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2017修正)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2017修正)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令第49号
【发布部门】水利部
【发布日期】2017.12.22
【实施日期】2017.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章
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
(1990年8月31日水利部水政〔1990〕17号发布根据1997年12月25日《水利部关于修改并重新发布〈黄河下游浮桥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修订根据2017年12月22日《水利部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正)
第一条为了加强黄河河道管理,发挥河道的综合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及有关黄河河道管理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黄河下游干流河道上架设的民用浮桥。
第三条河南、山东两省交界河段的浮桥建设方案,由黄河水利委员会审查;其它河段的浮桥建设方案,分别由省黄河河务局审查。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河道管理权限,于开工前将浮桥建设方案一式五份报送当地黄河
河道主管机关,经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第四条建设方案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