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成品检验标准(球泡).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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敬业协作学习创新
LED球
泡灯检验规范
1.范围:
适用本公司生产或销售的所有LED球泡灯交/收货检验或试验,本规范为本司产品试验的一般要求,若客户或其它文件规定有更严格的要求,检验或试验可按照双方商定的具体要求或公司承认的其它要求执行。
2.参照标准:
GB 24906-2010 普通照明用50V以上自镇流LED灯安全要求
GB/T 24825-2009 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性能要求
GB/T 7922-2003 照明光源颜色测量方法
GB/T 17625.1-2003 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16A)GB 19510.14-2009 灯的控制装置第14部分,LED模块用直流或交流电子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GB/T 2828.1-2003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
不合格品处理流程
3.缺陷分类
安全缺陷:影响使用者或使用环境安全的缺陷 AQL=0
严重缺陷:产品功能丧失,无法正常使用的缺陷 AQL=0.4
一般缺陷:产品可以使用但功能削弱或部分功能缺失的缺陷 AQL=1.5 ;
轻微缺陷:不影响产品正常功能但外观或其它方面有瑕疵的缺陷 AQL=2.5
4.尺寸
4.1尺寸采用误差小于0.05mm的量具测量
4.2产品尺寸符合相应规格书或相应技术规范的要求。
5.标志
5.1标志或品质规格应具有完整性和清晰性采用目测法检测;
5.2标志的耐久性采用擦试法检测,用一块蘸水布擦试15S,待干后再用一块蘸乙
烷的布擦试15S,擦试后目视比对样品,字迹必须清晰可辩,不可模精不清
或剥离.
6. 意外防触电部件防护
6.1 灯的结构设计应保证在未装有任何灯具形态的辅助外壳情况下,当灯旋入符
合IEC灯座时,不能触及灯头内的金属件,基本绝缘的外部部件和带电金属
部件。
6.2 采用相应标准规定的IEC要求的量规检验其是否合格。
6.3采用绝缘电阻和耐压强度试验来检验是否合格。
7.潮湿处理后的绝缘电阻和介电强度
7.1 绝缘电阻:灯应在相应温度为91%~95%的潮湿箱内放置48小时,箱内空气温度
要控制在20℃~30℃之的任意值上,绝缘电阻应在潮湿箱进行测量,
先在灯上施加大约500V的直流电压1min之后开始进行绝缘电阻测
试,灯头上载流金属件与可触及到灯部件(测试时在灯的可能触及到
的绝缘件上包一层金属箔)之间的绝缘电阻应不小于4MΩ。
7.2 介电强度:耐电强度试验紧接着在绝缘电阻测试后进行,测试时,在7.1规定
的部位上施加下列交流电压试验1min,ES灯头:螺口灯头的壳体与
灯的其他可触及的部件之间(在可触及到的绝缘部件上包一层金属
箔)
HV型(220V~250V): 3750V (有效值)
BV型(100V~120V):2U+1000V U=额定电压
测试期间,应将灯头外壳和眼片短路,通电后所加电压应不超规定电压
值的一半,然后逐渐将电压升至上述规定值,测试时不允许出现飞弧和
击穿现穿。
8.光电性能要求;
8.1 在室温25±2℃的环境下测试,使用光电测试系统依GB/T24824 规定的测试
方法进行,包括灯输入电压和电流、功率、光通量、光效、显色指数、色坐标/色容差、相关色温。
8.1.1 LED模块的光电参数应在稳定后测量,判定LED模块稳定的条件为:在
15min光通量或光强度的变化小于0.5%。
8.1.2 LED球泡灯在规定电压0.85~1.1倍范围内应能正常启动及工作;
8.1.3 LED球泡灯的输入功率应在标称值的±10%范围内;
8.1.4 LED球泡灯的功率因素,对于5W以下的(含5W)球泡不做要求,对于
7W~11W的球泡灯功率因素应不低于0.65,其功率因素实测值应不低于标称值的0.05;
9.电磁兼容:
9.1 灯的无线电干扰应符合GB17743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
9.2 灯的输入电流应符合GB17625.1的规定要求进行测试。
9.3灯的电磁兼容应符合GB17625.1规定的要求进行测试。
10. 开关次数:
LED球泡灯在施加入规定电压的情况下,以60s点灯和60s关灯的条件下,产品检验测试时应能通过5~10次手感应正常;试验阶段时应能满足5000次以上的开关测试。
11.耐久性测试
11.1 灯的平均寿命应不低于25000h(参考设计验证记录)。产品检验测试时依高
/低电压冲击及平点2小时应无异常.
11.2 对灯施加额定电压后持续点亮360h后,其它光能量应不低于初始光通量的
85%(参考设计验证记录)。
12. 检测规则:为了检验球泡灯是否符合本标准要求,各类产品在交收、出货检验
时和例行实验的产品或样品安规检测部分可以在产品批量投产前执行,但需提供相应测试的合格记录。
13.产品缺陷定义
成品出厂检验按GB/T 2828.1-2003 标准Ⅱ检验水平,一次抽样方案进行,按四个缺陷级别判定
13.1抽样数及AQL
一级缺陷(安全缺陷)AQL=0 ; 二级缺陷(严重缺陷)AQL=0.4;
三级缺陷(一般缺陷)AQL=1.5 ;四级缺陷(轻微缺陷)=2.5
13.2缺陷等级及判定标准定义:
13.2.1一级缺陷(安全缺陷)AQL水平按零缺陷判定:
1.有带电体导丝外露>1mm.
2.要求符合RoHS的产品实测没有达到RoHS要求;
3. 塑壳、泡壳脱落或开裂露器件。
4. B22、E26、E27灯头抗扭矩测试小于3.0N/m ;E14 灯头小于1.2N /m ;
E17灯头小于1.5N/m。
13.2.2 二级缺陷(严重缺陷)AQL水平按0.4判定:
1.包装方式不符合最新更改的要求。
2.灯头壳体裂缝大于1mm.
3.包装箱内短装混装;
4.灯印与包装上的品牌不一致、灯印错误,方向印反。
5.缺少说明书、配件、少灯、少内衬、产品漏印字.
6.产品堆放错误(混规格)封箱带错误。
7.灯板脱落(晃动、异响)未按要求固定。
8.点亮功能测试
9.PC罩与散热器松脱,间隙超1mm.
10.发光颜色差明显,室内外不同环境点亮(加A4纸)对比。
11.灯闪烁,暗灯,功率不足。
12.塑壳开裂,但未露器件。
13.混灯
14.塑壳内含有金属异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