 系 同安 区公 共 图 书馆
设 管理模式的设想。
财政 实行 “ 两 级财政 、分灶 吃饭 ”体 制 ,区级公 共
图书馆服务体系作为地方公共文化建设项 目,可 以得
公共 图书馆服务体系是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 重要组成部 分 ,它是政府举 办的 、非营利性 的、收集 和传递文献信 息资源 ,以保 障大众 基本 文化需求 的公 共 图书馆机 构和服务 的总和。从 纵向来 看 ,公共 图书 馆服务 体 系 包 括 中央 、省 ( 市 、 自治 区 ) 、市 、县
2 0 1 3 年第2 期
馆舍 ,采用大 开 间 “ 藏 、借 、阅 、咨 ” 一体 化 功能 布局 、R F I D智 能管理系 统等现 代化技术 手段 和全开 架借阅服务模式 ,增加了购书经费和工作人员 ,办馆 条件明显改善 ,综合服务能力明显提高。开馆后 ,同
馆 服务 体系建设 中起着承上启下 的作用 。因此 ,城市
公 共图书馆服务体系 的建设 ,需要通过 区级公共 图书 馆的引导 、组织 、协调 、整合 本辖 区 内镇 ( 街) 、村 ( 居 )级 图书馆 ( 室) ,共 同构建 一个 公共 图书 馆服

浅谈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规划编制思路——以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

浅谈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规划编制思路——以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

Planning and design 规划设计85浅谈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规划编制思路——以厦门市同安区五显镇三秀山村的规划编制为例王伟(建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厦门361006)中图分类号:TU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6344(2020)04-0085-01 摘要:通过总结厦门市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发展困境和规划编制不足之处,以三秀山村为例,探讨新时期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的规划编制思路。

关键词: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思路0 引言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

划定城镇开发边界的目的是防止城镇盲目扩张和无序蔓延,推动形成边界内城镇高效集约、宜居适度,边界外山清水秀、开敞疏朗的国土空间格局。

也是开展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活动、实施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核发乡村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进行各项建设等的法定依据。

结合当前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探讨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规划的编制思路。

1 城镇开发边界外村庄面临的问题近年来,厦门市不断推进“岛内大提升、岛外大发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岛内外村庄空间布局优化是工作重点之一,力求通过盘活土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激发乡村活力、保护乡村特色,实现城市的高质量发展和乡村振兴。

1.1发展的困境边界外村庄历经新农村建设、千村整治和万村试点建设、美丽乡村建设等发展阶段,村庄的物质空间环境有所改善,但村庄的可持续发展动力不足,仍存在许多问题:(1)许多村庄老屋闲置,空心化严重;宅基地超量建设、一户多宅现象普遍;村庄特色消失,古村风貌保护不当。

(2)农业发展低效,村庄转型发展方向单一,自身特色与挖掘不足,其它产业与城镇发展和村庄特色结合不够。

村民生活来源非农化、单一化;低收入外来人口聚集,带来新的社会管理问题。

(3)缺乏系统性的顶层制度设计和配套政策;针对村庄建设、拆迁安置与补偿、发展用地等实施性政策缺乏可操作性;由于涉及部门较多,多头管理,政策实施与监管不到位。

同安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同安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

同安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个人建房的管理,改善居民生活居住条件,加快推进城市化和城乡统筹发展进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厦门市城市规划条例》、《福建省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用地管理办法》、《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私人住房规划审批授权的通知》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实施管理的范围。

依据《厦门市同安区分区规划》(2004—2020)划定的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和洪塘镇、凤南农场及五显镇的部分区域。

具体包括大同街道、祥平街道、新民镇、西柯镇、洪塘镇、凤南农场、五显镇镇区及五显镇同新路南侧的行政区域。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个人建房,系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村(居)民新建、翻改建(含加层)、扩建供其本人或者其家庭成员居住的私有住房。

第四条在第二条规定范围内的所有个人建房实行规划管理,均应当遵守城市规划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

第五条按照市政府的授权,区建设局是私危房翻改建住宅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规划分局是个人新建住宅的规划审批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

区村镇建设管理站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个人建房的受理及档案管理工作。

国土房产分局是本行政区域内个人建房用地监督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所负责本辖区内村民建房的用地管理。

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配合区建设局、国土房产分局、规划分局和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做好个人建房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个人建房必须符合城市规划,服从规划管理,不得擅自扩大原有宅基地面积,不得妨碍道路交通、消防安全,不得侵占公共绿地、公共设施用地、邻里通道,并妥善处理好给水、排水、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

第七条个人建房如涉及到公共设施、名木古树、历史风貌建筑、相邻房屋安全电线电缆及相关隐蔽工程的,则必须由镇、街进一步落实,经相关主管部门确认同意后方可报送区建设局。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8.03•【字号】厦府[2012]280号•【施行日期】2012.08.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同安区五显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批复(厦府〔2012〕280号)同安区人民政府:你区《关于上报同安区莲花镇、汀溪镇和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请示》(厦同政〔2010〕131号)及规划送审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一、同意同安区五显镇、莲花镇、汀溪镇等3个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二、同安区人多地少,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建设用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

因此,在土地利用上必须严格控制建设用地总量,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耕地的保护,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到2020年各镇的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补充耕地等指标不得低于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建设占用耕地等不得突破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下达的指标。

三、你区和各镇要切实做好《规划》的实施管理。

《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城乡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规划》的要求。

四、同安区各镇政府要根据本批复精神,认真落实《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

同安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监督和检查,要健全规划实施管理制度,加强规划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依规用地的意识。

厦门市人民政府2012年8月3日。

厦门市同安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厦门市同安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

厦门市同安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厦门市政府•【公布日期】2010.10.16•【分类】地方政府规章解读正文同安区《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解读嘉宾提醒:新政策具有灵活性,将让真正具有农民身份的人员不仅居者有其屋,而且还能够改善居住条件近日,同安区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村民住宅用地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本版简称《通知》),规范农村居民建设住宅用地审查。

新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从同安农村出去的大中专毕业生能算农民身份吗?享受过房改等优惠政策的还能在农村申请建新房吗?离婚等情况出现时如何申请享受宅基地政策?符合条件后如何申报建设住宅用地?等等问题,想必是不少读者特别关注的。

昨日上午9时到10时30分,嘉宾接热线栏目邀请市国土房产局和同安国土房产分局的工作人员王进恩、叶进添等担任嘉宾,为大家详细答疑释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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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区政府出台的《通知》在读者中引起广泛关注。

昨日嘉宾接热线期间,读者打爆热线电话,咨询相关问题。

针对城镇人员户口回流农村等新出现的情况,嘉宾说,《通知》特别规定,在厦门已经享受城镇住房优惠待遇的,不能在同安再次享受农村宅基地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了。

户口回迁已享受城镇住房待遇者不再享受农村住房待遇有读者来电说,自己原来是同安农村户口,后来到厦门某国有企业工作,户口也随之迁出,并且也在厦门岛内享受了政府的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但是没有及时在岛内买房子。

他说,现在不想在岛内买房,就想回同安老家自己建新房。

读者咨询,自己户口回迁后,能否享受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政策。

嘉宾说,《通知》明确规定,已经享受过城镇住房优惠待遇政策的人员,不能再享受农村宅基地待遇。

这里的城镇住房优惠待遇是指,享受过政府的保障性住房、房改房、集资房、经济适用房、货币化补贴等政策。

据介绍,城镇户口回迁农村情况在我市也已出现。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叶明全二审行政判决书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叶明全二审行政判决书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叶明全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强制【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0.08.27【案件字号】(2020)闽02行终165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陈锦清林琼弘龙辉【审理法官】陈锦清林琼弘龙辉【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叶明全;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叶明全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当事人-个人】叶明全【当事人-公司】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张善建、蔡小娟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付璐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张善建、蔡小娟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付璐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张善建、蔡小娟付璐【代理律所】福建同翔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原告】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祥平街道办事处;厦门市同安区房屋征迁服务有限公司【被告】叶明全【本院观点】本案审查的系厦门市同安区××村烧2019年5月21日被强制拆除的事实行为。

【权责关键词】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合法违法拒绝履行(不履行)第三人合法性行政复议维持原判改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审查的系厦门市同安区××村烧2019年5月21日被强制拆除的事实行为。

根据本案查明事实,案涉房屋的建设单位和房屋产权人为阳翟社区第十二村民小组,权属证书为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土地用途为工业厂房,祥平街道办已与阳翟社区第十二村民小组签订集体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协议。

叶明全并非案涉房屋的产权人,但从本案查明事实看,叶明全因继承成为案涉房屋的实际使用人,案涉强制拆除行为之前,祥平街道办未与叶明全就房屋搬迁签订协议,叶明全未将案涉房屋移交祥平街道办处置。

同安区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安区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同安区五显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同安区五显镇人民政府二〇一七年十月目录一、指导思想 (1)二、调整原则 (1)三、主要内容 (2)四、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5)五、土地利用分区和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 (8)六、保障措施 (11)七、附表 (13)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同时基于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的要求,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构建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国家和省、市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依据基本农田划定成果,保持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本区“十三五”规划部署,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指导下,合理调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优质耕地除实施国家、省重大发展战略、“十三五”重点建设项目难以避让的以外,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永久保护。

(三)节约集约、优化结构。

坚持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制度,遏制建设用地过度外延扩张,实行建设用地总量和强度双控,加大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统筹建设用地增量与存量,统筹基础设施与城乡建设用地,统筹城镇与农村建设用地,合理调整优化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型城镇化用地需求。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实和调整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人员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实和调整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人员的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实和调整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人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2.01•【字号】厦府办[2006]283号•【施行日期】2006.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充实和调整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人员的通知(厦府办〔2006〕283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对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的领导,市委、市政府决定对环东海域综合整治建设工程总指挥部人员进行充实和调整,现通知如下:总指挥长:丁国炎市政府常务副市长常务副总指挥长:潘世建市政府副市长黄菱市政府副市长叶重耕市政府副市长副总指挥长:黄锦坤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陈昭扬同安区委书记林国耀翔安区委书记总指挥部下设总指挥部办公室、3个指挥部、8个专业工作部门和1个工作组。

1.集美区指挥部指挥长:黄锦坤集美区委副书记、区长(兼)副指挥长:黄聪敏集美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机构由区委、区政府负责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和海上养殖退出等工作。

2.同安区指挥部指挥长:陈昭扬同安区委书记(兼)副指挥长:高玉顺同安区委副书记、区长机构由区委、区政府负责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和海上养殖退出等工作。

3.翔安区指挥部指挥长:林国耀翔安区委书记(兼)副指挥长:吴南翔翔安区委副书记、区长机构由区委、区政府负责抽调专职人员组成,具体实施征地拆迁和海上养殖退出等工作。

4.总指挥部办公室主任:阮跃国市政府副秘书长常务副主任:余江河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巡视员副主任:朱旭东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府办、市财政局、市法制局、市效能办、同安区政府、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市重点项目办。

总指挥部办公室下设综合组、协调组、督办组、宣传组4个工作组。

5.投资管理部部长:郑栅洁市发改委主任副部长:吴旗明市财政局副局长成员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土地开发总公司、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市发改委政府投资评审中心、市财政审核中心。

厦门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厦门市同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调整完善方案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二0一七年九月目录一、指导思想 (1)二、调整原则 (1)三、主要内容 (3)四、指标分解方案 (5)五、永久基本农田划定与保护 (8)六、土地利用布局优化调整 (13)七、保障措施 (13)八、附表 (15)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

同时基于规划中期评估和全国第二次土地调查成果,根据《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厅函[2016]1096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6]328号)、《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有关工作的通知》(闽国土资文[2017]248号)的要求,通过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强化规划管理和用途管制,构筑生产空间集约高效、生活空间宜居适度、生态空间山清水秀的空间格局,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二、调整原则(一)总体稳定、局部微调。

按照国家和省确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指导原则、规划目标和主要任务,继续实施规划确定的土地分区引导原则,保持建设用地和永久基本农田布局总体稳定,结合本区“十三五”规划部署,在“大稳定、小调整”原则指导下,合理调整耕地、永久基本农田和建设用地等主要规划指标,优化土地开发利用结构与布局。

(二)坚守红线、量质并重。

耕地是我国最为宝贵的资源。

按照坚守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实有耕地数量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的要求,以2014年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的耕地数量为基础,科学确定本区的耕地保有量。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同政〔2018〕56号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同政〔2018〕56号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正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厦同政〔2018〕56号各镇(街、场),区直各办、局(公司),各有关单位:《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18年4月16日厦门市同安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我区建设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我区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工作,根据《厦门市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暂行规定适用于本区范围内安置房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建设计划、项目建设、楼盘信息管理、配售管理、过渡安置补助费管理、物业管理、公建配套设施、维护及提升改造、产权证办理、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本暂行规定所称安置房是指由政府建设或回购的,用于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和其他由政府负责征收的建设项目的安置用房,以及用于危房改造、地质灾害点搬迁、政府土地收储的安置用房和由市、区政府确定用途的政策性住房。

安置房应严格按本暂行规定配售并专项用于所批准的安置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销售,不得挪作他用。

第四条按照总量控制、集中管理、按计划建设的原则,全区安置房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回购、统一配售、统一管理。

第五条区政府成立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区安置房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保障办”)挂靠区建设局,负责协调处理安置房建设与管理日常工作。

发改局、财政局、审计局、国土房产局、规划分局、土地房屋征收办、土地房屋征收事务管理中心、区属国有企业等单位及各镇(街、场)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安置房建设与管理相关工作。

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

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范文一、项目背景同安区是福建省厦门市下辖的一个行政区,位于厦门市中心城区中部,东临厦门市思明区,南濒台湾海峡,西靠平潭县,北接湖里区。

同安区资源丰富,拥有厚重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地理位置。

同安区充满了发展的活力,这是一方新兴的发展土地,也是一个极具潜力的投资热土。

与此同时,同安区的经济发展也受到了一些问题的限制,例如环境污染严重,交通拥堵,市政基础设施滞后等问题,这些问题极大地影响了同安区的经济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因此,有必要对同安区的发展进行全面的规划和布局,以提高同安区的综合竞争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项目概述本项目旨在对同安区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和布局,通过改善同安区的环境质量、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拓展交通网络等方式,提升同安区的发展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本项目将重点研究同安区的环境治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交通网络改善方案的可行性,为同安区的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指导.三、项目可行性分析1. 同安区环境治理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同安区的环境污染主要集中在水、空气、土壤等方面,其中以水污染为最为严重。

环境治理的难点在于如何有效地解决这些问题,因此需要制定科学合理的环境治理方案。

现有的环境治理技术已经能够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因此环境治理方案的可行性较高。

2. 同安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同安区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现象十分严重,给同安区的发展带来了很大的瓶颈。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对于同安区的发展至关重要。

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已经非常成熟,因此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可行性较高。

3. 同安区交通网络改善方案的可行性分析同安区的交通拥堵问题严重,给居民的出行带来了很大的不便。

因此,通过改善交通网络来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是十分必要的。

而交通网络改善的技术和方法已经非常成熟,因此交通网络改善方案的可行性较高。

四、项目实施方案1. 同安区环境治理方案的实施方案(1) 加强水环境治理:完善城市污水处理设施,提高污水处理效率,建设雨水收集系统,改善城市雨污分流(2) 治理重点区域环境污染:对重点区域进行环境整治,治理工业废水、废气的排放2. 同安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实施方案(1) 完善供水供电供气设施:增加供水、供电、供气设施,提高供水供电供气能力(2) 完善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新型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效率3. 同安区交通网络改善方案的实施方案(1) 扩建道路:对交通拥堵严重的道路进行扩建,提高道路通行能力(2) 增加公共交通设施:增加公交车数量,加强公交线路覆盖范围五、项目效益评估1. 环境治理方案的效益(1) 提高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的生活环境(2) 降低环境污染对居民健康的影响,提高居民的健康水平2. 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的效益(1)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完善度,提高同安区的城市品质(2) 提高市政基础设施的能力,为同安区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支持3. 交通网络改善方案的效益(1) 缓解交通拥堵问题,提高居民的出行便利度(2) 节约能源,减少交通拥堵对环境的污染六、风险与对策1. 同安区环境治理方案实施的风险(1) 技术风险:环境治理技术的局限性可能导致环境治理效果较差(2) 资金风险:环境治理需要耗费大量的资金,资金短缺可能导致环境治理效果不佳2. 同安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方案实施的风险(1) 技术风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技术可能出现瓶颈,影响建设进度(2) 资金风险: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资金短缺可能导致建设效果不佳3. 同安区交通网络改善方案实施的风险(1) 技术风险:交通网络改善技术可能出现瓶颈,影响改善效果(2) 资金风险:交通网络改善需要大量资金支持,资金短缺可能导致改善效果不佳七、总结与展望本项目旨在提升同安区的发展水平,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

同安区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阶段性实施方案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实施意见》(厦委发〔2007〕10号)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民政局关于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厦府办〔2008〕142号)的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现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如下阶段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村改居”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七大精神、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城市化、现代化建设的目标要求,严格按照程序,依法依规做好“村改居”社区建设,全面推进城乡一体化工作水平,促进全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推进我区“村改居”社区建设工作主要目标是:按照“居住社区化、资产股份化、就业非农化、福利社保化、服务公共化”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村改居”社区建设,建立健全与城市社区建设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增强社区服务功能,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文化质量,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二、阶段性主要工作任务(一)加大力度推进“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工作村改居社区原村集体资产改制要全部进入实质性操作阶段:在2008年完成30个“村改居”社区清产核资工作的基础上,今年要选择部分条件成熟的“村改居”社区进行资产量化、股权设置、股权界定等集体资产改制工作试点。

成熟一个改制一个,争取完成20%以上。

1、建立健全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具体工作任务。

成立区“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改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的区领导担任组长,农业、民政、监察、财政、审计、国土等相关部门领导为成员,负责组织指导“村改居”社区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区农业局。

各镇(街)要相应成立“村改居”集体资产改制工作小组,成员由镇(街)主要领导、农业等部门干部组成,负责处理清产核资、股权量化等资产改制工作,及时解决改制过程中遇到的具体问题。

区级片区路网建设与设计方案探讨——以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为例

区级片区路网建设与设计方案探讨——以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为例

【作者简介】邓文红(1988耀),女,江西南昌人,工程师,从事市政道路与桥梁工程研究。

区级片区路网建设与设计方案探讨———以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为例Discussion on Road Network Construction and Design Scheme of District-Level Area———Taking the West Lake Area in Tongan District,Xiamen City as an Example邓文红(湘潭市规划建筑设计院厦门分院,福建厦门361000)DENG Wen-hong(Xiamen Branch of Xiangtan Planning and Architectural Design Institute,Xiamen 361000,China)【摘要】在城市新区建设实践中,针对片区路网实施规划设计是一种相对高效的设计方式,相比于以单条道路工程划分城市,通过片区路网建设可以让城市的开发和利用效率得到充分提升,以降低工程脱节风险,避免出现考虑过于单一的问题,进而提升城市规划设计的整体效益。

为此,论文将着眼于工程技术视角,结合厦门市同安区西湖片区工程实例,分析新城建设过程中的片区路网规划设计问题。

【Abstract 】In the urban construction practice,it is a relatively efficient design method to implement planning and design for the road network inthis area,compared with dividing the city with single road project,the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the city can be fully improved through road network construction,at the same time,it can reduce the risk of engineering disconnection,avoid the problem of too single consideration,and improve the overall benefit of urban planning and design.To this end,this paper focuses on the perspective of engineering technology,combined with the engineering examples of the West Lake Area in Tongan District,Xiamen City,it briefly analyzes the regional roadnetwork planningand design problemsin theconstruction process ofthenewcity.【关键词】区级片区;路网建设;设计方案【Keywords 】district-level area;road network construction;design scheme 【中图分类号】TB21;U412.1+2【文献标志码】B【文章编号】1007-9467(2021)11-0055-04【DOI 】10.13616/ki.gcjsysj.2021.11.2171引言我国始终致力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并将其作为一项长期的系统化工程,而新城镇核心区开发建设则是其中一项十分关键的任务。

《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

《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

厦门市城乡规划条例发表日期: 2013-04-11 (2012年12月21日厦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2013年4月1日福建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批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和生态资源,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全部为规划区。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和相关城乡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为目标,推进岛内外一体化,满足厦漳泉大都市区同城化发展要求,适应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战略需要。

第四条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领导全市城乡规划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的派出机构按照规定权限承担辖区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区、镇人民政府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

市、区人民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城乡规划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六条市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管理的需要加强规划编制、规划展示和规划信息工作建设。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第七条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规划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公布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及相关城乡规划信息,但依法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八条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实施和监督检查,应当建立健全公众参与制度,听取公众意见。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提出意见和建议;有权就涉及其利害关系的建设活动是否符合城乡规划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进行查询;有权对违反城乡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日期】2021.11.19•【字号】厦资源规划规〔2021〕10号•【施行日期】2021.1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的通知厦资源规划规〔2021〕10号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11月19日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的调查、认定工作,保障被征收住宅房屋所有权人、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福建省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办法》《厦门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若干规定》(厦府办规〔2021〕15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的调查、认定,适用本办法。

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是指无审批材料、无权属证明材料、合法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未完成审批流程的住宅房屋。

无权属证明材料的住宅房屋是指未办理权属登记的住宅房屋;无审批材料的住宅房屋是指未办理用地审批及建设审批的住宅房屋。

合法审批手续不完整或未完成审批流程的住宅房屋是指取得用地审批未取得建设审批、取得建设审批未取得用地审批或用地审批与建设审批不一致的住宅房屋。

灭失的房屋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的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调查、认定,遵循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程序合法、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范围内无土地房屋权属争议的权属未登记住宅房屋,可参照合法产权房屋予以补偿安置:(一)无审批材料、无权属证明材料的住宅房屋,房屋建造时间、区域在以下范围内的:1.思明区、湖里区:1982年2月13日前(《村镇建房用地管理条例》施行之日)在鹰厦铁路以西范围内建成,或于1984年5月16日前在鹰厦铁路以东范围内建成的住宅房屋。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同安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3.07•【字号】•【施行日期】2022.03.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各镇(街),各有关单位:现将《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同安区人民政府2022年3月7日同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机构改革精神及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贯彻农业农村部、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农经发〔2019〕6号)、福建省委农办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强化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闽委农办〔2020〕4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等三部门《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闽农综〔2020〕45号)、《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试行)》(闽政〔2021〕2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的实施意见》(厦府规〔2021〕6号)等文件精神及市机构改革有关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强农村宅基地和村民住宅建设管理,保障农村村民合理居住需求,有效改善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制定本办法。

一、明确宅基地审批管理职责(一)切实履行部门职责。

农村宅基地用地建房审批管理事关广大农民居住权益,是保障农村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对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意义重大。

农业农村、资源规划、建设和城管执法等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按照部门职能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建立健全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违法用地查处等管理制度,完善宅基地用地标准,指导宅基地合理布局、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组织开展农村宅基地现状和需求情况统计调查,及时将农民建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通报同级资源规划部门;参与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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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安规划说明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同安区行政区域及其周边的部分水域和岛屿,总规划面积约73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区陆域面积为657平方公里。

二、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与城市总体规划一致,近期是2010年,远期是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三、发展目标:
规划确定同安区以“商贸、工业和旅游”三大功能为主的城市综合发展目标,以便合理有效地指导要素配置并促进城市的全面发展。

力争在今后10—20年间把同安区建设成为厦门市北部的商贸服务中心,重要的工业区和旅游区。

四、规划空间布局:
1、发展与整体构架:重点发展中心城区(西柯、大同);指导建设外围集镇(洪塘、莲花、汀溪、竹坝华侨农场);形成“两城、三镇、一场”的空间格局
2、大同片区:规划2020年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38.83平方公里,居住人口规模约35万人。

性质:以传统工业、风景旅游为主、历史悠久的厦门北部城市组团。

远景适当向东、西拓展,远景城市建设用地规模可达50平方公里。

3、西柯片区:规划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约21平方公里,人口规模约13万人。

性质:具有工业、居住、旅游等综合功能的城市片区。

远景适当向东、南拓展,进一步强化滨水休闲旅游、居住等功能。

4、洪塘镇:规划至2020年镇区人口规模3.5万人,用地规模5平方公里。

性质:以建材、轻工制造、仓储商贸为主的工业特色镇。

远景适当向北、西拓展,注意保护城市生态绿楔和市政走廊,调整与城市干道的衔接,远景用地规模可达10-14平方公里。

5、莲花镇:规划至2020年镇区人口规模1万人,用地规模1平方公里。

性质:农林、旅游型山区小镇。

鉴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规划建议镇区不宜盲目扩大,尤其工业用地从环保方面严格要求,规划建议集中到城南工业区;莲花山风景区的建设应有科学的规划做指导。

6、汀溪镇:规划至2020年镇区人口规模1.5万人,用地规模约2平方公里。

性质:农林、旅游型山区小镇。

鉴于生态环境保护的要求和用地条件,规划建议镇区不宜盲目扩大,尤其注意协调温泉资源开发和山林水土保护、水源保护区的关系,原有石材、食品工业建议分别迁并至洪塘、西柯,强化产业的积聚,有利于商贸、物流产业的发展。

7、竹坝华侨农场:
规划至2020年场区人口规模约0.6万人,用地规模约1平方公里。

性质:东南亚风情旅游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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