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公害生猪生产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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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公害生猪生产规程
一、无公害生猪生产的含义:
是指在无污染、无残留或低污染、低残留条件下的生猪生产,该猪肉产品对人体健康无损害。
二、无公害猪肉的安全指标:
农业部“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中已制定出《无公害食品一猪肉》的行业标准(NY5029—2001),该标准主要阐述了无公害猪肉的感官指标、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其内容如下表(1~2)所示:
表1 无公害猪肉感官指标
表2:无公害猪肉理化指标、微生物指标
三、当前无公害生猪生产存在的问题:
(一)、普遍的环境污染
1、硬件设施简陋:猪场选址、猪舍建筑、排污处理、通风保暖等硬件设施不科学,无粪尿处理设施或处理不当,造成猪场内外生态环境的破坏。
2、营养技术简单:普遍存在“低能高蛋白”日粮、超量添加无机矿物质等,不仅造成不必要浪费,更使大量排泄的N、P造成环境污染。
(二)、孤立的药物治疗与疫苗免疫
由于集约化生产中的高密度饲养、多因素应激,结果是大量的抗生素、磺胺药的添加预防与治疗,导致猪肉药残严重超标。
(三)、违禁药品、化学合成物质的泛滥添加
如非法使用盐酸克伦特罗、莱克多巴胺、镇静安眠药、麻醉药、镇痛药、中枢兴奋药、骨骼肌松弛药等,已出现多起中毒事件。
(四)、饲料、饮水中有毒有害成分超标
饲料原材料中含As、Pb、Hg、F、Cd等重金属和沙门氏菌、大肠杆菌等微生物浓度超标。
四、无公害生猪生产的控制技术
无公害生猪生产是一个链节系统,涉及多学科内容,如建筑学、微生物学、生态学、营养学、动物生产学、兽医学等知识,养猪生产者必须熟悉一些关键的控制技术,才能使行业标准得以有效实施。
(一)、猪场选址、猪舍建筑、生产设施等硬件要规范合理,使舍内外的消毒彻底有效;采用科学的通风、保暖措施来控制舍内小气候,抑制微生物的繁殖;排污及动物尸体的处理、场内外生态绿化等的实施,将有效净化、隔离、杀灭病原微生物,降低猪场微生物总量;重视引种隔离,阻断外来疫病的传染。
(二)、尝试“三点式”和“全进全出’’制的饲养管理,对陈旧不合理的猪舍进行必要的改造,才能有效防止细菌病毒的垂直传播,对病原微生物也有一定的净化作用。
(三)、饲料饲养控制技术
1、采用多段饲养,根据不同阶段的猪对营养成分的需求,供给恰当的营养,减少N、P、无机矿物质的排泄量,有条件的猪场可根据本场猪群的生产情况配制日粮和预混料,有目标地增加能提高猪免疫力的营养素,改善机体的抗病能力。
2、控制饲料、饮水的卫生指标:选用重金属含量低的磷酸氢钙、石粉、无机矿物质、鱼粉、骨粉等饲料原料;大型饲料生产厂家或饲料经销商需要对常用的饲料原料如玉米、豆粕、菜籽粕、花生粕、麦皮、鱼粉、骨粉等进行农药残留、沙门氏菌、大肠杆菌、霉菌毒素的检测,并将结果提供给养猪户或原材料购买者;养猪场有必要对本场饮水水质进行检测,以确定是否采取净化措施。
(四)药物防治与疫苗免疫的控制技术
1、目前,相当部分的养猪是靠药物和疫苗维持较低水平的生产,存在着随时暴发疫病的可能。因此,养猪场应根据本场的疫情和生产情况,制定一套可操作的卫生防疫和疫苗免疫程序,有针对性地选择性能稳定的消毒剂和疫苗,并通过健全生物安全体系,来协同药物防治与疫苗的效果。同时兽医防疫部门按国际兽医局(OIE)规定的A类、B类疫病进行定期检测,确保猪群的健康。
2、按规定合理使用抗菌促长剂,当前许多专业杂志报道了抗生素替代品(如活菌制剂类、寡聚糖类、酶制剂等)的应用效果,这里有必要指出的是,这类产品往往存在质量的不稳定,直接影响了应用效果,必须慎重使用。而抗生素在长期的生产应用中发挥着可见的效应。因此,在当前的生产条件下.抗生素的抗菌作用仍然是不可缺少的,关键是如何按规定合理高效地使用抗菌促长剂,并注明一定的休药期,以确保不残留或低残留。
(五)、饲料中营养物质的不平衡和某些微量元素的过量添加,会导致这些元素在动物体内过量积累或排出体外污染环境。目前超高剂量使用的铜、锌、砷等添加剂,会在动物内脏中累积,直接对食用者产生危害,同时将过多金属元素排入土壤和水源,土壤受到污染后,这些有害物质会在农产品中富集,最终通过食物链危害人类和其它动物。
附: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管理准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公害生猪生产过程中引种、环境、饲养、消毒、免疫、废弃物处理等涉及到生猪饲养管理的各环节应遵循的准则。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无公害生猪猪场的饲养与管理。也可供其他养猪场参照执行。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
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用于标准。
GB 8471 猪的饲养标准
GB 16548 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处理规程
GB 16549 畜禽产地检疫规范
GB 16567 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
NY/T 388 畜禽场环境质量标准
NY 5027 无公害食品畜禽饮用水水质
NY 5030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药使用准则
NY 5031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兽医防疫准则
NY 5032 无公害食品生猪饲养饲料使用准则
3 术
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净道 non-pollution road
猪群周转、饲养员行走、场内运送饲料的专用道路。
3.2
污道 pollution road
粪便等废弃物、外销猪出场的道路。
3.3
猪场废弃物 pig farm waste
主要包括猪粪、尿、污水、病死猪、过期兽药、残余疫苗和疫苗瓶。
3.4
全进全出制 all-in all-out system
同一猪舍单元只饲养同一批次的猪,同批进、出的管理制度。
4 猪场环境与工艺
4.1 猪舍应建在地势高燥、排水良好、易于组织防疫的地方,场址用地应符合当地土地利用规划的要求。猪场周围3km无大型化工厂、矿厂、皮革、肉品加工、屠宰场或其他畜牧污染源。
4.2 猪场距离干线公路、铁路、城填、居民区和公共场所1km以上,猪场周围有围墙或防疫沟,并建立绿化隔离带。
4.3 猪场生产区布置在管理区的上风向或侧风向处,污水粪便处理设施和病死猪处理区应在生产区的下风向或侧风向处。
4.4 场区净道和污道分开,互不交叉。
4.5 推荐实行小单元式饲养,实施“全进全出制”饲养工艺。
4.6 猪舍应能保温隔热,地面和墙壁应便于清洗,并能耐酸、碱等消毒药液清洗消毒。
4.7 猪舍内温度、湿度环境应满足不同生理阶段猪的需求。
4.8 猪舍内通风良好,空气中有毒有害气体含量应符合NY/T 388要求。
4.9 饲养区内不得饲养其他畜禽动物。
4.10 猪场应设有废弃物储存设施,防止渗漏、溢流、恶臭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
5 引种
5.1 需要引进种猪时,应从具有种猪经营许可的种猪场引进,并按照GB16567进行检疫。
5.2 只进行育肥的生产场,引进仔猪时,应首先从达到无公害标准的猪场引进。
5.3 引进的种猪,隔离观察15-30天,经兽医检查确定为健康合格后,方可供繁殖使用。
5.4 不得从疫区引进种猪。
6 饲养条件
6.1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