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国际结算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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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无因性 票据原因:票据权利与义务关系存在的原因。 如:商品交易、金融交易、资金借贷等。 无因性:票据一旦作成,票据权利和义务的执 行就与票据原因相分离。如:票据的转让过程 中,不需要调查票据原因是否合理、合法。
3、文义性 票据上权利的内容,完全依据票据上所记载的 内容确定,不能进行任意解释或根据票据以外 的其他文件来确定。
万美元,从此无影无踪。
第二节 汇票
一、汇票的定义
《英国票据法》:汇票是指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要求 即期、定期或者在可以确定的将来的时间,向某人或其指定 人或执票来人支付一定金额的无条件书面命令。 中国票据法: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 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 据。
或者记明从第2号帐户支付A100美元。
3.付款人(payer)
一般在汇票的左下角“to ”
通常付款人名称旁都注明详细的地址。 若有两个以上付款人则应该表明“A and B”,而不是(A or B) 无主次之分,负连带责任。
4.出票人签字(drawer’s signature)
出票人签字是一份有效汇票不可缺少的项目,只有经过出票 人有效签字,或者经过其代理人的授权签字,汇票才正式生 效,出票人才对汇票承担责任。
5.出票日期与地点(date and place of issue) 汇票的右上方。 出票日期的作用: (1)确定出票人的行为能力;
量 或 请 求 的 语 气 , 如 “ would you please pay to the order of ……”。
(3)无条件性。 汇票所传达的付款命令不能以其他行为或事件作为先 决条件,即出票人不能在汇票中加列附加条件。 如货与合同相符则支付A1000英镑整; 从棉制汗衫销售利润中支付A100美元;
第三章
一、票据的定义 广义的票据:
国际结算票据
概述
第一节
是指商业上使用的各种单据或凭证,如发票、提货单、 保单等。 狭义的票据: 是专指依规定要式签发和流通的汇票、本票、支票等
信用工具,是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就本章内容而言,流通票据是专指狭义票据。
(一)准确理解狭义票据的含义 票据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或委托他人在见票
1、票据本身伪造 假冒他人的名义为出票人而为原始创设票据的行为。 2、票据上的签名伪造 假冒他人的名义而为出票以外的票据行为。
(二)票据的变造
没有合法权限的人在已有效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签名
以外的记载内容的行为。
符合三个条件:
1、变更的票据是合法成立的票据
2、变造的事项是票据上记载的要件事项 3、变更人无权变更权限
二、票据的特性
设权性 无因性 文义性 要式性 流通性
货币性 债权性 提示性 返还性 可追索性
1、设权性 票据发行的目的是设定票据上的权利和义务,
以便票据能代替现金执行支付手段的功能。
票据权利因为票据的开立而存在,无法提示票
据就无法实现票据权利。
票据的主要功能不是证明权利义务关系存在。
这是票据与其他有价证券的重要区别之一。
时或指定日期向收款人或持票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
额,可以流通转让的一种有价证券。
对该定义的理解:
1)以支付一定金额为目的
2)无条件支付
3)可以流通转让
4)转让无需通知债务人 5)受让人可以获得完整的权利
(二)票据的分类 第一 根据性能划分
支付证券:支票
信用证券:汇票和本票
第二 付款人是否为出票人自己 自付证券:本票 委托证券:汇票和支票
3.
日内瓦统一法:
《日内瓦统一汇票本票法公约1930》
《日内瓦统一支票法公约1931》
4.国际流通票据公约(草案)
我国的《票据法》
我国的第一部票据法已于 1995年 5月 10日
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于 1996年 1月1日起
实施。
五、票据的风险与防范
(一)票据的伪造
没有授权而蓄意假冒他人名义所为的票据行为。
款人的档案。
票据不能无期限流通。一旦付款即结束流通。 所以,票据模仿货币功能是有一定局限性的。
10、可追索性 票据遭到拒付,正当持票人可以向票据债务人 追索,要求取得票据权利。
三、 票据的功能 结算作用(汇兑、支付)
信用作用
流通作用
融资作用
四、票据的法律环境
英美法
1.1882年英国票据法 2.1897年美国统一商法典 大陆法系
二、要式
1.“汇票(exchange)”字样。 《日内瓦统一汇票法公约》规定汇票应明确表明 “汇票”字样; 英国票据法对此不做规定。
2.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1)书面形式。 汇票必须是书面的,若为手写而成,不能用铅笔写, 容易被涂改变造。
(2)支付命令。
汇票是付款命令,其措词应使用祈使句。
例如“ pay to the order of ……..” ;不能使用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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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票据的风险防范
案例
某年某日A公司与国外B公司签订一份进口胶合板的合同,合同总 金额为700万美元,支付方式为付款交单,允许分批装运。按规
定第一批价值为60万美元的胶合板准时到货,经检验A公司认为
质量良好。在第二批交货期来临之际,B向A提出:鉴于贵公司资 金周转困难,为帮助贵方,我方允许贵公司采取远期付款。贵公 司可以给我方开一张见票后一年付款700万美元的汇票,请某某 银行承兑,承兑后我方保证将700万美元的胶合板在一年内交货。 贵方全部收货后,再付给我方700万美元的货款。 结果:A同意后,B将该经承兑后的远期汇票在一家银行贴现600
6、货币性 以支付货币为目的。
7、债权性 持有票据,即拥有票据权利,可凭票据取得票款。
8、提示性 票据上的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票据义务时, 必须向付款人提示票据,才能请求付给票款。
持票人不提示票据,付款人不必履行付款义务。
9、返还性 持票人领到票款时,应将签收的票据交还付款 人。该票据经正常付款即被解除责任而归还付
4、要式性 票据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票据上的记载 项目必须齐全并符合规定。 1)票据的存在不重视其原因,但却非常强调其 形式和内容。 2)只有形式和内容都符合法律规定的票据,才 是合格的票据。
5、流通转让性
定义:通过直接交付或背书后交付完成转让。
特点:
1)票据转让不必通知债务人
2)正当持票人的权利不受前手票据权利缺陷的影响。 3)票据受让人获得全部票据权利,能以自己的名义 提出起诉。